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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

共 13,25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301 - 350 筆)

處分日期
2025/02/19
罰鍰金額
NT$33,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產生之廢(污)水排放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1520 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18倍、化學需氧量776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11.93倍、懸浮固體628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40.87倍。
處分日期
2025/02/1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9條
違規情節
臺端(即智捷工程行)於113年12月25日上午10時15分許駕駛砂石車(車號:KEL-6135)載運土方1車,惟未隨車持有符合當時載運與載明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案經本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線西分駐所通報本局會同稽查且查證屬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1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駕駛車牌號碼:BRQ-5961車輛,於113年12月16日12時45分行經本縣溪州鄉溪林路與新路交叉路口(座標:23.847665,120.478072)時,經攝錄拋棄一般廢棄物,致污染環境衛生情事。
處分日期
2025/02/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臺端(即一千包通企業行)設籍於本縣和美鎮仁愛里鹿和路六段277號,領有彰化縣政府核發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8彰化縣廢丙清字第0037號),經查經濟部芳苑產業園區下水道系統營運中心水肥處理申報資料,並透過環境部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勾稽作業顯示,臺端(即一千包通企業行)所有清運機具(車號:KET-8899)至本縣和美鎮月北路222巷38號(日期:113/6/1)清運水肥卻無軌跡資料。
處分日期
2025/02/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臺端(即一千包通企業行)設籍於本縣和美鎮仁愛里鹿和路六段277號,領有彰化縣政府核發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8彰化縣廢丙清字第0037號),經查經濟部芳苑產業園區下水道系統營運中心水肥處理申報資料,並透過環境部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勾稽作業顯示,臺端(即一千包通企業行)所有清運機具(車號:KET-8899)至本縣和美鎮和厝路二段423巷30號(日期:113/6/21)清運水肥卻無軌跡資料。
處分日期
2025/02/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臺端(即一千包通企業行)設籍於本縣和美鎮仁愛里鹿和路六段277號,領有彰化縣政府核發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8彰化縣廢丙清字第0037號),經查經濟部芳苑產業園區下水道系統營運中心水肥處理申報資料,並透過環境部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勾稽作業顯示,臺端(即一千包通企業行)所有清運機具(車號:KET-8899)至本縣鹿港鎮鹿草路二段820號(日期:113/6/25)清運水肥卻無軌跡資料。
處分日期
2025/02/1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依據管理辦法規定,缺失情形有下列3項:第5條採用密閉式輸送系統者,輸送管道未完全密閉,記缺失點數4點。第6條第4款其自動洗車設備規格未符合本辦法附表二(噴水設施)規定,記缺失點數4點。第7條採用局部集氣系統者,未依本辦法第10條規定設置電表、氣體流量計、壓差計、電壓表或其他足以顯示集塵設備正常操作之監測儀表,並依規定記錄儀表監測項目;採用灑水設施者,噴灑範圍、水量及頻率不足,記缺失點數4點。第11條規定設置之攝錄影監視系統,未符合附表4(攝錄影監視系統功能規範)規定或記錄之影像及資料未保存一個月,記缺失點數4點。以上缺失點數總計16點。
處分日期
2025/02/18
罰鍰金額
NT$3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3年11月22日現場稽查,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3,18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 mg/L) 20.2倍;生化需氧量939 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80 mg/L)10.74倍;化學需氧量4,16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450 mg/L) 8.24倍,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鹿港廠設於本縣鹿港鎮鹿工路7號從事化學材料製造作業,資本額為新臺幣33億1,663萬3,830元,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在案,屬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惟未依規定設置廢棄專業技術人員。
處分日期
2025/02/18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彰濱廠設於本縣鹿港鎮東石里環工二路72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電鍍)作業,資本額為新臺幣1,850萬元,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其登載產出A-8801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但下述製程所產生者除外:(1)鋁之硫酸電鍍(2)碳鋼鍍錫(3)碳鋼鍍鋁(4)伴隨清洗或汽提之碳鋼鍍錫、鋁(5)鋁之蝕刻及研磨之事業廢棄物,屬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惟未依規定設置廢棄專業技術人員。
處分日期
2025/02/1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田中食品廠原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操作及燃油使用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267-04號、府授環空燃字第N0017-01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6日派員稽查,依貴公司(田中食品廠)所提供112年原物料、燃料使用量及產量紀錄表,統計1月至12月份之4-6號重油使用量為1,294公秉,已超出原許可證最大使用量720公秉/年。
處分日期
2025/02/1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自用大貨車未於通知之期限內至指定地點接受排煙檢驗
處分日期
2025/02/1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065-UR自用大貨車未於通知之期限內至指定地點接受排煙檢驗
處分日期
2025/02/17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鹿港廠於本縣鹿港鎮鹿工路24號從事基本金屬製造業,資本額為新臺幣6億9,630萬元,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其登載產出R-2502廢酸洗液最大月產生量470公噸,屬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惟未依規定設置廢棄專業技術人員。
處分日期
2025/02/17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鹿港二廠於本縣鹿港鎮鹿工南三路1號從事基本金屬製造業,資本額為新臺幣6億9,630萬元,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其登載產出R-2502廢酸洗液最大月產生量200公噸,屬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惟未依規定設置廢棄專業技術人員。
處分日期
2025/02/1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查臺端駕駛車牌號碼:AYZ-8217車輛,於113年11月19日13時52分行經本縣彰化市中山路一段中央路口(座標:24.063603,120.536532)時,經攝錄拋棄一般廢棄物,致污染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5/02/1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查臺端所屬畜牧場領有畜牧場登記證(農畜牧字第213419號),門口處有施工作業,經攝錄並陳情舉發水泥餘料流入水溝中,致污染環境衛生情事屬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13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8)固定源操作許可證,稽查時M08製程作業中,經限期改善複查仍有空污防制設施(A805)操作溫度215℃未達許可操作範圍260~450℃,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依據管理辦法規定,貴公司缺失情形有下列3項:第4條公私場所堆置逸散性粒狀染物質-採設置自動灑水設備者,灑水範圍未涵蓋堆置區域,或噴灑水量及頻率不足,致堆置物未保持濕潤 ,記缺失點數4點。第6條第3款公私場所以車輛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車輛清洗)-運輸車輛離開公私場所前,未依規定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記缺失點數10點。第11條攝錄影監視系統-設置之攝錄影監視系統,未符合附表4(攝錄影監視系統功能規範)規定或記錄之影像及資料未保存一個月,記缺失點數4點。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73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違規情節
本案經查違規屬實逕行告發。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3年11月22日現場稽查,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258 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 mg/L) 0.72倍,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查臺端駕駛車牌號碼:5J-0648車輛,於113年10月30日13時19分行經本縣彰化市中山路一段中央路口(座標:24.063603,120.536532)時,經攝錄拋棄一般廢棄物,致污染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5/02/1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鹿港鎮東石里工業西六路22號從事收受R-0201廢塑膠、R-0301廢橡膠、R-0701廢木材、R-0801廢人造纖維及R-0802紡織殘料作為固體再生燃料之原料,領有主管機關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在案,貴公司於113年9月12日函所提資料,其中所示113年5月份營運紀錄申報收受之廢塑膠,不符合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四規定之來源。
處分日期
2025/02/12
罰鍰金額
NT$34,98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懸浮固體濃度為9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5倍、生化需氧量濃度為437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4.46倍及化學需氧量濃度為2,9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450mg/L)5.44倍。
處分日期
2025/02/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未依彰化縣政府113年12月5日府授環廢字第1130472640號函於114年1月5日前將廠內廢棄物清理完成,另廠區露天堆置約30~50公噸堆肥原物料(即可堆肥再利用廢棄物)未保持清潔,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無防止廢棄物飛揚、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或散發惡臭防止防制措施,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2、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肥料製造業,場區內露天堆置半成品(有機肥),貯存區域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有散發惡臭情事,案經本局於113年8月28日現場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25/02/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稽查時廠側有油印及油花滲出情形,惟作業區域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有滲出、污染地面情事,本局113年9月5日現場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25/02/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於本縣永靖鄉光雲村長壽巷12弄49號之停車場停放乙台車輛(車牌:HAC-2558),有污水滲出致污染路面情事,本局於113年9月25日現場查證屬實。
處分日期
2025/02/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查臺端駕駛車牌號碼:AXW-1938車輛,於113年10月9日3時16分行經本縣和美鎮道周路和鹿和路六段交叉路口(座標:24.1038391,120.495209)時,經攝錄拋棄一般廢棄物,致污染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5/02/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查臺端駕駛車牌號碼:7595-W8車輛,於113年10月28日13時55分行經本縣和美鎮道周路和鹿和路六段交叉路口(座標:24.1038391,120.495209)時,經攝錄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5/02/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1月25日上午11時16分派員前往稽查,該工程缺失情形有下列2項:(一)未設置工地告示牌,記缺失點數4點;(二)未設置定著地面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記缺失點數10點,以上缺失點數總計14點,上述之情事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第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11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依據管理辦法第7條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點數10點;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第9條營建工地裸露區域未採行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規定防制設施之一(未覆蓋防塵網、鋪設粗級配及粒料及未配合灑水等),記缺失點數10點;第10條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或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記缺失點數4點;以上缺失點數總計28點。
處分日期
2025/02/11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依據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記缺失點數10點;第7條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點數10點;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第10條營建工地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廢棄物之車行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缺失點數10點;以上缺失點數總計34點。
處分日期
2025/02/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縣田尾鄉海豐段789、794、795、796地號從事豬隻飼養,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本縣環境保護局113年6月19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206mg/L(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
處分日期
2025/02/11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本縣彰化市中華西路701號彰化市污水下水道系統水資源回收中心,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彰縣環水許字第05863-01號),場內露天堆置約140袋太空包裝污泥,依許可內容污泥特性、收集及清運頻率收集方式為「槽裝」,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3年4月2日查證,現場污泥收集方式為「袋裝」,上述行為與許可不符。
處分日期
2025/02/11
罰鍰金額
NT$1,0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未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提送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土壤污染控制計畫書
處分日期
2025/02/1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於113年11月26日駕駛砂石車(車號:KEE-1511)載運土方1車,惟未隨車持有符合當時載運與載明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案經本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線西分駐所通報本局會同稽查且查證屬實。
處分日期
2025/02/1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即紘騰環保工程行)所有之車輛(車號:KEJ-7650)113年8月16日載運營建廢棄物,行經本縣二水鄉民族路與員集路三段交叉口,經本縣警察局田中分局二水分駐所員警攔查,載運營建廢棄物之車輛遭攔查時未隨車持有符合當時載運與載明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
處分日期
2025/02/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田中鎮興酪路三段2巷30號從事肥料製造業,場內露天堆放尚未再利用完成之禽畜糞,惟該貯存區域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散發惡臭,案經本局113年8月21日現場稽查屬實,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設施標準第6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2/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案經查違規屬實逕行告發。
處分日期
2025/02/10
罰鍰金額
NT$12,98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放流口採取水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2,910mg/L(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8.4倍)、生化需氧量320mg/L(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3倍)、化學需氧量4,330mg/L(放流水標準限值4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8.62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5/02/1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未依規定申請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而逕行將清洗製程產生之事業廢水,排放於廠外地面水體。
處分日期
2025/02/10
罰鍰金額
NT$7,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縣大城鄉楓港段1807、1080及1810地號,從事豬隻飼養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6日派員稽查並於臺端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2,5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600mg/L)3.25倍及懸浮固體為4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50mg/L)1.7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5/02/10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2條
違規情節
未依規定申報施作紀錄
處分日期
2025/02/09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彰濱廠從事金屬加工處理(五金零件電鍍)作業,資本額為新臺幣1,100萬元,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登載產出A-8801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但下述製程所產生者除外:(1)鋁之硫酸電鍍(2)碳鋼鍍錫(3)碳鋼鍍鋁(4)伴隨清洗或汽提之碳鋼鍍錫、鋁(5)鋁之蝕刻及研磨之事業廢棄物,屬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惟遲於114年1月23日才向當地環保主管機關提出申請設置廢棄專業技術人員。
處分日期
2025/02/07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ACX-7170機車實施113年度排氣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且未於1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
處分日期
2025/02/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KUJ-372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2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5/02/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NOX-392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2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5/02/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JRP-682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2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5/02/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KDC-400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2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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