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彰化縣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彰化縣

共 13,25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3601 - 3650 筆)

處分日期
2021/06/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田尾鄉仁里村新生路135巷35號從事廚餘處理相關作業,場前貯存區未保持清潔,污水滲出至污染場區外道路。
處分日期
2021/06/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彰化廠於本縣鹿港鎮鹿工南五路18、20號設廠,從事PU樹脂化學製造相關作業,領有聚脲(PU)樹脂化學製造程序(M02)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323-04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9月24日派員稽查,查109年1月至7月M02製程原料工業助劑使用量為22.25公噸(許可用量為18.76公噸/年),其使用量已逾操作許可核准用量10%容許差值。
處分日期
2021/06/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KML-878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09年度)
處分日期
2021/06/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104 mg/L,放流水標準80 mg/L)。
處分日期
2021/06/07
罰鍰金額
NT$43,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4,620 mg/L(放流水標準150 mg/L),生化需氧量2,120 mg/L(放流水標準80 mg/L),化學需氧量5,790 mg/L(放流水標準600 mg/L)〕。
處分日期
2021/06/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進行例行性勾稽稽查,貴公司廢棄物D-1099貯存區約略有300包太空包裝,總重約210公噸,與網路申報數值71公噸(至2021/03申報)不符,核有違反廢棄清理法第31條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6/0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MRK-0011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09年度)
處分日期
2021/06/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611mg/L(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6/0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查臺端駕駛車牌號碼:221-R5汽車於110年4月20日17時45分行經本縣臺61線王功交流道時,經本局攝錄拋棄一般廢棄物(垃圾),致污染環境衛生情事屬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6/0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每年至少校正1次
處分日期
2021/06/03
罰鍰金額
NT$164,17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原水溝破損,部分原廢水溢漏至未經核准登記之雨水道(井),經由未經核准登記之雨水管,由放流口下方未經核准登記之排放(雨水)口排至周界外承受水體;上揭排放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濃度80.9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50mg/L)0.618倍,化學需氧量361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1.41倍;另於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濃度64.4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50mg/L)0.288倍
處分日期
2021/06/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於隧道式燒成爐外有設置不良品堆置區,經貴公司現場表示,該不良品非產品,將送回製程進行再利用,應屬廢棄物(廢磚,廢棄物代碼:R-0402)廠內再利用行為,惟該廢棄物(廢磚,廢棄物代碼:R-0402)及廢棄物廠內再利用之流程皆未登載於核准通過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
處分日期
2021/06/03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核領乙級處理許可證(109彰府廢處字第0006-C02號)附錄三-「資源化產品流向及衍生廢棄物清除處理流向說明」內容,貴公司針對產出之人工粒料自主檢測其項目標準為水溶性氯離子需小於0.024%,經查貴公司提供之每季資源化產品流向等相關資料中,貴公司提供之檢測報告,其結果顯示水溶性氯離子測值為0.0292%,貴公司未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資源化產品流向及管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6/02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530-LKR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09年度)
處分日期
2021/06/0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查該事業除使用自來水外,另有使用地下水,用於製程及製造純水等用,惟與水措登載用水來源種類不符,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1/06/01
罰鍰金額
NT$4,45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氫離子濃度指數12.8(放流水標準6-9),懸浮固體310 mg/L(放流水標準30mg/L),銅36 mg/L(放流水標準3mg/L),鋅7.6 mg/L(放流水標準5mg/L),鎳14.8 mg/L(放流水標準1mg/L),總鉻6.61 mg/L(放流水標準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6/0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使用地下水於廠內製程,惟未登載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
處分日期
2021/05/31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IEA-046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09年度)
處分日期
2021/05/31
罰鍰金額
NT$7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氫離子濃度指數10.6,標準為6-9)。
處分日期
2021/05/3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查臺端駕駛車牌號碼:89-TU預拌混泥車於110年5月6日16時38分行經本縣臺61線王功交流道時,經本局攝錄拋棄一般廢棄物(垃圾),致污染環境衛生情事屬實。
處分日期
2021/05/29
罰鍰金額
NT$39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2項
違規情節
於分離機洗網用水水管私設三通管,將無需處理即能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經該私設管線排入活性污泥曝氣池,與須經處理始能符合水污染防治法所定管制標準之活性污泥曝氣池廢水混合稀釋
處分日期
2021/05/28
罰鍰金額
NT$7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放流水檢測結果懸浮固體67.5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30mg/L)1.25倍,化學需氧量317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00mg/L)2.17倍
處分日期
2021/05/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4月13日現場查核結果,貴公司個案(第6案)再利用許可之空氣污染監測項目及頻率,其中周界檢測項目未有總氟之檢測結果(依許可內容規定檢測頻率應為1次/半年);通案再利用許可之空氣污染監測項目及頻率,其中貯存區及作業區(VOCs)最近一期檢測為109年6月,109年7月至110年4月未見檢測結果(依許可內容規定檢測頻率應為1次/4個月);CCTV未有109年5月至8月之儲存紀錄(依許可內容規定CCTV之紀錄需儲存一年),綜上所述,貴公司營運不符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定之再利用許可文件內容。
處分日期
2021/05/27
罰鍰金額
NT$6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48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00mg/L)0.48倍
處分日期
2021/05/27
罰鍰金額
NT$9,55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放流水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961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0.6倍;懸浮固體為318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1.12倍
處分日期
2021/05/27
罰鍰金額
NT$6,04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放流水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21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0.4倍
處分日期
2021/05/27
罰鍰金額
NT$9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347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00mg/L)2.47倍
處分日期
2021/05/27
罰鍰金額
NT$70,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放流水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4,4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6.33倍;懸浮固體為1,78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10.87倍
處分日期
2021/05/27
罰鍰金額
NT$2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放流水檢測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pH)為3.8,超過放流水標準(6-9),懸浮固體為61.8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30mg/L)1.06倍,化學需氧量為163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60mg/L)0.02倍
處分日期
2021/05/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位於彰化縣秀水鄉福安村三民街10號工廠,收受跑道刨除後之廢橡膠及其他橡膠製品工廠之下腳料並作為原料,經粉碎、過篩後產出成品為橡膠粒,係屬廢棄物再利用行為並經本局110年5月13日查證屬實,臺端未取得主管機關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併再利用檢核)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1/05/2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現場廢(污)水處理設施之T01-4兼氣池,已變更為厭氣池(紅泥沼氣袋),惟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
處分日期
2021/05/26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未依規定向本府申請關注化學物質一氧化二氮(笑氣)核可文件,即擅自運作。
處分日期
2021/05/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縣芳苑鄉福海段636、636-5、636-6地號從事傳統平面式蛋雞飼養,因於雞舍旁側空地露天堆置曝曬雞糞造成污染,為本局於110年3月25日派員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21/05/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縣芳苑鄉福海段38、39地號(舊地號:芳苑鄉王功段737、738地號)從事高架式蛋雞飼養,因於雞舍旁側空地露天堆置曝曬雞糞造成污染,為本局於110年3月25日派員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21/05/25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780-BVR機車排放氣狀污染物:一氧化碳(CO)5.3%,超過法定排放標準(3.5%)
處分日期
2021/05/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
違規情節
臺端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予消費者裝提使用。
處分日期
2021/05/2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TOH-767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09年度)
處分日期
2021/05/2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其臺端廢(污)水處理設施之T01-05兼氣池已變更為厭氣池(紅泥沼氣袋_),惟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
處分日期
2021/05/2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使用羽毛作為製造飼料原料,製程將羽毛壓榨產生之血水經由管線導入廢水處理設施,並將該設施產生之污泥貯存於廠內,惟貴公司核准通過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無登錄該處理設施,貴公司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1/05/21
罰鍰金額
NT$585,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違規情節
於兼氣池私設專管,將未經處理過之養豬原廢水經該專管,由未經核准排放口排放至周界外承受水體,造成下游溝渠水質惡化,經採專管排放口水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2,4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3.08倍;懸浮固體為716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3.77倍,另查臺端畜舍旁原水溝逕接作業環境外溝渠,未經妥善處理之作業廢水逕排入周界外承受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212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0.41倍
處分日期
2021/05/21
罰鍰金額
NT$22,61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放流水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1,03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5.87倍,化學需氧量為5,47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8.12倍
處分日期
2021/05/21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污染行為人所提之控制計畫,經審查並以書面通知補正三次,仍未完成補正。
處分日期
2021/05/2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未領有廢(污)水排放許可證(文件)即逕行排放未經妥善處理之洗板機清洗鋼鐵材料所產事業廢水,現場檢測PH9.5mg/L,已超過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5/19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所辦理「彰化縣立明倫國民中學老舊校舍拆除重建工程-主體」(管制編號:N108N51061-1),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10日派員前往稽查,經查該工地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車行路徑-第一級營建工程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施面積未達80%及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裸露地表-第一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80%,記缺失點數4點,以上共計缺失點數12點。
處分日期
2021/05/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縣二林鎮天和段374、375、376地號從事飼養雞隻,於110年3月24日在二林鎮天和段617、618地號有露天堆置雞糞致產生惡臭之情事,經本局派員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21/05/18
罰鍰金額
NT$52,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縣社頭鄉松竹村清水岩路187號從事化工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經查臺端未領有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即逕行將製程廢(污)水收集貯存於廠區後方貯留池,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10年3月19日派員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21/05/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縣芳苑鄉文津北段860地號飼養雞隻,於該場右側空地處(定位點23.9598378,120.3618805)有露天曝曬雞糞致產生惡臭之情事,經本局派員於110年3月29日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21/05/17
罰鍰金額
NT$26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放流水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36.2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30mg/L)0.21倍,化學需氧量為594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40mg/L)3.24倍
處分日期
2021/05/1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製程使用地下水,未登載在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中
處分日期
2021/05/17
罰鍰金額
NT$30,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縣二林鎮路中巷87號從事畜牧業(飼養牛隻),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產生之事業廢水排放於地面水體,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9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3080mg/L(放流水標準8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

第 73 頁,共 26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