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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2601 - 12650 筆)

處分日期
2021/06/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9年11月15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6/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承攬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工廠增建工程(合約金額:47,000,000元,工程面積:225.5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10)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觀00129號,管制編號:H53B8092),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10年3月18日府都建施字第1100062597號函說明五,該工程已於110年2月24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10年3月8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5/31
罰鍰金額
NT$1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堆置場-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4月15日派員至該公司進行查核,其中許可證核定之堆置場X001~X005及工廠範圍所在土地地號為桃園市大溪區瑞安段588、587、575、627及631號;惟現場查核發現該公司另於桃園市大溪區瑞安段558、639、642、638、634、629、582、581、584及586號等10筆土地進行砂、石等逸散性污染物之堆置,上述地號之土地未列於許可證核定之堆置場範圍,與許可證(頁次19/19)所核定地號內容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5/3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市桃園區東埔里中正路378號2樓經營清昕飲食店,未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營業項目,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3日23時3分派員稽查,查獲現場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於本府公告之禁止行為時段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5/31
罰鍰金額
NT$3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大興西路二段與永安路交叉路口從事新總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領有本府核准之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設有2座(RC)沉砂池,惟沉澱效果不佳致黃泥廢水及淤泥排入溝渠,查貴公司設置之沉砂池總體積為147.186立方公尺,明顯與核准之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所登載(RC)沉砂池總體積252立方公尺不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5/3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4月12日下午1時40分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110年3月份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1,1,2,2-四氯乙烷」申報運作記錄結餘量為7,500公克,現場清點結餘量為8,661.6公克,與所提供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不相符;惟貴公司未按實際成分含量、濃度、運作量紀錄運作情形,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法」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5/3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月6日下午3時派員至貴公司桃園廠(管制編號:H4802680,廠址:桃園市龜山區文明二街1之1號)稽查,貴公司於2樓品檢室化學品櫃貯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三氧化鉻」(共計1瓶含瓶重597.64g),其瓶身標示成分含量99.99%w/w,惟貴公司未於運作(貯存)前向本府環境保護局取得有效之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1/05/3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無登載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
處分日期
2021/05/2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4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110年3月份毒性化學物質「二氯甲烷」銷貨紀錄單,貴公司於110年3月25日販賣計1桶250公斤予「大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惟販賣時大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向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申請核可文件展延,致使該核可文件逾期失效,屬無證運作業者,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5/2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0年1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設置於本市龜山區大湖路​​408巷12弄11號廠房稽查,查貴公司係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金屬表面處理),且資本額已逾新臺幣​​100萬元,製程金屬零件塗噴漆料作業產出廢漆渣、廢布及生活垃圾等廢棄物,已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於​110年4月12日完成改善,本局俟改善期限屆滿於​110年4月15日派員複查,貴公司仍有營運產出前揭廢棄物且未取得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認定未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1/05/2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貯存區之貯存設施未設有收集或防止污染空氣之設備或措施,致有散發惡臭至周界外情事。
處分日期
2021/05/27
罰鍰金額
NT$81,6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違規情節
(1)工地週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
處分日期
2021/05/27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滯洪池工程產生之黃色泥水經沉砂池沉澱效果不佳,造成黃色泥水排至工區旁涵洞,再續流至承受水體(東門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5/27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事業係屬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桃市環排許字第H0386-06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5月6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至貴事業廢水處理設施查看,廢水處理設施T01-10重力式濃縮池因專責人員忘記關馬達使廢水溢流至廠區地面,疏漏量無法估計,經本府環保局電聯通知貴事業專責人員後,專責人員前往廢水處理設施將馬達關閉後已立即改善完成,惟貴事業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有疏漏廢水至水體之虞,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5/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廢木材(廢棄物代碼:R-0701)貯存區雖設有排水收集設施,惟已被廢木材覆蓋未能發揮功能,視為未設排水收集設施。
處分日期
2021/05/26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中平里壽昌街20巷54之1號承造大溪區瑞源里落羽松大道生活環境營造計畫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4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於該地點燃燒廢木材,惟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並經判定排除水蒸氣干擾之情形,造成空氣污染,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5/2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員工於本府公告禁止時段刻正使用電鑽及砂輪機作業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5/2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中路一段56地號承造新總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0年3月6日13時58分(星期六)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操作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5/26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承造作業廠房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7日派員稽查,現場破碎機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79.9分貝,背景音量為62.7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區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於110年3月9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11日派員前往複查,現場破碎機作業中,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78.0分貝,背景音量為66.4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超出管制標準6.0分貝。
處分日期
2021/05/26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埔子段埔子小段2028-251地號等6筆土地承造從事謙昌建設有限公司-店鋪、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2月3日9時4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使用打摏機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92分貝,未符合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之規定,並限期於110年2月5日17時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另於110年3月3日至周界相同地點複查,量測全頻均能音量77.8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5/26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製程作業係以粉體塗料為原料,經攪拌機攪拌後再分裝出貨,清洗攪拌機作業產生之廢水貯存於地下貯槽(約​500公升),其高色度廢水委託合格清除機構(日祿環保公司)以槽車清運至廢水處理廠處理(嶺蓁水科技有限公司,即桃園科技工業園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貴公司已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化工業(業別,項次8),惟未領有本府核發之貯留許可證逕行貯留廢(污)水。
處分日期
2021/05/26
罰鍰金額
NT$2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違規情節
貴中心未依規定將自動監測設施(監測pH值、水溫、導電度及懸浮固體之電極)置放於流通槽內(現場置放於一藍色水桶內),貴中心未維持自動監測(視)設施正常操作。
處分日期
2021/05/2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廠產出之銅及其化合物(總銅)(污泥,C-0110),未於明顯處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處分日期
2021/05/2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7960-M7)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0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5/2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三民段227地號等3筆土地承造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0年1月2日22時13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操作進行灌漿作業,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5/2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4月13日凌晨1時10分派員稽查,現場發電機及手持式砂輪機刻正作業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5/25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公司於本市蘆竹區河底段7地號等12筆地號土地從事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10日派員於周界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85.2分貝,未符合營建工程第三類日間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002192),限期於同年3月11日17時前完成改善在案;本府環境保護局再於同年3月25日派員前往複查,於周界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79.0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5/2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貴公司於本市大園區拔子林一路、坑菓路交叉口旁油車溪之桃園捷運綠線GC01標高架段土建統包工程稽查,現場正進行打樁作業,所產生之作業廢污水未妥善收集處理,導致黃泥色作業廢水排入場外,續流至下游承受水體(油車溪),造成河段水色有明顯落差情形,明顯污染水污染管制區。
處分日期
2021/05/25
罰鍰金額
NT$37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11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限期於110年1月21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月26日派員複查,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67.5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mg/L),未依規定完成改善,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執行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5/2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貴公司中壢二廠(管制編號:H4312305)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迄今未有清運記錄,貴公司中壢二廠廠內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超過1年,未依規定清理或申請展延,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5/2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貴公司(管制編號:H4301008)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迄今未有清運記錄,貴公司廠內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超過1年,未依規定清理或申請展延,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5/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市桃園區國際路一段599巷82號經營黃文同畜牧場,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管制編號︰H4202368),本局於110年2月25日派員至該址稽查,查獲臺端收受事業所產出之廢木材(屬經濟部事業再利用管理辦法再利用種類編號二)再利用為燃料,惟臺端領有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登載廢木材再利用資格,即逕行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處分日期
2021/05/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收受廢鐵,經分選後販賣,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1之廢鐵再利用管理方式,惟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再利用。
處分日期
2021/05/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4項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大門及磅秤之處理機構錄影系統之畫面,大門畫面從109年4月27日至109年5月13日皆無畫面,磅秤畫面從109年4月27日至109年10月27日皆無畫面,皆未於7日內通報核發機關,核已違反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5/24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獲現場堆置大量土方,經量測後測得總體積約23,027.1立方公尺,堆置體積超過3,000立方公尺,係屬公告第五批第二類堆置場,惟臺端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查獲現場堆置大量土方,經量測後測得總體積約23,027.1立方公尺(誤差值:326.67立方公尺),堆置體積超過3,000立方公尺,係屬公告第五批第二類堆置場,惟臺端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查獲現場堆置大量土方,經量測後測得總體積約23,027.1立方公尺(誤差值:326.67立方公尺),堆置體積超過3,000立方公尺,係屬空氣污染防制法公告第五批第二類堆置場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臺端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查獲現場堆置大量土方,經量測後測得總體積約23,027.1立方公尺(誤差值:326.67立方公尺),堆置體積超過3,000立方公尺,係屬空氣污染防制法公告第五批第二類堆置場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臺端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處分日期
2021/05/24
罰鍰金額
NT$6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查貴廠從事食品製造業,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生產設備之馬力及電熱合計達2.25千瓦以上,廠內製程因近期研發新品生產,於今(​110)年4月下旬增設油炸設備,稽查時該設備作業中,已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2批第2類食品製造/處理程序所稱之食品油炸作業,惟貴廠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處分日期
2021/05/24
罰鍰金額
NT$180,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埔子段埔子小段2028-251地號等6筆土地承造從事謙昌建設有限公司-店鋪、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2月3日9時4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使用打摏機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92分貝,未符合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之規定,並限期於110年2月5日17時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另於110年2月8日至周界相同地點複查,量測全頻均能音量90.4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
處分日期
2021/05/2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中路三段109地號等4筆土地承造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0年2月2日23時2分前往稽查,現場正進行灌漿作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5/2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承造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2月27日22時54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動力機具進行灌漿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5/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承造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2月27日22時54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動力機具進行灌漿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經限期於110年2月28日凌晨0時整前完成改善,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2月28日0時5分派員複查,現場仍正使用動力機具進行灌漿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5/2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中路二段45地號等3筆土地承造集合住宅、店鋪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0年1月25日7時57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操作,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5/2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承造上順房屋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等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2月28日(星期日)12時8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動力機具(挖土機2台)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5/2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承造作業廠房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1日(例假日)13時11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動力機具(挖土機1台)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5/2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2月5日派員至貴公司觀音廠稽查,於電材辦公室2樓實驗室查有疑似毒性化學「1,2-二氯乙烷」1瓶(含瓶重946.91公克)及「二氯甲烷」7瓶(含瓶重分別為715.7、731.36、684.31、463.74、638.93、452.09、909.87公克),因濃度未知,故本府環境保護局另於110年3月10日派員採樣該商品並送驗,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110年4月1日(110)環檢一字第1055號檢測報告,確認送驗樣品「1,2-二氯乙烷」及「二氯甲烷」含量均大於85%W/W,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貯存)依法取得有效之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5/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承攬鄧語菱等3人-農舍拆除工程[執照號碼:(110)拆字第會屋00020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據貴事業110年5月20日來函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9年11月20日先行動工並已完工,惟查貴事業迄今尚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5/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9年11月20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5/2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事業該營建工程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應依上開規定委託清除、處理,惟貴事業說明拆除之廢料已做為廢鐵回收變賣,未提供廢棄物流向相關資料,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5/2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禁止時段刻正使用混凝土車機及壓送車進行灌漿作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5/21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未設置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
處分日期
2021/05/21
罰鍰金額
NT$45,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廠房新建工程(地號:龜山區西嶺段527-10地號)空污管編:H110H82008-1,經查係屬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之第一級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本府環保局核准,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提報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至主管機關核准,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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