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8151 - 18200 筆)
- 處分日期
- 2019/01/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 處分日期
- 2019/01/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查獲貴公司油水分離設施分離後之廢棄物雖交由公民營廢棄物清除公司清除,惟實際交付與合約書項目內容不符且合約書已逾期。
- 處分日期
- 2019/01/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查獲貴公司廢油及廚餘交予未具有再利用身分業者回收再利用。
- 處分日期
- 2019/01/06
- 罰鍰金額
- NT$2,11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33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0mg/L)。
- 處分日期
- 2019/01/0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
- 違規情節
- 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50mg/L,未符合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20mg/L)。
- 處分日期
- 2019/01/0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漆料化學製造程序-塗料製造程序(M01)」之操作許可證,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19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107年1月至8月製程成品防焊油墨產量(產能)達201,933Kg,依許可證核定A003吸附設備更換週期應為11,057~15,077Kg-產品/次(頁次9/17),按貴公司107年1月至8月產能應更換13次活性碳,而貴公司上開期間僅更換2次(107年3月24及6月16日),查獲貴公司更換活性碳週期與許可證核定內容不符,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9/01/0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電鍍設施(E001、E002)現場作業中,惟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洗滌液pH值為6.0(許可證登載內容為7.0~9.0),洗滌塔(A002)洗滌液流率為55L/min(許可證登載內容為70~90L/min),與許可證登載內容不符。
- 處分日期
- 2019/01/04
- 罰鍰金額
- NT$19,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劃,報主管機關核准
- 處分日期
- 2019/01/04
- 罰鍰金額
- NT$2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未妥善收集處理疏漏至作業環境之廢水。
- 處分日期
- 2019/01/04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水車沖洗廠區道路淤泥時,未妥善收集及處理產生之廢水,致排入廠區外道路側溝,續流至新街溪,造成水體水質污染,係屬水污染管制區內,在水體或其沿岸規定之距離內棄置污染物之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9/01/04
- 罰鍰金額
- NT$81,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廠自廢水調整池1(T01-12)及自高COD貯槽私設管線連接至廢水調整池2(T01-38)設置管線,惟未登載於水污染排放許可證內,未依排放許可證之登記事項運作。
- 處分日期
- 2019/01/04
- 罰鍰金額
- NT$91,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廠內廢切削油自槽體裂縫處疏漏並續流至廠外污染溝渠,貴公司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且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報本府環境保護局。
- 處分日期
- 2019/01/0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07年10月1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二甲基甲醯胺(DMF) 廢容器-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容器(代碼:B-0399)係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貯放於廠區內,另檢視該廠107年1月至9月之B-0399申報量皆未有申報量,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項廢棄物產出量。
- 處分日期
- 2019/01/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製程產生之豆渣未妥善過濾,致豆腐渣流出污染水溝。
- 處分日期
- 2019/01/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至貴公司龍潭廠稽查,發現廠區擺放之桶槽因作業不慎,致油污濺至溝渠中,造成水溝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9/01/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5桃廢清字第0777-3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略以:「...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貴公司107年12月3日合勝環事字第107120301號函附申請文件,貴公司於107年3月5日完成公司地址變更,惟遲於107年12月3日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1/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6桃園市廢甲清字第0074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略以:「...許可文件內容之變更,應於變更前依原核淮內容辦理,並檢具變更申請表及其變更事項向核發機關提出申請。核發機關得就變更部分審查及核准。因辦理前項之變更,致核發機關變更時,應向原核發機關申請,由原核發機關轉請變更後之核發機關依規定程序辦理。」惟貴事業未取得清除許可證變更同意,逕行於107年12月4日將清除機具(原置清除機具車號:801-S5)過戶予松駿貨運有限公司,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1/0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優必洗自助洗衣坊稽查,現場動力機械(烘衣機)正運轉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9/01/0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1月11日13時13分派員,稽查貴公司承造統領百貨桃園店變更使用執造用途工程,現場使用動力機械(山貓)操作,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9/01/03
- 罰鍰金額
- NT$2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
- 違規情節
- (1)廠內(T01-10活性碳吸附裝置)進入(T01-2廢水調整池)與(T01-11緩衝池2)為同一條管線連接三通管,與許可所登載之流向示意圖不符。(2)廠內(T01-9緩衝池1)與(T01-11)設有連通管,與許可所登載之流向示意圖不符。(3)廠內現場水錶型號校正頻率應為一年一次,經查證發現自102年起校正頻率皆超過一年,與規定不符。(4)廠內所提供之水質檢測報告未檢測未申報除草劑、總氨基甲酸鹽、總有機磷劑共3項。
- 處分日期
- 2019/01/0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毒性化學物質「三氧化鉻(鉻酸)」核可文件(證號:055-03-J0410),含量95至100%W/W,有效期間至111年12月13日,運作行為:使用、貯存。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2月12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貴公司於107年11月13日向上游「至盛貿易有限公司」購買「三氧化鉻(鉻酸)」95至100%W/W共計50公斤,11月17日使用25公斤,現場結餘量25公斤與運作紀錄相符;惟貴公司未能於107年12月10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07年11月份)之申報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行為,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法」第5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1/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桃林鐵路雨水下水道工程,本局派員前往稽查,現場作業中,發現工區車輛進出未妥善清洗車輪,致輪胎夾帶泥沙造成路面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9/01/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查獲貴公司製程產生之豆渣未妥善收集,致污染水溝。
- 處分日期
- 2019/01/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1)工地週界:未設置防制措施(2)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3)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4)工地出入口:未設置防制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9/01/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第1項,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月30日派員至該公司現場稽查,現場未張貼飲用水設備之水質檢驗報告,核已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暨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第10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12/28
- 罰鍰金額
- NT$9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61.3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mg/L)。
- 處分日期
- 2018/12/28
- 罰鍰金額
- NT$10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且未採取有效緊急應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12/28
- 罰鍰金額
- NT$10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火災之消防廢水仍未確實防堵,造成消防廢水經由廠內雨水溝流至大坑缺溪,並造成承受水體大量魚隻死亡,影響污染河川。
- 處分日期
- 2018/12/28
- 罰鍰金額
- NT$16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放流水不符合標準(BOD:75.5mg/L>30mg/L及COD:221mg/L>160mg/L)
- 處分日期
- 2018/12/28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李恆等三人-身心障礙者福利(教養)機構(院)增建工程、身心障礙者福利(教養)機構(院)違章拆除工程」(合約金額:7,321,452元,工程面積:1061.08平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10日(環署廢字第1030104652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貴事業來函申請解除列管所附切結書,該工程已於97年2月1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處分日期
- 2018/12/28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所承攬該營建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之事業,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處分日期
- 2018/12/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7年6月份針對金屬製品製造業、基本金屬製造業、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之事業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106年11月~107年4月),發現貴事業107年1月事業廢棄物未申報產出量、106年12月~107年4月事業廢棄物產出、貯存、清理量之質量平衡有異常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12/2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吉林北路12號,進行台灣華可貴股份有限公司-工廠、危險倉庫增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16日上午7時45分派員前往稽查,發現現場刻正以挖土機進行作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礙他人生活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12/2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永順街28號(永泰路與公園路二段附近)進行新建住宅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31日夜間11時19分派員前往稽查,發現現場刻正以水泥攪拌機及動力噴漿機進行作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礙他人生活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12/26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廠內重油貯槽管線老舊破損,造成重油洩漏至廠內雨水溝,再流至廠後方溝渠後,續流至承受水體前(東門溪),該污染水體水質之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8/12/26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桃園市政府107年12月17日府都建施字第1070315981號函說明十三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7年10月1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07年12月7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12/26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桃園市政府107年12月24日府都建施字第1070321081號函說明十一,該工程已於107年12月14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07年12月19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12/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製程之貯料區(E004)之廢污泥混合物(D-0999)未密閉收集,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密閉收集)。
- 處分日期
- 2018/12/25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 違規情節
- 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或未設置連接之簡易圍籬
- 處分日期
- 2018/12/25
- 罰鍰金額
- NT$8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從事紡織業,領有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3917-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11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於廢水放流口檢測pH值:9.5,另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35.9 mg/L、化學需氧量:167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值:6~9,懸浮固體:30 mg/L、化學需氧量:100 mg/L)。
- 處分日期
- 2018/12/25
- 罰鍰金額
- NT$37,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一)未維持水質、水量自動連續監測、攝錄影監視及連線傳輸設施正常操作、校正維護:1、現場水表傳輸資料平均值,應上傳累積流量及流量讀值。現場請廠內員工移動導電度計至水面上,自動監測系統狀態碼為正常。現場系統導電度表頭顯示單位ws/cm,應修正為μs/cm表示。(確認報告書為μs/cm)。2、現場以pH=4、pH=10標準液量測,pH計量測值分別為6.86、8.25,未依確認報告書維持正常傳輸合理誤差範圍內(±0.05pH單位)。3、現場水量即時流量為45.6m3/hr,但系統傳輸為52.2m3/hr,未依確認報告書維持正常傳輸合理誤差範圍內(±0.5%單位)。(二)未依規定期限保存相關紀錄:現場未有導電度全幅校正紀錄。
- 處分日期
- 2018/12/25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擅自從事廢棄物清除、貯存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8/12/2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工區出入口未落實車輛清洗作業,導致進出車輛因車輛夾帶泥土污染工區前道路
- 處分日期
- 2018/12/2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進出車輛車斗縫隙夾帶土方導致污染工區前道路(大觀路三段)
- 處分日期
- 2018/12/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污染溝渠
- 處分日期
- 2018/12/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未具備再利用機構資格
- 處分日期
- 2018/12/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8/12/2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 (2)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舖設厚度不足、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
- 處分日期
- 2018/12/22
- 罰鍰金額
- NT$16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12/22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桃園市政府107年11月27日府都建施字第1070295021號函說明十三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7年8月5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07年11月8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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