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8201 - 182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8/12/22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7年8月5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12/22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桃園市政府107年11月27日府都建施字第1070298591號函說明十三,該工程已於107年10月30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07年11月2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12/21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機車排氣檢驗未由環保局認可合格檢驗人員辦理檢驗程序。
- 處分日期
- 2018/12/21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機車排氣檢驗未由環保局認可合格檢驗人員辦理檢驗程序。
- 處分日期
- 2018/12/21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機車排氣檢驗未由環保局認可合格檢驗人員辦理檢驗程序。
- 處分日期
- 2018/12/21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機車排氣檢驗未由環保局認可合格檢驗人員辦理檢驗程序。
- 處分日期
- 2018/12/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機場空側設施全面強化工程之土石方暫置區運輸道路未採取適當防制粒狀污染物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造成空氣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8/12/20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 違規情節
- (1)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2)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
- 處分日期
- 2018/12/20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貯留槽廢油未妥善收集及處理,排入廠區側溝,續流至埔心溪,造成水體水質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8/12/20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裝載氯化鐵塑膠桶槽開關斷裂,致洩漏於路面排水孔並續流至新街溪,造成水體水質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8/12/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1條第8項
- 違規情節
- 事業係屬畜牧業,屬水污染防治費(以下簡稱水污費)徵收對象,惟貴事業未於法定期限(107年7月31日)完成107年第1期(1月至6月)水污費之報繳,經催繳後仍未能於90日內(107年10月29日)履行申報繳納之義務,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1條規定爰同法第44條規定處分。
- 處分日期
- 2018/12/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將廢油料提供予新新能源有限公司,惟未依核定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委託清除業者進行清除。
- 處分日期
- 2018/12/20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理隆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工廠增建工程」(管制編號:H43D6927,合約金額:48,617,415元,工程面積:7717.05平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10日(環署廢字第1030104652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貴事業來函申請解除列管所附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7年1月5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處分日期
- 2018/12/20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所承攬該營建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之事業,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處分日期
- 2018/12/19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化工業(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前揭製程廢水經快混、慢混、pH值調整、化學沉澱等單元處理後,貯留回收至製程使用,惟貴公司未取得本府核發之貯留許可文件逕行貯留廢水。
- 處分日期
- 2018/12/19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桃園市政府107年12月13日府都建施字第1070309117號函說明十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7年10月1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07年11月19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12/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8月1日環署廢字第1070061751號函,專案編號:EP1070702)針對事業申報資料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06年11月~107年6月),發現貴事業上網申報事業廢棄物產出量、貯存、清理量質量平衡有異常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12/19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貴事業來函說明二,該工程已於106年2月1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迄今仍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12/19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6年2月1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12/1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07年9月26日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報運輸入STAINLESS STEEL SCRAP IN BULK 1批(報單號碼:AA/07/342/F0795),經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查驗結果,更改貨名為混合五金廢料、混雜廢電路板、廢電線,再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傳真單回覆,認定該批貨物核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入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12/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濟部工業局前以107年10月17日工永字第10701037510號函(正本諒達)通知貴事業應停止收受台灣精創雷射刀模有限公司等5家事業之廢酸洗液進廠再利用,惟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貴事業於107年10月25日至11月22日期間仍有收受總計18.31公噸之廢酸洗液進廠,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3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12/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6桃園市廢甲清字第0093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略以:「...許可文件內容之變更,應於變更前依原核淮內容辦理,並檢具變更申請表及其變更事項向核發機關提出申請。核發機關得就變更部分審查及核准。因辦理前項之變更,致核發機關變更時,應向原核發機關申請,由原核發機關轉請變更後之核發機關依規定程序辦理。」惟貴事業未取得清除許可證變更同意,逕行於107年10月4日及107年10月5日將清除機具(原置清除機具車號:602-RU、793-RN及552-RN)過戶予福億通運有限公司,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12/1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漆包線製造程序(M01)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後燃燒器(A005、A006、A012)爐內燃燒溫度分別為269°C、365°C、375°C,未符合許可證登記之操作條件(應大於400°C~450°C)。
- 處分日期
- 2018/12/14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瀝青防水材料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瀝青屋頂覆蓋製造程序-瀝青屋頂覆蓋物製品製造程序(M02)」,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獲製程設備固體、液體混合設備(濕式)(E004),未於投料期間,因該設備有破損,未能密閉收集粒狀污染物,致粒狀污染物逸散於空氣中,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另查貴公司一年內前開製程違反同一法條經本府通知限期改善兩次。
- 處分日期
- 2018/12/1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平鎮區振平路100號旁從事鴻灃建設環南段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現場正使用動力機械進行作業,產生噪音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12/14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16日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鎳:1.48mg/L。
- 處分日期
- 2018/12/1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從事紡織業,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7月27日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39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0mg/L)。
- 處分日期
- 2018/12/1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中油公司經本局107年12月12日查獲於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內進行改善工程。2.本次稽查,查台15線為本市公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本府依控制計畫核定改善期限至107年12月10日。然於12月12日至現場稽查,現場有改善工程進行,並有挖土及回填之行為,核以違法土污法第19條第1項規定,請中油公司立即停工,本次違反行為將依土污法第41條進行裁罰。
- 處分日期
- 2018/12/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台端於違反地點貯存廢塑膠混合物(D-0299)及廢木材棧板(D-0799),惟許可證未登載廢棄物貯存場及轉運站。
- 處分日期
- 2018/12/1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所屬員工於該址燃燒水泥袋,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惟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12/1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烹飪作業區未設有油水分離系統,致油污及廚餘未妥善收集及處理,造成溝渠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8/12/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露天堆置裝有樹脂溶液之方型桶因未密封或加蓋,致產生樹脂異味散布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8/12/1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KPA-3581)排放黑煙污染度為45%,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12/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7年12月4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55-TP)黑煙不透光率2.9m¯¹,超過排放標準(1.0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12/1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K4-7732)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4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12/1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111-JV)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9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12/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APV-8193)排放黑煙污染度為55%,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12/12
- 罰鍰金額
- NT$8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3月31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連接廢水處理單元除油槽(T01-02)至調勻站(T01-03)之高液位輸送管線破裂,致廢水疏漏至雨水溝再續流至南崁溪污染水體水質,惟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於事故發生後三小時內,通知本府環境保護局,另於承受水體前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146mg/L,化學需氧量:214mg/L,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50mg/L,化學需氧量:150mg/L)。
- 處分日期
- 2018/12/1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廠內T01-14活性污泥曝氣槽未曝氣操作,其上方有泵浦及軟管直接將廢水抽往T01-17快混槽,且處理單元T01-15生物沉澱槽已未使用,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 處分日期
- 2018/12/1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34.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
- 處分日期
- 2018/12/12
- 罰鍰金額
- NT$6,47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文件)(桃市環排許字第H2957-01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6月2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化鎳廢水收集池(T01-6)溢流廠區地面,未妥善收集至廢水處理設施,以致疏漏至廠外溝渠,續流至最終承受水體,另本府環境保護局於該股廢水排放處採樣檢測結果,pH值:4.5、化學需氧量:131 mg/L、懸浮固體:136 mg/L、鎳:17.3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值:6.0至9.0、化學需氧量:100 mg/L、懸浮固體:30 mg/L、鎳:1 mg/L),未依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
- 處分日期
- 2018/12/1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毒性化學物質「1,2-二氯乙烯」核可文件(證號:077-03-J0017),含量55至60%W/W,有效期間至112年10月18日,運作行為:使用、貯存。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1月15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林口廠(地址:桃園市龜山區文化里華亞一路68號)稽查,查貴公司製程區化學品貯存場所一鐵箱內貯有商品名「141-R清潔劑」(含1,2-二氯乙烯含量:55至60%W/W),結餘量含瓶重為3.494公斤(原結餘量為5加侖),該商品係為107年4月24日向上游供應商「希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買入,惟現場結餘量與運作紀錄不符;貴公司未能於11月10日(假日順延至12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07年10月份)之申報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行為,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法第5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18/12/12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吳餘祥廠房拆除工程」(合約金額:900,000元,工程面積:1073.48平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10日(環署廢字第1030104652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07年11月29日府都建施字第1070300669號函說明七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7年8月26日先行動工,工程進度達100%,惟查貴事業遲於107年12月7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處分日期
- 2018/12/12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該拆除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之事業,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拆除工程於107年8月26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拆除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處分日期
- 2018/12/1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8118-KU)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9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12/11
- 罰鍰金額
- NT$50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處分日期
- 2018/12/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桃園市政府107年11月29日府都建施字第1070295571號函說明三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表,該工程已於107年8月15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07年11月2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12/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2桃廢清字第0383-5號),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略以:「...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貴公司107年10月30日松字第1071030號附申請文件,貴公司於106年8月24日完成負責人戶籍地址變更,惟遲於107年10月30日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12/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2桃廢清字第0383-5號),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規定略以:「...許可文件內容之變更,應於變更前依原核淮內容辦理,並檢具變更申請表及其變更事項向核發機關提出申請。核發機關得就變更部分審查及核准。因辦理前項之變更,致核發機關變更時,應向原核發機關申請,由原核發機關轉請變更後之核發機關依規定程序辦理。」,惟貴事業未取得清除許可證變更同意,逕行於107年5月30日、107年6月19日及107年7月23日將清除機具(原置清除機具車號:KEE-2880、KNA-1962及KNA-3759)過戶予有健城企業社、佰年通運有限公司及勝立通運股份有限公司,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12/1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操作許可證「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操證字第H6294-00號,屬於環保署第4批應連線之製程。經查核公司於9/17、9/21及10/7一氧化碳有超標之情形,9/17超標3筆、9/21超標8筆、10/7超標7筆,皆超過一氧化碳一小時動平均值100ppm,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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