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0151 - 20200 筆)
- 處分日期
- 2018/02/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於違反地點收購事業產生之廢木材作為燃料,屬再利用管理辦法管制之對象暨經濟部公告廢木材再利用行為,惟台端未申請再利用機構管制編號。
- 處分日期
- 2018/02/1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熱媒鍋爐(E102)產生之廢氣未進入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106),逕由輸送管線破損處逸散,未能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
- 處分日期
- 2018/02/14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KEC-2809)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5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2/1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920-S5)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18/02/1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KED-7390)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18/02/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本市桃園區大有路與三元街交叉口之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桃園市桃園區忠義段505地號等10筆土地),經本局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車輛進出工區時,未妥善清洗車輛輪胎,致夾帶泥砂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18/02/1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排放管道P001及周界異味檢測超過固定污染源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2/1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夜間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之間使用動力機械操作從事洗染商業行為,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02/1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1月21日上午7時3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刻正使用一台挖土機進行作業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02/1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夜間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之間使用動力機械操作從事洗染商業行為,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02/13
- 罰鍰金額
- NT$16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於貴公司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57mg/L、化學需氧量:146mg/L、生化需氧量:48.9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化學需氧量:100mg/L、生化需氧量:30mg/L)。
- 處分日期
- 2018/02/13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該工程已於106年12月29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尚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十五)之營造業)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13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6年12月29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600-S5)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5762-MZ)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5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108-HA)排放黑煙污染度為50%,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違反地點之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2月26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進行打樁作業,於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87.8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於106年12月28日11時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月2日派員前往複查,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89.6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超出管制標準17.6分貝。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分公司頂樓之冷卻水塔及排風(煙)機,產生噪音擾寧;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2月3日派員前往稽查,該冷卻水塔及排風(煙)機運轉中,於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63.2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5條規定之日間營業場所第二類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2款規定限期於106年12月22日17時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再於107年1月3日派員前往複查,至相同地點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57.6分貝(已依法修正音量),仍未符合前述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超出管制標準0.6分貝。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 違規情節
- 桃園市桃園區小檜溪暨埔子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工程(空污費管制編號:H105H18001-1)」於工程進行期間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定設置防制設施,查核結果:(1)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未符合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記缺失10點。(2)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未符合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記缺失4點。(3)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未符合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記缺失4點。以上共計18點缺失。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桃園廠)106年6月27日放流水經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154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本府限期於106年10月11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本府環境保護局於限改期間再於貴公司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290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100mg/L),且放流水化學需氧量濃度較106年6月27日之檢測結果更形惡化。貴公司(桃園廠)106年6月27日放流水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154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並限期於106年10月11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8月9日再於貴公司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290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100mg/L),且較106年6月27日之檢測結果更形惡化。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依規定申報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及廢塑膠包裝材產出量。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區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製程產出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及廢塑膠包裝材,未依規定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
- 處分日期
- 2018/02/10
- 罰鍰金額
- NT$3,78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係印刷電路板製造業 ,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0322-03號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2月18日派員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銅:30.8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銅:3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10
- 罰鍰金額
- NT$16,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所屬工廠增建工程施工前(施工起日為105年3月20日)未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於施工前報本府核准,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所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0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896-QP)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18/02/0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455-QC)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18/02/0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KLD-5037)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18/02/0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放流水經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2/0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之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不含鹵化有機之廢化學物質(D-2302)、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及廢樹脂(D-0202)之盛裝容器,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前開類別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 處分日期
- 2018/02/08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05年12月至106年11月產出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及不含鹵化有機之廢化學物質(D-2302)之盛裝容器,皆未上網申報產出、貯存及清運情形。
- 處分日期
- 2018/02/0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貯存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及廢油漆、漆渣(D-1701)堆置於戶外,皆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亦未依規定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等標誌。
- 處分日期
- 2018/02/0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濕式排煙脫硫(A701)之洗滌器壓降監測讀值為10mmH2O(許可登載內容:30-150mmH2O),未依許可證登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8/02/0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及他人財物,現場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嚴重影響附近地區之空氣品質。
- 處分日期
- 2018/02/0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 處分日期
- 2018/02/0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ZU-618)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18/02/07
- 罰鍰金額
- NT$27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銅:8.22mg/L、化學需氧量:228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銅:3mg/L,化學需氧量:120mg/L)。
- 處分日期
- 2018/02/07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領有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擅自從事廢電線粉碎、篩選等廢棄物處理作業,從事廢棄物處理業務,
- 處分日期
- 2018/02/06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因重油儲存槽體管線破裂,造成重油疏漏經由廠內雨水溝流至觀音工業區雨水道,後致污染樹林溪,係屬水污染管制區內棄置其他污染物,污染水體水質之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8/02/06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洗衣業,惟貴公司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擅自貯留製程作業廢水回收使用。
- 處分日期
- 2018/02/06
- 罰鍰金額
- NT$2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營建工地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
- 處分日期
- 2018/02/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有機性污泥(D-0901)及燃煤底灰(R-1107)等一般事業廢棄物露天堆置貯存,未設有防止雨水、地面水流入或滲透之設備或設施。
- 處分日期
- 2018/02/0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委託清除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代碼:C-0301,廢液閃火點小於60℃),惟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
- 處分日期
- 2018/02/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污染源鑽孔作業區(E105)機臺前蓋開啟作業,未依規定密閉收集;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101)經洗滌器後洗滌液pH值為12.0(許可操作範圍值:6~8);洗滌塔(A103)經洗滌器後洗滌液pH值為6.39(許可操作範圍值:7~9),壓降為5mmH2O (許可操作範圍值:8~25mmH2O),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8/02/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A005及A006壓降值均為15cmH2O及A009壓降值為零(許可操作範圍值均為3~10cmH2O),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8/02/0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670-QP)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18/02/05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108-G6)排放黑煙污染度為47%,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2/05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於106年12月7日於貴公司周界測量所屬冰水機之低頻均能音量為38.3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37分貝),限期於同年12月26日前完成改善;於107年1月2日派員複查,經測量低頻均能音量為54.7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2月7日至貴公司周界測量所屬冰水機之低頻均能音量為38.3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5條規定之營業場所日間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37分貝),限期於同年12月26日前完成改善;該局於107年1月2日派員複查,經於同一地點測量低頻均能音量為54.7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2/0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於106年12月4日、14日、27日均向世聯倉運股份有限公司(J6304377)撥入氟成分含量25.33%各49.5kg共148.5kg。惟貴公司未於107年1月10日前向本府申報前一個月之運作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行為,核已違反毒管法規定。查貴公司於106年12月4日、14日、27日均向世聯倉運股份有限公司(J6304377)撥入氟成分含量25.33%各49.5kg共148.5kg;惟貴公司未於107年1月10日前向本府申報前一個月之運作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行為,核已違反毒管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0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保局於107年1月17日派員前往貴公司觀音廠稽查;現場抽查商品「ES WHITE 8B435添加劑」(含二甲基甲醯胺成分含量46%)之106年12月運作紀錄,該商品於106年12月7日、18日向上游供應商「大恭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各購入100公斤及450公斤;惟貴公司未能於107年1月10日前向本府申報前一個月(即106年12月)之運作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之行為,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暨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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