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0701 - 207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7/10/18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廢液pH值大(等)於12.5廢液(代碼:C-0201)未於106年5月及106年6月上網申報。
- 處分日期
- 2017/10/1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pH值大(等)於12.5廢液(代碼:C-0201)前一次清運時間為104年12月貯存於廠區內已超過一年,惟未向本局提出展延。
- 處分日期
- 2017/10/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5年12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現勘當時貴公司提供產品銷售流向資料、合約書等資料供本局查驗,經檢視前開資料發現貴公司確有將木屑銷售於陳O樂作為有機堆肥培養土原料使用,與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0/1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販賣未領有「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使用許可證」,且亦非為依「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販賣或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生煤許可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經本府通知進行檢測者,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以下簡稱空污法)第28條第1項及生煤許可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0/1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6年9月6日至貴公司進行稽查,發現貴公司向日月成企業有限公司購買生碳粉進行使用,貴公司未領有「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使用許可證」,且亦非為依「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販賣或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經本府通知檢測者。貴公司未取得生煤使用許可逕行使用生煤,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0/1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從事油性塗料分裝攪拌生產作業,使用合成樹脂為原料,添加香蕉水及甲苯等有機溶劑,經攪拌分裝後產出油性塗料成品,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2批次應申請漆料化學製造程序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證而逕行設置、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7/10/1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本市桃園區中正路61號(統領百貨公司)大樓改建拆除工程,拆除工程施作過程無適當抑制揚塵之防制措施,現場塵土飛揚及粉塵逸散空氣中造成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7/10/17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396-ZF)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4.3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10/1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927-3B)排放黑煙污染度為3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10/1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台端於本市桃園區中正路1224巷1號1樓經營皇宮食品商行,經量測噪音(音源:冷卻水塔)音量為64.5分貝,未符合日間第2類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限期至106年5月25日17時前完成改善,屆期派員複查,於相同地點測量噪音音量為59.9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
- 處分日期
- 2017/10/17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中埔一街335號旁進行汙水下水道系統興建工程,經測量噪音(音源:振動篩)均能音量為73.2分貝,未符合日間第3類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標準,限期於106年5月7日19時前完成改善;屆期派員前往複查,於相同地點測量噪音均能音量為72.3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
- 處分日期
- 2017/10/1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院化糞池槽體破裂,導致污水流至水溝續流至南崁溪污染水體。
- 處分日期
- 2017/10/1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本案緣106年8月30日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貴公司楊梅廠(桃園市楊梅區豐野里中正路547之1號)稽查,發現貴公司(管制編號:B2308618)場所(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42路5號)自行調配三氧化鉻(鉻酸)水溶液計1公斤,轉讓予楊梅廠使用、貯存。當日進行現場採樣送驗,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檢測報告106年9月7日(106)環檢一字第6423號,該溶液含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三氧化鉻(鉻酸)」之六價鉻成分含量為1.95%W/W,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管制濃度1%W/W以上;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向本府取得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而擅自運作(使用、貯存),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0/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6年7月份勾稽,貴事業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異常(勾稽區間:105年8月至106年7月),發現貴事業鍋爐蒸氣產生程序產出燃煤飛灰(廢棄物代碼:R-1106)、熱媒加熱程序產出燃煤底灰(或含燃煤飛灰之底灰)(廢棄物代碼:R-1107)、廢氣處理程序產出燃煤飛灰(廢棄物代碼:R-1106)與核准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產出廢棄物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0/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經營加州團膳企業社,至該址稽查,現場發現清理食材產生之污水排至廠外溝渠,夾帶油脂厨餘,污染水溝。
- 處分日期
- 2017/10/1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廠內其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303(脫硫塔系統 F)操作值及A305(脫硫塔系統E)操作值分別為656.5Pa及786.0Pa,未符合該許可證內容規定,貴公司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7/10/1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5021-VR)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4.0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10/1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4832-KN)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3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10/16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1)工地標示牌:未設置防制措施(2)工地周界:未設置防制措施(3)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4)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5)裸露地表:未設置防制措施(6)工地出入口:未設置防制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7/10/1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係業化工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3907-01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5年12月21日派員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51.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0/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6年1月、3月、4月份例行性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勾稽區間:105年10月~106年3月),發現貴事業於105年10月~106年3月期間未上網申報金屬表面塗裝程序(製程代碼:250059)產生之廢樹脂(廢棄物代碼:D-0202)產出、貯存情形(共計6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0/1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進行溝渠修築作業,惟車輛進出場時,未妥善清洗車輛輪胎,致夾帶泥砂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17/10/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因新北市英屬開曼群島商正一特殊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之廢棄物,非法委託貴公司清除及處理一案,案經本局人員於106年9月6日前往貴公司處理廠查察結果,據貴公司鐘春美經理表示,旨揭廢棄物係於105年5月期間由福泰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除身分)清運至貴公司處理廠進行過磅、秤重及暫放,並於當日隨即再由其他業者載運清理完畢,並未進入貴公司處理廠處理。惟經查該批廢棄物由清運車輛卸下,並堆放貯存於處理廠之行為,已不符合原處理許可證文件內容辦理。經查貴公司(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102號12樓之1)領有台北市核發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桃園市政府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位於桃園市中壢區永福里東園路19號),因新北市英屬開曼群島商正一特殊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以下簡稱正一公司)之廢棄物,非法委託貴公司清除及處理一案,案經本局人員於106年9月6日前往貴公司處理廠查察結果,據貴公司鐘春美經理表示,該批廢棄物於105年5月期間由福泰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除身分)清運至貴公司處理廠進行過磅、秤重及暫放,並於當日隨即再由其他業者載運清理完畢,並未進入貴公司處理廠處理;另查正一公司106年7月回覆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之陳述意見內容,該批廢棄物於105年5月12日委託貴公司清運,正一公司人員並全程拍照監控,並有貴公司所開立清運費發票及清運至貴公司處理廠存放之照片佐證在案。惟經查該批廢棄物由清運車輛卸下,並堆放貯存於處理廠之行為,已不符合原處理許可證文件內容辦理。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廢氣未有效收集處理。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6年4-6月間膠帶產品量為176,416m3,而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中活性碳吸附設備(A001、A002)僅更換3次,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許可登載內容:活性碳吸附設備更換週期,A001:18,018m2產品/次、A002:9,700m2產品/次,合計:27,718m2產品/次),明顯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熱煤鍋爐(E501)於操作時未能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廢氣,致物料進料口處逸散明顯粒狀污染物排放至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熱定型機(E101)上方管線破損致蒸氣逸散,造成空氣污染物未密閉收集。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接著劑化學製造程序(M01),證號:H4646-03號」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8月28日至貴公司執行排放管道P002之稽查檢測,檢測項目為揮發性有機物,稽查時前端污染源槽型反應器(E002)運作中,其揮發性有機物檢測結果為446ppm,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150ppm)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之固體、液體混合設備(濕式)產生之廢氣,未進入吸附設備(A028)前,即逕由輸送管線破損處逸散至大氣中,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吸附設備(A103)壓降為19cmH2O (許可操作值為1~10cmH2O),未依許可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LP-8758)排放黑煙污染度為45%,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3L-6247)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7.7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523-VD)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0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F9-5372)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8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1)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 (2)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3)車行路徑:未設置防制措施(4)裸露地表:未設置防制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放流水經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罰鍰金額
- NT$4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更換管線時致RO製程廢水溢流至作業環境,未妥善收集處理。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06年2月13日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報運輸入廢銅一批,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會同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及貴事業人員查驗結果,該批貨物除廢銅外,尚有不明物體(廢錫)18桶,經判定非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範疇。貴事業尚未取得事業廢棄物輸入許可文件,即逕自輸入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29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於106年5月16日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桃園分關臺北港辦事處報運進口貨物乙批,申報貨名為TIN ALLOY乙批(報單號碼第AB/06/076/C1134號),貨主以貨物錯裝為由,檢附退運申請書,向該關申請退運,經查驗結果,實際來貨為TIN SCRAP,與原申報貨名不符,依台財關字第09900289310號令規定,本案雖涉虛報貨物名稱,惟報關時貨主申請退運,免依海關緝私條例第37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稅法規定論處,然另查依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桃園分關臺北港辦事處所提供報運進口貨物照片,為灰黑色帶粉末及塊狀固體,依樣態屬事業廢棄物,並非為廢錫金屬,應於報運輸入進口前,取得事業廢棄物輸入許可後,始得為之。
- 處分日期
- 2017/10/12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污染源旋轉式乾燥爐有明顯破損,無法有效收集廢氣,致空氣污染物明顯逸散至大氣中。
- 處分日期
- 2017/10/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旋風分離器(A004.A003)壓降為0mmH2O(許可操作值10~50mmH2O);旋風分離器(A002)為0cmH2O(許可操作值1~10cmH2O);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5)壓降為0cmH2O(許可操作值5~20cmH2O),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7/10/12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1.查國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從事橡膠製品作業製造流程以橡膠為原料,經混練、壓延成型加工操作條件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七批第二類橡膠製品製造程序,惟現場稽查時污染源固液混合設備(混煉作業)E002、E003及E004均操作中,該公司未取得操作許可證而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污法第24條規定,依法告發處分。2.現場告知廠方人員未取得本局操作許可(或試車計畫)前污染源不得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7/10/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9P-2425)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6.0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10/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4436-RW)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9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10/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351-W6)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8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10/1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查該店家並未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等營業項目,逾晚間10時後仍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客人歌唱,並於周界外明顯聽得使用擴音設施傳出之噪音聲響。
- 處分日期
- 2017/10/12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1)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2)車行路徑:未設置防制措施(3)裸露地表:未設置防制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7/10/12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而逕行貯留廢水之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7/10/12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將清洗廢鐵桶之廢水(含潤滑油)直接排入廠內雨水溝,並續流污染廠外溝渠,最終流入老街溪。
- 處分日期
- 2017/10/12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將清洗廢鐵桶之廢水(含潤滑油)直接排入廠內雨水溝,並續流污染廠外溝渠,最終流入老街溪,經限期於106年7月31日前改善完成,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8月1日派員複查,仍未完成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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