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9751 - 98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0/06/01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廠人員從事燃燒工廠所產出之廢木材及廢棧板,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6/0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三港廠於本市龍井區龍津里三港路326巷11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123-04號),本局業於108年11月7日派員前往執行深度查核結果,會同現場人員前往貴公司所屬三港廠廢水處理設施,現場檢測中和槽(T01-7)之pH值為4.82,未依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登記之操作參數範圍內(pH值登記為6-10)運作,顯為廢水處理設施未維持正常操作,經審酌貴公司所屬三港廠違規樣態屬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以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規定處分。
- 處分日期
- 2020/06/0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市大雅區民生路三段313巷31號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9年3月18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代表人於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生化需氧量檢測值:469mg/L(限值:30mg/L)及化學需氧量檢測值:971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污染水體屬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29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貴公司因馬達設備故障,致製程廢水流入周界溝渠污染水體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經營之一快通衛生清潔行為列管之廢棄物清除機構,經本局自前揭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貴行108年6月份起至109年5月份期間均未按月申報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28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其他金屬熱處理程序(M01)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372-01號),本局於109年3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核時設備刻運作中,核對貴公司防制設備操作參數,其旋風分離器(A001)壓力計讀值為390Pa(約為40mmH2O),經單位換算為0.0568psig(許可核定40~60psig),顯而該壓力計超出容許限值10%以上,屬未依許可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2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7月30日派員會同相關單位至貴公司執行督察作業,查貴公司係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作業,領有堆置場作業程序(M01)及混凝土拌合程序(M02)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督察時貴公司收受堆置場內之人工骨材粒料,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2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0/05/2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廢棄物清理法列管事業,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9月17日執行督察結果,查核貴公司使用熱處理法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所產生之集塵灰(A-0001),未依規定分類編號並標示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2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廢棄物清理法列管事業,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9月17日執行督察結果,查核貴公司使用熱處理法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所產生之集塵灰(A-0001)於108年8月申報貯存量為6.828公噸,惟現場貯存區督察當日貯存有31包太空包(若以每袋0.5公噸估算,目前貯存量應為15.5公噸),與系統申報貯存數量明顯不符,核已違反同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2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環保署前揭函文說明,「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已於107年10月4日修正公告,貴公司於108年1月至109年5月期間有進口廢塑膠從事再利用作業,惟未取得再利用資格,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28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8年9月1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所有土地雜遭棄置廢棄物且經108年10月15日稽查結果,貴公司未依108年9月19日中市環清字第1080109898號函囑期限內改善完成,本局已於109年5月5日中市環衛字第1090044834號函(諒達)處分在案,並限請立即改善。嗣經限期改善屆滿,本局於109年5月23日派員前往複查,上開土地仍未清理改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2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審視動態影像檔案資料,發現貴公司所有車輛行經臺中市神岡區神清路與大圳路口,掉落混凝土致污染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領有鋼鑄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964-03號),本局於109年3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獲下列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之情事,違規事項如下:(一)自動噴霧灑水設備未開啟,且依貴公司提供之報表部分工作日未完成每日記錄用水量。(二)現場A009振動式袋式集塵器壓差計讀值於查核時顯示1cmH2O,與許可核定5~15cmH2O內容不符,且低於10%容許範圍。
- 處分日期
- 2020/05/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大里廠)領有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790-01號),本局於109年3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大里廠)執行稽查作業,查獲下列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之情事,違規事項如下:(一)E102塗布機旁尚有押出機1台,入料機2台(1台備用),廢氣收集至A001洗滌塔處理後排放,未登載於許可證內。(二)E004積層貼合區之原料尚有聚氨酯樹脂CX-2750(含乙酸乙酯)及乙酸乙酯,均為許可證未核定之項目。(三)一樓設有烘箱室2間,其廢氣於出入口開關時逸散至製程區,經收集至A002處理後排放,與許可證登載不符。(四)廠內A001、A002、A003洗滌塔均未裝水錶,亦無相關補水紀錄。(五)無溶劑貼合機區查核時未運作,確認該機台將廠內印刷機之半成品膜貼合,與物料流向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0/05/27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3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大里廠)執行稽查作業,查核時現場凹版印刷作業程序正常運作中,查貴公司(大里廠)A002洗滌塔前端廢氣管線破損,並以紅外線氣體顯像儀掃瞄該處可見明顯揮發性有機物外洩,另現場將紙材半成品於裁切機裁切時可見明顯之粉塵,且集氣後未經防制設施處理而逕排大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太平廠為登記資本額新臺幣100萬元以上,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之事業(粉末冶金燒結零件製造程序),本局於109年5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查獲該廠作業機台有產出廢潤滑油,且現場貯存數量約3分之1的50加侖油桶,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未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列管紀錄,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貴商號廠外道路側溝處殘留油污致污染水溝,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從事水產品批發作業未妥善收集防範,致水產廢水及蝦螫散落地面影響環境衛生。
- 處分日期
- 2020/05/26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從事鑄造作業時因集氣樓房鏽蝕破損,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該公司未於臺中市沙鹿區O路O段O號設立廠房從事灰鐵鑄造程序(M01)領有本局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字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270-02號),本局於108年11月18日10時40分派員前往該公司稽查,現場查獲該公司於排放管道P003設置維修閘門未登載於許可內容;另查核當日觸媒洗滌塔A010之洗滌液流率為6380.2 L/min(許可核定值:600~1160 L/min),已超過10%之容許差值(即1276 L/min),以上樣態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登載內容不符,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處分日期
- 2020/05/2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灌漿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局公告修正「臺中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點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25
- 罰鍰金額
- NT$7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梧棲區永安里臨港路二段208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385-05號),經本局於109年5月7日派員前往稽查並於放流口採驗廢水結果,硝酸鹽氮檢測值:80.7mg/L(標準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2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隨車攜帶土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資本額新臺幣1億5,060萬元,使用焠火油做為金屬熱處理製程原料並產出廢油混合物,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報本局核准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第2項第10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獲貴公司工作人員操作不慎,致油水污染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獲貴公司清洗車輛時,未妥善防範,致污染道路,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23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2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例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0/05/2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查獲貴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灌漿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局公告修正「臺中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點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 違規情節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 違規情節
- 1.自109年起未記錄振動式袋式集塵器A001~A007壓差值、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8壓差值及入口溫度。2.燒結爐產生廢氣,其收集管線於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8之前有逸散廠外情事,該公司未許可內容,採密閉收集廢氣。3.廢鑄砂貯存區發現廢鑄砂已有露天堆置情形,未有防止地面水及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0/05/2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1.該公司之廢氣加壓處理設備未登載原固污許可。2.從事化學製品製造作業,製程產出冷凝廢水並納管至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屬水污法所列管之事業,惟未申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而逕行營運。3.盛裝毒化物之廢容器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惟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而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20/05/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從事餐飲作業,廢水未經有效收集處理致使油污排出污染水溝有礙環境衛生。
- 處分日期
- 2020/05/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從事餐飲作業,廢水未經有效收集處理致使油污排出污染水溝有礙環境衛生。
- 處分日期
- 2020/05/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貴公司於清除及抽取化糞池污水時,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黃褐色污水流入廠區前方溝渠,污染水溝屬實,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22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貴公司車輛進出時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車輪夾帶泥沙污染周界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商號將廢家具放置於前揭地點前人行道污染地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287-00號),未依許可證規範紀錄原(物)料每日使用量、防制設備壓差計數值及維護保養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0/05/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貴公司廠房整修作業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泥土污染周界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20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千億交通有限公司所有車號579-6A車輛於109年4月21日9時33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南泊渠管制站前,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2.4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再依柴油車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4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40%,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20
- 罰鍰金額
- NT$4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該工地抽排地下水,雖設有濾砂防制惟仍未有效收集處理,致黃色泥土廢水逕排放於鄰近水溝,污染下游水體,本局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處分。
- 處分日期
- 2020/05/1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4月15日14時10分派員查獲貴公司於本市西屯區環中路三段與市政路口人行道欄杆,違規懸掛布條廣告物
- 處分日期
- 2020/05/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前於108年9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所管理位於新社區慶西里下坪35之1號(新社區水底寮段上水底寮小段2391、2392及2393地號)所管理土地現場執行堆置農業廢料、廢土稽查作業,經量測部分農業廢料、廢土體積為3,506.6立方公尺,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許可公告第5批次堆置場作業程序堆置體積達3,000立方公尺以上之條件,依規定應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後始得進行現場堆置,惟截至查核當日該堆置場所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現場農業廢料、廢土之堆置,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獲貴公司作業產出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廢木板、垃圾)貯存設施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隨地拋棄煙蒂,車號:AQH-3866
- 處分日期
- 2020/05/15
- 罰鍰金額
- NT$2,7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車號:177-MNM經路邊攔檢且經原地噪音量測,結果不合格,經本局限期改善(於109年3月13日前)至本局指定地點接受車輛原地噪音複驗合格,惟屆期仍未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0/05/1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0/05/15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T01-1原水槽(一)pH測值11.4(許可操作範圍:5~9)、懸浮固體測值1350mg/L(許可操作範圍:10~300)及化學需氧量測值294mg/L(許可操作範圍:10~99)。上述明顯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15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
- 違規情節
- 1.該公司T01-1原水槽(一)pH測值11.4(許可操作範圍:5~9)、懸浮固體測值1350mg/L(許可操作範圍:10~300)及化學需氧量測值294mg/L(許可操作範圍:10~99)。上述明顯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規定。2.該公司逕流廢水放流口(RD05)於晴天時有廢(污)水排出,與許可內容登載作業環境內產生之廢(污)水與雨水收集方式為分流收集不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該行為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3.該公司廢水貯留設施設置進流水及放流水之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惟當日查核未有定期紀錄貯留情形(每日累計水量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9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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