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9951 - 100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0/04/09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2月24日至「嘉磐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南區下橋子頭段新建工程(管制編號:B108B41023-1)」工地稽查,發現營建工程未妥善防範致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廢土或污泥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20/04/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后里新廠)堆置場作業程序(M01)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128-00號),經本局前往稽查核對現場流程發現,貴公司(后里新廠)堆置區除堆置廢鐵外,另有堆置還原碴(石),惟未核定於許可證項目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4/08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289-00號),M01製程之洗滌塔(編號A001)操作參數與許可證記載內容不符,限期改善屆期後複查,仍未改善完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4/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1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所屬廠房(地址:臺中市新社區新南段1011地號)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現場設有旋轉式乾燥窯2台,查核時1台運作中,現場製程作業流程為原料(貴公司表示向再利用機構購買木屑)經乾燥(燃料為生質燃料)、造粒、包裝後即為成品,依據貴公司所提供之原料木屑相關資料,經本局(廢棄物管理科)判定屬事業廢棄物,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8批第2類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之範疇,依規定應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後始得進行設置及操作,惟截至查核當日貴公司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現場製程設備設置及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4/0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例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0/04/0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1月30日13時19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例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5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違規改善情形:稽查當時已由貴公司立即停工,本局認定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20/04/0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4/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放流水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硝酸鹽氮測值132mg/L(限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4/0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放流槽(T01-26)排放管路與污泥調勻池(T01-29)共管排放入污泥濃縮池(T01-30)且最終沉澱槽(T01-24)無排放管路至污泥濃縮槽(T01-30)明顯與許可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處分日期
- 2020/04/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一般事業廢棄物委託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業者清除處理。
- 處分日期
- 2020/04/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於屋外堆置廢棄物致有礙衛生整潔,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4/08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6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8年9月1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所有土地雜草叢生長度超過50公分且經108年10月15日稽查結果,貴公司未依108年9月23日中市環清字第1080110567號函囑期限內改善完成,本局分別以109年2月7日中市環衛字第1090009464號函及109年3月12日中市環衛字第1090025817號函(諒達)處分在案,並請立即改善。嗣經限期改善屆滿,本局於109年3月19日派員前往複查結果,上開土地仍未清理改善,核已違反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及第6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4/0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2月26日9時50分派員抵達貴公司設立於臺中市大甲區德化里東西六路一段405號廠房稽查,經查貴公司107年度之表面塗裝處理程序原物料使用量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六批第二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公司未依法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與操作,另於當日環境稽查紀錄表親簽,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項及第4項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4/0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2月26日9時50分派員抵達貴公司設立於臺中市大甲區德化里東西六路一段405號廠房稽查,經查貴公司107年度之噴磨程序原物料使用量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二批第二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公司未依法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與操作,另於當日環境稽查紀錄表親簽,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項及第4項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4/0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2月12日前往該公司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20/04/0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2月21日22時整派員前往臺中市清水區平等路與平等東路口稽查,查獲貴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灌漿作業)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5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4/07
- 罰鍰金額
- NT$5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貴公司於更換污泥濾壓機濾布時無妥善防制措施,致殘留廢污泥(水)流入周界溝渠污染水體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4/07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4/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之舊調製工廠2號、3號冷藏庫(及其附屬作業室)報廢拆除工程(工程地址:本市新社區大南段大南小段109地號)屬公告列管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且應以網路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惟依本局109年3月17日稽查結果,其工程未以網路方式申報廢棄物清理流向,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4/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之舊調製工廠2號、3號冷藏庫(及其附屬作業室)報廢拆除工程(工程地址:本市新社區大南段大南小段109地號)屬公告列管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且應以網路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惟依本局109年3月17日稽查結果,其工程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核准前,即先行動工並完工,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4/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之林建廷住宅拆除工程(管制編號:B25C1697,工程地址:本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21巷4弄2號)經本局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有案,惟依本局109年3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該工程向本局提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前,事業廢棄物即產出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核准量10%(原計畫產出D-0599計134公噸,實際申報產出182.58公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4/0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於107年12月27日報運出口玻璃纖維(FIBER GLASS DC)貨物一批(報單號碼:AL//07/298/EC399),經環保署派員協助勘驗,貨物內容為廢玻璃纖維紗。依據環保署107年編製之「常見進出口廢棄物參考圖冊」第116頁:不合格-玻璃纖維布之切邊料及下腳料,該圖片指明廢玻璃纖維紗為不合格型態,本批貨物非屬環保署公告之屬產業用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公告事項一、(十二)玻璃纖維布之切邊料及下腳料,故該批貨物出口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規定「...事業廢棄物之輸入、輸出、過境、轉口,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始得為之。」,貴公司未取得輸出許可逕行輸出廢棄物,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4/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字號:108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11號),並有清除櫻花晶綻社區之一般廢棄物,惟未依規於每月10日前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前月之營運紀錄,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8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4/06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酸鹼廢液未妥善收集處理經雨水收集槽排放棄置於溝渠致污染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0/04/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3月3日11時15分派員前往查獲橡膠廢棄物未妥善整理致掉落污染地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4/01
- 罰鍰金額
- NT$237,6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放流水係以沿溝渠附掛管線輸送至廠區外排放,附掛管線破裂,本局會同貴公司代表於管線破裂處採樣檢測結果,鋅測值18.4mg/L(限值:5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其有疏漏廢(污)水致污染溝渠水體,已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2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4/01
- 罰鍰金額
- NT$4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作業產生之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逕行排放於溝渠致污染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4/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商號作業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3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從事金屬熱處理作業(淬火)煉製金屬工件作業時引燃油氣燃燒,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3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環保署前揭函文說明,「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已於107年10月4日修正公告,貴公司從事廢塑膠進口業務,於108年1月至同年12月期間進口廢塑膠,惟未取得再利用資格,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31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2月21日至「永豐泰地產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管制編號:B108B71026-1)」工地稽查,發現營建工程未妥善防範致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廢土或污泥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20/03/31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2月20日至「盛亞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B108LI4004)」工地稽查,發現營建工程未妥善防範致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廢土或污泥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20/03/31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2月21日至「臺中市太平區育賢段二期社會住宅新建工程(新建)(管制編號:B108LK1013-1)」工地稽查,發現營建工程未妥善防範致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廢土或污泥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20/03/3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商號車輛,因未做好污染防制措施,導致機油洩漏污染周界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31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工程施工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泥土污染周界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3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超出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晚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
- 處分日期
- 2020/03/30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1月19日前往該公司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20/03/30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處辦理「城鎮之心鐵道綠廊潭心計畫工程(管制編號:B108LAZ027-1)」經本局於109年2月26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發現,營建工地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第7條,記4點)、車行路徑實施防制面積未達80%;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第8條,記4點)及裸露地表實施防制面積未達80%;舖設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有流失或磨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第9條,記4點)等缺失,合計12點缺失,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3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9年3月10日上午自大發廠起運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雙酚A(列管編號-序號:166-01,含量99%w/w;24公噸)於同日上午4時25分,途經國道一號北上168公里豐原交流道出口處,未積極預防事故發生掉落5包(約5公噸)包裝破裂致該毒性化學物質洩漏至車道路面及邊坡處。
- 處分日期
- 2020/03/3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隨車攜帶土方來源證明文件
- 處分日期
- 2020/03/29
- 罰鍰金額
- NT$448,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大雅廠位於本市大雅區上楓里民生路三段313巷45、41、41號4樓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031-07號),經本局於109年2月25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代表人於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鎳檢測值:4.37mg/L(限值:1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28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公司因脈動式袋式集塵器濾袋破損,大量排放空氣污染物,惟貴公司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收集及處理持續散布之空氣污染物,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28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公司因平面研磨機加壓油管老舊封閉不完全,致加壓油洩漏棄置於廠外排水溝污染水體屬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2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作業,案經工業局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及本局確認後,貴公司於109年1月20日至109年2月17日期間仍持續收受漿紙污泥(R-0904)、紡織污泥(R-0906),惟至今本局尚未同意可進行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作業,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8條
- 違規情節
- 鑫亞企業有限公司所有車號H4-8513車輛於108年12月2日14時28分行經本市沙鹿區向上路六段822號附近經目測判定黑煙(不透光率)超過排放標準,有排放污染之虞,經本局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連續2次通知限期完成排氣檢驗在案,已逾通知限期109年2月27日,迄今仍未完成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0/03/27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超出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
- 處分日期
- 2020/03/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整建園區產生之廢棄物露天堆置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27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6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8年11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所有土地雜草叢生長度超過50公分且經108年12月17日稽查結果,臺端未依108年11月19日中市環清字第1080137087號函囑期限內改善完成,本局已於109年3月5日中市環衛字第1090022466號函(諒達)處分在案,並請立即改善。嗣經限期改善屆滿,本局於109年3月21日派員前往複查,上開土地仍未清理改善,核已違反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及第6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27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6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8年8月2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所有土地雜草叢生長度超過50公分及散落垃圾且經108年9月22日稽查結果,臺端未依108年8月30日中市環清字第1080101135號函囑期限內改善完成,本局已於109年2月26日中市環衛字第1090019471號函(諒達)處分在案,並請立即改善。嗣經限期改善屆滿,本局於109年3月21日派員前往複查,上開土地仍未清理改善,核已違反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及第6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27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工程施工時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沙土污染周界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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