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0101 - 101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0/03/0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0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04
- 罰鍰金額
- NT$11,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沙鹿區南勢坑段埔子小段277-11地號施作僑馥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6月28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20/03/04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貴公司貯存區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貴公司從事廢棄物資源回收處理作業,惟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致廢棄物散落污染地面及散發惡臭有礙環境衛生之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暨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04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店家油水分離槽疏於維護保養導致效能不佳,排放廚餘及菜渣至周界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2月21日15時5分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現場發現場區飛散出之禽類羽毛污染周界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臺中市龍井區海尾路240巷**號設立廠房,案經本局於109年1月2日15時整至15時45分派員前往上述廠房界外勘查,查獲貴公司員工於廠區內露天燃燒製鼓餘料、木材及一般廢棄物等,且未設有任何空氣污染防制措施,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0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0/03/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0/03/03
- 罰鍰金額
- NT$1,8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13條
- 違規情節
- 車號:793-KSE經通知到檢不合格,檢測結果車輛原地噪音量為85dB(A),超過噪音管制值83dB(A)。
- 處分日期
- 2020/03/0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03
- 罰鍰金額
- NT$1,47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03
- 罰鍰金額
- NT$97,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未領有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文件逕將作業產生之廢水排放於地面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03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從事營建工程,將施工挖掘產生之土石方放置於土地上,惟未妥善防護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0/03/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公司廢鐵堆置區因管理不當產生自燃,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2月3日9時10分派員前往貴公司於臺中市龍井區向上路八段**號設立廠房周界外勘查,查獲貴公司所屬員工於廠區內露天燃燒廢木材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0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灌漿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局公告修正「臺中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點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0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灌漿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局公告修正「臺中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點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0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灌漿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局公告修正「臺中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點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02
- 罰鍰金額
- NT$6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領有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文件逕行排放製程廢水,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02
- 罰鍰金額
- NT$12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領有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文件逕將作業產生之廢水排放於地面水體,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02
- 罰鍰金額
- NT$31,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廠於本市大雅區三和里雅潭路四段345號從事土石加工業,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323-01號),經本局於108年12月9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發現以下違規情事:貴廠作業環境內發現多處未登載於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內之洗車裝置,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02
- 罰鍰金額
- NT$16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廠於本市大雅區三和里雅潭路四段345號從事土石加工業,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323-01號),經本局於108年12月9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發現以下違規情事:抽水井(T01-01)之阻隔鐵板破損致廢水疏漏至地面水體,且未採取維護、防範措施及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02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査本局於109年1月6日10時35分派員至貴公司於臺中市龍井區忠和段13**等地號之煤炭堆置廠稽查,發現堆置廠出入口灑水後未做好妥善防制措施,任使夾雜煤炭污水沿地面排棄至周界外忠和中排水(屬台中港區水污染管制區)造成水體污染,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0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2月26日9時30分派員抵達本市大甲區興安路148-1號稽查,經查貴商號現場廢容器貯存設施未設置有效防止廢容器掉落及影響四周環境品質之必要設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暨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條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2月26日派員至臺中市大安區稽查,發現現場堆置廢鐵,續經貴公司派員於109年1月8日至本局釐清事實,獲悉該批廢鐵係暫置於該處將進行轉運,惟現場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27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營家畜類及家禽類屠宰作業及有關業務,稽查時作業中並會同貴公司代表人員於周界外採氣進行空氣污染物(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17,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2月20日15時10分派員稽查,查獲食品加工產生之油脂未妥善處理致污染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27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1月20日16時50分派員稽查,查獲食品加工產生之油脂未妥善處理致污染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26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1月17日14時3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大肚區溪洲路旁溝渠發現有白色廢水排放情事,經沿線稽查,查獲貴公司從事廢塑膠處理業,清洗破碎後之廢塑膠之白色廢水未妥善處理逕行排棄至周界溝渠污染水體(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水污染管制區),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26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1月31日派員至貴公司(廠址:本市大安區溪洲段76之7地號)稽查結果,貴公司從事廢塑膠再利用作業,惟未領有本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之王國龍新建工程(管制編號:B19A5354,位於本市東區旱清段0112之0000地號等3筆)屬公告列管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依本局109年2月14日稽查結果,該工程向本局提出變更前,事業廢棄物(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D-0599)即產出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核准量10%(原計畫產出D-0599計43公噸,實際申報產出48公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26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工程施工時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周界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2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6款,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8月2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所有土地雜草叢生長度超過50公分及散落垃圾,未依本局108年8月30日中市環清字第1080101135號函囑期限內改善完成,核已違反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及第6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2月27日14時21分派員抵達臺中市梧棲區市鎮南段97~101地號土地進行查核,經查貴公司所有土地裸露區域之防制設施實施面積未達80%,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2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登記許可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卡拉OK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0/02/25
- 罰鍰金額
- NT$9,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本局於108年12月9日14時20分派員抵達貴公司廠區稽查,經查貴公司於廠內露天堆置鐵屑且未設有防止地面水及雨水流入或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2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查獲該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灌漿)致妨礙安寧,將以違反噪音管制法規定處分。
- 處分日期
- 2020/02/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查獲該公司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之規定,本局將依法告發處分。
- 處分日期
- 2020/02/24
- 罰鍰金額
- NT$19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太平廠)於本市太平區永平路二段476巷93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193-05號),經本局於108年10月1日派員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所委託財團法人中興工程顧問社人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太平廠)代表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鎳檢測值:1.19 mg/L(限值:1.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貴公司(太平廠)已於109年2月14日永達水字第1090214001號函送「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至本局,限期於109年3月20日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含鎳)報請本局查驗,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2/24
- 罰鍰金額
- NT$3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廠內雖設有廢水處理設施,惟其處理效果不佳,致作業產生之廢水未妥善處理逕行排入溝渠致污染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24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獲貴公司未領有水污染防治(貯留)許可文件逕將製程產生之廢水貯留並循環使用,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施工產生之營建廢棄物露天堆置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402-03號),現場操作參數與許可證記載內容不符,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2月20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貴公司製程略為塑膠粒->押出機->半成品->紡紗->成品(地工織品),其107年度押出機之產量達1,009.82公噸,符合環保署公告第8批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事業,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21
- 罰鍰金額
- NT$9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本市太平區華安街6號設立「群益工業社」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542-05號),經本局於108年8月20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現場人員於放流口處採驗水質結果,懸浮固體測值:74.8 mg/L(限值:30 mg/L);化學需氧量測值:192 mg/L(限值:10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即群益工業社)已於109年2月19日群益水字第1090219001號函送「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至本局,限期於109年3月20日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含懸浮固體及化學需氧量),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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