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0251 - 103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0/02/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單位於本市北屯區陳平段2309-31地號等2筆土地施作臺中水湳經貿園區(大宅門)地下停車場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單位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4月19日竣工,無再限期改善之必要。
- 處分日期
- 2020/02/03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中心所屬污水處理廠於本市大甲區日南里工五路1號從事石油化學以外之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291-13號),經本局於108年10月31日派員前往稽查並會同事業代表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硝酸鹽氮檢測值:56.6mg/L(限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2/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中市大里區光正段1130、1131、1132、1133、1134、1136、1137、1138、1139地號土地由貴公司設廠使用並從事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經本局執行「108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臺中市」、「108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應變措施工作計畫」辦理土壤及地下水採樣檢測結果,土壤污染物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濃度達30,800毫克/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總石油碳氫化合物:1,000毫克/公斤);地下水污染物三氯乙烯濃度達0.0819毫克/升,超過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三氯乙烯:0.05毫克/升),經臺中市政府依土污法第12條第2項規定,以108年11月29日府授環水字第1080274860號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並公告貴公司為該場址污染行為人;貴公司於運作過程有污染物洩漏致土地經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應依土污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規定處分。
- 處分日期
- 2020/02/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商號作業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露天堆置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31
- 罰鍰金額
- NT$37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4項
- 違規情節
- 廢水處理單元之化學沈澱池,其池內所累積污泥高度高於有效水深之二分之一,未符合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10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未能維持廢水處理設施之正常操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4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3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本局於108年11月19日13時整派員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因承攬工程,於該工程施工範圍從事工事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並經貴公司現場負責人確認上開污染事實後始於當日環境稽查紀錄表親簽,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規定;違規改善部分:本案違規當日已立即停止污染行為且調派灑水車清洗路面,並經本局認定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20/01/3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2月12日22時50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進行臺中市大甲區甲后路五段附近之「合總建設-甲賀新建集合住宅」工程,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30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單位於本市清水區海濱段臨港小段2211之2地號等2筆土地施作白海豚生態館興建工程(第二期工程-主體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單位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7年05月31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處分日期
- 2020/01/30
- 罰鍰金額
- NT$31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放流口採驗廢水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5.9(標準值6-9)、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51mg/L(標準值:100mg/L)、鋅檢測值:36.3mg/L(標準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施工產生之廢板模露天堆置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2月13日10時25分派員抵達臺中市梧棲區南橫八街與中南一路交叉路口附近稽查,發現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KLA-9591)因發生事故導致桶槽內之丙二醇甲醚洩漏並污染道路,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前往貴公司承造之營建工地稽查,查獲貴公司拆除後之營建廢棄物未依事業廢棄物主要成分特性分類貯存。
- 處分日期
- 2020/01/22
- 罰鍰金額
- NT$11,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單位於本市清水區田寮段橋頭小段279-12號等17筆地號施作名璟建設有限公司16戶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單位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5月11日竣工,無再限期改善之必要。
- 處分日期
- 2020/01/22
- 罰鍰金額
- NT$11,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單位於本市清水區田寮段橋頭小段279-20等8筆地號施作名璟建設8戶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單位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7月24日竣工,無再限期改善之必要。
- 處分日期
- 2020/01/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單位於本市梧棲區南簡段435地號等2筆土地施作合眾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單位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2月6日竣工,無再限期改善之必要。
- 處分日期
- 2020/01/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單位於本市梧棲區南簡段435-3地號等2筆土地施作宣品建設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單位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9月20日竣工,無再限期改善之必要。
- 處分日期
- 2020/01/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事宜,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21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翔毅交通有限公司所有車號6J-980車輛於108年12月24日9時50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中突堤管制站前,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3.1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現場查獲貴商號因作業時未妥善防範,致金屬屑污染溝渠,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21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於工程施工時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泥砂污染周界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貴公司於工程施工時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污染周界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單位於本市南屯區建功段10地號等1筆土地施作總太地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單位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1月23日竣工,無再限期改善之必要。
- 處分日期
- 2020/01/1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16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維盛機械有限公司所有車號KEE-5229車輛於108年12月24日10時52分行經臺中港西碼頭管制站,經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2.2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1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閎崴金屬建材有限公司所有車號H8-6015車輛經目測判煙有污染之虞,於108年12月25日10時23分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南屯站),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值2.8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再依柴油車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之煙度試驗規定辦理複測,經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50%超過法定排放標準40%,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1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1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排放口採集水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38.6mg/L(標準值:3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0.29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16
- 罰鍰金額
- NT$13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獲未領有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文件,逕將廢水排放於地面水體,並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本市北區尚德街91巷5號住宅拆除工程(位於本市北區賴厝廍段0082之0051地號等1筆)屬公告列管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依本局108年12月24日稽查結果,該工程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核准前,即先行動工並完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16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本市北區尚德街91巷5號住宅拆除工程(位於本市北區賴厝廍段0082之0051地號等1筆)屬公告列管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依本局108年12月24日稽查結果,該工程未以網路方式申報廢棄物清理流向,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因未申報聯單,所產出植物性廢渣(R-0120)有暫存量異常下降情形,故無法平衡,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本局於108年12月5日11時55分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廠區露天堆置滅菌後醫療廢棄物且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16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作業產生之污泥未依規定簽訂清除處理合約,另貯存地點亦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15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1月20日10時3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大里區仁美路138、158號稽查,查貴公司廢水處理設施設有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現場設施及防制設備均運轉中,惟貴公司於108年11月15日向本局提出該程序空氣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變更,目前尚未經本局核准,貴公司未取得該程序操作許可證核准逕行操作之情事。
- 處分日期
- 2020/01/15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8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臺中市龍井區竹師路二段75巷附近承造「昇祐建設DNA新建工程」,案經本局於108年12月1日10時整派員前往上述營建工地周界外勘查,查獲貴公司於輸送營建混合物時,無有效之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情形,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8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1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1、產出廢棄物-爐渣未填列於廢清書中.2、集塵灰戴奧辛超標,廢清書未登載該向有害事業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0/01/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14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排放管道(P013)進行異味污染物檢測,檢測結果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14
- 罰鍰金額
- NT$147,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查獲該公司未取得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文件,逕自將作業廢水排至農田灌溉溝
- 處分日期
- 2020/01/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獲貴公司產出廢鐵屑、廢切削液……等廢棄物,惟未檢具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提送本局審查核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14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獲貴公司廢棄物未有廢棄物清除處理合約、廢鐵屑貯存區未妥善收集貯存致污染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4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字號:106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141號),貴公司之清運機具屬「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二規定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惟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貴公司之清運機具(車號:0223-NS、0970-SH、195-RX、7K-8180)於108年10月20日至108年10月26日間,即時追蹤系統資料缺漏或不正確(無軌跡回傳、回傳率未達標準及闕漏路段),未依規定於次週星期五前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其系統資料回傳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1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1、A003)壓差計故障、製程使用砂心烘烤爐設備及新增原物料漆料及砂心未登載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1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原物料及產品未每日紀錄使用量及產量,未符合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登載原物料及產品應每日紀錄之規定,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1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0月18日19時13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大里區大里路118號周邊稽查,貴公司於大里區大里路118、120號從事餐飲(烤狀猿燒烤)業務,稽查時作業中並會同貴公司代表人員於周界外採氣進行空氣污染物(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17,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以外異味污染物標準值為10)。
- 處分日期
- 2020/01/1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周界外採氣進行異味污染物(空氣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1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使用動力機械從事灌漿作業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0/01/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臺中市大里區大里路499號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鋁製品製造),本局於108年12月10日14時整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現場製程產生廢鋁渣及廢噴砂且資本額達新臺幣100萬元整,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
- 處分日期
- 2020/01/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臺中市大里區大里路499號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鋁製品製造),本局於108年12月10日14時整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現場製程產生廢鋁渣及廢噴砂且資本額達新臺幣100萬元整,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貴公司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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