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0301 - 103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0/01/1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廚餘回收桶放置處未有有效防治措施致污染地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1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未做好相關防治措施,致使白色污水直接排入水溝造成污染,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13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於施工過程中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使砂土污染道路
- 處分日期
- 2020/01/13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2月17日9時3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東區進化路與精武路口工地(東區東勢子段91之2地號等兩筆)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承造「佳福建設東區東勢子段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建造執造:103中都建字第01413號),於施工過程中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使泥砂污染道路。
- 處分日期
- 2020/01/1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6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8年9月2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所有土地雜草叢生長度超過50公分且經108年10月15日稽查結果,未依本局108年9月30日中市環清字第1080114681號函囑期限內改善完成,核已違反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及第6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1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臺中市龍井區龍門路**號承造「臺中市龍井區龍井國民小學前棟老舊校舍拆除重建工程」,案經本局於108年12月6日10時整派員前往上述工程周界外勘查,查獲貴公司於工程區域內露天燃燒紙箱,且未設有任何空氣污染防制措施,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10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1月19日前往該公司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20/01/1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0/01/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廢棄物鐵屑貯存區廢切削油流出致污染道路及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10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2月13日至「八救災救護大隊暨水湳分隊及北屯區公所聯合里活動中心興建工程」工地稽查,發現營建工程未妥善防範致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廢土或污泥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20/01/1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獲該公司所屬車輛行經臺中市北屯區崇德路三段道路,駕駛人隨地拋棄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9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0月22日14時58分派員會同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人員及貴公司人員執行排放管道進行異味污染物檢測,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41,20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1,000),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9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加達逸有限公司所有車號287-VE車輛於108年12月10日9時52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中突堤管制站前,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2.7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9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露天堆置工區作業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廢木板)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露天堆置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查獲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之貯存,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查獲貴公司承造營建工程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灌漿)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查獲貴公司承造營建工程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灌漿)致妨礙安寧,已命貴公司立即改善完成,惟本局複查結果,上述違規情事貴公司仍未完成改善,第二次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領有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文件逕將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產生之廢水排放至廠區周界外溝渠,以及懸浮固體檢測值超過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8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從事營建工程施工作業,惟未具有效防治收集處理措施,致黃色泥土廢水逕排放於鄰近溝渠污染水體,本局於現場採水樣檢驗水質結果,測得懸浮固體檢測值為841mg/L(標準值:3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1/08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作業產出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廢鐵屑,含廢切削液)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切削液污染地面,且露天堆置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廢棄物(廢輪胎)貯存地點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及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或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8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於施工過程中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周遭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日南廠)領有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6)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643-02號),本局於108年11月20日派員至貴公司(日南廠)執行稽查作業,查防制設備A601及A602洗滌塔pH計現場讀值分別為10.4及4.63(許可核定6~9),A601洗滌液流率儀表為12.6L/min(許可核定400~600L/min),A602廢氣處理量監控儀表故障無數值,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7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明傳汽車貨運有限公司所有車號RY-929車輛於108年12月10日10時43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中突堤管制站前,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1.9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7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祐綸實業有限公司所有車號116-UE車輛經目測判煙有污染之虞,於108年12月12日13時54分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后里站),經本局檢測人員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1.9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7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順福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MX-925車輛於108年12月10日10時10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中突堤管制站前,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6.1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本局前於108年7月31日接獲通報臺中市龍井區中華路一段221巷88弄附近龍田陸橋下方遭棄置廢3C報廢品,經本局於108年8月19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員警勘查,現場遭棄置廢棄3C報廢品體積數量約2.25立方公尺,檢視廢棄物發現外包裝屬名「壹世代有限公司」,經循線調查通知貴公司於108年9月16日至現場勘查,貴公司會勘人員證述:現場遭棄置的3C報廢品確實為其公司過期報廢商品,之前係委託「真○載企業社」清理,惟貴公司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清除處理機構清除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廢棄3C報廢品),且遭不明人士非法棄置於上述地點,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7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6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5月3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所有土地雜草叢生長度超過50公分,未依本局108年5月6日中市環清字第1080047069號函囑期限內改善完成,本局已於108年7月22日中市環衛字第1080083168號函(諒達)處分在案,並請立即改善。嗣經限期改善屆滿,本局於108年12月22日派員前往複查結果,上開土地仍未清理改善,核已違反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及第6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工程施工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周界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7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工程施工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泥土污染周界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7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於施工過程中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周遭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0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幼獅廠)執行稽查作業,依據貴公司提供107年實驗室、研發及清洗等有機溶劑使用量,丙酮107年使用量已達30.693公噸,符合環保署公告第8批有機溶劑作業程序20公噸/年以上之條件,惟貴公司(台中幼獅廠)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台中幼獅廠)領有其他藥品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971-02號),本局於108年10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幼獅廠)執行稽查作業,查獲有下列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違規事項如下:(一)107年丙酮使用量為50.96公噸(許可核定31.08公噸/年),自來水使用量為30,533公噸/年(許可核定11,566.224公噸/年),上述物料使用量已逾許可核定量之10%容許差值。(二)M01製程因SC30及MTL製程為接單生產性之產品製程,故申請P001之IPA、P011、P013、P016及P017不定檢,並於接獲訂單後重新申請,依貴公司(台中幼獅廠)提供107年原物料報表,其中SC30於107年9月及10月皆有投料生產,惟貴公司(台中幼獅廠)P011及P013排放管道未進行定檢。
- 處分日期
- 2020/01/06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於周界外測得貴公司馬達運作均能音量超過營業場所第二類管制區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領有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文件逕將作業產生之廢水排放於地面水體(牛角坑溝),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台中廠於本市梧棲區草湳里南堤路二段99號從事化工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163-00號),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9月20日執行督察結果發現,經查貴公司所屬台中廠未依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163-00號)內容,記錄硫酸使用量,違反水污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因廠內餘熱鍋爐維修,改用貫流鍋爐,其產生除污用水(現場量測pH值11.3)排放至廠內集水溝,惟未收集至廢水處理設施處理,且該股廢(污)水未登載於許可文件內,同時違反水污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貴公司於108年10月28日函報本局已恢復原許可登記事項運作,經本局派員前往複查結果屬實,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20/01/0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台中廠於本市梧棲區草湳里南堤路二段99號從事化工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163-00號),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9月20日執行督察結果發現,經查貴公司所屬台中廠未依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163-00號)內容,記錄硫酸使用量,違反水污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因廠內餘熱鍋爐維修,改用貫流鍋爐,其產生除污用水(現場量測pH值11.3)排放至廠內集水溝,惟未收集至廢水處理設施處理,且該股廢(污)水未登載於許可文件內,同時違反水污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貴公司於108年10月28日檢具每日操作紀錄送本局報請查驗,已確實記錄,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20/01/0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臺端經營之源邦成企業社從事剩餘土石方載運業務,惟本局稽查人員於108年12月17日9時36分許於烏日區環中路八段與國道三號烏日交流道交叉口前執行取締非法棄置廢棄物聯合稽查攔檢作業時,查獲該社所屬車輛(車號:KEH-8116,駕駛人:卓錫彬)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至處理地點途中未依規定攜帶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6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於施工過程中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使泥沙及瀝青污染道路
- 處分日期
- 2020/01/0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三項:「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除營業項目屬經濟部公告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視聽歌唱業」並經登記許可之營業場所外,不得使用卡拉OK。」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3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從事該址建物拆除工程,施工作業時無妥善污染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周遭道路。
- 處分日期
- 2020/01/03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查獲該公司工程施工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周界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於該址從事大樓外牆清洗作業,惟清洗作業無妥善污染防制措施,致廢水污染周遭道路。
- 處分日期
- 2020/01/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金屬軋造程序(M07)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276-00號),依許可證核定內容溶劑型塗料年用量為2公噸,惟本局於108年8月8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時,該製程107年度溶劑型塗料用量為3.887公噸,已逾許可核定用量之10%容許限值,且污染源加熱設施(E701)未依許可核定內容每日記錄爐內操作溫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行為時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周界外進行異污染物(空氣污染物)官能測定,其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14,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以外地區異味污染物標準值為10)。
- 處分日期
- 2020/01/02
- 罰鍰金額
- NT$1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排放明顯白濁廢水至灌溉溝渠污染下游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1/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前往貴公司勘查,查獲貴公司清洗設備之廢液未妥善貯存致溢出污染周遭環境。
- 處分日期
- 2020/01/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廢塑膠等廢棄物之貯存地點髒亂且廢棄物逸散污染地面,另貯存地點亦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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