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南市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901 - 1950 筆)

處分日期
2024/09/04
罰鍰金額
NT$3,3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6月1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從事洗衣作業,實際每月最大用水量1200公噸,未達水污染防治法洗衣業之事業定義,屬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經本局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水溫現場檢測38.7℃(上限值38℃),未符合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4/09/0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0條之1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1月9日10時20分許派員前往貴牧場稽查,經查本市白河區關帝段171等地號為本府農業局核准貴牧場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依據民眾提供之攝錄影資料查證於112年12月31日16時許發現貴牧場,於本市白河區關帝段171地號土地澆灌之沼液沼渣排放至地面水體(牛稠埔坑溪)中,未依農業主管機關審查同意之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計畫登記事項運作。
處分日期
2024/09/0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03月25日19時30分許派員前往稽查,經查貴公司現場工作人員因利用柴油清洗零件不慎翻倒油盤(約4公升),導致清洗零件之柴油經工廠維修室外排水孔流出至廠內排水溝,致貴公司柴油污疏漏有污染物水體、土壤之虞,且未依規定記錄。
處分日期
2024/09/0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3年8月8日派員稽查,經於本市永康區大灣段4712-1、4712-3~4712-30地號貴公司承包施作創兆建設有限公司27戶住宅新建工程工地室外地面塑膠水桶,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有孳生病媒蚊之虞。
處分日期
2024/09/0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3年7月30日下午3時40分派員稽查,經於本市永康區崑大路195號貴校興苑學生宿舍曬衣場水桶,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有孳生病媒蚊之虞。
處分日期
2024/09/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6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場區內有堆置廢木屑,惟貯存地點未妥善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飛揚、逸散、滲出、污染地面之情形。
處分日期
2024/09/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3年8月5日派員稽查,經於本市仁德區二仁路一段60號貴校綠色生活研究館地下一樓洗手槽底下地面凹槽,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有孳生病媒蚊之虞。
處分日期
2024/09/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本市仁德區中正路三段(土庫路226巷口左側)旁道路,有礙市容觀瞻與影響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4/09/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7月14日13時22分派員前往永康區永和段664地號為貴公司承造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稽查當時有使用懸臂怪手進行土方開挖,於例假日管制中午時段12時至14時之間仍有動力機械從事營建工程行為。
處分日期
2024/09/02
罰鍰金額
NT$210,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
違規情節
貴公司屬電鍍業,經本局於113年5月17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38.5mg/L(標準值30 mg/L)、鎳檢測值1.69mg/L(標準值1.0mg/L)、總鉻檢測值3.74mg/L(標準值2.0mg/L);亦於貴公司廢水處理設施採取水樣,檢測結果:T01-01-1鎳檢測值193mg/L(許可登載1.6 mg/L)、總鉻檢測值55mg/L(許可登載1.3 mg/L),與廢(污)水排放許可證登載數值最大值不符。
處分日期
2024/09/0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局113年05月21日派員會同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往稽查,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39mg/L(標準值100mg/L)。
處分日期
2024/09/02
罰鍰金額
NT$9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13年7月1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98.4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4/09/02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即茂旭實業社),於臺南市西港區劉厝段1650至1653地號設廠,經本局於113年6月24日派員稽查,確認臺端為屬水污染防治法之廢棄物處理廠(場)業者,現場發現回收廢塑膠設備中之押出機有一水槽以水直接接觸原物料作為冷卻用,現場量測水槽水溫達44.5度c,該水槽之溢流水流至貯留水池再以幫浦打至冷卻水塔冷卻後儲存於不繡鋼水塔再流到押出機循環使用,按此認定該業者有產生作業廢水,並有貯留廢水情事,惟臺端未依規定取得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
處分日期
2024/09/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40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3年7月13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56(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4/09/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牧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3年7月16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65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4/09/02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市永康區公所接獲通報於該區東橋里自強路140巷25號對面貴公司所有空地(東橋段67、72地號),雜草叢生高度逾100公分,未依規定刈除,並於113年7月9日函文限期於文到10日內改善;經區公所於113年8月1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並未改善。
處分日期
2024/08/30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 年7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現場製程設備使用潤滑油,惟潤滑油未登載於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是貴公司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
處分日期
2024/08/30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 年7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現場廢棄物(R-0801廢人造纖維、R-0802紡織殘料)及原料110599其他未列名毛梭織布,未依事業廢棄物主要成分特性分類貯存(毛梭織布當圍牆使用)。
處分日期
2024/08/2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4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仁德一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依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規定應設置一名以上之代理人,惟貴公司仁德一廠廢(污)水處理代理人呂○○於112年2月28日離職,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向直轄市主管機關重新申請核定設置。
處分日期
2024/08/2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二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113年7月5日派員前往督察,發現貴公司二廠廢水處理設施調整槽Ⅰ原使用藥劑石灰自行變更為氯化鐵及硫酸;集水井3(T01-07)有新增2支冷卻水塔作業廢水流入;集水井4(T01-08),至調整槽Ⅰ(T01-03)管線中段有新增1個三通閥;集水井5(T01-09)有新增鼓風機;薄膜過濾槽(T01-20)至反洗水槽前有增設三通管連接至放流槽(T01-21);放流槽(T01-21)至自動監測槽(CWMS)管線中段有增設管線連至薄膜過濾槽(T01-20);調整槽Ш(T01-17)未有特殊流向管線至集水井(T01-01);調整槽Ⅰ(T01-03)未有特殊流向管線至集水井2(T01-02),上述未依登記事項運作。
處分日期
2024/08/29
罰鍰金額
NT$16,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4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鹽水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依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規定應設置一名之代理人。惟廢(污)水處理代理人邱O霆於112年7月31日離職,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向直轄市主管機關重新申請核定設置。
處分日期
2024/08/29
罰鍰金額
NT$26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6月25日派員督察,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394mg/L(標準值100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4/08/29
罰鍰金額
NT$147,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6月25日派員督察,現場設置4座12.1噸廢水暫存桶,其中3座設置管線廢水可並聯相通,若進水量多則再從上層溢流至第4座暫存桶,該3座暫存桶底部管線相連處設有排泥管線可直接外排又於放流口採水樣時,現場廢水由放流貯存槽(T01-10)排放,未進入活性碳吸附裝置(T01-11)單元,未經許可登載內容操作與許可不符。
處分日期
2024/08/29
罰鍰金額
NT$49,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6月25日派員督察,現場發現製程廢水排入廠房外溝渠,旁有屋頂雨水收集管線亦連接廠房外溝渠,其雨水、廢水並未分別收集,違反雨水不得合流收集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8/29
罰鍰金額
NT$28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臺端未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非法棄置大量廢棄物於本市關X區民X街1X5巷7X號土地,經本局查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並涉犯同法第46條第3款及第4款規定之行政刑罰部分,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2年7月1日112年上X字第1X5號刑事判決:處緩刑X年,並應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貳年內,接受法治教育課程伍場次,即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小時之義務勞務。2.臺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部分,本局爰依同法第57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附表三項次二規定並依行政罰法第26條第3、4款規定予以扣抵處新臺幣(下同)28萬2,400元罰鍰,並命停止營業(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或處理業務)。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處分日期
2024/08/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於今(113)年7月22日上午09時16分許稽查發現,本市東區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貴校內學務處停車棚圍牆上安全帽、至善樓旁樹叢旁鐵盒等共2容器積水且已滋生孓孑,明顯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4/08/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駕乘人於113年03月29日09時41分許行駛所有RCG-7827車輛行經臺南市善化區公園路與建國路路口附近,亂丟檳榔渣於地面,已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24/08/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奇X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原料一課製X機廠房改建工程」(工程地號: 臺南市仁X區保X段3X地號等50筆),領有建造執照((113)南工造字第01XX8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3年7月30日至現場查核,發現前揭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先行辦理興建作業,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先行辦理興建作業,進行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一般事業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4/08/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奇X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原料一課製X機廠房拆除工程」(工程地號: 臺南市仁X區保X段3X地號等50筆),領有領有拆除執照((113)南工拆字第002X6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3年7月30日至現場查核,發現前揭拆除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先行辦理拆除作業,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先行辦理拆除作業,進行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一般事業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4/08/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辦理臺南市政府地政局臺南市喜X灣X市地重劃、代辦區外灣X滯洪池及抽水站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X區省X段6-2地號等2X2筆及X區中X段1X-1地號等93筆),領有(標案案號:TXCLY11X0118),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3年3月19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興建,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4/08/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辦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X榮X國民之家新址(RX)及臺X榮X健X服務園區(網X北)拆除工程(工程地號:臺X市X區竹X厝段2X97地號等5筆),領有拆除執照((112)南工拆字第00X16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3年5月9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拆除,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4/08/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辦理金XX行廠房增建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下X區茅X尾段2X73地號等4筆),領有建造執照((113)南工造字第012X2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3年5月31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興建,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4/08/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辦理葉X洋住宅拆除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X區大X段7X0地號),領有拆除執照((113)南工拆字第002X0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3年6月28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拆除,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4/08/27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力行廠(管制編號:D9700652)領有本局核發之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程序(M02)操作許可證,經本局112年8月28日派員督同環境部認可之檢測公司-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檢測,檢測時貴公司力行廠正常運作中,檢測對象為M02製程排放管道P004煙道有害揮發性有機物,檢測結果P004空氣污染物甲苯實測值0.0716 g/s,超過法定排放標準0.0486 g/s,上開缺失有稽查單及檢測報告書(編號:FI23A8438)可稽。
處分日期
2024/08/27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力行廠(管制編號:D9700652)領有本局核發之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程序(M02)操作許可證,經本局112年8月28日派員督同環境部認可之檢測公司-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檢測,檢測時貴公司力行廠正常運作中,檢測對象為M02製程排放管道P004煙道有害揮發性有機物,檢測結果P004空氣污染物甲醛實測值0.0385 g/s,超過法定排放標準0.00632 g/s,上開缺失有稽查單及檢測報告書(編號:FI23A8438)可稽。
處分日期
2024/08/2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3年7月13日派員稽查,發現臺端未每日記錄廢(污)水累計型流量計及獨立電表讀數。
處分日期
2024/08/27
罰鍰金額
NT$44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永康廠從事電鍍業,經本局113年04月08日派員會同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往稽查,於貴公司永康廠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20mg/L(標準值100mg/L)、鎳檢驗值3.03mg/L(標準值0.7 mg/L)。
處分日期
2024/08/2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7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該公司申請負責人變更時發現,該公司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變更負責人核發日期為113年3月25日,向本局申請核可文件變更負責人日期為113年6月27日,經本局於113年7月2日派員前往確認,該公司確實未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於60日內完成負責人變更,顯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8/27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登記申報系統勾稽發現貴公司柳X廠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氟化氫3月份申報紀錄結餘量3X0KG超過分級運作量(300KG),本局於113年6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確認貴公司3月12日運作紀錄結餘量為3X0KG及3月19日運作紀錄結餘量為3X0KG等2日超過分級運作量,與貴公司申請核可文件不符(低於分級運作量),顯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管理法第25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8/2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未妥善清理廢棄燈具內積水,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已為相關影像存證。
處分日期
2024/08/2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本(113)年6月26日下午14時18分許稽查發現坐落本市中西區民權路一段90巷31號建築物旁,堆置有未妥善清理之積水拖把桶並已孳生孑孓情事,明顯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處分日期
2024/08/2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3年7月17日下午3時00分派員稽查,經於本市北區實踐街15巷33號對面貴實業社場區門口盆栽內側花盆容器,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有孳生病媒蚊之虞。
處分日期
2024/08/2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3年7月9日下午3時20分派員稽查,經於本市北區北元段921、921-1地號貴公司承包施作藏信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店鋪、停車空間新建工程工地地下一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有孳生病媒蚊之虞。
處分日期
2024/08/2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3年7月9日下午3時35分派員稽查,經於本市北區北元段921、921-1地號貴公司承包施作藏信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店鋪、停車空間新建工程工地地下3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有孳生病媒蚊之虞。
處分日期
2024/08/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3年7月16日下午2時18分派員稽查,經於本市東區新都心段70、71地號貴公司承包施作工程工地地下一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有孳生病媒蚊之虞。
處分日期
2024/08/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3月13日10時00分許派員至臺端(即三代畜牧場)(本市六甲區中社段646、647地號)(本市六甲區龜港里龜子港80巷125弄2之15號)巡查,於臺端(即三代畜牧場)場外水溝見有雞隻羽毛掉落致污染水溝影響環境衛生之情事。
處分日期
2024/08/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3年6月1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14mg/L(標準值8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704mg/L(標準值600mg/L),皆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4/08/2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3年7月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場廢水操作紀錄表113年1月至7月2日間,有多次排放量大於許可核准量(核准排放量18 CMD),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處分日期
2024/08/2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飼養豬隻之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現場發現廢污水獨立專用累積計型水量計測設施及獨立專用電度表113年4月1日~4月6日、5月1日~5月6日、5月25日~30日、6月及7月6日~本日(7月16日放流水表讀數2321)皆未記錄。
處分日期
2024/08/2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違規情節
臺端113年起至113年7月11日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廢水場獨立專用電度表及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值。

第 39 頁,共 598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