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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

共 7,261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301 - 2350 筆)

處分日期
2020/02/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麥寮三廠(輕油裂解二廠)輕油裂解程序(M01),108年10月12日下午2時23分異常通報本縣環境保護局,將管線氣體排至廢氣燃燒塔(A001、A002及A003)處理,經查廢氣燃燒塔(A001)於下午2時45分流量為185,024CMH(換算流率為51.39(Nm3/sec)),已超過操作許可證核定之無煙燃燒設計量41.81(Nm3/sec),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2/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0月16日至貴公司飼料製造程序(M01)排放管道(P003)進行排放管道中異味檢測,經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5500,標準值為2,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2/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08年11月27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815mg/L,標準150 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250mg/L,標準值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2/07
罰鍰金額
NT$50,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力濃牧場於108年12月19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1230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0800mg/L,標準值: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2/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澤豐畜牧場於108年12月10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84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320 mg/L,標準值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2/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黃鄉如(A)畜牧場於108年12月10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674 mg/L,標準值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2/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廣豐畜牧場於108年12月16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件,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20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200mg/L,標準值45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2/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新福畜牧場於108年12月25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407mg/L,標準值;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050mg/L,標準值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2/06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08年12月9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件,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850mg/L,標準:150mg/L);化學需氧量:1270mg/L,標準: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2/0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保署中區督察大隊107年5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虎尾鎮高北段241、242、242-1地號堆置土石,現場因從事土石堆置、傾倒、運輸工程車進出等作業,引起塵土飛揚致空氣污染情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2/0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月2日至貴公司辦理塑膠膜袋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內容查核作業,經查貴公司108年原料使用量報表,其產品-塑膠夾鏈袋年產量為6,006.4公噸/年(超過許可核定量42702公噸/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2/03
罰鍰金額
NT$19,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08年12月2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1080mg/L,標準:150mg/L;化學需氧量4570mg/L,標準: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2/03
罰鍰金額
NT$19,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順富牧場於108年11月26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915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690mg/L,標準值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2/03
罰鍰金額
NT$28,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08年12月12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4400mg/L,標準:150mg/L;化學需氧量:4530mg/L,標準: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2/03
罰鍰金額
NT$2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08年12月12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915mg/L,標準:150mg/L;化學需氧量:1300mg/L,標準: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2/0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一)貴公司已產出之廢棄物有D-1099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199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及D-1399其他單一非有害廢金屬或金屬廢料混合物,惟貴公司尚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即逕行營運、處理及再利用其廢棄物作業,已違反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二)另108年1月7日至貴公司進行集塵灰採樣,檢驗項目TCLP及戴奧辛,TCLP檢測結果符合法規標準,戴奧辛檢測結果總毒性當量濃度為46.4ng I-TEQ/g(超過1.0ng I-TEQ/g),超出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貴公司所產出之D-1099集塵灰應為C-0120。(三)本局依行政程序法第102條規定,於108年1月16日雲環衛字第1080000805號函通知陳述意見,貴公司108年1月29日源字第108012901號函所提陳述無法律或事實上之依據。
處分日期
2020/01/3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石油化工原料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環境督察總隊於108年7月30日總體檢查驗時發現,貴公司海豐總廠丙二酚三廠2,2-雙(4-烴分基)丙烷製造程序(M02)107年硫氧化物申報實際排放量為4.135公噸/年,超過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定排放量0.32公噸/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3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1.本案為張昱昌畜牧場後續辦理。2.本局於上述時間請負責人至局說明,因本局於108年12月24日至該畜牧場複查,複查時發現該場仍持續有使用廢豆渣及麵粉攪拌飼料飼養豬隻,惟該場未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暨再利用登記檢核資格,及收受廢豆渣並使用,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將依法告發。3.已當面告知業者若有疑義,請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處分日期
2020/01/3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廢濾袋(D-0899)事業廢棄物於108年1月至10月份期間,申報貯存量均為零,惟查有數量約0.6噸廢濾袋露天貯存於廠內,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表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20/01/3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膠帶製造程序(M01)攪拌作業區(E001)於108年12月13日15時20分,因現場人員於攪拌槽進行下料(丁酮)作業不慎導致火災事故,造成明顯火光及粒狀物逸散之情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處分日期
2020/01/3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加工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於107年7月31日進行稽查檢測,於貴廠下風處擇一適當位置進行周界異味官能檢測,檢測結果周界異味濃度為48,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工業區及農業區」周界排放標準值30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3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當時現場作業中,經查貴公司廠內廢棄物貯存場所發現鍋爐燃燒後產出之D-1199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及C-0120含戴奧辛之集塵灰廢棄物貯存且未有防止地面水或雨水流入貯存設施中之相關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20
罰鍰金額
NT$10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濟部工業局斗六工業區服務中心於108年10月2日獲接民眾陳情並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稽查時貴公司漿塑分離製程管線破裂造成製程紙漿水疏漏至區外與水溝流入牛埔仔溪,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08年11月26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 檢驗值545mg/L,標準值: 150mg/L,化學需氧量: 檢驗值1020 mg/L,標準值: 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08年11月12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 檢驗值269mg/L,標準值: 15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08年11月19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 檢驗值265mg/L,標準值: 150mg/L,化學需氧量: 檢驗值715 mg/L,標準值: 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08年11月18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 檢驗值505mg/L,標準值: 150mg/L,化學需氧量: 檢驗值812 mg/L,標準值: 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2月6日至貴公司輪胎製造程序(M01)辦理操作許可證內容查核作業,經查108年11月26日配藥區(E002)之「藥品批號(LOTNO)工檢材料記錄表(配合劑)原(物)料氧化鋅當日用量為0.235公噸/小時(超過許可核定量0.031公噸/小時)及促進劑當日用量為0.284公噸/小時(超過許可核定量0.05公噸/小時),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瀝青混凝土製造作業,經行政院環保署108年11月5日派員督察,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所設之脈動式袋式集塵器,許可證核定之壓降操作參數為15~35cmH2O,惟現場壓降表讀值為25,且顯示單位為mmH2O,無法有效正確顯示壓降讀值,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08年11月07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 檢驗值750mg/L,標準值: 150mg/L,化學需氧量: 檢驗值2170 mg/L,標準值: 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07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違規情節
一、本署追查高雄市旗山區私人倉庫出租後遭棄置廢塑膠等廢棄物,依據現場查獲之事證於108年11月4日協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下稱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督察旨揭公司,現場請其提供107年所有外運之車輛過磅單供查核,惟其回應找不到107年過磅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將擇日請該公司人員至案發地指認屬於該公司之廢棄物。二、該公司廢塑膠混合物未集中保持清潔完整,露天散置於廠區地面,無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透明平板玻璃製造程序(M01)排放管道(P005)106年8月23日已完成檢測作業,惟未依規定於30日以內完成線上申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3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鴻誠畜牧場於108年9月18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212mg/L,標準值15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溢騰畜牧場於108年11月5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驗值707mg/L,標準值45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文彬牧場於108年11月5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驗值472mg/L,標準值45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政哲牧場於108年11月12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318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090mg/L,標準值45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尚益牧場於108年11月5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199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960mg/L,標準值45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27
罰鍰金額
NT$30,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金屋畜牧場於108年10月22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170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3110mg/L,標準值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27
罰鍰金額
NT$50,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福宜(第二場)畜牧場於108年10月22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348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4260mg/L,標準值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一.本案為案件編號38940304(000)後續辦理,由東勢鄉程海段215~218地號地主(蔡○○,P1********,**/**/**)委託錢○○(A2********,嘉義市****路******,0988******)至本局說明,現○○表示該土地係為建造雞舍,故向國○○業有限公司購買控制性低強度材料(CLSM),用於鋪設臨時步道,另國○○業代表曾○○表示該CLSM材料係以該公司再利用廢棄物中之廢棄玻璃及燃燒飛灰拌合而成之產品,經查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中規定飛灰之再利用用途僅用於CLSM或非農業用地之工程填地材料,另查程海段215~218地號為農牧用地(地目:田;使用分區:特定農業區),該公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再利用之事業廢棄物種類,數量,許可,許可期限,廢止,紀錄,申報,再利用產品之標示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中央主管機關,再利用用途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本局依法告發。二、本局已告知事業代表曾○○違反上述法條之規定,如有疑義,可於文到其限內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上述行為已當面與曾○○確認無誤。
處分日期
2019/12/2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福懋石榴班加油站)於108年9月10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82mg/L,標準值1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2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行從事食品豆皮生產作業,製程使用燃材鍋爐,總設計蒸氣蒸發量15公噸/小時,屬第一批公告各行業類別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環保署108年10月30日派員督察時,鍋爐操作中,尚未取得固定汙染源設置許可證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2巷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2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1月25日至貴公司現場查察,於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廠內之宿舍區燃燒中,致產生大量濃煙及明顯之粒狀物散布於空氣中,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24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商行經營豆皮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14日派員至現場稽查,現場設有一座燃材蒸氣鍋爐(蒸氣蒸發量13頓/小時),屬固定污染源公告應申請設置操作許可證之事業,未取得設置許可證逕行設置即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牧場於108年10月24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26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646mg/L,標準值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柯長興畜牧場於108年8月9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185mg/L,標準值:15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1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針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指定公告列管「登記資本額新臺幣100萬元以上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進行廢棄物申報流向資料專案勾稽,勾稽區間為108年1月至108年8月,勾稽結果貴公司申報異常,鋇及其化合物(總鋇)(C-0111)、其他廢玻璃、陶瓷、磚、瓦及黏土等混合物。(D-0499)、廢耐火材(D-0501)、無機性污泥(D-0902),產出量超過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之10%以上。
處分日期
2019/12/18
罰鍰金額
NT$27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08年9月27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至放流口採樣,採樣結果如下:懸浮固體:330mg/L(標準:80mg/L),化學需氧量:258mg/L(標準:15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17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鈞府辦理發包「雲林縣虎尾鎮壘球場新設工程」,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1月18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區周界未涵蓋全區域、物料、車行路徑、裸露地表及出入口未有效防制措施,查核缺失扣點計32點。
處分日期
2019/12/1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稽查時發現該廠108年8月19日申報輸入之鉻酸鉛(20000公斤)單筆資料,另查該筆資料進口安全資料表發現MIDDLE CHROME ANUCHROME M-12鉻酸鉛濃度為85~94%(5000公斤)、SCARLET CHROME ANUCHROME S-41(SPL)鉻酸鉛濃度為71~75%(2000公斤)、SCARLET CHROME ANUCHROMES-42鉻酸鉛濃度為71~75%(3000公斤)、PRIMROSE CHROME ANUCHROME P-31鉻酸鉛濃度為65~71%(5000公斤)、LEMON CHROME ANUCHROME L-21鉻酸鉛濃度為61~75%(5000公斤),惟該廠取得毒化物輸入許可證濃度為75~80%W/W,該筆輸入資料和許可證濃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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