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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

共 10,94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301 - 350 筆)

處分日期
2025/04/2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局於屏東市大溪段329-3地號土地辦理「屏東科技產業園區(擴區)開發工程」,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3月26日前往旨揭工地現場稽查,該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包括圍籬未涵蓋整個工區、土堆未完全覆蓋防塵網、車行路徑舖設粗級配或粒料厚度不足及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裸露地表未確實進行地表壓實並灑水,工地出入口未落實施工車輛輪胎清洗作業,造成泥沙外帶情形,累計缺失合計20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5/04/25
罰鍰金額
NT$4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領有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經本局於114年3月25日10時43分派員至本縣萬丹鄉後庄路51巷17號稽查,發現現場為貴公司停車場地,於現場有露天堆置貯存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已違反下列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之情事 :一、貴公司領有審查通過之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內容並未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於上述地點貯存及轉運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二、貴公司未經申請合法設置之廢棄物堆置及轉運場所,且採露天貯存廢棄物,有廢棄物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情形,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無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亦無收集或防止由貯存設施產生之廢液、廢氣、惡臭、污染地面水體、地下水體、空氣、土壤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2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6.3(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5/04/2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4.1(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5/04/24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於本縣屏東市新屏段57地號土地進行「農德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本局於114年3月19日11時9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因於工地出入口未落實將車輛輪胎清洗乾淨,導致泥沙外帶嚴重,造成鄰近道路路面污染情形,經查貴公司自本次違規前1年內曾違反相同條款未經撤銷之裁罰1次,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第63條之1第1項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5/04/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位於本縣屏東市溝美段93-3等地號土地進行整地工程作業,本局於114年3月17日10時2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因於工地出入口未落實將車輛輪胎清洗乾淨,導致泥沙外帶嚴重,造成鄰近道路路面污染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第63條之1第1項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5/04/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P-0217)於114年1月14日12時42分行經本縣里港鄉富喬砂石場前,有大量砂石掉落影響路面甚鉅,且污染程度非輕,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第63條之1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之車輛(車號:3739-R9),駕駛人於114年3月29日6時57分,行駛至本縣屏東市清溪段2179地號土地有隨意丟棄一般廢棄物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第63條之1第1項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5/04/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於本縣屏東市頭前溪段1379-4、1379-17~1379-19地號等4筆土地進行「溢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作業廠房新建工程」,本局於114年3月19日10時1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因於工地出入口未落實將車輛輪胎清洗乾淨,導致泥沙外帶嚴重,造成鄰近道路路面污染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第63條之1第1項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5/04/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於本縣內埔鄉陽明路39號前道路承攬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113年甲山區配電管路工程」,經本局114年3月7日9時55分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車輛於作業期間未落實派遣水車將鄰近道路清洗乾淨,導致泥沙污染公共道路,且貴公司遲至晚間時刻才清洗路面,顯無積極改善作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於本縣東港鎮東新段1230、1230-1~14等地號,從事鈺璽開發實業有限公司住宅、集合住宅等14戶新建工程,本局於114年3月26日10時15分前往稽查,現場發現貴公司因工地出入口未落實車輛輪胎清洗,導致泥沙外帶嚴重,致污染道路環境之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第63條之1第1項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5/04/23
罰鍰金額
NT$12,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建偉畜牧場於本縣萬丹鄉萬興段1834、1835地號從事牛隻飼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2月20日7時30分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130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830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4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080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郭宗顯牧場從事牛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2月26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541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11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經查貴場自本次違反之日起往前回溯1年內曾違反相同規定1次,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及第6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5/04/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該工程自施工期間申報營建混合物(R-0503)貯存量皆為0公噸及未申報產出,稽查時現場有產出廢棄物,未依實際情形網路申報該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情形,有網路申報廢棄物不實之情事。
處分日期
2025/04/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申報不實或虛偽記載,經勾稽網路申報資料,自開工至完工止申報貯存0公噸及未申報廢棄物產出情形
處分日期
2025/04/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L-3131)於114年1月16日10時56分行經本縣里港鄉尚億砂石場前,有大量砂石掉落影響路面甚鉅,且污染程度非輕,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第63條之1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車輛(車號:KEM-6259)於114年3月12日14時19分行經本縣九如鄉後庄村向陽路78巷2號附近道路,駕駛人有拋棄一般廢棄物致污染環境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經非法棄置圍籬系統透過車牌辨識資料及列管車輛軌跡資料勾稽,發現該公司所屬清運機具(61-WQ)於113年12月11日13時06分行經「台61-新北市八里(14)交流道北上出口」,查無軌跡回傳資料,且無回報路線及異常報備,綜上,該公司未維持正常追蹤系統運作正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所屬清運機具(639-TR)於114年1月23日13時44分行經「台88-高雄市大寮交流道西出口」,查無軌跡回傳資料,且無回報路線及異常報備,綜上,該公司未維持正常追蹤系統運作正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分局經管位於本縣屏東市大溪段524、747-1地號土地,經本局114年4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有堆置廢塑膠袋、廢飲料空瓶及垃圾等廢棄物,致影響公共衛生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1款暨第63條之1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分局經管位於本縣屏東市建國段1845-1、1886-1地號土地,經本局114年4月7日派員稽查,發現有堆置廢塑膠袋、廢飲料瓶、廢沙發及垃圾等廢棄物,致影響公共衛生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1款暨第63條之1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49-R2)於114年1月16日10時45分行經本縣里港鄉富喬砂石場前,有大量砂石掉落影響路面甚鉅,且污染程度非輕,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第63條之1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查富豐開發營造有限公司於本縣屏東市華富段31、31-1~31-11地號等12筆土地進行「建欽工程有限公司12戶廠房新建工程」,本局於114年3月19日14時3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因於工地出入口未落實將車輛輪胎清洗乾淨,導致泥沙外帶嚴重,造成鄰近道路路面污染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第63條之1第1項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18
罰鍰金額
NT$18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內埔鄉學人段721、746等2筆地號土地辦理「店舖、集合住宅55戶新建工程」,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3月7日前往旨揭工地現場稽查,該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包括圍籬未涵蓋整個工區、土堆未依規定覆蓋防塵網、營建工地至主要道路鋪設粗級配及粒料厚度不足及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車輛於離開工區時,未以加壓沖洗設備進行輪胎清洗,導致泥沙外帶,造成道路路面色差情形及施工鷹架外緣未完全覆蓋防塵網,累計缺失記點合計32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5/04/1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牌:KLG-9530),於113年10月9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本縣里港鄉江南巷(富喬砂石場前方)執行攝錄影像監看,查有運送逸散性粒狀污染物未依規定以封蓋緊密覆蓋貨廂,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記點合計10點以上,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17
罰鍰金額
NT$40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東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壓克力樹脂製造程序,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2月19日15時10分派員會同台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員,於該公司排放管道(P101)採得異味污染物樣品1組,經檢測異味值為3090,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排放標準」(排放管道高度2.68公尺,排放標準值1000),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14
罰鍰金額
NT$24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和泰畜牧場於本縣萬丹鄉萬興段1363、1364及1364之1地號從事豬隻飼育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2月19日16時整,派員於畜牧場周界下風處採得1個異味污染物樣品,經檢測異味值為63,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96年9月13日前設立之污染源於工業區及農業區排放管道排放標準值50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1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查瑋O企業行位於本縣屏東市新生里復興南路一段180號從事冰塊買賣,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4月1日3時30分派員稽查發現,瑋O企業行於本縣各類噪音管制區管制時段內(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7時),有違規使用動力機械(碎冰機)從事冰塊破碎之商業行為,影響附近居民生活環境安寧之情事,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屏東縣政府111年12月30日屏府環空字第11136327401號公告第1點第5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14
罰鍰金額
NT$20,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樹園畜牧場於本縣萬巒鄉萬巒村中正路5之30號從事豬隻飼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2月26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220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820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同法第66之1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14
罰鍰金額
NT$22,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973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59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14
罰鍰金額
NT$40,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4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55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於上述地點違規繫掛廣告物[品宏悅見.....7390666]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25/04/14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於上述地點隨意丟棄一般廢棄物,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25/04/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商號所有車輛(車號:957-BW)於114年2月3日10時38分行經本縣里港鄉江南巷富喬砂石場前,有大量砂石掉落影響路面甚鉅,且污染程度非輕,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第63條之1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內埔鄉北寧段1053、1053-1~1053-6、1053-8~1053-23等23筆地號土地辦理「住宅新建工程(19戶)」,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3月11日前往旨揭工地現場稽查,該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包括圍籬未涵蓋整個工區、營建工地至主要道路鋪設粗級配或粒料厚度不足及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施工車輛於離開工區時,未以加壓沖洗設備進行輪胎清洗,導致泥沙外帶,造成道路路面色差情形及施工鷹架外緣未完全覆蓋防塵網,累計缺失記點合計22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5/04/1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現場稽查時該工程已完工,現場無施工人員及機具設備,亦無廢棄物堆置情形查該公司網路申報系統並無申報系統並無申報廢棄物產出及清運聯單等紀錄,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廢棄物委託清除時未紀錄清除廢棄物之日期、種類、數量等相關資料,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巷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1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承攬「瀧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屏東縣新園鄉新東段732地號)」,經查該工程於112年即已完工,並於112年3月10日申報完工解除營建空污列管,案經本局於114年2月25日派員稽查,並勾稽網路申報資料,發現違反下列規定:自工程開工至完工止皆未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及清理流向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次查,未依規定記錄廢棄物流向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有廢棄物流向不明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1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承攬「德福聯建設開發住宅新建工程(屏東縣崁頂鄉頂忠段393、394地號)」,案經本局於114年2月25日派員稽查,並勾稽網路申報資料,發現違反下列規定:1.自工程開工至完工止皆未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及清理流向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2.次查,該公司未依規定記錄廢棄物流向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有廢棄物流向不明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1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承攬「震隆建設有限公司24戶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屏東縣東港鎮大東段一小段50、50-1地號)」,經查該工程於112年即已完工,並於112年6月2日向本局申報營建工程完工解除營建空污列管,案經本局於114年2月25日派員稽查,並勾稽網路申報資料,發現違反下列規定:1.自工程開工至完工止皆未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及清理流向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次查,未依規定記錄廢棄物流向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有廢棄物流向不明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J-5737),駕駛人於114年1月17日12時18分,行駛至本縣里港鄉中和段875地號,有隨意拋棄一般廢棄物之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於上述地點違規繫掛廣告物[皇城寓見.....7752666]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25/04/11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位於本縣里港鄉磚仔地段1215地號土地,於廠內員工宿舍旁空地露天貯存一般廢棄物(原料底渣),未符合執行機關、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規定,該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情事,且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亦未設置收集或防止其污染地面水體、地下水體、空氣、土壤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暨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7條、第9條規定,後經檢視堆置廢棄物為原料底渣,未依規定貯存,致影響環境衛生之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4條第2項暨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公告事項八第1、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2款暨第63條之1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屬清運機具未維持正常追蹤系統運作,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10
罰鍰金額
NT$23,33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張家義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2月26日派員稽查,發現其原水溝溝壁多處滲漏廢水疏漏至鄰地土壤,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通知本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6條、第6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5/04/09
罰鍰金額
NT$24,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843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44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承攬「多億建設有限公司等20戶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屏東縣東港鎮東新段563地號)」,案經本局於114年2月25日派員稽查並勾稽網路申報資料,發現該工程已完工,惟查自開工至稽查日止,皆未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及清理流向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承攬「多億建設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屏東縣東港鎮東新段560地號)」,案經本局於114年2月25日派員稽查並勾稽網路申報資料,發現該工程已完工,惟查自開工至稽查日止,皆未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及清理流向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所屬清運機具車號HAA-8502於114年1月6日經非法棄置圍籬系統透過車牌辨識資料及列管車輛軌跡資料進行勾稽發現異常(GPS無軌跡),且週確認申報為車輛未啟動與實際有出車狀況不符,該公司未維持GPS正常運作,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4/08
罰鍰金額
NT$21,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府工務處於屏東市公園段三小段57-1等24筆地號土地辦理「屏東縣仁愛國小新建風雨球場工程」,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3月3日前往旨揭工地現場稽查,該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包括工地標示牌未依規定設置、圍籬未涵蓋整個工區、土堆未依規定進行覆蓋、車行路徑舖設粗級配或粒料厚度不足、裸露區域夯實灑水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累計缺失扣點計26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5/04/08
罰鍰金額
NT$4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府地政處於屏東市建國段1941等98筆地號土地辦理「屏東縣屏東市和生市地重劃區工程」,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3月5日前往旨揭工地現場稽查,該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包括圍籬未涵蓋整個工區、土堆未完全覆蓋防塵網、裸露地表未確實夯實並灑水及實施防制面積未達規定70%,車行路徑舖設粗級配或粒料厚度不足及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工地出入口未落實施工車輛輪胎清洗作業,造成泥沙外帶情形,另運送粉塵逸散性之車輛,未使用防塵網進行覆蓋及粉塵逸散性操作時未持續灑水保持濕潤,致有塵土飛揚情形,累計缺失合計34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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