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6401 - 164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9/11/0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理隆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工廠增建建工程(合約金額:52,068,807元,工程面積:8264.89平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08年9月23日府都建施字第1080239424號函說明三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7年8月16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迄今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十四)之營造業)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1/0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理隆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工廠增建建工程(合約金額:52,068,807元,工程面積:8264.89平方公尺),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之事業,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7年8月16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1/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收受產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廢油料作為輔助燃料,惟未取得再利用檢核及未提送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從事廢油料再利用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9/11/0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廠內污染源之廢水處理廠(W001)有多處開口及破損,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密閉收集)。
- 處分日期
- 2019/11/0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管制時段(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以動力機具作業,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9/11/0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管制時段(晚間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以動力機具作業,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9/11/04
- 罰鍰金額
- NT$11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中心因中繼站(PN)馬達故障,導致廢(污)水未妥善收集處理,逕由雨水放流口(RD04)排放,惟貴中心未於事故發生後三小時內通報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9/11/04
- 罰鍰金額
- NT$12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廠內廢水設施污泥池(T01-23)抽污泥管線破裂,導致大量污泥經廠內地面續流至廠外農田,另因製程持續運作且廢水處理設施無法同時處理大量廢水,造成多處槽體過滿水位溢流情事,以上行為皆未於3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及未採取有效緊急應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9/11/04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廠從事印染整理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7月4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廠內燃油鍋爐(E302)油箱液位控制器損壞,致油料滿溢流出經排水孔洩漏至廠外水溝,續至承受水體(埔心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
- 處分日期
- 2019/11/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發現廠外(室外)堆置大量廢木材,經查該事業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簡稱廢清書),該事業收受之廢木材應採室內貯存,貯存方式與廢清書核准內容不符,核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1/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區間:108年3月至9月),發現該事業未上網申報收受廢棄物之營運紀錄及108年4月至9月之廢棄物產出及貯存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1/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印刷電路板製造程序使用原物料木漿板,其產出之廢棄物「廢木漿板」,未依規定填列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處分日期
- 2019/11/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稽查時發現蘆竹區海山路一段394巷旁溝渠有白色油脂漂浮物,經查係當日貴公司員工因清理作業不慎,造成部分魚隻內臟、魚油脂流至場外溝渠,污染水溝。
- 處分日期
- 2019/11/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作業時部份切削油噴至廠內地面,並經地面流至廠外水溝,造成水溝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9/11/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清洗地面油漬之廢水未有效收集,導致部份油污由廠內排水管路流至廠外,造成地面及水溝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9/11/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廠內設置攪拌機,將顏料原料(鈦白粉、黑煙膠等)與丙烯酸樹脂攪拌後,製成印花水性顏料,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及操作前揭顏料化學製造程序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9/10/3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製程之烘乾機(E103)維修門未緊閉,致粒狀污染物逕由維修門未緊閉處逸散於空氣中,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
- 處分日期
- 2019/10/31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8月8日執行檢驗結果(地點:桃園市中壢動力檢測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MX-073)黑煙排放檢測值為42%,超過排放標準(4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0/31
- 罰鍰金額
- NT$2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事業廠內廢水未經許可排放至工業區專用雨水下水道
- 處分日期
- 2019/10/3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第1項,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第1項規定暨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爰依飲用水管理條例第23條第2款規定處分。
- 處分日期
- 2019/10/3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6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102號),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略以:「...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貴公司108年10月28日來函所附申請文件,貴公司於108年8月2日完成機構地址之變更,惟遲於108年10月28日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0/30
- 罰鍰金額
- NT$12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發現廢(污)水處理設施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情形如下:(一)現場有一股實驗室廢水進入T01-1廢水收集槽,與許可不符(二)現場有一股生活污水進入T01-1廢水收集槽,與許可不符
- 處分日期
- 2019/10/30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豆類食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發現廠內作業廢水雖經沉澱槽處理,惟處理效果不彰仍致乳白色廢水排出廠外溝渠續流至南崁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之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 處分日期
- 2019/10/30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洗衣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發現廠內含清潔劑之作業鹼性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排放至大坑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之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 處分日期
- 2019/10/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進行振豐輪貨物卸載、存放、船體穩固等作業,因管理不善導致火災,本局於當日派員稽查,發現現場(大園區沙崙段沙崙段2860、2862地號)部分遭燒毀之廢棄布匹飛揚、逸散及污染海灘地面。
- 處分日期
- 2019/10/30
- 罰鍰金額
- NT$4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取得再利用登記檢核及未檢具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從事廢保麗龍(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編號四種類)再利用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9/10/29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KLD-0883)排放黑煙污染度為22%,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10/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0286-FQ)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7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10/29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10月25日執行檢驗結果(地點:桃園市中壢動力檢測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AH-957)黑煙不透光率1.6m¯¹,超過排放標準(1.0m¯¹),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0/29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 違規情節
- (1)工地週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車行路徑:未設置防制措施(3)裸露地表:未設置防制措施(4)工地出入口:未設置防制措施(5)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未設置防制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9/10/2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係屬電鍍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8月20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發現廢(污)水處理設施中:(一)砂濾器(T01-16)有一管線迴流至中和池(T01-15),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二)放流槽(T01-18)有鼓風機,許可未登載。(三)以上未依許可登載內容運作,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0/2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產出之廢電線電纜(D-2601)於107年11月21日、28日及30日委託順偉室內裝修有限公司清除,周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處理,惟未依規定上網申報。
- 處分日期
- 2019/10/2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油煙排放管道有殘油滴落至廚房後方水溝致污染水溝
- 處分日期
- 2019/10/2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5033-02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廠未依前揭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缺失說明如下:(一)旋風分離器(A404)之壓降值80mmH2O(許可範圍為15-45mmH2O)。(二)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405)之壓降值5mmH2O(許可範圍為35-105mmH2O)。
- 處分日期
- 2019/10/28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印染整理程序(M02)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152-01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查獲定型機作業區(E202)產生之廢氣,於進入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201)前,因管線破損逕自逸散至空氣中,未採密閉收集方式至前揭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許可登載為密閉收集)。
- 處分日期
- 2019/10/2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一、貴公司從事陶瓷製品製造業,本府108年4月17日派員會同貴公司人員前往製程作業現場查核,其製程為:原料(陶土)→球模機(攪拌)→卸漿→過濾機→土餅→坯土成型→絕緣碍子(雨葉套管…等形狀)→上釉藥(藍、咖啡、白色)→燒成窯8座(1300度)→碍子產品→部分進熱水槽(冷熱測試);另查現場設有1座燃氣蒸氣鍋爐(蒸氣蒸發量300kg/小時)。二、查貴公司提供之107年度陶瓷製品實際產量共計430.47公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四批第二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陶瓷製品製造程序」,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9/10/2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市大園區海口里田寮38號從事畜牧業(陳木輝畜牧場),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臺端進行蒸煮作業中,雖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但廢氣未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造成空氣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9/10/28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電池製造程序-其他電池製造程序」操作許可證,並經本府以108年3月12日府環空字第1080057879號函,核○○設置於貴公司擔任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在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7月22日現場稽查時,經查上述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之勞工保險退保申報表發現○○已於108年3月25日離職,惟貴公司未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8月6日環署空字第 1080056178 號令修正發布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原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辦理。
- 處分日期
- 2019/10/28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操作許可證「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M02),操證字第H4899-05號」,現場查核污染源旋轉式乾燥爐(E204)運作中並有大量廢氣逸散,與許可核定密閉收集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定,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貴廠於108年1月15日、108年6月10日及108年8月29日3次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經本局告發並限期改善在案,1年內經2次限期改善,且繼續違反本法規定者,係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96條第1項第3款所稱之情節重大,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命貴廠「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M02)」停工。
- 處分日期
- 2019/10/28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於108年10月21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北上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032-HE)黑煙排放檢測值為58%,超過排放標準(35%),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0/2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市八德區興豐路1003號經營詩穎小吃店,未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營業項目,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6月17日23時23分派員稽查,現場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於本府公告之禁止行為時段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9/10/2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明德路160號附近承造私立成功工商107學年度校園暨環境改善工程第一期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5月13日3時1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9/10/2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至貴事業回收貯存場稽查,發現貴事業於廢玻璃容器貯存區堆放雜物,又於廢塑膠容器貯存區堆放廢塑膠棧板,未依其中文標示之種類名稱放置回收之廢容器。
- 處分日期
- 2019/10/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8年5月份自主性勾稽專案,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07年10月~108年3月),發現貴事業於107年11月及12月份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產出量為40.24公噸及193.61公噸,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每月最大產出量(28.59公噸)百分之十,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0/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8年4月份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07年9月~108年2月),發現貴事業上網申報107年10月到108年2月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及其粉屑(代碼:E-0221)之產出量、貯存量及清理量質量平衡有異常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0/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8年4月份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07年9月~108年2月),發現貴事業107年12月到108年2月上網申報廢木材混合物(代碼:D-0799)之產出量、貯存量及清理量質量平衡有異常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0/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8年3月份自主性勾稽專案,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07年8月~108年1月),發現貴事業上網申報收受廢棄物使用量質量平衡有異常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0/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桃園一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顏料化學製造程序-其他化學製品製造程序(M08)」證號:H5602-01號,經本府環保局108年7月16日現場查核發現,有3槽反應爐及2槽水槽,未登載於許可證上,現場製程與許可不符,貴公司(桃園一廠)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0/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塑膠押出或吹膜成型程序-押出成型程序(M01)」,證號:H5804-00號操作許可證,現場稽查時發現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5之集塵器壓降為10mmH2O,與許可核定操作值30~130mmH2O不符,另吸附設備A009之廢氣入口溫度大於50度,與許可核定操作值10~45度不符,貴廠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0/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廠製程產出廢棄物為廢陶瓷(R-0403)且登記資本額為新臺幣一百萬元,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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