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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5451 - 15500 筆)

處分日期
2017/02/1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處分日期
2017/02/1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因從事貯料桶爐石粉填充作業不慎,桶內壓力過大致爐石粉逸散,大量排放空氣污染物,且未於1小時內通知本局,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2/1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1月17日派員前往該公司(本市烏日區中山路*段***號)稽查,現場查獲該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A002)濾袋破損,致排放大量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2/1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處分日期
2017/02/1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審視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調閱提供路口監視器影像資料,發現該商號所屬車輛於105年12月1日10時3分載運廢棧板行經該處,復經該商號派員於106年1月7日10時到局說明並承認當日有載運廢棧板且無法提供廢棧板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予本局查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及第49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2/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1月23日15時派員前往貴商號周界稽查,發現臺端未妥善收集清洗油漆桶污水,致水性漆料流出造成溝渠污染,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2/1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2/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
處分日期
2017/02/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前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廠區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滲漏油漬污水污染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2/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查獲貴公司從事工程作業,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進行灌漿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2/1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2/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查該公司於臺中市外埔區立工廠,從事化學製品製造業,本局於106年1月19日10時20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該公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化學製品製造業),該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即逕行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2/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前往稽查時查獲貴商號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2/1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處分日期
2017/02/1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一、本局前於105年12月4日5時3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西區柳川西路二段77號「愛麗絲國際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稽查,於該公司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為57.2分貝、背景音量為43.9分貝,超出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47分貝),本局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2款規定限期該公司於106年1月3日5時40分以前改善完成。二、本局再於106年1月8日6時43分派員前往複查,於該公司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為52.9分貝,另該公司所屬人員無法配合進行背景音量之測量,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2/13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處分日期
2017/02/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施工作業時產生之廢棄物未妥善收集貯存致污染地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2/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查獲貴社作業區入口未做好污染防制措施,進出夾帶泥土致污染道路。
處分日期
2017/02/1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2/1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本局於105年12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時,查獲數項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均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違規事項如下:(一)冷卻出片機與兩台混煉滾輪機(小)未列入許可證污染源,A003旋風分離器已拆除,另A004袋式集塵器改建增大,顯與操作許可證登載內容不符。(二)貴公司其他橡膠製品製造程序防制設備A002壓差值已超出儀表上限25cmH2O(250mmH2O),已超出許可核定範圍10%以上。(三)核對貴公司歷年定期檢測申報狀況,製程應於104年4月15日前完成首次定檢,惟P002於105年12月2日執行首次定檢,另於104年4月28日執行周界首次定檢,皆未於許可生效一年內執行,未符合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2/1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於臺中市龍井區從事印刷業(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案經本局於105年12月14日11時30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未依法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2/1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5年12月20日派員至現場查核運作中,其M02為食品油炸作業程序,廠房面積為225平方公尺,生產設備馬力數為11.936千瓦,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許可公告應取得設置、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惟臺端未依規定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2/10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處分日期
2017/02/10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該商行係從事豆類加工食品製造業(位於水污染管制區),經查廠內雖設有廢水處理設施,惟製程廢水未妥善處理,逕排於廍子溪致污染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2/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動態錄影檔案,該公司所屬車輛於106年1月10日8時12分行經臺中市北屯區74號快速道路下崇德交流道附近,駕駛人隨地丟棄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17/02/0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5年12月12日22時25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南屯區豐偉路66號旁(地點:南屯區豐功段263等6筆地號)工地稽查,查獲貴公司承造「南山臺中文心廣場新建工程」(102中都建字第03179號),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水泥壓送車)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及本市公告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五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2/0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一、本局前於105年12月4日5時3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西區柳川西路二段77號愛麗絲國際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稽查,於該公司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為57.2分貝、背景音量為43.9分貝,兩者音量相差10分貝以上,無需進行修正,超出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47分貝),本局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2款規定限期貴公司於106年1月3日5時40分以前改善完成。二、本局再於106年1月4日5時10分派員前往複查,於該公司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為54.3分貝、背景音量為42.3分貝,兩者音量相差10分貝以上,無需進行修正,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47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2/09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第1項,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第1項,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
處分日期
2017/02/09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第1項,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第1項,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
處分日期
2017/02/09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第1項,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第1項,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
處分日期
2017/02/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處分日期
2017/02/08
罰鍰金額
NT$6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2/0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處分日期
2017/02/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
處分日期
2017/02/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2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1月11日派員至貴公司查核,貴公司於105年10月20日取得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環己烷5~10%W/W使用、貯存核可文件(號碼:082-19-J0032),惟稽查發現貴公司未申請核可文件運作事項變更,增列輸入行為前於105年12月15日進口一批含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環己烷20~30%貨品(F600 BLUE B,淨重56公斤),核有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暨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2/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廠房內產生之污泥放置於塑膠桶內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2/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處分日期
2017/02/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處分日期
2017/02/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查獲貴場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豬糞)貯存不當,露天堆置於場內空地,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2/07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5年12月30日14時1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北屯區四平路161號稽查,現場查獲該公司工程施工時產生之污水,未做好污染防制措施直接排放至周界水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2/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2/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2/0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一、本局前於105年12月4日5時3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西區柳川西路二段77號稽查,於貴公司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為57.2分貝、背景音量為43.9分貝,兩者音量相差10分貝以上,無需進行修正,超出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47分貝),本局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2款規定限期貴公司於106年1月3日5時40分以前改善完成。二、本局再於106年1月9日6時20分派員前往複查,於貴公司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為49.5分貝,另貴公司所屬人員無法配合進行背景音量之測量,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47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2/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一、本局於105年10月10日14時51分派員前往稽查,經查該公司從事洗衣作業,本局於周界外測得噪音均能音量超過營業場所第二類管制區日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本局依規限期改善。二、本局另於105年12月9日10時20分派員前往複查,於該公司周界外測得噪音均能音量仍超出營業場所第二類管制區日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本局依規告發處分。
處分日期
2017/02/0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商號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金屬表面處理業」,案經本局派員稽查查獲貴商號未領有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文件逕將作業產生之廢水排放於地面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2/06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第1項,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
處分日期
2017/02/06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第1項,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
處分日期
2017/02/0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2/0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處分日期
2017/02/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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