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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5351 - 15400 筆)

處分日期
2017/03/2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本局前於106年1月25日17時00分派員前往貴公司向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所承租位於臺中市梧棲區港口之土地稽查,經查現場土地裸露區域面積大於500平方公尺且未於裸露區域設置或採行任何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2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5年度原物料年用量超過許可證登載條件15%,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2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佳福建設股份有現公司新建工程」,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灌漿作業)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局公告修正「臺中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點或場所」公告事項第5項:「營建工程於臺中市各類噪音管制區自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23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3/23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2項
處分日期
2017/03/23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2項
處分日期
2017/03/23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2項
處分日期
2017/03/23
罰鍰金額
NT$16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排放之放流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2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查核結果,查獲下列未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1月1日15時10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該公司製程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廢豆渣)貯存不當,露天堆置於廠區旁,有廢液溢出致污染地面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2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領有鋼鑄造程序M01,本局於106年1月5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時,查獲數項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違規事項如下: (一) 現場依許可核對新增一台敷砂機(污染源),查核時,該機台操作中,與許可不符。(二) 防制設備A005、A023運作中現場數值均小於許可核定範圍:1~60mmH2O,A014的壓差儀表無水,A024無運作但數值為1.8,A020運作中現場數值大於許可核定範圍:1~60mmH2O,已超出許可核定範圍10%以上。
處分日期
2017/03/22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臺中市清水區臨港路七段OOO號從事其他金屬手工具製造業,案經本局於106年1月20日23時00分派員稽查,現場查獲廠內廢鐵屑貯存區油污未妥善防範致污染周界外溝渠水體(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烏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內),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22
罰鍰金額
NT$56,84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場豬糞尿收集管溝土堤陷落,致廢水疏漏至場區旁排水溝污染水體屬實,貴場管溝老舊未採取維護、防範措施且廢水疏漏時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該廠無機性污泥於105年8月、9月、11月份產出量超出核備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無機性污泥最大月產生量加容許10%之總產生量,且未依規定提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申請。
處分日期
2017/03/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該廠廢水處理日報表於105年10月、12月有污泥產出量,惟未依規定申報該2個月污泥產出情形,有漏報情事。
處分日期
2017/03/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處分日期
2017/03/2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設立於臺中市清水區菁埔路OOO號並從事非鐵金屬(鋁)製品鑄造程序作業,案經本局於106年1月6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未依法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行作業,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2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2月15日14時45分派員前往稽查,經查該公司從事金屬熱處理作業,並取得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該公司雖有設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惟作業廢氣未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煙霧)散布於周界外空氣中
處分日期
2017/03/2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臺中市南屯區大業路與文心路口(地點:南屯區惠仁段78、78-1地號)承造「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JJG091區段標工程」,本局於106年2月18日2時58分派員前往上述工地稽查,查獲貴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灌漿)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違規部分並當場限貴公司立即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17/03/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臺中市南屯區大業路與文心路口(地點:南屯區惠仁段78、78-1地號)承造「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JJG091區段標工程」,本局於106年2月18日2時58分派員前往上述工地稽查,查獲貴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灌漿)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本局稽查人員已當場開立本局執行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限期改善通知書,限貴公司立即改善完成並交付於貴公司人員收執,惟本局再於106年2月18日7時45分前往複查,上述違規情事貴公司仍未完成改善,核已再次(第2次)違反上述規定。違規部分並當場限貴公司立即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17/03/2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未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灌漿)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五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21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局辦理之營建工程(管制編號:B102B87001-1),現場工地內車行路徑,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製程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包裝膜、廢木材及塑膠管)貯存不當,露天堆置於廠區後方,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局所轄本市南屯區寶文段362、363地號土地,經本局106年2月24日及3月20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現場堆置大量一般廢棄物,已嚴重影響公共衛生,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旅所管理遭非法棄置廢棄物,本局106年2月24日及3月20日派員前往本市南屯區寶文段343地號土地稽查,發現現場堆置大量一般廢棄物,已嚴重影響公共衛生,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前往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未妥善收集作業污水,致製程產生之污水及泡沫漂浮物流出造成水溝污染,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20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一、該公司為娛樂場所,本局於周界外測得該公司營業綜合音量超過該類區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本局依法限期於105年11月22日0時前改善完成。二、惟本局於105年12月11日02時09分派員前往複查,於周界外測得該公司營業綜合音量仍超過該類區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本局將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告發處分並限令立即改善完成。
處分日期
2017/03/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破殼機作業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碎蛋殼)貯存不當,導致碎蛋殼散落污染地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19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查獲貴社作業區入口未做好污染防制措施,進出夾帶泥土及泥砂水溢流致污染道路。
處分日期
2017/03/18
罰鍰金額
NT$9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分公司位於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301號,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129-03號),經本局於106年2月8日派員前往稽查並會同貴分公司代表人員於放流口採驗水質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47.5mg/L(限值:30mg/L)、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28mg/L(限值:30mg/L)及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63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17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未依本局核定之「台亞關連加油站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計畫變更計畫(定稿本)」內容實施,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規定之違規情形。
處分日期
2017/03/1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1月13日8時1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南屯區五權西路知高橋上稽查,發現貴公司運送化學原料桶時未妥善防範致翻落污染周遭道路。本案違規部分,貴公司已完成清理改善。
處分日期
2017/03/1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2月16日於貴公司執行稽查,查核時污染源運作中,惟該廠A003吸附設備管道與設備間因密封墊老化未密合,無法維持其吸附設備正常運作,導致空氣污染物未有效收集,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3/1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處分日期
2017/03/16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為人經營「○○紙器廠」(以下簡稱該廠)主要從事紙容器製造作業,本局於106年2月3日13時08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該廠於紙箱上進行印刷殘存之染料未妥善處理,而逕行排出至溝渠中造成水體污染,且經本局於現場採水樣檢驗水質結果,測得懸浮固體檢測值超過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3/1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於周界外測得冷凍櫃風扇馬達運轉低頻噪音均能音量經修正後為39.1分貝,超過第三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夜間時段之低頻噪音管制標準(32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場於屋外堆置未完全燃燒之禽類屍體致有礙環境衛生整潔,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處分日期
2017/03/1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1月16日10時40分派員前往貴公司位於臺中市大安區****路*號設立之廠房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旋轉式乾燥爐有逸散粒狀污染物於空氣中情形,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1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5年12月19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執行稽查,現場堆置體積約1萬2,000立方公尺之燃煤飛灰,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5年6月3日公告「第五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之堆置場堆置逸散性污染物體積在3,000立方公尺以上應申請設置、操作許可之條件,惟貴公司未取得堆置場之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堆置,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1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灰鐵鑄造程序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05年12月14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排放管道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一氧化碳稽查檢測作業,其中一氧化碳檢測結果測值為>3,990ppm,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1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1月11日派員至貴公司(太堤東路廠)位於執行稽查作業,現場堆置土石粒狀物,經以測距儀及滾輪量測其土石堆置量總體積約為20916立方公尺,已達3,000立方公尺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五批公私場所應申請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前述從事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一、該公司從事餐飲作業,本局於周界外測得該公司抽風設備運轉產生之低頻均能音量超過該類區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本局依法限期於106年1月31日22時40分前改善完成。二、惟本局於106年2月12日22時40分派員前往複查,於周界外測得該公司抽風設備運轉產生之低頻均能音量仍超過該類區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本局將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告發處分並限令立即改善完成。
處分日期
2017/03/1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3/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經查該公司於臺中市外埔區設立工廠,從事塑膠製品製造作業,經本局於106年2月16日10時50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該工廠產出之塑膠絲細屑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13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1月24日11時10分派員前往所陳地點稽查,現場查獲該公司於現場從事噴漆作業,惟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使噴漆漆料污染他人土地及作物
處分日期
2017/03/10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臺端於臺中市南屯區大觀路161號經營「秀屋夜總會」(以下簡稱貴商號),本局於105年9月12日1時22分派員前往稽查,於貴商號周界外量測撥放音樂均能音量為62.5分貝(現場無法配合量測背景音量),已超出娛樂場所第三類管制區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局現場開立「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限期改善通知書」交付貴商號人員收執,並限期於105年10月11日1時22分前改善完成。本局另於106年1月1日1時18分派員前往複查,於貴商號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為67.1分貝(現場無法配合量測背景音量),仍超出娛樂場所第三類管制區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
處分日期
2017/03/1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未領有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文件逕將作業產生之廢水由貯存槽末端排水孔排放於地面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商號於清洗作業過程中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油污污染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09
罰鍰金額
NT$4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5年12月15日派員執行貴公司(后二廠)排放管道異味檢測結果7,330,超過固定污染源排放管道h≦18排放標準值1,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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