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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8801 - 8850 筆)

處分日期
2021/06/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6月2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6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6/23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依據民眾提供影片,發現貴公司110年5月9日13時51分許於本市永康區中正路279巷21弄18號(貴公司倉庫)鐵網圍籬內左側空地處燃燒棧板、樹枝,現場未有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於周界目視確認明顯可見露天燃燒逸散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處分日期
2021/06/23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0年1月15日10時43分許前往本市柳營區八老爺段八老爺小段357、354、354-1地號巡查,現場發現貴公司正以破碎機進行混凝土塊破碎,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處分日期
2021/06/2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局工務處高雄工務段110年3月21日於本市東區生產路平交道旁(東區大同段1387-1地號)於夜間時段使用動力機具施工產生噪音情事。
處分日期
2021/06/2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廟宇舉辦「辛丑科土城香禳災祈安香醮活動」,經本局人員於110年5月2日23時42分許發現貴廟宇於公告時段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即逕行施放鞭炮,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6/23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廟宇舉辦「辛丑科土城香禳災祈安香醮活動」,經本局人員於110年5月3日1時44分許發現貴廟宇經限期改善後,仍於公告時段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即逕行施放鞭炮,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6/2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5月17日11時05分許派員前往稽查,由貴公所工程代表黃證龍陪同,於工區發現未設置工程告示牌(4點),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10點)共14點缺失,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1/06/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110年4月27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化學需氧量檢驗值637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48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6/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6月2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6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6/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6月2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6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6/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10年3月21日18時許於本市東區裕忠路539號旁空地整地作業,未有良好防護措施,致使車輛進出夾帶沙土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21/06/23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4月20日派員稽查,經於仁德區民安路一段236號道路,發現貴公司承攬萬代橋治理工程,工區車輛進出未妥善清洗,逕將泥砂挾帶至道路地面,造成地面污染。
處分日期
2021/06/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及本局於110年3月25日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本市南區大山段316地號堆置自中華電信標購取得之待處理之廢電線電纜、廢機電設備外殼、廢基地台天線、廢鐵機殼、廢沖床機等廢棄物,代表○○表示係因處理廠場內仍在處理自國外進口之廢五金料,已無多餘貯存空間,故將待處理廢棄物暫置於該地號土地上,俟要處理時再載運回處理廠場內進行處理作業,並無在該地號上從事任何拆解等處理行為,惟查貴公司領有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未登載該地號土地為其廢棄物貯存地點,逕行於該地號土地上堆置待處理之廢棄物,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6/22
罰鍰金額
NT$219,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110年1月11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經本局110年3月17日環稽字第1100026944號函處分在案,並限期於110年4月20日前完成改善在案,貴公司於期限屆滿前未檢具相關資料函報改善完成。本局於110年4月27日派員執行複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鎳檢驗值1.11mg/L,(標準值1.0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6/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6月2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6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6/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6月2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6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6/2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旨揭公司於本市仁德區鋁金屬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其他基本金屬鑄造製造程序(M02)操作許可證,經本局於110年4月27日稽查,稽查時,發現該公司固定污染源其他基本金屬鑄造製造程序(M02製程污染源E201鋁溶解區與E202鋁鑄區氣罩收集設施各有設置移動式開口裝置,明顯未有效收集各項空氣污染物。
處分日期
2021/06/2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違規情節
旨揭公司於本市仁德區鋁金屬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其他基本金屬鑄造製造程序(M02)操作許可證,經本局於110年4月27日稽查,稽查時,發現該公司固定污染源其他基本金屬鑄造製造程序(M02製程污染源E201鋁溶解區與E202鋁鑄區各有7台與許可證登載內容E201、E202各5台不一致,該公司新增污染源未依許可內容操作且未依規定辦理許可證異動。
處分日期
2021/06/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6月2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6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6/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6月2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6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6/2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6月2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6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6/2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6月2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6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6/1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6月1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6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6/1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6月1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6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6/1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3月31日派員稽查,貴公司東山廠領有本局核可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貴公司負責人賴思橋表示,該廠與力拓土木包工業簽訂產品買賣契約書,合約內容為使用電孤爐煉鋼爐氧化碴(石)級配粒料至臺南市官田區二鎮段二鎮小段466、466-1、470-13地號鋪面工程之基底層,使用量3595.2公噸,施工期程109年5月8日至110年3月31日。再查經濟部工業局(以下簡稱工業局)109年5月26日工永字第10900595890號函表示,該廠使用於前揭地號之電孤爐煉鋼爐氧化碴(石)級配粒料使用量(4011.6公噸)已超過契約申請使用量(3595.2公噸)。工業局再於109年10月27日發現級配粒料使用地號與指定申報區提報備查資料不一致,於109年12月31日工永字第10901362820號函請該廠將前述級配粒料退運回廠,並於文到2週內函復退運情形。該廠110年1月22日函復前揭地號已遭檢調人員管控無法於2週內進行退運,預計於110年2月底前完成。工業局再於110年2月17日工永字第11000111460號函請貴公司東山廠於110年3月1日前完成級配粒料退運。惟查該廠仍未於期限內將前揭地號之電孤爐煉鋼爐氧化碴(石)級配粒料退運回廠,顯未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所列之種類及管理方式再利用。
處分日期
2021/06/1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六甲廠109年9至10月R-1209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石)申報收受、使用、貯存情形質量不平衡,顯未依規定正確申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經本局110年4月8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10041437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10年5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局於110年5月24日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勾稽,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1/06/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3月31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可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稽查時營運中,查核貴公司事業廢棄物申報聯單及網路申報資料,其中網路申報資料含貴金屬(金、銀、鈀)(D-2624)(109年7月)產出量0.1655公噸,超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許可之最大月產出量0.1公噸10%以上,廢油混合物(D-1799)(109年12月)產出量9.26公噸,超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許可之最大月產出量4.2公噸10%以上,顯不合理,其未依規定檢具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前,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1/06/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6月1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6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6/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6月1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6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6/17
罰鍰金額
NT$1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5月21日派員至本市安定區海寮里5~63號土地稽查,發現現場堆置未粉碎塑膠約54袋太空包及已粉碎塑膠碎片約43袋太空包,貴商號表示四處收購廢塑膠(汽車車殼、保險桿及車燈殼等下腳料)進行粉碎作業後販售,貴商號未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即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及堆置行為。
處分日期
2021/06/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5月11日派員至貴場稽查,於場內固液分離機及廢水處理設施旁見有堆置牛糞致散發惡臭之情事,現場貯存地點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21/06/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2月23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於109年10月至110年1月期間未正確申報收受之部分事業廢棄物貯存情形、製程原物料使用種類及產出廢棄物清理情形。
處分日期
2021/06/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2月23日派員督察,發現事業廢棄物廢玻璃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21/06/17
罰鍰金額
NT$14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D廠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查貴公司D廠106、107年產出之廢鋁箔袋屬D-0299廢塑膠混合物,未委託合格公民營處理機構處理,致遭非法棄置。
處分日期
2021/06/17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D廠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查貴公司D廠106、107年產出之廢鋁箔袋屬D-0299廢塑膠混合物,未上網申報產出、清理、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21/06/17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D廠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查貴公司D廠106、107年產出之廢鋁箔袋屬D-0299廢塑膠混合物,貴公司未與合格公民營處理機構簽定委託處理合約,致遭非法棄置。
處分日期
2021/06/1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6月1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6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6/1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6月1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6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6/1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10年4月26日於本市安平區健康路三段224號前進行建材(沙子)搬運未妥善維護管理致掉落污染人行道,現場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1/06/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商號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6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42號),原機構地址為臺南市中西區開山路166號6樓,負責人為曾惠雪,負責人戶籍地址為臺南市中西區開山路166號6樓,110年3月8日申請變更機構地址,為臺南市安平區文平路187巷34號1樓,負責人為張瓊仁,負責人戶籍地址為臺南市安平區文平路187巷34號,經臺南市政府110年3月9日南市經工商字第11000041534號函同意在案。惟貴商號於110年4月9日以佳成環字第11004-01號函(本局收文日110年4月15日) 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機構地址、負責人及負責人戶籍地址變更,經本局發現貴商號上述變更未依規定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
處分日期
2021/06/16
罰鍰金額
NT$22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經本局於110年3月29日執行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1)之設備元件稽查檢測,檢測元件總數共計執行400個,檢測結果計有3個設備元件之淨檢測值大於1萬ppm(設備元件編號B03-N01淨檢值: >10481.75ppm;設備元件編號B04-N01淨檢值: >10482.22ppm;設備元件編號B05-N01淨檢值: >10481.76ppm),未符合排放標準(標準值1萬ppm)。
處分日期
2021/06/1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10年3月22日夜間23時許於本市東區裕東段291~291-15地號有施工之情事(使用動力機械進行灌漿)現場已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21/06/1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4月25日派員會同警員與安南區公所人員於本市安南區朝皇宮前,執行廟會優質化稽查,現場發現貴宮於110年4月25日凌晨1時42分於安南區海中街101巷10號前施放爆竹煙火(已拍照及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21/06/1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10年4月20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貴公司未依規定每日記錄累計用電度數及未依規定每日記錄累計水量讀數。
處分日期
2021/06/16
罰鍰金額
NT$2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10年4月19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54mg/L,(標準值100 mg/L),鎳檢驗值1.11mg/L,(標準值1.0 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6/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6月1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6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6/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6月1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6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6/16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分別派員於110年4月10日17時30分許、110年4月11日14時25分許、110年4月12日10時40分許前往本市安南區工業六路與科技二路交叉口附近一無人承租的公司(科技二路50號,科工段455-1地號)大門口處進行稽查,稽查時發現該大門口處人行道上有堆置約150個盛裝樹脂之廢棄鐵桶,經查係貴公司車輛(KEN-3129)所棄置,現場廢棄鐵桶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污染地面情事。
處分日期
2021/06/16
罰鍰金額
NT$14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9年12月14日10時30分許抵達本市安南區溪南段446-2地號土地稽查,發現貴公司將接受委託清除之廢棄棧板、板模、鐵皮、鐵條、碎磚塊、石塊、混凝土塊、碎石膏板等廢棄物,載運至前揭地號內貯放,惟上開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情形。
處分日期
2021/06/1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本局110年2月2日派員分別於廢(污)水處理設施T01-1抽水井1、T01-2抽水井2、T01-3抽水井3原廢水採樣送驗,檢驗結果T01-1抽水井1 (化學需氧量檢驗值3,790mg/L,許可核准進出流1,076mg/L)、(銅檢驗值11.8mg/L,許可核准進出流1.5 mg/L)、(鎳檢驗值69.8mg/L,許可核准進出流0.5 mg/L)、(總鉻檢驗值148mg/L,許可核准進出流1.0 mg/L) 、T01-2抽水井2(化學需氧量檢驗值370mg/L,許可核准進出流250 mg/L )、T01-3抽水井3(懸浮固體檢驗值4,030mg/L,許可核准進出流2,500mg/L)、 (銅檢驗值44.0mg/L,許可核准進出流1.5 mg/L)、(鋅檢驗值56.9mg/L,許可核准進出流50mg/L)、(鎳檢驗值1.63mg/L,許可核准進出流0.5mg/L )、(總鉻檢驗值2.96mg/L,許可核准進出流1.0 mg/L)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未依排放許可文件登記事項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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