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1701 - 117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0/03/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3月4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南區永成路二段102號旁空地(建南段704-4地號)貴公司所承租場地內,發現一般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污染地面情事,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0/03/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109年1月21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前往貴公司督察,發現貴公司105年、106年廢油混合物委託曜○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清除,惟未記錄清除廢棄物之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
- 處分日期
- 2020/03/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108年11月28日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發現貴公司自108年6月至8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0/03/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108年12月27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派員前往督察,發現貴公司108年11月份其無機性污泥(D-0902)金屬表面清洗程序與廢水處理程序申報貯存量為6.583、8.521公噸,合計15.104公噸。督察當日,依據貴公司所提供12月份污泥紀錄表產出量為5.288、7.312公噸,合計為12.6公噸,而污泥清運量為7.1、17.97公噸,計25.07公噸,經產出(12.6公噸)、清運(25.07公噸)與貯存(15.104公噸)質量平衡推算至督察當日污泥貯存量應為2.634公噸,惟現場污泥量約有13.5公噸,貴公司108年11月份申報污泥貯存情形與事實不符。另貴公司製程可見產出非有害油泥(D-0903)及廢油混合物(D-1799)數桶,自108年1月起皆未申報產出量。
- 處分日期
- 2020/03/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3月2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3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3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3/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3月2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3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3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3/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2月21日派員稽查貴意麵坊,發現廠內污水未妥善處理造成髒污致污染明興路321巷16-2號旁地面,現場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0/03/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有未妥善清理積水處所(或容器)並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本局業已存證違規影像。
- 處分日期
- 2020/03/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寶號申請設置之旗幟廣告(登載內容:家具名床展,名床精品設計展,德安百貨10樓,…),有未依本局109年1月16日環清字第1090005409號函之核定懸掛期限屆滿翌日(109年3月3日)中午十二時前,自行完成清除並回復原狀,亦未申辦展延事宜,而仍設置於違反地點,明顯有設置廣告物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之情事,本局已存證違規影像。
- 處分日期
- 2020/03/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未依規定清除處理鐵路地下化工程工區所產生之一般廢棄物,為污染環境行為,已拍錄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0/03/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2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領有熱浸鋅程序(M01)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南市府環設證字第D0577-00號);經查M01現場製程區,其場內熱浸鋅槽加熱反應產生之白煙散布於場區空氣中,且連接M01製程區天然氣儀表持續運作中;是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而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0/03/26
- 罰鍰金額
- NT$9,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08年12月24日00時50分於違反地點營建工地使用動力機械(灌漿車)進行連續壁灌漿作業,產生明顯施工噪音,已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0/03/2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09年2月10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57.1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3/26
- 罰鍰金額
- NT$28,8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2月11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3820 mg/L(標準值45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609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930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3/26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2月11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820 mg/L(標準值45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442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828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3/26
- 罰鍰金額
- NT$81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企業社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1月30日派員稽查,發現未領有工廠登記證,未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逕自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並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06mg/L,標準值10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40.1mg/L,標準值30mg/L,鋅檢驗值18.1mg/L,標準值5.0mg/L,pH值檢驗值3.0,標準值6.0~9.0,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3/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分局所屬東山服務區原設置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林○○已於108年10月9日離職,未依規定執行代理、報請本局備查及完成核定設置。
- 處分日期
- 2020/03/2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3月2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3月2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3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3/2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3月2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3月2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3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3/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1月3日派員督察,貴公司(管制編號:R8500260)領有飼料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執行飼料製造程序(M01)之排放管道(P001)異味檢測,排放管道高度為18.5公尺排放標準濃度值為2,000,其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濃度值為2,320超過排放標準濃度值。
- 處分日期
- 2020/03/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9條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1月3日派員督察,貴公司(管制編號:R8500260)領有飼料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因督察當日檢測結果未符合排放標準,故無許可證範圍10%操作差值,現場查M01製程其旋風分離器(A101)廢氣出口溫度37.9度C,未符合許可證範圍40至80度C;貴公司未依許可證記載之各項許可條件進行操作,有督察單(含照片)可稽。
- 處分日期
- 2020/03/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線製品製造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 其他金屬熱處理程序(M01)」(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0618-01號),經本局109年2月2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操作許可證「其他金屬熱處理程序(M01))」之空氣污染物防制設備操作記錄原物料、燃料及產品(鋼線、切削油、金屬彈簧)無每日記錄;污染源設備捲彈簧機作業區(編號:E001、E002、E003)原料進料量無每日記錄;熱處理爐(編號:E004)操作溫度無每日記錄;研磨作業區(編號:E005)產品量無每日記錄。
- 處分日期
- 2020/03/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2月4日派員督察,貴公司永科廠從事鋁製品生產作業,製程產生之廢油混合物委託清除處理,惟貴公司未紀錄清除廢棄物之日期、種類、數量、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
- 處分日期
- 2020/03/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2月4日派員督察,貴公司永科廠從事鋁製品生產作業,製程產生之廢油混合物委託清除處理,惟貴公司未與受託清除、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
- 處分日期
- 2020/03/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辦理廠房、辦公室、員工宿舍拆除工程(位於:臺南市南區鹽埕段2984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建築拆除業),經本局於108年7月26日至現場查核,發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逕行拆除作業。
- 處分日期
- 2020/03/2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原永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仁德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108年8月27日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發現貴公司仁德廠108年4月至6月未申報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經本局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告發處分並限期於108年12月24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108年12月27日本局派員至貴公司仁德廠複查,貴公司仁德廠未申報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仍未完成申報補正。
- 處分日期
- 2020/03/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3月2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3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3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3/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3月2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3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3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3/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一般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0/03/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2月24日派員稽查,於本市仁德區文心路126號旁(白崙段72、72-1地號)貴公司工地內1樓陰井,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0/03/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3月2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3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3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3/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1月15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懸浮固體檢驗值184 mg/L,標準值150 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688 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92.4 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一)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3/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辦理美○塑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位於:臺南市關廟區保東段等18筆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營造業),經本局於108年7月16日至現場查核已有建物且已興建完成,明顯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前即逕行自行興建。
- 處分日期
- 2020/03/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辦理熔煉二廠廠房新建工程(位於:臺南市山上區明北段491、506-1、507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營造業),經本局於108年11月26日至現場查核已有建物且已興建完成,明顯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前即逕行自行興建。
- 處分日期
- 2020/03/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辦理宜進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拆除工程(位於:臺南市新市區大營段1318地號等13筆)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建築拆除業),經本局於108年11月11日至現場查核,發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逕行拆除作業。
- 處分日期
- 2020/03/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勾稽查核貴公司事業廢棄物D-0299廢塑膠混合物、D-0699廢紙混合物及D-08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於107年11月至108年5月期間有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之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0/03/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3月2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3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3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3/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3月2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3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3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3/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2月20日派員至貴公司新營區中華路21號址前住宅新建工程巡查,現場進行住宅一樓地面灌漿工程,預拌混凝車及混凝土壓送車正作業中,現場發現混凝土有散落污染道路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0/03/2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3月13日派員稽查,於本市關廟區大仁街21號旁(南雄段365、365-3~8地號)貴公司工地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0/03/2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3月13日派員稽查,於本市關廟區東德街143號旁(四甲段652、652-1~10地號)貴公司工地1樓排水管路內,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0/03/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3月2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3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3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3/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3月2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3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3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3/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3月2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3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3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3/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3月2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3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3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3/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1月15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82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3/20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5月9日前往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於108年1月30日委託馮大鵬/華興環保資源回收,清除生產作業製程中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淨重5210公斤),未依規定記錄清除廢棄物之日期、種類、數量、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
- 處分日期
- 2020/03/20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4月23日前往本市安南區和館段8地號稽查,發現該土地遭棄置廢塑膠混合物、廢塑膠軟管、紙箱、廢木材等,經108年5月9日前往貴公司查證,發現貴公司射出成形作業製程中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逕行交付馮大鵬清除。
- 處分日期
- 2020/03/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南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108年9月30日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查該廠108年5月至7月未確實申報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0/03/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1月7日9時30分許派員前往本市新市區中山路137號稽查,經查貴企業社從事廢鐵買賣,未依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一、廢鐵之相關規定取得再利用身分,即逕行廢鐵之再利用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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