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4701 - 147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8/11/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6月20日派員前往督查,發現貴公司廢水處理設施污泥之產生、貯存量,未依規定按次記錄。
- 處分日期
- 2018/10/3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9月27日派員至本市永康區和平路206巷20號貴公司永康廠稽查,發現現場有三臺押出成型塑膠機,正從事塑膠製品之製造,經估算塑膠押出總設計量為5,100公噸/年,實際產量約3480公噸/年,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8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公司未取得從事塑膠製品程序之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而逕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8/10/3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官田區從事金屬表面清洗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9月6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惟查現場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監測儀表pH計讀值為4.55,未符合操作許可證規定於pH6~9之間。
- 處分日期
- 2018/10/3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9月18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督察,發現貴公司從事廢塑膠再利用作業,惟未依規定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並經審查通過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18/10/3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9月18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督察,發現貴公司於廠區內、外露天堆置事業廢棄物,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之設備或措施,另廠外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18/10/3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9月18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督察,發現貴公司從事廢塑膠再利用作業,惟未依規定辦理再利用者登記檢核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18/10/3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乙級廢棄物同意設置文件核准公文(府環事字第1060413888號),貴公司機構地址原為臺南市新營區民榮里復興路301號8樓之6,於107年7月17日變更為臺南市柳營區工二路26號,惟貴公司107年9月19日以奇新瑞(107)字第105號函提出處理許可證申請(本局107年9月20日1070099004文號收件在案),是貴公司機構地址未依規定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
- 處分日期
- 2018/10/30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82年5月出廠(第1期車)的**-848號自用大貨車,於107年10月3日行經本市後壁區國道一號南下新營地磅站前,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56%,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6月30日以前排放標準為50%。
- 處分日期
- 2018/10/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廠外路旁堆放數包內裝有污泥之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未保持清潔完整有破損致污泥滲出地面造成污染,現場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8/10/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資本額一千萬,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依定規模之事業,惟並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審查核准。
- 處分日期
- 2018/10/3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有拋棄一般廢棄物(垃圾)之行為,本局已存證違規影像。
- 處分日期
- 2018/10/3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小客車駕駛人於違反地點有拋棄煙蒂之行為,本局已存證違規影像。
- 處分日期
- 2018/10/30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市安南區公所通報安南區理想段1742地號,雜草叢生高度逾一百公分以上未刈除,影響環境公共衛生及市容觀瞻,並於107年8月22日函文貴會,限期於文到7日內改善;本市安南區公所於107年9月25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並未改善,有複查照片為證。
- 處分日期
- 2018/10/3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9月27日派員至本市安平區金華段42-22地號稽查,發現該地係貴公司所有之吳淑美店鋪住宅新建工程,於現場發現貯水桶內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拍照攝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8/10/3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0月5日派員至本市安平區新南段26-10地號稽查,經查該地係貴公司所承造之宸旺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店鋪住宅新建工程,於現場發現電梯井內積水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拍照攝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8/10/30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市安定區公所通報安定區港口段2683-1地號,雜草叢生高度逾一百公分以上未刈除,影響環境公共衛生及市容觀瞻,並於107年8月22日函文貴公司,限期於文到10日內改善;本市安定區公所於107年9月21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並未改善,有複查照片為證。
- 處分日期
- 2018/10/3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9月10日派員稽查,於本市仁德區中正路二段1055號貴商行資源回收站內安全帽,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8/10/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9月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永康一廠廢棄盛裝容器(B-0399)置放於廢塑膠(R-0201)貯存區,貯存地點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應置放於二樓分析室,明顯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
- 處分日期
- 2018/10/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9月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永康一廠之廢塑膠(R-0201)貯存區另有露天置放一般性垃圾(D-1801)及廢油混合物(D-1799)等一般事業廢棄物,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滲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10/2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9月20日會同國道警察第4警察大隊新營分隊、消防隊、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派員至下營區國道1 號北上298K處稽查,現場見貴公司裝載呋喃樹脂之大貨車翻覆造成呋喃樹脂外漏於國道路面致污染道路。
- 處分日期
- 2018/10/2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09月07日派員稽查,於74線道轉入貴公司聯外道路,發現行經道路地面有貴公司運輸車輛進出場內夾帶泥沙、細石致污染路面情形。
- 處分日期
- 2018/10/26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堆置場作業程序(M02)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字號: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329-00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8月2日派員至貴公司(管制編號:D1004975)執行督察,惟現場督察時發現,該堆置區堆置之物料非許可證登載之項目,係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8/10/26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 違規情節
- 一、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9月6日執行營建工程污染稽查,發現本市安南區「106年度臺南市安南區安慶國小新建棒壘球場地工程」(管制編號:D107D6Z030)(第一級營建工程):1.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4點。2.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10點。3.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10點。二、以上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24點。
- 處分日期
- 2018/10/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17日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按次記錄污泥產生量,僅統計每月污泥產生量。
- 處分日期
- 2018/10/2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坊於違反地點有未妥善清理積水處所(或容器)並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本局業已存證違規影像。
- 處分日期
- 2018/10/2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未妥善清理積水容器(棧板),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已為相關影像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8/10/2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行所有號牌「0119-R3」白色中華廠牌自用小貨車駕駛人於行經違反地點時,有拋棄紙屑(菸盒)之行為,本局已存證違規影像。
- 處分日期
- 2018/10/2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號牌「AHS-3525」銀色中華廠牌自用小客貨車駕駛人於行經違反地點時,有拋棄煙蒂之行為,本局已存證違規影像。
- 處分日期
- 2018/10/2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堆置有未妥善清理之積水廢棄塑膠桶且已孳生孑孓情事,明顯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本局業已存證違規影像。
- 處分日期
- 2018/10/2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經廣告物主管機關許可,於違反地點有以懸繫方法設置廣告物污染定著物之行為,有礙市容觀瞻與環境整潔,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8/10/2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9月2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社旁側溝有粉色液體殘留,經查為清洗網版顏料所造成,明顯污染排水溝。
- 處分日期
- 2018/10/2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10月2日派員至官田區烏山頭段144-31地號土地前道路稽查,現場發現貴公司施工車輛將沙(泥)土帶出散落於出入口路面及地面,污染道路及地面。
- 處分日期
- 2018/10/2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10月17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北區大興街40巷35號對面(大興段1343地號)貴公司工地內帆布皺褶處,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8/10/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4南市廢清乙字第391-1091031-00號),原機構地址為臺南市新營區新東里開元路209號,107年5月21日申請變更機構地址為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四維路26號,經臺南市政府107年5月23日府經工商字第107000095560號函同意在案。貴公司107年8月24日以未具文號函申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明顯未依規定於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
- 處分日期
- 2018/10/25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8月9日執行環檢警聯合稽查,發現貴公司麻豆廠金屬表面清洗程序之鹽酸儲槽(T001)依許可內容應採密閉收集,惟稽查當時儲槽上方有氣體逸散,鹽酸儲槽未密閉收集完整,顯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10/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稽查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8月20日前往愷盈企業有限公司五甲廠執行案件督查,經查貴公司五甲廠於融化、煉製成鋁錠過程產生粒狀污染物,逕由廠房四周破損間隙及其出入口逸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10/25
- 罰鍰金額
- NT$10,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17日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廠房後側設備有強鹼性污染物(電鍍藥水)溢流至廠區地面,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10/2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17日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前往稽查,查核貴公司廢(污)水處理設施操作紀錄,T01-15活性碳吸附槽之活性碳(碳粒)最近一次更換時間為104年8月29日,與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登載之更換頻率不符。
- 處分日期
- 2018/10/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106年11月30日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查貴公司廢棄物事業廢棄物D-2601廢電線電纜於106年1月至9月皆未依規定確實申報其產出及貯存情形,另該段期間亦未申報原料250138螺絲、250699其他金屬建築組件、261499其他雜項電子配件、270005筆記型電腦、280267絕緣線、電線之使用量,及產品000099其他(控制系統)之產出量。
- 處分日期
- 2018/10/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奇美醫療財團法人佳里奇美醫院宿舍大樓新建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佳里區建南段435、436、437、438地號)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營造業),經本局於107年9月13日派員至現場勘查,發現前揭新建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辦理新建作業。
- 處分日期
- 2018/10/2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彰彬實業有限公司製程衍生之無機性污泥(D-0902)及廢塑膠(R-0201)堆置於廠區對面空地與經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經本局於107年3月19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07030596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展延)至107年9月1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局於107年9月12日前往複查,該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8/10/2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取得廢塑膠再利用檢核登記即進行廢塑膠再利用行為,經本局於107年3月19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07030597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展延)至107年9月1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局於107年9月12日前往複查,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8/10/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8月20日派員前往貴公司五甲廠督察,發現貴公司未申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登記檢核,卻將收受之廢鋁料及碎屑於廠內將其融化、煉製成鋁錠。
- 處分日期
- 2018/10/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9月10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督察,發現貴公司自107年1月至7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其每月原料使用量、產品生產量。
- 處分日期
- 2018/10/2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9月12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有貯存電爐製鋼過程污染控制之集塵灰(廢棄物代碼A-7101),惟106年8月至107年2月貯存量均申報為0,107年3月至107年8月貯存量未申報。
- 處分日期
- 2018/10/2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9月12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有貯存電爐製鋼過程污染控制之集塵灰(廢棄物代碼A-7101),惟未以固定包裝材料或容器密封盛裝,置於貯存設施內,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貯存日期。
- 處分日期
- 2018/10/2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9月1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北區育德三街132巷貴社區資源回收貯存區垃圾桶蓋凹槽處,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8/10/2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10月11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南區海佃路一段158巷196號旁(溪東段1440、1440-5~25)貴公司工地內一樓樓梯下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8/10/2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在本市佳里區從事金屬線生產作業,領有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326-01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7月26日派員執行民眾陳情異味污染案件督察時,發現該公司M01製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A002及A004)洗滌液流率計無法檢視數值,未維持流率計正常運作。
- 處分日期
- 2018/10/2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在本市佳里區從事金屬線生產作業,領有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326-01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7月26日派員執行民眾陳情異味污染案件督察時,發現該公司M01製程:A001經洗滌器後洗滌液pH值顯示為0.3(許可限值為6-11),顯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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