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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

共 7,261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051 - 2100 筆)

處分日期
2020/08/21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受處分人發包辦理「台灣金聯資產拆除工程A~D棟」(管制編號:P108P63001-1),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09年7月17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區圍籬,物料堆置共查核缺失扣點共計14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8/21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受處分人發包辦理「原萬有煤倉拆除工程」(管制編號:P108P6Z036-1),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09年7月17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區告示牌、圍籬、物料堆置共查核缺失扣點共計18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8/21
罰鍰金額
NT$4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
違規情節
本府稽查時發現應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規定設置自動監測(視)設施,相關資料應依規定之數據類別,格式進行傳輸作成紀錄,保存五年,經查相關資料有多筆未依上述規定辦理,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8/21
罰鍰金額
NT$7,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泰潮畜牧場於109年7月7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78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968mg/L,標準值60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8/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該建物為貴公司所興建且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營建工程,惟稽查當時該營建工程已完成,且現場目視已無廢棄物,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主管機關核准即逕行營建工程,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08/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文豐牧場於109年7月7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197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614mg/L,標準值45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8/20
罰鍰金額
NT$24,00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達勇畜牧場前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規定,經本府於107年7月6日依同法第46條之1規定裁處新台幣29萬4000元整,並應於接獲裁處書之日起180日內完成水量自動檢測設施、水質自動監測設施、攝錄影監視設施、連線傳輸設施、廢(污)水(前)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子式電度表(以下稱自動連續檢測設施);惟迄今仍未依規定完成自動連續監測設施之設置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8/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廖界聰畜牧場於109年7月9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410mg/L,標準值15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8/1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續雲環稽1090651、1090652辦理。2.依張○○承租榮欽畜牧場109年4月13日陳述意見辦理。3.經核對本局水污染防治系統查詢張○○於109年3月23日尚未取得排放許可,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4.上述行為現場與張嘉顯確認無誤。5.檢附張○○承租榮欽畜牧場契約書乙份。
處分日期
2020/08/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經查106年7月申報產出廢布(D-0803)0.03公噸,惟貴公司未將產出之廢布(D-0803)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劃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將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08/14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受處分人發包之「斗六市明德北路易肇事地點道路改善工程」(管制編號: P109P14013-1),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09年7月10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程告示牌、周界圍籬、物料堆置、裸露地表等無任何防制措施,查核缺失扣點共計44點。
處分日期
2020/08/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09年5月14日經本縣環境報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508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728mg/L,標準值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8/13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受處分人所屬車輛(KEB-5177)經檢測黑煙排放不透光率為5.7m-1,未符合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黑煙不透光率不得超過1.6m-1之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8/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1.本局複查勾稽貴公司106年7月至9月、106年11月至107年2月、4月、107年8月及10月申報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產出量,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之最大月產生量10%,惟貴公司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將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2.貴公司109年7月23日提出之陳述意見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9月26日環署廢字第1080069918號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十、(三)之規定,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部分,不予處分。
處分日期
2020/08/1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1.本局109年6月8日16時43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於進得科技有限公司圍牆外發現有切削廢液自圍牆邊滲出至溝渠之情事。2.遂本局會同該廠廠○○,其表示該切削廢液是由廢棄物放置儲槽區(放置鐵屑)旁圍牆,因未及時注意,下雨天時沿著圍牆縫隙滲出至溝渠,污染溝渠。3.上述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應保持清潔完整,不得有廢棄物飛揚、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或散發惡臭之情事,本局依法告發。4.已現場告知負責○○違反上述法條,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處分日期
2020/08/12
罰鍰金額
NT$1,0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府於108年3月19日府環水二字第1083602718號函,函文貴公司經本府公告為上述場址污染行為人在案,貴公司應於文到3個月內完成調查工作並提送土壤污染控制計畫治本府審查,後貴公司於限期內並未提送污染控制計畫,已逾整治期限,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8/12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府於109年1月3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所屬統一精工虎尾加油站未依核定整治計畫核定期程(108年11月17日)完成整治,已逾整治期限,已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8/1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受處分人所屬車輛(AAP-631)經檢測排放黑煙污染度為39%,未符合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黑煙污染度不得超過30%之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8/10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前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規定,經本府於106年4月19日依同法第46條之1規定裁處新台幣275萬4000元整,並應於接獲裁處書之日起180日內完成水量自動監測設施、水質自動監測設施、攝錄影監視設施、連線傳輸設施(以下簡稱為自動監測(視)設施、廢污水前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子式電度表之設置;為貴公司案經行政救濟程序及延長設置累計總日數已逾180日,且迄今仍未依規定完成自動監測(視)設施之設置、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8/0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1.經查該公司現場廢塑膠R-02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貯存區與廢清書平面配置圖不一致,惟未依核准之廢清書營運,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2.該公司網路申報勾稽資料,108年9月、10月、11月產出之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申報產出量,但未申報貯存量及聯單量,有質量不平衡,且109年3月、4月產出之D-1801未申報貯存量,惟該公司申報資料有錯誤,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8/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本局於109年04月17日20時28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於四湖鄉廣溝段284-2地號會同鄰近居民進行該地點回填物(疑似再生粒料(爐碴)無明顯異味,淺灰色粒狀)採樣(擇兩點)共兩罐,檢驗項目為TCLP(樣品編號10905559-R01)及戴奧辛(樣品編號10905559-R02),俟結果(檢測)辦理後續。2.另據鄰近居民表示該地於前案(109年03月13日)動工時挖掘之原有土方(具表示挖掘深度達4公尺),原暫置一旁空地,後本案再查時已不知去向(質疑載運它處變賣)。3.本案稽查時現場已無發現堆置一旁之原有土方且該地已整平(回填完畢)。4.有關該地點回填疑似再生粒料(爐碴)及疑有盜賣原有土方乙事,將函請縣府建設處、水利處聯合稽查,如有違反環保相關法規,將依法辦理後續事宜。5.本局於109年3月13日、16日、4月17日至本縣四湖鄉廣溝段284-2地號查察,經查貴公司於現場回填育鋐實業有限公司之級配粒料,次查,該級配粒料係作為鋪面工程使用(停車場),惟貴公司並未向主管機關申請該地點作為停車場使用,故育鋐實業有限公司所產生之級配粒料之使用用途不符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公告再利用種類編號九、電弧爐煉鋼爐碴(石)之規定,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將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分新臺幣6,000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於裁處書開立日起30日內將該批產物退運回廠。6.本局於109年3月13日、16日、4月17日至本縣四湖鄉廣溝段284-2地號查察,經查貴公司於現場回填育鋐實業有限公司之級配粒料,次查,該級配粒料係作為鋪面工程使用(停車場),惟貴公司並未向主管機關申請該地點作為停車場使用,故育鋐實業有限公司所產生之級配粒料之使用用途不符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公告再利用種類編號九、電弧爐煉鋼爐碴(石)之規定,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將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分新臺幣6,000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於裁處書開立日起30日內將該批產物退運回廠。
處分日期
2020/08/0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基本化學材料製造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09年6月19日派員至貴公司碳纖維製品製造程序(M01)進行稽查檢測時,經查旨揭製程防制設備操作紀錄發現吸收塔(A005)紀錄故障,且自109年5月15日至6月19日尚未完成修復,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處分日期
2020/08/03
罰鍰金額
NT$45,00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3月13日派員至台端所屬畜牧場查察,發現該畜牧場有廢(污)水疏漏治周界外地面水體之情事,因放流水計量設施堵塞,導致最終沉澱池廢水溢出槽外,並疏漏至周界外地面水體,在查台端未於3小時內通報本縣環境保護局廢污水處理單元故障,將依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28條地1項規定,併依同法第51條規定裁處罰鍰新臺幣4萬5009元整並處接受環境教育講習2小時。
處分日期
2020/08/03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一)本府於107年10月16日同意「富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斗六廠區地下水污染控制計畫書」,整治期程為發文日起算15個月。(二)貴公司於108年4月15日(108)董字第0402號函提報計畫書第一次執行進度報告,其中計畫預定工作進度表應於計畫書核准半年內進行污染改善作業。(三)本府於108年4月23日巡查貴公司,現場未有實質整治改善進度,未符合本府核定之執行進度,已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8/0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廢棄物貯存區有廢塑膠容器及廢鐵容器(廢鐵桶)露天貯存之情事,經查貴公司斗六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登載產出廢塑膠容器及廢鐵容器(廢鐵桶),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條規定。2.另查廢棄物貯存(場所)未標示廢棄物中文名稱,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8/0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1.108年8月產出之R-0701(廢木材)申報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有質量不平衡知情事,惟雖依規定申報一般事業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等資料,但申報資料有錯誤,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將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2.另108年10月至109年2月產出之R-0701(廢木材)未申報貯存量,惟未依規定時間內主動申報一般事業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等情形,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將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07/3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受處分人發包辦理「金鴻勝建設有限公司海豐崙小段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P108P11187-1),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09年7月3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程周界圍籬未依規定設置全阻隔式圍籬及防溢座,工地出入口、裸露地等查核缺失扣點共計30點。
處分日期
2020/07/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本案為現場稽查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2.該場於109年4月27日派員至放流口進行水質採樣,檢測報告結果:懸浮固體物:208mg/L(標準為:150mg/L);化學需氧量:531mg/L(標準為600mg/L),上述之懸浮固體物濃度已超過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3.現場已開立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編號:1080108。4.請業者於改善期限內改善完成,並報本局查驗。5.請業者妥善處理廢污水,並遵守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6.另王○○現場已提供搭排文件(使用期間109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處分日期
2020/07/2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受處分人發包辦理「北港滯洪池第一期工程(一工區)併辦土石標售~工程標」(管制編號:P108P6B001-3),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09年6月16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區全區域裸露地表,物料堆置及車行路徑均未依規定設置防制措施,查核缺失扣點計30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7/2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
違規情節
自108年6月起以每噸20元販售予高雄元禎環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至109年3月底共計5682.35噸,經查該公司於108年5月份已有177.41噸出貨售予元禎公司,惟其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其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依法告發,將函請主管機關依法辦理。
處分日期
2020/07/2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8年12月24日申報廢棄物聯單編號:P460791310800051(B-0399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容器,有害成分修改為乙腈),經查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產出B-0399(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容器有害成分為乙二醇甲醚)不一致,惟貴公司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依同法第53條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07/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違規情節
一、本日為一般稽查,對象為台灣正豐農科研究股份有限公司,針對毒性化學物質(氯化三苯錫)進口報關查察。二、經查該公司今年度進口該項毒性化學物質(氯化三苯錫),濃度為96%,報關日期分別為109年1月3日、109年3月19日、109年4月6日及109年4月23日,期該公司領有之核可文件濃度為90~95%,惟上述4筆進口報關資料與領有之資格不符。三、上述行為以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應於運作前向主管機關申報該毒性化學物質之毒理相關資料,並經該主管機關核可並一核可文件內容運作,併同法第59條第1項第1款進行告發。四、本局後續將依行政流程,發文通知陳述意見,請於期限內提送,逾期視同放棄。五、該公司已於109年5月27日提送該項毒性化學物質之變更作業,本局後續將協助辦理。
處分日期
2020/07/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收受睿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產出之廢塑膠,並進行破碎作業,再將破碎後之塑膠碎片販售予可進行塑膠射出之公司使用,惟貴公司未依規定於營運前取得地方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從事事業廢棄物收受、再利用行為,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將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07/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有收受、販賣國外進口之廢塑膠,惟未依規定於營運前取得地方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將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07/21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包辦理「北港滯洪池第一期工程(一工區)併辦土石標售~工程標」(管制編號:P108P6B001-3),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09年6月16日至該工區稽查,該工區車輛運輸過程中產生行揚塵致明顯粒狀污染物,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7/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09年5月4日經本縣環保局派員至放流口採樣檢測報告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SS:645mg/L(標準:150mg/L);COD:988(標準:600mg/L)
處分日期
2020/07/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09年5月4日經本縣環保局派員至放流口採樣檢測報告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183mg/L(標準150mg/L)。
處分日期
2020/07/2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覆勾確認,發現貴公司雲科三廠製程代碼250019、290009申報之D-1799(廢油混合物)分別於108年9月、12月、109年2月至4月申報產出量皆大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所登載10%,且製程代碼250035申報之R-2502(廢酸洗液)於108年9月至11月、109年3月、4月申報產出量亦大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所登載10%,惟貴公司雲科三廠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將依同法第53條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07/2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1.貴公司108年3月至109年3月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原料二乙二醇及109年2月、3月原料其他染料(染料)申報使用,產出量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每月最大量核准量10%;另製程過程中有產出廢鐵(廢鐵容器)、廢塑膠(廢塑膠容器),經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上述情事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2.再查,貴公司於108年7月、11月、12月及109年1月申報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產出、貯存及聯單有質量不平衡之情事,貴公司雖依規定申報一般事業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輸入、過境或轉口情形等資料,但申報資料有錯誤,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3.前項違反事項,將各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07/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9年5月25日、28日至貴公司查察,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於107年至109年收受國外進口廢塑膠並堆置於廠房內,經查貴公司未依規定於營運前取得地方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暨再利用檢核,即有收受廢棄物之情事,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將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07/1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0條第3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查該公司於109年5月12日販賣毒性化學物質(甲醛),重量為10.8公斤,下游廠家為台南市欣欣化學有限公司,未開運送聯單,並已運送至下游廠家。
處分日期
2020/07/1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1.查業者蒸氣鍋爐(M01)現場燃燒之木質燃料除殘留塗裝之漆料外,亦混雜廢塑膠(片、膜、繩)等雜物,與生質燃料定義不符,判定係使用廢木材為燃料,業者未依許可文件核定事項進行操作,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2.另查業者固定污染源蒸氣鍋爐(E-101)於108年5月即開始運作,戴奧辛有害事業廢棄物(集塵灰)依據業者表示產出貯存量2.5噸,為本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第一、(三十三)之其他事業,該事業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7/1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5月14日至貴公司督察,貴公司從事豆製品製造作業,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許可核定主要燃料名稱為生質燃料,惟查貴公司蒸氣鍋爐(E101)現場使用之木質燃料除殘留塗裝之漆料外,亦混雜廢塑膠(片、膜、繩)等雜物,與「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第3條標準用詞有關生質燃料定義不符,上開情事未依許可文件核定事項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爰依同第62條,處分新台幣10萬~2,000萬元。
處分日期
2020/07/1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4月22日至貴公司督察,貴公司從事果糖及澱粉生產作業,領有澱粉製造程序(M02)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其澱粉製造程序作業區之玉麩皮乾燥排氣用旋風分離器防制設備(A026)許可內容參數,操作電流條件為1~5安培,經查其旋風分離器防制設備(A026)紀錄表109年3月1至7日記載操作電流為9至11安培;另查107年及108年食用澱粉產品量分別為30,596.8及30,546.65公噸,超出上開許可(M02)最大設計輛(22,308公噸/年),上開情事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7/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金農畜牧場於109年4月22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224mg/L,標準值150mg/L),已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07/10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1.貴公司收受及產出之廢棄物貯存區堆放位置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平面配置圖不符,且108年6月申報廢塑膠(R-0201)使用產出量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每月核准量10%,該情事均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1項第1款規定,將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2.次查貴公司109年2月、3月申報產出之其他單一非有害廢金屬或金屬廢料混合物(D-1399)有直量不平衡之情事,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將依同法第52條裁處。
處分日期
2020/07/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所有之清除機具(車號:8526-LT)分別於108年2月21日及4月4日至委託單位:熱狗-竹東(地址:新竹縣竹東鎮東富街1號)、舊事生活(地址:新竹縣竹東鎮東林路194巷8號)回收清除廢食用油,惟貴公司未取得新竹縣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而於新竹縣執行廢食用油清除工作,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處。﹝車號:8526-LT﹞
處分日期
2020/07/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本案為現場稽查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2.該場於109年3月31日派員至放流口進行水質採樣,檢測報告結果:化學需氧量:736mg/L(標準為:6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3.現場開立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編號1080105。4.請業者於改善期限內改善完成,並報本局查驗。5.請業者妥善處理廢污水,並遵守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7/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網路申報,發現2、3月產品產出;3、4月廢棄物貯存未網路申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將依法裁處。
處分日期
2020/07/01
罰鍰金額
NT$25,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銀鑫畜牧場於109年5月13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一組水樣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SS:4600mg/L(標準150mg/L);COD:3640mg/L(標準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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