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
共 7,261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151 - 22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0/05/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福春畜牧場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4月8日進行督察時,台端未依規定每日紀錄累計型水量讀數及累計用電度數等資料,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及第66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09年3月19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一組水樣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SS:370mg/L(標準15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25
- 罰鍰金額
- NT$58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09年3月19日經本縣環保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SS:79mg/L,標準30mg/L;COD:688 mg/L ,標準1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22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瀝青混凝土拌合作業,環保署109年4月13日派員督察時,發現1.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操作時,原物料輸送於進入固液拌合機前,未有效收集粒狀物至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旋風分離器及袋式集塵器處理,致逸散明顯粒狀污染物、2.109年3月份未依規定記錄每日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用量,又109年1及2月份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用量之每月事業廢棄物申報數量,與現場提供之每日紀錄月統計表數量不合、3.109年1月至3月未依規定記錄每日洗滌塔廢水排放流量,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0/05/22
- 罰鍰金額
- NT$72,6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8年7月22日至貴公司稽查,正進行廠區內作業區清洗作業,因未妥善收集其廢水,循逕流廢水排放口排入溝渠(RD01)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另採樣之水質(SS:216mg/L、BOD:122mg/L、COD:345mg/L超過放流水標準SS:80mg/L、BOD:80/L、COD:150mg/L)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處分日期
- 2020/05/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4月9日至貴公司辦理稽查作業,經查貴公司氯化鈣化學製造程序(M01)洗滌塔(A001)洗滌液流率為19.17m3/hr(許可核定值為2-10m3/hr),洗滌塔(A002)洗滌液PH值操作參數為2.66(許可核定值為1-2),皆已超過操作許可證核定範圍,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將依同法第62條規定,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0/05/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3月17日委託榮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執行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檢測,貴公司海豐總廠(異壬醇廠)其他石油化工原料製造程序(M01)油水分離池(T-3280-1)淨檢值大於1千ppm(淨檢值為12,326.7ppm;背景值為5.3ppm),非屬氣密狀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條第1項第62款、第36條第2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麥寮一廠(輕油廠)於109年03月23日因製程電源跳電,導致廢氣由燃燒塔AR02、AR04及AR05排放,依據AR02廢氣燃燒塔使用計畫書規定(安全考量-電力系統故障、廢氣流量應低於46,000Nm3/hr、熱值介於40製12MJ/Nm3間),其109年3月23日19:00至109年3月24日2:00廢氣流量皆超過46,000Nm3/hr,另109年3月23日15:00至15:15熱值為49.96MJ/Nm3及44.06MJ/Nm3,未依廢氣燃燒塔使用計畫書內容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逾期30日仍未繳納(工程名稱:太陽光電工程-普高基礎座施作,管編:P109PDZ109-1)
- 處分日期
- 2020/05/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逾期30日仍未繳納(工程名稱:太陽光電工程-水泥基樁施作,管編:P109PDZ110-1)
- 處分日期
- 2020/05/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逾期30日仍未繳納(工程名稱:太陽能光電工程-整地排水(新吉段),管編:P109PDZ114-1)
- 處分日期
- 2020/05/20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查該廠事業廢棄物無機污泥(D-0902)貯存量為34.5噸,惟查該廠未依規定格式頻率內容項目申報其事業廢棄物產出及貯存,並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同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1.該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原物料及產品資料,經查核108年5月至109年2月上網申報資料,其無機性污泥(D-0902)廢棄物量在108年5月、109年9月皆大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可之每月最大使用量達10%,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2.該公司於108年6月、108年11月、109年2月之無機性污泥(D-0902)廢棄物之產出量及從108年5月至109年2月之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廢棄物之產出量皆未於廢棄物申報系統申報產出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後記:經後續查核該事業網路申報資料,事業已更正108年5月、109年9月無機性污泥(D-0902)廢棄物產出量,原違反情事:無機性污泥(D-0902)廢棄物產生量大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可之最大使用量10%,係屬業者申報有誤,故無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情事。
- 處分日期
- 2020/05/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本案為陳情案件編號39791207(001)後續主動稽查,排定周界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2.本局於108年12月24日11時35分至現場巡視周界,稽查時於下風處發現豬屎異味之情事。3.現場架設風速風向儀,當時風速為1.0m/s、風向為NNW(327°),採樣前後pump皆已校正且流速大於4L/min,現場確認未有其他異味干擾源,於12時03分至12時07分進行採樣,採樣袋編號為周界-59,樣品編號為1084276-A01,詳細採樣紀錄如採樣紀錄表。4.採樣後樣品依規定避光保存並貼封條。採樣程序依環檢所公告之標準方法進行並 拍照存證,俟檢驗結果依規定辦理後續相關事宜。採樣結果:周界異味污染物標準:10 採樣結果:25
- 處分日期
- 2020/05/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09年3月30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SS:188mg/L,標準15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1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檢測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0.8m-1,未符合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黑煙不透光率不得超過0.6m-1之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5/13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受處分人發包辦理「北港滯洪池第一期工程(一工區)併辦土石標售~工程標」,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09年4月17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區周界圍籬未涵蓋全區域、裸露地表、物料堆置、車行路徑等查核缺失扣點共計28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有下列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情事:於108年間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申請列管,且已自行拆除建物,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09年2月11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一組水樣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SS:535mg/L,標準值150mg/L,COD:960mg/L,標準值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11
- 罰鍰金額
- NT$16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 違規情節
- 李新化所經營之龍旺畜牧場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管制編號:P5602618),於107年8月30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環境督察總隊督察,查獲其由未經核准之排放口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之懸浮固體值608 mg/L(標準值150 mg/L)、化學需氧量2940 mg/L(標準值600 mg/L)、生化需氧量987 mg/L (標準值80 mg/L) 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另產生之廢(污)水,未經核准登記之收集、處理單元、流程,且未由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亦違反同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1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依貴院所提之陳述意見,經複查勾稽網路申報資料,發現106年1月清運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及106年2月清運廢尖銳器具(C-0504)、基因毒性廢棄物(C-0512)及感染性廢棄物混合物(C-0599)等廢棄物,其申報清運時間早於聯單申報時間,惟貴院申報資料與實際不符,應自廢棄物清除出廠後一日內連線補正申報資料,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從事未分類其他食品製造業,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本縣環保局109年4月6日派員查核貴廠109年2月24日函文提報設置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進行維護案,經查109年2月4日至11日原(物)料及操作紀錄報表皆依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進行操作,惟現場發現防制設備洗滌塔(A002)於109年2月27日進行拆除汰換作業至4月6日止製程皆運作中,洗滌塔(A002)並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林清義畜牧場於108年12月19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委託財團法人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並會同本縣環境保護局辦理放流水稽查採樣作業,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04 mg/L,標準值80 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07
- 罰鍰金額
- NT$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09年3月19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一組水樣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SS:810mg/L(標準150mg/L);COD:1440mg/L(標準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貴公司所提之陳述意見,經複查勾稽網路申報資料,發現申報產出之食品加工污泥(R-0902)於106年1月、3月、5月至8月、10月及11月,其產出量分別逾每月最大產出量10%,惟貴公司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0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依貴院所提之陳述意見,經複查勾稽網路申報資料,發現106年1月產出之廢尖銳器具(C-0504)、感染性廢棄物(遭污染物品或器具類)(C-0514)及感染性廢棄物混合物(C-0599)、2月產出之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等廢棄物,申報清運時間早於聯單申報時間,惟貴院申報資料與實際不符,應自廢棄物清除出廠後一日內連線補正申報資料,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05
- 罰鍰金額
- NT$2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行(林內廠)於109年4月8日經本縣環保局前往稽查,貴行(林內廠)未每日紀錄水錶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京兆畜牧場於109年2月10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395 mg/L,標準值150 mg/L;化學需氧量:1240mg/L,標準值60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09年3月7日經本縣環保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SS檢測值為174mg/L(標準150mg/L);COD為1200mg/L(標準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4/30
- 罰鍰金額
- NT$25,2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榮科牧場於109年3月24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395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4680mg/L,標準為: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4/29
- 罰鍰金額
- NT$33,6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登田祥牧場於109年2月14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768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7560mg/L(標準值600mg/L),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4/2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1.申報產出之廢棄物「廢布(D-0803)、有機性污泥(D-0901)、非有害性混合廢液(D-1599)及燃煤飛灰(R-1106)」分別於106年5月、6月、7月、8月及107年2月、6月、9月逾每月最大產出量10%,惟貴公司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變更,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2.106年2月22日產出之廢油混合物(D-1799)之申報時間早於聯單申報時間,惟貴公司申報資料與實際不符,應自廢棄物清除出廠後一日內連線補正申報資料,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4/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09年2月11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628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280mg/L,標準值600mg/L),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4/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08年11月22日經行政院環保署水質保護處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驗值97.2mg/L,標準8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4/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09年3月12日11時10分至現場查察。2.本局至現場稽查時,現場置放大型管道約5組,惟現場已無噴漆及噴砂作業,負責○○表示其為清沙作業後運出。3.現場周圍有清沙後之白沙,有污染地面之情事,惟現場無飛揚,上述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應保持清潔完整,不得有污染地面之情事,本局依法告發。4.上述記錄經業○○確認無誤。5.另本局於109年3月11日14時15分已有前往該廠進行勸導,並告知環保相關規定,確請遵守。
- 處分日期
- 2020/04/2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09年3月5日經本縣環境報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1.5mg/L,標準:3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4/22
- 罰鍰金額
- NT$14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08年11月7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至放流口採樣,採樣結果:懸浮固體25.5mg/L(標準:25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處分日期
- 2020/04/22
- 罰鍰金額
- NT$9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場108年12月18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9.5mg/L,標準:30mg/L;化學需氧量:283mg/L,標準:1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4/2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當時現場作業中,經查貴公司廢棄物網路申報R-0112斃死禽畜108年1-8、12月收受量超逾核准量百分之十。
- 處分日期
- 2020/04/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明村牧場於109年3月5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驗值710mg/L,標準值45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4/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貴公司所提之陳述意見,複查勾稽網路申報資料,發現106年4月、6月產出之非有害有機溶液或廢溶劑逾每月最大產出量10%,惟貴公司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4/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1.本案係為陳情案件稽查。2.本局於上開時段會同該公司相關人員代表至一廠C區(鄰近科工八路)稽查當時於C區廠房外發現堆放廢棄物(淨水汰換濾料,D-0499)及副產品(氧化鈰泥),經查現場廢棄物堆放地點與該公司一廠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廢棄物貯存區不符,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告發。3.另會同該公司相關人員至該公司一、二廠半乾式排煙脫硫設備處理過後產出之D-1099進行採樣各2瓶(一廠1091412-S01,1091412-S02)(二廠1091412-S03,1091412-S04),各分別檢驗TCLP及PH,將俟檢驗及果辦理後續相關事宜。4.已當面告知公司相關人員代表已違反上述法條規定,如有疑義可於文到七日內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 處分日期
- 2020/04/17
- 罰鍰金額
- NT$23,4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秀薇牧場於109年2月25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144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3600mg/L,標準值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4/17
- 罰鍰金額
- NT$22,4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09年2月20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2230mg/L,標準:150mg/L;化學需氧量:2610mg/L,標準: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4/17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一、產出之一般廢化學物質混合物D-2399(廢已內醯胺)一般事業廢棄物,委託非屬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違反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二、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未登錄一般廢化學物質混合物D-2399(廢已內醯胺)一般事業廢棄物,違反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4/1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109年3月10日樣品檢測報告結果,樣品編號中督P-廢-1090224B-02(製程區酸洗槽清理產出之污泥)之鉻及其化合物(總鉻)檢測值為396mg/L(標準值5.0mg/L),超過毒性特性溶出程序有毒重金屬檢測標準。查有製程區酸洗槽清理產出污泥,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定事項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4/16
- 罰鍰金額
- NT$24,2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安全畜牧場於109年2月24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115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530 mg/L,標準值:60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4/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09年2月20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252mg/L,標準:150mg/L;化學需氧量:1190mg/L,標準: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4/16
- 罰鍰金額
- NT$38,4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台和(二)畜牧場於108年12月16日經派員採樣結果:懸浮固體9320mg/L(標準:150mg/L),化學需氧量:8450mg/L(標準:6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4/1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12月12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經現場查核比對廢水處理設施流程未依規定先報請主管機關核備而逕行變更及進行工程施作,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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