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4351 - 144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3/04/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12年1月6日來函申辦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變更,案附高雄市政府111年2月17日高市府經商公字第11150583100號影本載明,貴公司所在地住址已變更為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二路365號1樓,惟未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4/24
- 罰鍰金額
- NT$2,50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本局111年2月14日(111年3月2日送達)通知期限6個月提送「宜聖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仁武廠(高雄市仁武區竹園段1352地號)土壤污染控制場址」之污染控制計畫,核已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4/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台端員工111年11月7日之行為造成仁武區善德橋河川呈現粉紅色水色後續清理情形,自行打撈之粉紅色污水未妥善處理,逕自行傾倒於自家私人土地上,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下列行為:一、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3/04/24
- 罰鍰金額
- NT$8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案係執行110年環保犯罪查緝專案計畫稽查,本局110年11月10日會同臺南市調處會、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稽查發現違規情形如次:(一)貴工程行未將前揭廢棄物清除至合格處理場所且未經許可私設貯存場,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內容辦理。(二)貴工程行ZX-519車輛已於108年7月21日故障報備,且已修復持續使用該車輛載運廢棄物,GPS故障僅有108年7月21日、109年8月23日兩筆紀錄、惟貴工程行持續利用ZX-519車輛於109年12月至110年8月間載運廢棄物至燕巢區代天府段案地,黃東輝先生表示其載運營建混合物、廢木材等,來源自基利源建設有限公司及部分散戶產生之裝潢廢棄物,且未製作成紀錄保存供察查。(三)貴工程行從事事業廢棄物清除,未事先於委託人訂定契約書,現場亦查無所收受廢棄物產源(基利源、其他散戶等)之契約書,現場未能提供景原公司每日品管紀錄及運作管理紀錄並由專業技術員定期簽署查核之資料供查核。綜上貴工程行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20、21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4/24
- 罰鍰金額
- NT$8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執行110年環保犯罪查緝專案計畫稽查,本局110年11月10日會同臺南市調處會、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稽查發現貴工程行清除車輛(ZX-519)109年12月至110年8月間載運廢棄物至燕巢區代天府段案地,黃東輝先生表示前該軌跡係載運廢木材混合物、營建廢棄物混合物等,該車輛輪流由黃東輝及陳新發輪流駕駛進廠,未依規定於網路申報前述區間之清除營運紀錄,並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營運紀錄,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處分日期
- 2023/04/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11年5月24日至貴營區稽查時,查貴營區乙級專責人員已調職於其他單位,然並未補任其他乙級專責人員,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4/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駕駛於112年1月5日9時10分於本市大寮區鳳林一路631號對面空地丟棄事業廢棄物(廢輪胎、廢土及廢空桶),此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4/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10年12月1日11時46分執行垃圾檢查,發現「歐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清運車輛(258-BR)載運貴公司之進廠廢棄物夾雜廢電容器(D-2507),經判定為不得交由資源回收廠代處理之廢棄物(廢金屬),遭該廠予以全部遣返在案。貴公司產生上開廢電容器等廢棄物,未於事業廢棄物處理後管制三聯單詳實申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4/21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10年12月1日11時46分執行垃圾檢查,發現「歐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清運車輛(258-BR)載運貴公司之進廠廢棄物夾雜廢電容器(D-2507),經判定為不得交由資源回收廠代處理之廢棄物(廢金屬),遭該廠予以全部遣返在案。貴公司產生上開廢電容器等廢棄物,未與受託清除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即清運至該廠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4/21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工地施工,車輛進出輪胎夾帶泥土,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3/04/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保麗龍箱)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3/04/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3/04/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3/04/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10年12月1日11時46分執行垃圾檢查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258-BR)之進廠廢棄物夾雜廢電容器(D-2507),經判定為不得交由資源回收廠代處理之廢棄物,予以全數遣返,並由該車輛隨車之廢棄物遞送聯單載明產源為「久發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廢棄物(廢金屬),貴公司未確認廢棄物導致申報錯誤,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4/21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10年12月1日11時46分執行垃圾檢查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258-BR)之進廠廢棄物夾雜廢電容器(D-2507),經判定為不得交由資源回收廠代處理之廢棄物,予以全數遣返,並由該車輛隨車之廢棄物遞送聯單載明產源為「久發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廢棄物(廢金屬),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許可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前揭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4/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10年12月1日11時46分執行垃圾檢查,發現「歐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清運車輛(258-BR)載運貴公司之進廠廢棄物夾雜廢電容器(D-2507),經判定為不得交由資源回收廠代處理之廢棄物(廢金屬),遭該廠予以全部遣返在案。貴公司為取得本市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甲級廢棄物處理機構,廢電容器(廢電子零組件)之處理方式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4/2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冷卻水塔)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3/04/20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工地周邊泥沙未妥善清理,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3/04/2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未按時間、地點、方式排出垃圾,任意棄置,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3/04/2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造景水池)
- 處分日期
- 2023/04/2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3/04/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12年3月27日來函敘及因尚未變更清除許可,故取消作業申請取消即時追蹤系統車輛BAM-3729異動。經查貴公司111年4月1日來函申請即時追蹤系統車輛BAM-3729異動新車號為BJU-9937,經本局112年4月7日查詢高雄區監理所車籍資料系統,清除車輛BAM-3729已於111年3月10日先行更換牌照為BJU-9937,貴公司未向本局申請辦理許可文件之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3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4/19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旨揭時段派員至本市仁武區仁新段1764-9地號土地(即仁武區中正路400巷51弄105號)稽查時,現場於周界外發現貴行於空地內,逕自將樹枝葉進行露天燃燒,因未設置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非水蒸氣)散布於空氣中,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4/19
- 罰鍰金額
- NT$3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2月15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貴廠製造流程為以尿素膠、麵粉及硬化劑塗佈於木材表面進行膠合動作,後經冷壓及熱壓作業,磨光修整後即為產品,且111年膠水進貨量達990.42公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申請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8批第2類-合板製品製造程序),惟查貴廠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4/19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所屬KEB-8038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3.1 m-1,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04/1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所屬6405-C5號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2.1 m-1,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04/18
- 罰鍰金額
- NT$1,495,2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於112年1月16日16時45分派員至該址查察,稽查當時於該址廠房外發現有一管線連接至廠房內,且該管線正有廢水排放。經會同該廠人員至廠房內查察,發現係該址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核屬水污染防治法第2條第7款暨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規定之事業,惟未領有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並將排放廢水於地面水體,現場立即於廢水排放口採取水樣乙組送驗,上開水樣送驗結果氨氮472mg/L(標準限值:2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法第7條第1項規定,另未申請廢水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部分,亦違反同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4/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於112年3月9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工廠公示資料查詢系統登記行業別為「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且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系統登記資本額為新臺幣5百萬元,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於營運前取得地方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4/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於112年3月9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工廠公示資料查詢系統登記行業別為「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且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系統登記資本額為新臺幣5百萬元,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且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產生之廢棄物流向,惟貴公司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廢棄物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4/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來函敘明領有本市前鎮區實業路29號地上物拆除執照。且已繳交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在案,核屬列管事業,惟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局審核即先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4/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來函敘明領有本市前鎮區實業路29號地上物拆除執照。且已繳交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在案,核屬列管事業,惟貴公司未上網申報廢棄物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4/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10月21日執行督察,發現貴廠111年9月28日至30日挖除其前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業經本局107年6月27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0737852800號函廢止)製程重油儲槽(T022、T024)的廢油泥(D-0903),計貯存56桶廢油泥,惟該廢棄物111年9月產出量及貯存量未申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4/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3/04/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水生植物盆栽)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3/04/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好神拖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3/04/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盆栽)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3/04/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塑膠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3/04/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塑膠箱)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3/04/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水桶)
- 處分日期
- 2023/04/17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3月17日稽查貴廠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2),發現A005洗滌塔之管道破損、差壓計損毀及洗滌液流率計無法判讀,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設施或監測設施正常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4/1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高雄市岡山區本工三路6號,本局於111年8月23日稽查貴公司廢棄物熱處理(焚化處理除外)程序(M01):E005、E006、E007熱風爐、E002裂解爐、E003裂解爐、E004乾燥器連接至A001選擇性觸媒還原(SCR)設備處理,以上為新增之廢氣流向與操作許可證登載內容不符,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4/17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於111年11月22日16時31分前往稽查,於瑞榮瀝青股份有限公司廠區周界外,發現廠區內從事瀝青材料生產製造時,因機台間連接處所使用之防塵網破損,所產生之粒狀污染物無法有效收集及處理,致明顯粒狀污染物逸散至大氣中造成空氣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
- 處分日期
- 2023/04/17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12年2月18日23時0分前往高雄市左營區明誠二路369號稽查,發現貴公司營業場所之冷卻水塔及排風扇產生噪音污染,人員於周界適當地點測量整體均能音量為62.4分貝,背景音量為53.0分貝,兩者相差小於10分貝,依法修正後實際音量為61.9分貝,已逾本市第三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夜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違反噪音防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本局以112年2月18日高市環稽噪通字第A001805號通知書舉發,並限期於112年3月4日24時0分前完成改善。本局另於112年3月7日23時22分派員至相同地點測量貴公司營業場所之冷卻水塔及排風扇運轉噪音,整體均能音量為59.9分貝,背景音量為54.3分貝,兩者相差小於10分貝,依法修正後實際音量為58.5分貝,仍逾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核已違反噪音防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4/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貴公司申請倉儲點(管制編號:E52A0512)解除列管事宜,勾稽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網路申報系統,貴公司產生之D-2601、D-2603自110年3月、11月、12月至次年1月、11~12月等月份之產出、貯存、聯單申報數量質量不平衡(如110年3月之D-2601產出量未填寫,致產出量+貯存量-聯單量未達平衡)且前述月份申報多為此類錯誤,貴公司事業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理等資料有申報錯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4/17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3月7日派員至本市仁武區大正路230-2號稽查,發現台端(即益興環保工程行)將承攬本市營建工程所載運之廢紙、廢塑膠混合物、營建混合物、廢石膏板、廢鋁、一般垃圾、廢電線、廢木材及廢保麗龍等廢棄物分類堆置於該址,查台端領有本局核發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惟未依規定申請貯存場或轉運站,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4/1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12年3月14日23時35分派員前往高雄市左營區明建里廍後段113地號稽查,貴公司於管制時段使用灌漿車等動力機械進行工程作業,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3/04/1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12年2月27日23時0分派員前往高雄市左營區福山段485地號土地稽查,臺端於管制時段使用灌漿車等動力機械進行工程作業,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3/04/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堆置太空包惟內容物(營建剩餘土石方夾雜少量PVC管、木板及塑膠瓶)散落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3/04/13
- 罰鍰金額
- NT$19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仍有明顯漆料異味逸散於周界外致污染空氣情事
- 處分日期
- 2023/04/1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所屬8509-MJ號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1.7 m-1,超過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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