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4651 - 24700 筆)
- 處分日期
- 2019/05/1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本市三民區建國三路三民國小對面工地稽查時,稽查當時貴公司正以ㄧ台水車、ㄧ台灌漿機及ㄧ台鑽掘機進行灌漿補強作業,已違反旨述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9/05/1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08年2月25日派員至貴處供水系統內之直接供水點(鹽新前1:自強二路43號)採取飲用水水樣檢驗,檢驗結果其中大腸桿菌20 CFU/ml不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所定之標準限值(6 CFU/ml),已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5/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本市大寮區磚子磘段2513、2514、2515地號等3筆土地(大寮區江山路96號)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8年4月3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08A000771-1號拆除核准函,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局審查,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5/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本市大寮區磚子磘段2513、2514、2515地號等3筆土地(大寮區江山路96號)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8年4月3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08A000771-1號拆除核准函,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即自行拆除,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5/17
- 罰鍰金額
- NT$2,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電桿上。
- 處分日期
- 2019/05/17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利用所有電話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電桿上。
- 處分日期
- 2019/05/17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利用所有電話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
- 處分日期
- 2019/05/17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利用所有電話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電桿上。(馥御)
- 處分日期
- 2019/05/17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利用所有電話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馥御)
- 處分日期
- 2019/05/17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利用所有電話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電桿上。(馥御)
- 處分日期
- 2019/05/17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利用所有電話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定著物上。(馥御)
- 處分日期
- 2019/05/17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利用所有電話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電桿上。(馥御)
- 處分日期
- 2019/05/17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利用所有電話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號誌燈桿上。(馥御)
- 處分日期
- 2019/05/17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1月20日派員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執行清運機具道路攔檢作業,發現貴事業清運車輛(車號:Z3-690)污水收集桶破損,且污水收集孔阻塞,已無污水收集功能,明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5/1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於本市大寮區過溪里華西路八號從事塑膠原料製造業,經本局於108年4月16日派員至貴廠環氧樹脂製造程序(M05)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1個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定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超標之設備元件洩漏濃度淨檢值元件編號:S05-F03(背景值:2.34ppm,檢測值:2171ppm)。
- 處分日期
- 2019/05/1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7年6月11日至貴旅館稽查時,發現貴旅館旅館業登記證登載之客房數31間(貴旅館人員表示客房數31間),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之列管事業【餐飲業、觀光旅館(飯店)】,現場營運中且未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文件);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5/16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場址提送第三次執行進度報告之放流水監測結果:107年7月10日放流水監測項目MTBE濃度0.635 mg/L超過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0.5 mg/L;107年9月20日放流水監測項目懸浮固體濃度168 mg/L超過放流水標準30 mg/L,而逕行排放,屬未依主管機關核定之控制計畫內容實施。
- 處分日期
- 2019/05/16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處分日期
- 2019/05/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1月23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事業107年10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5/16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環境稽查科107年8月2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承租本市大寮區光明路一段104巷35弄98之1號旁土地(大寮區赤崁段潮州寮小段5736、5738地號),該址堆置廢木材、廢漁網、含泡棉鋁皮、廢鐵、營建廢棄物及垃圾子車等,並停放貴公司清除車輛(558-BU、ZY-783)及鏟土機,查貴公司領有106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110號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未申請貯存場或轉運站,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5/1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依貴廠108年3月8日函送之半屏山儲運科P-01儲槽清洗油氣收集處理作業紀錄,P-01儲槽清洗作業時間為108年2月20日至108年2月25日,惟本局並未於108年2月15日前接獲貴廠通知(貴部108年2月26日煉高發字第10810132860函通知P-01儲槽於108年3月4日起執行儲槽清洗作業),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所定及「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2條第6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5/1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分公司經行政院環保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人員於108年4月9日督察發現,洗滌塔(A800)酸鹼度監測數值為8.03,惟貴分公司現場人員以攜帶式酸鹼度測定計測得數值為5.54,督察大隊人員以攜帶式酸鹼度測定計測得數值為5.756,與操作許可證範圍6~9不符,其未維持監測儀錶及防治設備之正常運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5/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0月3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局所屬南區供應廠107年1月至9月廢電線電纜(D-2601),未申報產出情形;另107年6月至9月含油脂之充膠廢電線電纜(E-0202),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5/15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清洗印刷製程機台後排出淡紫色廢水,未妥善收集貯存、處理而溢出,直接排至廠外排水溝,未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清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5/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9月17日、107年10月3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8月及9月未申報營運紀錄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5/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0月3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9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5/1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造成化學惡臭異味揮發逸散於廠外。
- 處分日期
- 2019/05/14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蓄水槽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05/14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 處分日期
- 2019/05/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一般事業廢棄物(D-0299、D-1801)108年4月10日委託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清除至本局仁武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聯單編號:E490175010800056),經該廠平台檢查,發現含有易燃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檢測數值102PPM超標,標準值30ppm),違反本局仁武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進廠管制事項第四條十六款規定予以全車退運,貴公司委託清除該批易燃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清除前未與受託清除者簽訂契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5/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再利用製程用水量、用電量未作成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5/1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以蝦皮代號刊載違法之環境用藥廣告
- 處分日期
- 2019/05/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3月8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事業107年11月營運紀錄遲於108年1月11日申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5/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8年3月22日函變更機構負責人地址為臺南市玉井區玉田里19鄰民主街66巷9號,案附負責人身分證影本,惟未於變更(104年6月26日)後30日內(104年7月26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5/10
- 罰鍰金額
- NT$19,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4月26日至「鳳山區忠孝國小-A棟BC棟GH棟拆除及重建工程(拆除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本局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5/10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3月11日前往貴公司觀音菩薩紀念公園擴充案擋土牆工程營建工地查核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5/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2月26日、108年1月29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10月至11月廢食用油(代碼:R-1702)未申報產出、貯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5/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院108年1月18日函文申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變更設置,案附勞工保險退保申報書,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洪○○已於108年1月1日離職,惟貴院未依規定於15日內指定代理人報本局備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四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5/10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帆布)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05/10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一般廢棄物未予分類即行排出,不符合主管機關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5/0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04月14日00時25分前往本市前鎮區新光路(圖書總館二期工程)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正使用一部壓送車及三部預拌混凝車正進行灌漿作業,且無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性工程之證明文件,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04年0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依法舉發並依同法第23條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19/05/09
- 罰鍰金額
- NT$8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3月18日至貴公司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134 mg/L(標準限值為5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5/09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噴砂廢棄物(R-2410)未填報於廢清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已於108年1月17日裁處在案,並限期貴公司於文到14日內改善完成,經本局108年4月23日複查仍未完成改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另廢砂輪(D-2406)現場有實際貯存情形,惟廢清書未填報是項廢棄物,廢潤滑油(R-1703)貯存地點位於作業區,與廢清書之廠區配置圖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5/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噴砂廢棄物(D-2407)及廢砂輪(D-2406)現場有實際貯存情形,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廢潤滑油(R-1703)107年7月、8月、12月及108年1月,產出量扣除聯單量不符合貯存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5/09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噴砂廢棄物(R-2410)及廢砂輪(D-2406)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另廢鐵(R-1301)露天貯存,未有防止雨水流入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5/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噴砂廢棄物(R-2410)於委託清除或再利用前,未與清除機構或再利用機構簽訂契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5/09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4月23日派員協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旗津分關至貴公司倉儲區,會勘其報運進口「ZINC SCRAP」一批(報單號碼:BE//08/435/L0880),經查驗結果該項貨品鋅廢料,目視可見夾雜廢印刷電路板碎片、廢電線電纜(含絕緣皮)、廢銅、廢鐵等廢棄物,屬混合五金廢料之有害事業廢棄物,非屬該署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範疇。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逕行輸入該批事業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5/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7年12月7日提報「石化事業部辦公室內部及外觀維護工作」(管制編號:E1901892)事業廢棄物解除列管乙案,查該工程已完工,惟衍生廢棄物(D-1801、D-0799、R-0503、R-0701)106年3月至107年12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5/0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3月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事業現場標示含鎘電池(C-0171)貯存數量為5.7噸,並按標示貯存紀錄顯示107年10月15日該廢棄物產出量為0.2噸,惟查107年10月C-0171申報產出量為0,貯存量為5.5噸,與實際產出、貯存情形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二)及(三)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5/09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工地施工,車輛進出輪胎夾帶泥土,致污染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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