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4851 - 24900 筆)
- 處分日期
- 2019/04/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108年3月21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廠廢木材混合物(D-0799)、廢紙(R-0601)、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鐵(R-1301)、一般垃圾(D-1801)混合貯存,未依主要成分特性分類貯存,且貯存地點未於明確處以中文標示各項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及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廢白鐵(R-1301)、廢銅材(D-1399)及廢電線(D-2601)以鐵桶盛裝貯存,惟廢清書未填報該項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其他含有毒重金屬且超過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C-0119)、其他含有機氯污染物且超過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C-0149)、爐渣(D-1101)、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D-0599)、有機性污泥(D-0901)、無機性污泥(D-0902)現場有實際貯存情形,惟查107年2月至108年2月C-0119、C-0149、D-1101,107年6月至108年2月D-0599,107年12月至108年2月D-0901、D-0902,貯存情形均申報為零,顯未正確申報貯存量;次查108年1月D-2499,產出量扣除聯單量不符合貯存量;另查R-1301、D-1399及D-2601,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爐渣(D-1101)、廢離子交換樹脂(D-0201)、其他未歸類之一般事業廢棄物(D-2499)、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D-0599)、有機性污泥(D-0901)、無機性污泥(D-0902)混合貯存,未依事業廢棄物主要成分特性分類貯存,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無機性污泥(D-0902)以太空袋盛裝,惟部分散落於地面,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污染地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廢塑膠混合物(D-0299)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另其他含有毒重金屬且超過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C-0119)、其他含有機氯污染物且超過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C-0149)以塑膠桶盛裝,惟未標示貯存日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9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地面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04/19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 處分日期
- 2019/04/19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04/19
- 罰鍰金額
- NT$2,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放置廣告物於路面公共設施上。
- 處分日期
- 2019/04/19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牌桿上。廣告名稱:御河堤
- 處分日期
- 2019/04/19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 違規情節
- 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 處分日期
- 2019/04/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按高雄市政府養護工程處107年8月29日函附資料,發現貴公司承攬「106年度岡山區等公園清潔維護及緊急搶修工作(開口契約)」,委託「萬金松企業有限公司」(車號:272-XE,計36車次)清運廢樹枝,惟貴公司未與受託者簽訂清除契約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銅製品製造,稽查當時廠內坩鍋爐進行冶煉作業,作業過程中之燃燒廢氣因防制設備未開啟致未有效收集遂由廠房屋頂縫隙處逸散,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灰白煙),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9/04/18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3月13日派員至貴廠發泡級聚苯乙烯化學製造程序 (M01)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1個設備元件(設備元件編號:M021RAX140LF05,洩漏濃度淨檢值2204.1ppm)已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433-01號),稽查當時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O1)作業中,疑似人員進行投料作業進焚化爐(E001),惟焚化爐(E001)燃燒廢氣未完全有效收集遂由廠房縫隙處逸散,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灰煙),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9/04/18
- 罰鍰金額
- NT$25,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3月15日至「旭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小港區二苓段廠房新建工程 」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現場已開挖且進行鋼樑基座植筋作業;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本局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未領有環氧乙烷販賣核可文件,惟確有販賣環氧乙烷行為,已違反行為時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 處分日期
- 2019/04/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0月3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9月份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9月17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6、7、8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0月3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9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9月17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事業107年6、7、8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0月3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事業107年9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上開地點稽查,稽查當時貴工程行正使用水泥壓送車等動力機械進行灌漿作業,違反旨述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9/04/17
- 罰鍰金額
- NT$13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行政院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於107年12月13日派員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經取樣化驗結果未符合流水標準,業經本局處分並限期改善至108年2月18日,本局復於108年2月20日派員進行限期改善屆滿查驗時,現場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經取樣化驗結果:化學需氧量84.2mg/L(標準限值為100 mg/L)、懸浮固體27.7 mg/L(標準限值為30 mg/L)符合放流水標準,前揭檢驗項目已改善完成;惟pH:4.89(標準限值為6~9)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4/1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7年6月11日至貴旅館稽查時,發現貴旅館旅館業登記證登載之客房數72間(貴旅館人員表示客房數67間),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之列管事業【餐飲業、觀光旅館(飯店)】,現場營運中且未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文件);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7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樹木上。
- 處分日期
- 2019/04/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0月31日派員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道執行道路攔檢,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979-BN)車身未標示最新許可證字號(107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054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0月3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事業107年9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9月17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事業107年7、8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7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9月2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039-SF)車斗後方下側之污水收集溝銹蝕破損,致無污水收集能力,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0月1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107年3月非製造程序及廢氣處理程序之廢塑膠混合物(代碼:D-0299),107年5月鉛及其化合物(總鉛)(代碼:C-0102),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7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1月23日派員至本市大寮區會營街181巷66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966-N6)車斗後側下方未設置污水收集槽及收集管線,致無污水收集能力,顯未依審查通過之許可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經行政院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人員於108年1月8日督察發現,貴公司已取得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但未取得操作許可證,即進行生產作業,違反空氣污染法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3月6日派員至貴事業部所屬林園石化廠輕油裂解製造程序(M04)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2個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元件編號:FT-11H05,洩漏淨檢值:24580.91ppm;元件編號:PT-14302,洩漏淨檢值:6620.39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6
- 罰鍰金額
- NT$4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人員107年11月22日執行貴公司含汞廢料回收製程(M02)排放管道(P001)重金屬污染物稽查採樣,依「排放管道中重金屬檢測方法(NIEA A302.73C)」檢測結果重金屬-汞污染物測值為3.3718 mg/Nm3,逾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定之排放標準0.208 mg/Nm3,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6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9/04/1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新園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且並未領有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經本局派員於108年3月5日至貴公司新園廠稽查,現場貯留事業廢水,經現場於初沉池採樣並分析,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pH)為1.27,確認係屬事業廢水;貴公司前開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略以):「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貯留或稀釋廢水,應申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得為之,並依登記事項運作…」規定。貴公司新園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且並未領有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經本局派員於108年3月5日至貴公司新園廠稽查,現場貯留事業廢水,經現場於初沉池採樣並分析,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pH)為1.27,確認係屬事業廢水;貴公司前開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略以):「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貯留或稀釋廢水,應申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得為之,並依登記事項運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5
- 罰鍰金額
- NT$19,2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1條第8項
- 違規情節
- 貴牧場(管制編號:EZ000096、E3800638 )屬水污染防治費(以下簡稱水污費)徵收對象,惟貴牧場未於法定期限完成106年第2期(106年7-12月)水污染防治費申報繳費,經催繳後(107年5月1日)仍未能於90日內履行申報繳納義務,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1條所定辦法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4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5
- 罰鍰金額
- NT$15,6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1條第8項
- 違規情節
- 貴牧場(管制編號:EZ000096、E3800638 )屬水污染防治費(以下簡稱水污費)徵收對象,惟貴牧場未於法定期限完成106年第1期(106年1-6月)水污染防治費申報繳費,經催繳後(106年8月22日、106年9月30日)仍未能於90日內履行申報繳納義務,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1條所定辦法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4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定食鳳山潤門市部廢食用油(代碼:R-1702)107年1月、4月及5月,產出量超過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0.108公噸/月)之10%以上,惟未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5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利用所有電話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圍籬上。(捷運傳家寶)
- 處分日期
- 2019/04/1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2月26日派員至本市鳳山區油管路上清三檳榔旁(近五甲一路、瑞隆東路口)稽查,發現該址堆置廢木材及一般垃圾(約1噸),查貴公司為本市乙級清除機構,惟未申請貯存場或轉運站,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8年3月6日8時50分清除車輛(車號575-T7)載運非須破碎之廢棄物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平台檢查人員執行檢查,發現載運彈簧床、床墊、廢輪胎及超過尺寸之廢木材,未符合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5款、第6款及第8款暨該廠代處理廢棄物注意事項規定,業經該廠予以部分遣返,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5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0月3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9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5
- 罰鍰金額
- NT$21,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08年3月3日14時02分,查獲貴公司(清除車輛KEB-9315)載運非須破碎之廢棄物進廠,經平台人員執行檢查,發現超過規定尺寸之樹頭(樹幹(頭)須自行裁切至長30公分×直徑20公分以下始得進廠),已違反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暨高雄市南區資源回收(焚化)廠代處理廢棄物注意事項壹、四規定,業經該廠以部份遣返在案,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9月17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6月至107年8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9月17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台端107年6月至107年8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0月3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9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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