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6951 - 27000 筆)
- 處分日期
- 2018/08/23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車輛行駛中,散落污染物,致污染地面。﹝車號:KED-9702﹞
- 處分日期
- 2018/08/23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車輛行駛中,散落污染物,致污染地面。﹝車號:KED-9702﹞
- 處分日期
- 2018/08/23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車輛行駛中,散落污染物,致污染地面。﹝車號:KED-9702﹞
- 處分日期
- 2018/08/23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垃圾)。
- 處分日期
- 2018/08/23
- 罰鍰金額
- NT$2,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電桿定著物上。
- 處分日期
- 2018/08/23
- 罰鍰金額
- NT$2,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電桿定著物上。
- 處分日期
- 2018/08/23
- 罰鍰金額
- NT$2,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電桿定著物上。
- 處分日期
- 2018/08/23
- 罰鍰金額
- NT$2,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 違規情節
- 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 處分日期
- 2018/08/23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7年5月9日派員至本市小港區南區資源回收廠執行道路攔檢作業,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379-BR)未設污水收集設備(未設污水收集溝、收集管及收集桶);清運車輛(KEB-8693)污水收集溝未拉出,且污水收集桶閥門係向下關閉,顯示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三民西區清潔隊107年5月7日派員至本市三民區河堤路上明堤公園旁(停車格編號:計時004110上),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KEB-8726)配合小貨車進行垃圾子母桶壓縮作業,再使用車上加壓水槍清洗子母桶,惟作業完成駛離後,該處地面殘留污水殘漬,未防止事業廢棄物溢漏之污染環境情事發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8月2日派員至貴廠查核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13)原物料及燃料使用量、產品生產量情形,結果106年燃料柴油使用量為5,845.452公噸,超出許可年使用量核定值(2,800公噸/年),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22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所屬KNA-9090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3.0m-1,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8/22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所屬HN-245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污染度達46%,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8/22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使用中機車(車號:626-QEU)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06年度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 處分日期
- 2018/08/22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使用中機車(車號:028-ETU)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06年度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 處分日期
- 2018/08/22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使用中機車(車號:H98-935)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06年度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 處分日期
- 2018/08/22
- 罰鍰金額
- NT$17,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1.丁酮裝載廢氣經洗滌塔吸收後有導入滴濾床(生物吸收塔)處理,經查許可文件流程圖顯示該滴濾床停用,與操作許可證登載明顯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依法告發。2.查該廠廢水處理廠廢水實際約1400-1500CMD,經處理後排入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勘查廢水廠處理單元及廢水管線,發現砂濾槽反沖洗廢水管線標示,導入調和池,惟經實際查核進入收集池與許可內容不符,該廠未依登記事項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18/08/2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4月3日派員會同法務部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組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至本市小港區沿海三路友成巷1之46號土地(小港區水庫段283地號及286地號),經貴公司負責人o○○指認旨揭土地遭棄置之有害事業廢棄物為貴公司所產出,貴公司委託未取得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之ooo清除處理旨案有害事業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2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4月3日派員會同法務部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組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至本市小港區沿海三路友成巷1之46號土地(小港區水庫段283地號及286地號),經貴公司負責人o○○指認旨揭土地遭棄置之有害事業廢棄物為貴公司所產出,貴公司委託ooo清除處理旨案有害事業廢棄物,未○○簽訂清理契約,已違反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47號碼頭斗磅機器房(即轉運室)拆除工程及裝車站」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6年11月30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06A004252號暨106年12月13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06A004469號拆除許可函,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屬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營造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47號碼頭斗磅機器房(即轉運室)拆除工程及裝車站」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6年11月30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06A004252號暨106年12月13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06A004469號拆除許可函,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屬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營造業),惟未依規定申報廢棄物之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22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因未有效處理廢棄的染料致污染水溝。
- 處分日期
- 2018/08/22
- 罰鍰金額
- NT$2,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輪胎)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8/08/2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由負責○○親自駕駛清除車輛(車號:KEB-6769)執行委託人委託之清運作業,由本市鳥松區美山路19巷19弄16號清運至本市大寮區磚仔寮段2127、2128地號及本市大寮區潮興路107巷66號倉庫,清運期間為106年8月4、5、9、10及11日等5天,貴公司執行委託人委託之清運作業,未依規定主動連線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2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由負責○○親自駕駛清除車輛(車號:KEB-6769)執行委託人委託之清運作業,由本市鳥松區美山路19巷19弄16號清運至本市大寮區磚仔寮段2127、2128地號及本市大寮區潮興路107巷66號倉庫,清運期間為106年8月4、5、9、10及11日等5天,該公司未依規定與委託人簽訂契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查察並比對106年度收受該轄廢食用油之營運紀錄及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核發之「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名單,發現貴事業於營運紀錄內,誤植清除車輛之車號(誤植車號:9373-KM、AQE-0185、AAE-0187),貴事業未正確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違規情節
- 經查為該廠廠內製程M01之編號A001靜電集塵器礙子故障導致該靜電集塵器燃燒而排放黑色粒狀污染物,且未依規定於1小時內通報本局。
- 處分日期
- 2018/08/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違規情節
- 製程全部機組開機生產,其防制設備無法有效處理污染物造成白色煙霧從排放管道排出。
- 處分日期
- 2018/08/21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部前鎮儲運所於本市前鎮區新生路11號從事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7月23日派員執行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M03)設備元件檢測洩漏,發現該製程設備元件編號(9A1-02-00750-06-O-L)有1點洩漏,洩漏淨檢測值大於管制值2,000ppm,已違反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之洩漏淨檢測值不得大於2,000ppm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所屬945-HQ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5.0m-1,超過排放標準1.5倍以上,未超過2倍。
- 處分日期
- 2018/08/2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所屬3S-7570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污染度達45%,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8/2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所屬9889-JR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1.6m-1,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8/21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所屬KZ-778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污染度達46%,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8/2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07年07月27日10時33分派員前往稽查,經查該廠(台灣友力合成有限公司)熱媒鍋爐膨脹槽管線脫落導致熱媒油溢流由廠內水溝流入大排溝,已請廠商派員針對道路側溝及大排溝清除油污,上述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逕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18/08/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高雄市政府地政局107年5月30日函轉民眾陳情案件,貴公司張○○107年6月28日至局說明,發現貴公司承攬高雄市政府水利局「旗美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二期計畫第一標工程(IV)」,契約總金額157,230,000元,且於106年3月14日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及「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先行施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高雄市政府地政局107年5月30日函轉民眾陳情案件,貴公司張○○107年6月28日至局說明,發現貴公司承攬高雄市政府水利局「旗美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二期計畫第一標工程(IV)」,契約總金額157,230,000元,且於106年3月14日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及「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貴公司未上網申報廢棄物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21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翊城河苑)
- 處分日期
- 2018/08/21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地面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8/08/2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花盆)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8/08/21
- 罰鍰金額
- NT$2,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洗手臺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8/08/21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18/08/2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4條
- 違規情節
- 規避提供所販賣之偽造環藥進貨單據供主管機關檢查
- 處分日期
- 2018/08/20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人員業於107年3月21日與貴公司吳○○進行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查核,經查貴公司專責人員莊宏淥104年10月31日離職,貴公司自104年10月31日至107年1月10日並無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且107年1月10日向本局申請註銷專責人員陳英人及莊宏淥,已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及「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107年05月02日06時23分所管廠房內為堆置大量資源回收物發生火災,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明顯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20
- 罰鍰金額
- NT$12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7年6月29日至貴公司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110 mg/L(標準限值為30 mg/L)及化學需氧量234 mg/L(標準限值為10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20
- 罰鍰金額
- NT$6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7年6月29日至貴公司高雄廠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30.5 mg/L(標準限值為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20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於107年08月02日前往稽查,經查拷潭橋下方拷潭溪溝水面上有白色懸浮物,稽查當時沿上游巡查,發現該址洋榮公司廠內正在清洗槽車,含白色泡沫物經廠內排水溝留至廠外大排溝。
- 處分日期
- 2018/08/20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1.該廠從事氯乙烯製造作業,空氣固定污染源操作程序有氯乙烯單體製造程序(M01)、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勘查(M01)程序鹽酸發生器洗滌塔(A002)現場檢測洗滌液pH9.48,另檢測尾氣分解爐洗滌塔pH12.53與許可證登載操作許可範圍(pH5-9)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依法告發。2.查核該廠廢水處理廠許可1800CMD,目前約1200-1300CMD水量,督察時發現,該廠砂濾槽產生之廢水導回調勻池,惟於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廢(污)水產生與水污染措施流向示意圖並未標示,未依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18/08/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3月22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廠廢塑膠混合物(代碼:D-0299)106年7月至9月、11月、12月及107年1月,廢木材棧板(代碼:D-0701)106年7月、9月至11月,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106年7月、10月至12月及107年1月,廢活性碳(代碼:R-2408)106年6月至9月及11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3月22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106年7月至12月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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