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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

共 10,94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6701 - 6750 筆)

處分日期
2017/08/2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106年4月27日督察,查該牧場未每日記錄專用電表之累計用電度數及水量計測設施之累計水量讀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66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29
罰鍰金額
NT$1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3條第1項第4款,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從事豬飼育業,設置廢(污)水處理設施之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電度表,未依規定應每日記錄其累計水量及用電度數數值一次及設置告示牌,並標示座標,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2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從事豬飼育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事業,所設置廢(污)水處理設施,設置之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電度表,未依規定應每日記錄其累計水量及用電度數數值一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2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從事豬飼育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事業,所設置廢(污)水處理設施,設置之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電度表,未依規定應每日記錄其累計水量及用電度數數值一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2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查台端經營宇台畜牧場從事養豬業,該場經本府環保局於 106年04月19日派員查核,貴畜牧場未於作業環境外應有供 採樣人員進出至放流口之道路,並設置一平方公尺以上之 採樣平台,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28
罰鍰金額
NT$7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畜牧場廢(污)水排放許可文件至105年5月22日止,已逾許可文件期限仍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
處分日期
2017/08/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違規情節
勘查廢棄物貯存區, 廢尖銳器具(C-0504)、感染性廢棄物 (C-0514)之貯存容器及塑膠袋,未標示廢棄物名稱,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重量、清除處理機構名稱等資料,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將函請屏東縣政府依法辦理。
處分日期
2017/08/28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1款
違規情節
於上述指定清除區域地點發現違規張貼廣告物,影響環境衛生污染定倬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1款規定,廣告內容「旺宅698萬正27省道上四大套房聚寶墅全新完工8321988」
處分日期
2017/08/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0款
違規情節
於東港鎮指定清除區域上述地點發現違規張貼廣告物於橋上,汙染定著物影響環境衛生.廣告物內容:尚豪當鋪處車二胎7891177
處分日期
2017/08/27
罰鍰金額
NT$19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違規情節
查台端經營縱虎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07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所產生之廢水有未經廢水處理設施處理繞流排放於地面水體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從事建築營建土石方再利用作業,經本局於106年04月1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所產生之砂土有污染道路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2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違規情節
一、本署於106年7月18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場排放廢水於承受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69毫克/公升,最大限值: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790毫克/公升,最大限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747毫克/公升,最大限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25
罰鍰金額
NT$1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署於106年7月13日派員夜間督察,發現其放流口排放水質不佳,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386毫克/公升,最大限值: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110毫克/公升,最大限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725毫克/公升,最大限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從事玻璃纖維製品製造作業,廠內產生事業廢棄物,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之設備而採露天堆置,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21
罰鍰金額
NT$4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一.106年5月23日派員督察,該牧場畜養肉豬1300頭,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物檢測值為121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124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69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6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二.另查廢水處理設施操作情形,發現未依規定每日記錄獨立專用電錶之累計用電度數及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之累計水量讀數,及未標示管線內流體名稱.流向及處理單元名稱,上述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50條第1項及第66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21
罰鍰金額
NT$23,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違規情節
從事牛飼育業,貴畜牧場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910.0 mg/L;標準值15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6年06月26日派員稽查發現,廠內所產生廢水有污染水溝之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查台端經營啟安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年07月0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廢水處理設施放流口未依規定設置告示牌並未標示座標,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畜殖業,場內廢水之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39,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畜殖業,場內廢水之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77,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牧場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設置前處理設施,未依排放許可文件登記事項運作,實際飼養量超出許可核准數量,與排放許可證明文件內容不符。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從事豬飼育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事業,所設置廢(污)水處理設施,設置之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電度表,未依規定應每日記錄其累計水量及用電度數數值一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從事豬飼育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事業,所設置廢(污)水處理設施,設置之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電度表,未依規定應每日記錄其累計水量及用電度數數值一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3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從事牛飼育業,貴畜牧場所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之放流口,未依規定設置放流口告示牌,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10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違規情節
從事牛飼育業,貴畜牧場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910.0 mg/L;標準值15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43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1條
違規情節
所產生之廢水,經廢水處理設備之曝氣池溢流至旁邊溝渠,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從事豬飼育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事業,所設置廢(污)水處理設施,設置之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電度表,未依規定應每日記錄其累計水量及用電度數數值一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合作社從事檸檬榨汁作業,榨汁作業過程中檸檬果渣及果皮未妥善收集致有部分掉入水溝造成污染,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1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
違規情節
查該場產出之斃死禽畜,每月約產出0.225公噸,業者於電話中表示,係委由集運業者清運至璇億公司化製處理,惟經勾稽,確未依規定網路申報其清理情形資料且每月之產出之暫存情形亦未正確申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於場區督察,發現其產出之斃死禽畜置放塑膠籃中露天貯存,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現場拍照存證,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函屏東縣政府依法辦理。
處分日期
2017/08/1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違規情節
該公司已取得其它金屬熱處理程序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所設置2座振動式袋式集塵器,其中編號:A003之壓降儀表設施,壓降讀數為0cmH2O,編號:A004之壓降儀表設施,壓降讀數為3cmH2O,均未符合操作許可內容壓降範圍,該公司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
違規情節
本署於106年6月14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公司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及飼料製造程序,所設置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時,未依許可內容記錄用水量、壓降讀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本府環保局106年5月22日稽查發 現,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之污染源操作中, 防治設備袋式集塵器風車故障、無法記錄壓降,違反空氣 污染防制法第24 條第2項規定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 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6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工地周界: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及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缺失點數扣4點。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缺失點數扣10點。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鋪設厚度不足,缺失點數扣4點。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缺失點數扣10點,共計缺失點數扣28點
處分日期
2017/08/1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9條,飲用水管理條例第9條
違規情節
所設置供公眾飲用之連續供水固定設備,經本府環境 保護局於106年6月13日稽查發現未依規定每月至少維護乙 次,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9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6
罰鍰金額
NT$35,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
違規情節
經查空軍第一後勤指揮部為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未依規定擅自運作二氯甲烷毒性化學物質,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5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缺失點數扣4點。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缺失點數扣4點。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車輛機具,未採用具備密閉車斗之運送機具,或使用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覆蓋物緊密覆蓋,缺失點數扣10點,共計缺失點數扣18點
處分日期
2017/08/1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違規情節
一、106年7月13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公司所產生無機性污泥,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之設備而採露天堆置;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並有部份貯存於該公司舊廠(屏東縣屏東市橋南里工業二路4號),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二、該公司已取得其它金屬熱處理程序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所設置2座振動式袋式集塵器,其中編號:A003之壓降儀表設施,壓降讀數為0cmH2O,編號:A004之壓降儀表設施,壓降讀數為3cmH2O,均未符合操作許可內容壓降範圍,該公司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5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一、本署於106年6月14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公司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及飼料製造程序,所設置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時,未依許可內容記錄用水量、壓降讀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二、又該公司以水產動物性廢渣製作魚粉,其廢渣產生之廢油沿乾燥爐體滴落地面洩漏流出至周界外污染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三、貴行從事飼料魚粉作業,本局106年5月22日稽查發現,工作人員清洗機具產生之廢水及廢水貯存槽皆有排放廢水至周界外污染水溝情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稽查編號:10507987)
處分日期
2017/08/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2.4(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8/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1.5(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8/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2.3(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8/1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1.5(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8/1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3.4(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8/1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違規情節
檢驗結果不透光率達3.4m-1,超過排放標準2.8m-1
處分日期
2017/08/14
罰鍰金額
NT$11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牛隻畜殖業,場內廢水處理設施尚未經審查核准即逕予變更,有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情形,逕排廢水於地面水體,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本府環保局於106年7月11日派員稽察,發現貴場廢水處理設施操作中,惟曝氣單元鼓風機損壞,未實施定期保養及維護,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4
罰鍰金額
NT$4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牧場從事養豬業,稽查時廢水處理設施操作中,惟廢水處理設施之廢水有由固液分離機疏漏至廠外水體之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查該牧場水錶及電錶未依規定每日記錄
處分日期
2017/08/11
罰鍰金額
NT$7,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30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39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1
罰鍰金額
NT$4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12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31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26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24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688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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