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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

共 10,94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6651 - 6700 筆)

處分日期
2017/09/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318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15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5
罰鍰金額
NT$39,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畜殖業,場內豬隻泡水池之廢水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5
罰鍰金額
NT$2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畜牧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41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02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廢水處理設施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專用電度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放流口未可供採樣人員直接採樣之設施(管線閥門開關無法開啟),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5
罰鍰金額
NT$8,4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違規情節
從事豬飼育業,貴畜牧場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570.0 mg/L;標準值15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保署署於106年8月4日派員督察,發現貴院所產生感染性廢棄物之貯存容器塑膠袋,未於外層明顯處標示廢棄物名稱、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重量、清除處理機構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8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46%,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9/1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52%,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9/1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2.4(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9/14
罰鍰金額
NT$3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畜殖業,場內廢水之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4
罰鍰金額
NT$66,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
處分日期
2017/09/14
罰鍰金額
NT$66,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
處分日期
2017/09/14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違規情節
勘查廢棄物貯存區, 廢尖銳器具(C-0504)、感染性廢棄物 (C-0514)之貯存容器及塑膠袋,未標示廢棄物名稱,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重量、清除處理機構名稱等資料,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將函請屏東縣政府依法辦理。
處分日期
2017/09/1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106年8月16日派員督察,該公司主要從事鋼鐵鑄造作業,領有貴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污染源為鋼鑄造程序,屏府環空操證字第T0571-04號,有效期限為111年4月5日),依許可內容每日應記錄高週波爐操作溫度、袋式集塵器壓降及保養、檢查情形,惟督察時,僅記錄到106年6月5日,之後未再記錄,其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3
罰鍰金額
NT$34,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旨揭違規事實,案經本府環保局106年4月10日現場稽查,發現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106年3月1日,申報日期106年4月11日,逾期天數為41日),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3
罰鍰金額
NT$32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
違規情節
從事牛隻畜殖業,所產生之廢水有未經處理繞流排放於地面水體情形,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3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牛隻畜殖業,場內廢水之輸送設備(收集道設置活動塑膠水塞)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3
罰鍰金額
NT$7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場內廢水處理設施單元操作流程與所申請排放許可證內容不符(活性污泥池增設蛇行軟管將廢水抽至放流口),有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情形;另廢水處理設施放流口未依規定設置告示牌並標示座標,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3
罰鍰金額
NT$5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畜牧場廢(污)水設置之輸送或貯存設備,有疏漏污染物或廢(污)水至水體之虞者,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
處分日期
2017/09/13
罰鍰金額
NT$35,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
違規情節
經查貴聯隊未依規定擅自運作二氯甲烷毒性化學物質,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廢塑膠再利用處理製成塑膠粒,設置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6月10日派員查核,其設備未運轉且水壓流量計數據值顯示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本府環保局於106年6月15日以屏環查字第10632114100號函通知貴公司陳述意見有案(同年6月19日送達),貴公司未依限提出陳述說明,視為放棄陳述
處分日期
2017/09/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處分日期
2017/09/1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
處分日期
2017/09/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
違規情節
一.106年8月14日派員督察,發現該醫院廢水處理設施攔污柵單元產出浮(廢)渣廢棄物,未登載於事業廢棄清理計畫書內登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二.本案於106手8月17日函請屏東縣政府依法辦理。
處分日期
2017/09/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違規情節
部份爐渣灰燼及污泥露天貯存,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之名稱,且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處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露天堆置鋁廢料未依規定貯存將依規定辦理。
處分日期
2017/09/0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從事豬飼育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事業,所設置廢(污)水處理設施,設置之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電度表,未依規定應每日記錄其累計水量及用電度數數值一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台端經營興安畜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6 年04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 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436毫克/公升, 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510毫克/公升, 標準值4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07
罰鍰金額
NT$7,7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從事化學製品製造業,經民眾陳情及本局於106年08月03日及106年08月04日派員稽查發現,於萬丹鄉加興村社皮路二段288巷19號屋前空地,擺放聚乙烯水膠貯存桶,有溢漏污染水溝之情形
處分日期
2017/09/06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督察時廢水處理設備操作中,處理後廢水納入屏南工業區污水處理廠,惟查該廠廢水處理報表發現該廠排放廢水量有超過核准量80.8CMD之情形,未依核准水措內容操作,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另勾稽該廠無機性污泥(D-0902)產生申報情形,於106年5月申報產出量127.66公噸,已逾事業廢棄清理計畫書中核准最大月產出量97.5公噸/月,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定。
處分日期
2017/09/06
罰鍰金額
NT$25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
違規情節
1.案係畜牧場擴大稽查。2.該場飼養豬隻約600隻,領有排放許可證。3.稽查時該場原廢水未納入廢水處理設施,逕排出場外水溝,有繞流排放之情事,已違反水污法規定,本局將依法告發處分。 本局就上述違規事實,給予負責人意見陳述如下: 因疏忽導致廢水流出,已立即改善,以上由負責人口述,稽查人員代筆。
處分日期
2017/09/06
罰鍰金額
NT$7,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案係擴大稽查(畜牧業)2.該場飼養豬隻約900頭,領有畜牧業水汙案防治許可證。3.稽查時該場廢水處理設施操作中,放流口有水排出。4.自放流口採集廢水送驗,送驗項目BOD、COD、SS。5.廢水送驗保存符合環保署相關規定。6.檢驗結果將依相關規定辦理。7.該場最大用水量1,核准飼養950頭豬隻。
處分日期
2017/09/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牧場從事飼養牛隻工作,本局於106年07月1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牧場排放廢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畜牧業(二)之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為425毫克/公升,最大限值為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380毫克/公升,最大限值為4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本府環保局於106年08月10日以屏環查字第10632878500號函通知台端陳述意見有案(同年8月15日送達),台端未依限提出陳述意見,本府援依說明三法令裁處 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17/09/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6年09月01日派員稽查,貴社從事檸檬、金桔等推廣銷售工作,於壓榨果汁之作業中,有果粒及果實種子經由製程流出致污染周邊水溝,影響環境衛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之車輛(車號:657-JG),於106年07月15日16時34分行經屏東縣萬丹鄉台88快速道路萬丹交流道,有隨意拋棄飲料杯廢棄物之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於上述指定清除區域地點發現違規張貼廣告物,影響環境衛生污染定倬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0款規定,廣告內容「東港夜市大樓租不如買受320萬0978963518」
處分日期
2017/09/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於上述指定清除區域地點發現違規張貼廣告物,影響環境衛生污染定倬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1款規定,廣告內容「南二高旁2分方正農保休閒200萬/分7885616」
處分日期
2017/09/0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巡查時發現該畜牧場之廢水處理設備獨立電表及水表為每日作成紀錄,本局將依水汙法規定辦理。
處分日期
2017/09/0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9條
違規情節
周界氣體採樣異樣官能測定檢測結果超過排放標準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等規定處以新台幣10萬元整之罰鍰。
處分日期
2017/09/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8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0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廢水處理設施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專用電度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0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廢水處理設施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專用電度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04
罰鍰金額
NT$7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場內廢水處理設施單元操作流程與所申請排放許可證內容不符(原水池增設管線將廢水抽至沉澱池),有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情形,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0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違規情節
實驗室中貯存1瓶95% v/v之二甲基甲醯胺,含瓶重為718公克。已逾「公告毒性化學物質及其管制濃度與大量運作基準一覽表」中之二甲基甲醯胺管制濃度30%之規定,屬於列管之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貴公司未依規定於運作前,取得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而擅自運作,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勾稽該廠無機性污泥(D-0902)產生申報情形,於106年5月申報產出量127.66公噸,已逾事業廢棄清理計畫書中核准最大月產出量97.5公噸/月,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定。
處分日期
2017/08/31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署於106年7月6日執行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委託採樣及檢測計畫暨民眾陳情案件督察,於旨揭公司廠區飼料製造程序(M01)之排放管道(編號P101)進行採集異味污染物作業,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濃度值7,330超過排放標準(2,00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8/30
罰鍰金額
NT$17,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處分日期
2017/08/3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未依規定及申請將產生之廢污水排放於土壤,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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