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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

共 13,25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651 - 700 筆)

處分日期
2024/10/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8月13日採集放流口水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335 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 mg/L) 1.23倍;生化需氧量231 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80 mg/L) 1.89倍;化學需氧量1,110 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450 mg/L) 1.47倍,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10/14
罰鍰金額
NT$9,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3年8月20日現場稽查,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6,1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 mg/L) 39.67倍;生化需氧量1,050 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80 mg/L)12.13倍;化學需氧量7,19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450 mg/L) 14.98倍,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10/1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屬環境部公告應提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上網申報原物料及廢棄物流向之事業,惟迄今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案經本局於113年8月21日裁處貴公司,並限期於113年9月15日前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審查,惟貴公司遲至113年10月3日提送,已逾限期改善日期。
處分日期
2024/10/09
罰鍰金額
NT$48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放流口採取水樣送驗,檢測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4.3(放流水標準限值6.0~9.0)、懸浮固體228 mg/L(放流水標準限值3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6倍)、化學需氧量231mg/L(放流水標準限值1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31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4/10/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9月11日派員稽查,經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資料顯示,貴公司產出之廢潤滑油(廢棄物代碼:D-1703)於112年8月至11月產出量超過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最大月產生量10%以上(0.0825公噸/月)。
處分日期
2024/10/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經查臺端清運機具(車號:HAA-6326)前於113年7月31日17時21分行經台61線南下洋厝交流道時,無車輛GPS行經軌跡。
處分日期
2024/10/0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自用小貨車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黑煙不透光率)超過法定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4/10/0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自用大貨車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黑煙不透光率)超過法定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4/10/08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自用大貨車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黑煙不透光率)超過法定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4/10/08
罰鍰金額
NT$6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放流口採取水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34mg/L(放流水標準限值1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0.34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4/10/08
罰鍰金額
NT$7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核該公司廢水處理設施各單元,發現抽水站5(T01-06),槽體數量為3槽(許可登載僅1槽),馬達2台(許可登載僅1台);另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4空污防制設備洗滌塔廢水連接至WM02管線(許可為連接至WM01管線),核與該公司所領有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載廢水處理流程不符,該公司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10/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設籍於彰化縣和美鎮大霞里彰和路三段384巷46弄7號,依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顯示,貴公司所有清運機具(車號:R2-687)於113年3月12日異常,車輛發動行駛於台61線南下漢寶交流道上卻無軌跡資料,未維持正常運作。
處分日期
2024/10/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芬園鄉xx路xx巷xx弄臨xx號從事廢塑膠再利用行為,屬環境部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再利用機構)。公告事項一、(十九)、再利用機構,惟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行為,案經本局於xxx年2月27日現場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24/10/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因放置舊柴油桶於公司內部,惟未有效防止飛揚、逸散、滲出等設施,致殘存油品溢流至本縣彰化市福山里彰南路一段325巷71號旁側溝,案經本局113年8月12日現場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24/10/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KEQ-1593)於113年7月5日7時7分,因未有效防止飛揚、逸散、滲出等設施,致垃圾滲出水滴落本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521號前,案經本局檢視民眾提供影片並於113年7月11日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24/10/04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氣罩收集設備無法有效收集粒狀污染物,致明顯含粒狀污染物之煙塵於廠房內蓄積,並由廠房頂通風口及側邊通風口排放散布至廠外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現場已排除水蒸氣干擾情形),該事業未能有效收集製程產生之粒狀污染物,致由廠房通風口排放散散布至空氣中,同時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及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10/04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氣罩收集設備無法有效收集粒狀污染物,致明顯含粒狀污染物之煙塵於廠房內蓄積,並由廠房頂通風口及側邊通風口排放散布至廠外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現場已排除水蒸氣干擾情形),該事業未能有效收集製程產生之粒狀污染物,致由廠房通風口排放散散布至空氣中,同時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及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10/0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現場檢視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參數,其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2)第2段壓降為4cmH2O,第5段為22cmH2O;另洗滌塔(A003)洗滌液流率數值分別為0及53.72立方公尺/小時,上述情形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A002壓降操作條件:5-15cmH2O;A003洗滌液流率操作條件:90-150立方公尺/小時),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10/04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依據管理辦法第6條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分級、所在地空氣品質防制區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記缺失點數4點,本府113年4月26日以府授環空字第1130155092號書函請貴署113年5月17日前完成改善。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7月9日派員前往複查,經查工地周界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核認缺失項目仍未完成改善,依據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倘屆期未改善或未完成改善者,則依違反管理辦法規定處分。
處分日期
2024/10/0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111年12月迄今原廢(污)水之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依規定每日記錄。
處分日期
2024/10/0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臺端未能提供110年度及111年度回收出流水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1之校正資料。
處分日期
2024/10/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產生之廢(污)水排放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265 mg/L,生化需氧量196mg/L,化學需氧量755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
處分日期
2024/10/01
罰鍰金額
NT$71,73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有「(T01-04)廢水調整池」底部設有一沉水馬達,該沉水馬達連接一管線通往「(T01-09)放流池」屬未經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載之處理流程且未依登記事項運作。
處分日期
2024/10/01
罰鍰金額
NT$22,32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放流口採取水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2,400mg/L(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倍)、生化需氧量707mg/L(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7.8倍)、化學需氧量3,190mg/L(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4.3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4/10/01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縣埔鹽鄉永昌段488地號設廠從事廢塑膠(R-0201)再利用行為,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惟未領有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即逕行將製程廢(污)水貯存於廠房旁槽體,案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6月18日現場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24/10/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縣埔鹽鄉永昌段488地號設廠從事廢塑膠(R-0201)再利用作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十九)、再利用機構,惟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經本局派員於113年6月18日現場查證屬實
處分日期
2024/10/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清運機具(車號:666-UR)至本縣鹿港鎮崙工北八路3號(日期:113/5/7、113/5/10)及彰化市大埔路172 號(日期:113/5/9)清運水肥卻無軌跡資料。
處分日期
2024/10/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清運機具(車號:666-UR)至本縣鹿港鎮崙工北八路3號(日期:113/5/15、113/5/17)清運水肥卻無軌跡資料
處分日期
2024/10/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清運機具(車號:666-UR)至本縣鹿港鎮崙工北八路3號(日期:113/5/22、113/5/24)清運水肥卻無軌跡資料。
處分日期
2024/10/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清運機具(車號:666-UR)至本縣鹿港鎮崙工北八路3號及埤頭鄉斗苑東路106號(日期:113/5/29)清運水肥卻無軌跡資料。
處分日期
2024/09/30
罰鍰金額
NT$6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屬環保署公告第2批第2類屬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月10日派員稽查,現場製程運作中,經查貴公司未取得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24/09/3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自用小貨車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黑煙不透光率)超過法定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4/09/30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JW7-019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12年度)
處分日期
2024/09/30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YGY-776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12年度)
處分日期
2024/09/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水質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33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7.86倍,生化需氧量​258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2.22倍,化學需氧量​2,81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450mg/L)5.24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9/30
罰鍰金額
NT$23,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水質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46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8.73倍,生化需氧量​63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6.87倍,化學需氧量​3,6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450mg/L)7.11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9/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廢塑膠混合物(代碼:D-0299 )於112年12月~113年2月期間,廢活性碳(代碼:R-2408) 於112年12月~113年02、04、05期間,系統申報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9/30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院所屬長青院區領有醫療機構開業執照,並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在案,經查貴院前於112年8月15日申請變更所屬長青院區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因原設置廢棄專業人員陳○○於112年8月1日離職,變更由吳○○為代理人,業經彰化縣政府112年8月21日府授環廢字第1130333114號函備查在案,並於同函說明三說明「事業聘僱之專業技術人員未能從事業務或離職時,該事業應於十五日內指定代理人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並應於九十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惟貴院於113年8月7日提報設置吳○○為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未依規於90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
處分日期
2024/09/3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
違規情節
未取得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逕行於網路刊登環境用藥商品廣告,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
處分日期
2024/09/27
罰鍰金額
NT$10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113年8月6日現場稽查,並於放流口採集水樣,現場檢測結果:pH值為5.7,未符合排放水質排放標準(pH值標準值為6-9),另採集一組水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6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30 mg/L) 1倍;鋅10.1 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3.5 mg/L) 1.89倍,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24/09/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縣埔鹽鄉光明路一段72號之12從事豬隻飼養,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本縣環境保護局​​113年8月22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275mg/L(放流水標準為​​150mg/L)、化學需氧量為​​678mg/L(放流水標準為​​6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4/09/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經審核機關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有效期限至民國112年11月29日止,惟未依規定於有效期限屆滿前4個月至6個月內向審核機關申請展延或變更審查核准(已失其效力),仍繼續營運。經本局於113年8月21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屬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9/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9月5日派員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製程尚產出廢煤油、廢去漬油等一般事業廢棄物,係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查貴公司並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9/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縣芳苑鄉功湖路草湖段173巷100號從事蛋雞飼養,因場內廢棄物貯存區未有妥善收集或防止其污染地面水體之設備或措施,致場內禽畜糞堆置區之雞糞隨雨水流入雨水排水溝造成污染,為本局113年8月15日及8月27日派員查證屬實
處分日期
2024/09/2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8)固定源操作許可證,稽查時M08製程作業中,現場稽查由該公司人員陪同,經查濕式排煙脫硫A802及A803洗滌液流量計故障,pH值2.9(許可範圍pH7-12),靜電集塵器A804操作電壓2(許可範圍操作電壓25-40),選擇觸媒還原(SCR)設備操作溫度219度(許可範圍操作溫度260-450度),綜上該公司違反空污法第24條第2項未依許可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24/09/25
罰鍰金額
NT$7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稽查當日於核准之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445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1.97倍及生化需氧量檢測值226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1.83倍,另查廢水處理設施之舊有排泥管線未移除,而新增管線未標示登載於許可證內,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且場內回收水表未依規定正常運作(未過電),上述行為皆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9/25
罰鍰金額
NT$82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違規情節
查場內將運送豬隻車輛清洗之大量畜牧廢(污)水,未妥善處理,逕行經由場內雨水溝排放至場外地面水體造成污染,該行為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9/2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縣二林鎮舊社段91地號從事蛋鴨飼養,因場內廢(污)水由畜舍旁水泥管排放至前方排水溝,致該排水溝水色呈黃棕色狀且有明顯動物毛髮漂浮於水面致有影響水體品質情形
處分日期
2024/09/2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埔鹽鄉豐澤村埔打路54-18號設廠從事木製品加工製造作業,因將清洗漆料攪拌機產生之廢(污)水傾倒至廠內排水溝並排放至埔鹽排水(東寮排水分線,定位點:23.9806014,120.4808355)致有造成水體變色污染水體情形,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13年8月7日派員勘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24/09/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位於本縣芳苑鄉文津北段860地號,於該場區空地露天堆置曝曬雞糞造成污染,經本局113年2月1日派員稽查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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