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
共 13,25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201 - 22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3/03/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查臺端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經本局派員於112年2月3日查核申報資料及車輛GPS軌跡發現,臺端申報車輛(車號:KEB-0966)於111年5月10日在本縣線西鄉下犁路進行抽取水肥作業,但該車輛當時GPS軌跡卻停留在臺中市梧棲區約45分鐘,明顯不相符合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3/03/01
- 罰鍰金額
- NT$12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原廢(污)水(WM01)採水送驗檢測出化學需氧量濃度(1660mg/L)超過許可登載範圍最大值450mg/L、總鉻濃度(430mg/L)超過許可登載範圍最大值50mg/L、六價鉻濃度(252mg/L)超過許可登載範圍最大值30mg/L、鋅(611mg/L)許可未登載;另於原廢(污)水(WM02)採水送驗檢測出氫離子濃度指數(1.7mg/L)濃度低於許可登載範圍最小值2mg/L、化學需氧量濃度(472mg/L)超過許可登載範圍最大值450mg/L、鋅濃度(204mg/L)超過許可登載範圍最大值120mg/L。2.另有關本縣環境保護局於化學沉澱池(2)出流端採水檢驗驗出化學需氧量374mg/L,超過許可登載範圍最大值98.59mg/L。
- 處分日期
- 2023/03/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依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顯示,貴公司網路申報資料,其他未分類製程(有機溶劑作業程序)111年8月申報產出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 )12.99公噸/月。其數量增加已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登載之最大月產生量(9.98公噸/月)百分之十。惟查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審查核准後,即逕行營運。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惟貴公司112年2月22日聚第20230222001號函針對本案提出陳述意見,略以:「111年8月申報產出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 )12.99公噸/月,實為3個月的數量,因新進人員不知有廢棄物產出即要申報,直至8月份進行廢棄物處理時,將6、7、8月份之廢棄物一併申報,造成系統判定超過每月最大申報量,目前已重新進行相關人員環保申報即現場教育訓練,懇請諒查 …云云。」。經審核雖無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但未確實申報上述日期區間產出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 )之每月產出量及每月月底廠內貯存量等流向資料,仍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3/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依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顯示,貴公司網路申報資料,廢氣處理程序製程111年4月申報產出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 (D-0899 )0.005公噸/月及111年8月申報產出0.01公噸/月;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製程111年5月申報產出廢木材 (R-0701 )0.05公噸/月。其數量增加均已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登載之最大月產生量【D-0899(0.002公噸/月)、R-0701(0.005公噸/月)】百分之十。惟查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審查核准後,即逕行營運。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將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分。
- 處分日期
- 2023/02/28
- 罰鍰金額
- NT$39,6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7,58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11.63倍及懸浮固體為4,22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27.13倍,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02/27
- 罰鍰金額
- NT$27,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如廁所排放之生活污水排入廠區內雨水溝,並於管線收集後排出周界外地面水體,生活污水與雨水合流收集。
- 處分日期
- 2023/02/24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未依規定設置或申請核定設置廢(污)水處理乙級專責人員
- 處分日期
- 2023/02/2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曳引車車號:KLM-5558、半拖車車號:HBC-8551】,於111年9月19日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芳苑鄉芳草路文津段525巷,惟未隨車持有載明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等證明文件,案經本縣警察局芳苑分局草湖派出所警員攔檢並通報本局勘察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3/02/2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曳引車車號:KLJ-5355、半拖車車號:HL-585】,於111年9月19日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芳苑鄉芳草路文津段525巷,惟未隨車持有載明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等證明文件,案經本縣警察局芳苑分局草湖派出所警員攔檢並通報本局勘察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3/02/23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鹿港鎮臨海路三段367號設廠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本縣環境保護局111年10月7日派員勘查並於廠區周界外執行異味污染物官能檢測作業,經採樣檢測值為55,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規定(排放標準為30)。
- 處分日期
- 2023/02/23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自用小貨車未於通知之期限內至指定地點接受排煙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3/02/23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2月7日派員前往復查,查該工程未依管理辦法第6條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記缺失點數10點;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第9條裸露區域舖設粗級配或粒料有流失或磨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以上缺失點數總計18點。
- 處分日期
- 2023/02/23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2月7日派員前往復查,查該工程未依管理辦法第6條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記缺失點數10點;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第9條裸露區域舖設粗級配或粒料有流失或磨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以上缺失點數總計18點。
- 處分日期
- 2023/02/23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1、現場臺端放流口持續有廢水排放,惟臺端設置之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並未正常作動。2、現場查核廢水處理設施之水電表紀錄,臺端111年12月6日至稽查日現場均未填寫每日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3/02/23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現場臺端放流口持續有廢水排放,惟臺端設置之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並未正常作動。
- 處分日期
- 2023/02/23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核廢水處理單元之調勻池及冷卻水塔需每日記錄水溫部分,未依規定每日記錄,且廢水處理產出污泥 111 年未依規定按次記錄每月統計,業者說明係半年統計再記錄(查 110 年有每月記錄污泥產出數量)。
- 處分日期
- 2023/02/23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領有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即逕行將表面處理後之鋁合金粉塵透過集塵設備抽至2只加水貯水槽沉澱並貯留於貯水槽體中。
- 處分日期
- 2023/02/23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案依據彰化縣審計室勾稽結果辦理,依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 )顯示,貴公司網路申報資料,於110年9月22日確收受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管制編號:N1400562)廢氣處理程序產出之燃煤飛灰(R-1106)37.03公噸(聯單編號:N140056211000720)進行再利用。惟查該筆聯單貴公司申報再利用完成日期、時間為110年10月27日17時00分,未依規定於收到廢棄物30日內完成廢棄物再利用作業,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規定,將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分。
- 處分日期
- 2023/02/2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曳引車車號:KLL-5958、半拖車車號:HBB-0606】,於111年6月15日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至本縣二林鎮復興段1122、1123、1124地號土地,惟未隨車持有載明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等證明文件,案經本縣警察局芳苑分局二林分駐所警員攔檢並通報本局勘察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3/02/2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曳引車車號:KLH-5818、半拖車車號:HBA-7912】,於111年6月15日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至本縣二林鎮復興段1122、1123、1124地號土地,惟未隨車持有載明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等證明文件,案經本縣警察局芳苑分局二林分駐所警員攔檢並通報本局勘察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3/02/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自用小貨車未於通知之期限內至指定地點接受排煙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3/02/2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廢(污)水(WM01)採水送驗檢測出鋅濃度(175mg/L)超過許可登載範圍最大值40mg/L、氨氮濃度(90mg/L)超過許可登載範圍最大值60mg/L;另於原廢(污)水(WM02)採水送驗檢測出氫離子濃度指數為1.8低於許可登載範圍最小值2、鋅濃度(596mg/L)超過許可登載範圍最大值20mg/L、氨氮濃度(1,530mg/L)超過許可登載範圍最大值60mg/L、化學需氧量濃度(6,600mg/L)超過許可登載範圍最大值500mg/L;又於反應槽(T01-01) 採樣檢測出氫離子指濃度數為6.3,未符合許可登載操作參數範圍(pH2-4)最大值±1,於中和放流槽(T01-07) 採樣檢測出氫離子濃度指數為12.0,未符合許可登載操作參數範圍(pH6-9)最大值±1。
- 處分日期
- 2023/02/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台灣北陸能源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無人變電站主體及雜項新建工程(鹿港鎮崙海段42之9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查貴公司提報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尙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案經本局於112年1月16日現場巡查,發現前述工程已於112年1月4日動工施作。
- 處分日期
- 2023/02/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至九開發有限公司新建工程(芬園鄉嘉北段1283、1283之1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查貴公司提報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尙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案經本局於112年2月8日現場巡查,發現前述工程已於111年11月23日動工施作。
- 處分日期
- 2023/02/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晨星建設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暨拆除工程(花壇鄉明德段225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查貴公司提報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尙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案經本局於112年2月6日現場巡查,發現前述工程已於112年2月3日動工施作。
- 處分日期
- 2023/02/2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曳引車車號:KLH-0289、半拖車車號:HBB-0708】,於111年6月15日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至本縣二林鎮復興段1122、1123、1124地號土地,惟未隨車持有載明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等證明文件,案經本縣警察局芳苑分局二林分駐所警員攔檢並通報本局勘察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3/02/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案依據彰化縣審計室勾稽結果辦理,案依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顯示,貴公司網路申報資料,廢氣處理程序製程111年5月申報產出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 (D-1099 )1.04公噸/月。其數量增加已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登載之最大月產生量(0.476噸/月)百分之十。惟查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審查核准後,即逕行營運。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將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分。
- 處分日期
- 2023/02/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 系統)貴公司109年、110年每月聯單及營運申報資料顯示,貴公司110年期間實際載運進焚化廠處理量為94.01公噸,惟網路申報量為83.14公噸,二者差異量為10.87公噸。貴公司雖依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授權之公告規定申報一般事業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輸入、過境或轉口情形等資料,惟申報資料錯誤。
- 處分日期
- 2023/02/21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鹿港鎮臨海路三段367號設廠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本縣環境保護局111年10月7日派員勘查並於廠區周界外執行異味污染物官能檢測作業,經採樣檢測空氣污染物實測值結果為55,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規定(排放標準為30)。
- 處分日期
- 2023/02/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5)操作及燃料許可證(操證號:N2573-01、燃證號:N0028-00),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5月26日派員稽查,現場製程正常操作中,查M05製程防制設備旋風分離器A501之集塵器操作壓降68.1mmH₂O,未符合操作許可核准操作範圍10.00-60.00mmH₂O。
- 處分日期
- 2023/02/21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2月15日派員前往復查,查該工程違反管理辦法第6條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點數10點;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第9條裸露區域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或依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或未依規定記錄用水量者,記缺失點數4點,以上缺失點數總計18點。
- 處分日期
- 2023/02/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廢(污)水(前)處理設施裝置之獨立專用電度表,非屬連續自動記錄者,未依規定記錄其累計用電度數;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屬非連續自動記錄者,未依規定記錄其累計水量讀數。
- 處分日期
- 2023/02/21
- 罰鍰金額
- NT$6,3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縣埔鹽鄉太平村番金路24之11號從事豬隻飼養,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本縣環境保護局111年9月28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404mg/L(放流水標準為150mg/L)、生化需氧量為102mg/L(放流水標準為80mg/L)、化學需氧量為1100mg/L(放流水標準為6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02/21
- 罰鍰金額
- NT$67,44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678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44.2倍;化學需氧量105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16.5倍。
- 處分日期
- 2023/02/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3. 查貴公司承包「北展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等206戶集合住宅新建工程-主體暨雜項(位於本縣二林鎮儒興段六地號等、管制編號:N14A5212)」,且繳交空污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所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十四)營造業。經本局派員於112年1月4日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核准,即逕行施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3/02/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承包「上立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6戶住宅新建工程(位於本縣埤頭鄉新埤頭段403地號、管制編號:N2809229)」,且繳交空污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所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十四)營造業。經本局派員於112年2月3日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核准,即逕行施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3/02/21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臺端產出之一般事業廢棄物花盆丶雜物 等未依規定委託清除,致棄置於本縣田尾鄉光榮巷大義圳溝渠旁, 案經本局111年12月19日現場稽查證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3/02/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案依據彰化縣審計室勾稽結果辦理,案依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顯示,貴公司網路申報資料,廢水處理程序製程111年6月份申報產出無機性污泥(D-0902)0.068公噸/月,其數量增加已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登載之最大月產生量(0.0596公噸/月)百分之十。惟查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審查核准後,即逕行營運。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將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分。
- 處分日期
- 2023/02/20
- 罰鍰金額
- NT$100,26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11年12月6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水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2,12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 mg/L)13.1倍;化學需氧量為4,41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 mg/L)6.35倍,另於112年1月5日派員稽查亦於放流口採水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7,7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 mg/L)50.66倍;化學需氧量為20,3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 mg/L)32.83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02/20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旗幟、燈籠染色作業,打樣結束後不慎將橘紅色染料倒入陽台排水孔,再由家戶排水至門前道路側溝至大排水溝,造成水溝污染,案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11年11月23日查證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3/02/20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貴事業申報資料顯示於111年5月、7月收受農業污泥(R-0908)再利用之使用量已超過所領有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含再利用檢核)每月最大核准量10%以上,上述內容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並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另依貴事業收受農業污泥(R-0908)及禽畜糞(R-0104)之再利用申報資料顯示(共7筆) 皆未依規定於收到廢棄物三十日內完成廢棄物再利用作業,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2/20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 系統)顯示貴公司所屬田樂堆肥場111年1月至8月間申報資料,收受禽畜糞(R-0104)、菇類培植廢棄包(R-2401)之再利用營運紀錄,計53筆皆未依規定於收到廢棄物三十日內完成廢棄物再利用作業。
- 處分日期
- 2023/02/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縣二林鎮趙甲里新殿巷15號之16,從事牛隻飼養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畜牧業,產生之作業廢水排放於地面水體,案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8月31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94mg/L(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02/18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前於111年9月8日查獲貴公司堆置廢塑膠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之貯存區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裁處在案(裁處書字號:40-111-110018)。爰於112年2月8日派員查驗改善情形,發現廢塑膠(R-0201)貯存位置仍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之貯存區不符,認定屆期未完成改善,依規按次處分。
- 處分日期
- 2023/02/1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營業大貨車未於通知之期限內至指定地點接受排煙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3/02/16
- 罰鍰金額
- NT$1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8月25日派員前往復查,查員林廠M03製程111年1月至7月原物料使用量彙總表,聚胺基甲酸酯樹脂(PU)使用量為362.961公噸(許可用量為286.080公噸/年)、二甲基甲(乙)醯胺為181.95公噸(許可用量160.650公噸/年),其原料使用量仍已逾許可核准用量10%容許差值,本案屆期仍未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23/02/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本案111年11月30日彰環稽字第1110077620號函裁處並限期於112年1月31日前將現場貯存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完畢。本局於112年2月1日派員前往現場,現場一般事業廢棄物未完全清除,未完成改善條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2/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該事業暫借鹿港鎮鹿工段56-6地號置放廢水泥電桿,經查堆置之場地與廢清書不符,未依核准之廢清書營運,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2/15
- 罰鍰金額
- NT$8,8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06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6.07倍,生化需氧量濃度為229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1.86倍,化學需氧量濃度為656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0.09倍.
- 處分日期
- 2023/02/14
- 罰鍰金額
- NT$1,17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111年8月8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有廢水正在排出,經查是作業廢水由沉澱池(T01-05)以重力流方式流至放流池(T01-06),因未妥善收集導致作業廢水滿溢疏漏至廠區內雨水溝,再經由RDO1排至廠外道路側溝污染地面水體,惟貴公司現場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且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2.貴公司作業廢水、雨水及生活污水未分流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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