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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6351 - 16400 筆)

處分日期
2018/01/1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社區屬社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屬應設置乙級專責人員,原設置乙級專責人員高○○已於106年12月1日離職, 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向本府以書面報請備查。
處分日期
2018/01/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辦理趙怡欽住宅拆除工程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營造業),經本局於106年11月15日派員至現場勘查,發現前揭拆除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完成該工程之拆除作業。
處分日期
2018/01/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07年1月7日在本市歸仁區保大路三段247號對面進行工程施工,車輛進出工地將沙土帶出污染路面,現場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18/01/1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2款,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鋁二級冶煉程序,於106年12月20日8時40分許雖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但廢氣未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致有排放黑煙粒狀污染物逸散於空氣中。
處分日期
2018/01/1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1月29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於脈動式袋式集塵器(編號 : A002)發現集塵器壓降表顯示操作值 : 25 cmH2O,脈動式袋式集塵器(編號 : A004)集塵器壓降表顯示操作值 : 0 cmH2O,與貴公司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應記載事項脈動式袋式集塵器(編號 : A002)操作值 : 10~20 cmH2O 及脈動式袋式集塵器(編號 : A004)操作值 : 10~80 cmH2O 不符合,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8/01/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2月1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305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一)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1/17
罰鍰金額
NT$6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院從事醫院、醫事機構,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1月21日派員前往稽查,於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44.6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醫院、醫事機構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1/1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2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現場會同貴公司許恒誠巡查,於貴公司廢氣焚化爐(編號:A103)發現爐內燃燒溫度表顯示操作值:180℃,與貴公司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廢氣焚化爐(A103)爐內燃燒溫度操作值:600~750℃不合,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8/01/16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 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84年6月出廠的**-739號營業大貨車,於106年11月3日行經本市南區濱南路往南方向,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規定通知106年12月13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06年12月13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喜樹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42%,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40%。
處分日期
2018/01/16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93年2月出廠的762-**號自用大貨車,於106年12月24日行經本市新市區省道台一線往北方向,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42%,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35%。
處分日期
2018/01/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富雅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查大隊及保七三大三中於106年12月12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將EVA製程產出之廢棄物D-0299(廢塑膠混合物)堆置於承租宜進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土地上,與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處理方式不相符。再查D-0299(廢塑膠混合物)每月最大核准量為25公噸,惟貴公司於106年2月、5月、6月及8月皆逾百分之十,明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富雅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查大隊及保七三大三中於106年12月12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產出之廢棄物D-0299(廢塑膠混合物)於105年11月至106年10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D-0902於105年11月、12月及106年8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D-1199於105年2月至106年10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及D-0899於105年11月至106年10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明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富雅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查大隊及保七三大三中於106年12月12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堆置於宜進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上D-0299(廢塑膠混合物)露天貯存,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且無中文標示,明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12月13日前往稽查,經查貴餐飲店未妥善維護環境致油漬污水污染水溝影響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18/01/1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6年12月7日前往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係從事瀝青混凝土製造作業,於旋轉式乾燥爐設有旋風分離器及脈動式袋式集塵器,惟粒狀污染物未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佈於空氣中及廠外。
處分日期
2018/01/1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84年4月出廠的***-0008號營業大貨曳引車,於106年12月22日行經本市南區濱南路487號前,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63%,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40%。
處分日期
2018/01/1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81年3月出廠的***-6370號自用大貨車,於106年12月23日行經本市新市區省道台一線往北方向,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60%,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6月30日以前排放標準為50%。
處分日期
2018/01/1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86年3月出廠的657-**號營業大貨車,於106年12月23日行經本市新市區省道台一線往北方向,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45%,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40%。
處分日期
2018/01/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11月10日派員至貴場稽查,現場會同何文昌於場內空地見有露天曝曬雞隻排泄物,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產生惡臭及影響環境衛生之情形。
處分日期
2018/01/1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11月20日11時50分派員前往本市關廟區下湖段689-1地號稽查,貴公司於該空地置放資源回收物,其實際使用面積為長57公尺X寬51.5公尺=2935.5平方公尺(有鐵皮圍住),惟該使用面積顯已超過1000平方公尺以上,已達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一定規模以上應回收廢棄物之回收業,應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經查貴公司未依規定辦理登記。
處分日期
2018/01/1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稽查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0月20日前往貴公司「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化廠」(管制編號:D8900818)執行再利用作業督查,經查貴公司新化廠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廢棄物化學處理程序(M02)),再查106年7月3日至15日間袋式集塵器(A201)及洗滌塔(A202)紀錄表單欄位項目,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記錄應紀錄之項目或其數值,顯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1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筒紗、絞紗染色、針織布及不織布染整者),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9月27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除鐵過濾軟化設備之逆洗廢水未納入廢水處理設備,以專管方式排放,經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符合印染整理業放流水標準,惟該股純化後之非製程用水,未納入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登記事項。
處分日期
2018/01/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1月6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柳營廠督察,發現該廠廢氣處理程序產出之廢保溫材及廢棄物熱處理程序熱處理用加熱爐產出之廢耐火磚,其產出均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處分日期
2018/01/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1月6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柳營廠督察,發現該廠廢氣處理程序A006袋式集塵器於105年10月25日、106年5月29日更換濾袋,未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18/01/12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案本局派員於106年12月13日前往本市新營區金華路、健康路及民治路等道路稽查,發現貴公司於現場從事柳營區污水下水道系統東新營分區管線工程第一標之營建土方工程,貴公司載運泥漿之車輛未妥善清運致泥沙污染道路。
處分日期
2018/01/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12月25日派員前往本市南區文南路82號稽查,查貴店為自助餐店,其雖設有油脂截留槽,惟未妥善操作維護,污染周界水溝(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18/01/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南科工一廠於本市安南區從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1月29日派員稽查M01其他金屬表面處理程序,現場製程運作中,防制設備A101-A108及A112-115袋式集塵器濾袋及監測設備壓降計已移除,另A107壓降未依規定記錄,未依許可證登載內容操作及記錄。
處分日期
2018/01/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事業廢棄物畜禽屠宰下腳料、動物性廢渣,再利用為飼料原料,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1月14日派員執行民眾陳情案件督查,貴公司(管制編號:R9100344)領有飼料製造程序(M02)操作許可證,現場查核發現缺失,其空污防制設備旋風分離器(A004~A006)未依規定每日紀錄清灰時間頻率,是貴公司未依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
處分日期
2018/01/1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86年8月出廠(第2期車)的453-**號自用大貨車,於106年12月26日行經本市南區新平路6-2號對面,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3.6m-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6m-1。
處分日期
2018/01/1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場於本市白河區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6年11月27日派員督查,發現貴場106年10月1日迄11月27日未每日記錄放流水計測設施累計讀數、回收水計測設施累計讀數及廢水處理設施累計用電讀數。
處分日期
2018/0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12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2月1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2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2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2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0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12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2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2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2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2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0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12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2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2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2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0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1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2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2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2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2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0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12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2月1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2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2月16日至106年12月18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2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0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12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2月1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2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2月16日至106年12月18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2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0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12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2月1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2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2月16日至106年12月18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2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0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12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2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2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2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2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0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12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2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2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2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2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0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12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2月2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2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2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0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1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2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2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2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2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0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12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2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2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2月23日至106年12月2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2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0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12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2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2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2月23日至106年12月2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2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0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12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2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2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2月23日至106年12月2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2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0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12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2月2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2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2月2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2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0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12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2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2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2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2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0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12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2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2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2月2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2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0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12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2月2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12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2月2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2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0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12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2月2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2月30日至107年1月2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2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01/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12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2月2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2月30日至107年1月2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2月3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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