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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3101 - 3150 筆)

處分日期
2024/03/0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樹谷園區設置管理業務,屬其他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並設有自動連續監測(視)設施,經本局於112年9月20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自動監測(視)設施系統發現:1. 圖控系統無抓取累積流量,且其計算方式有誤。2. SS、COD無全幅設定之功能。3. 拔除網路線及訊號線後,數值歸零,但狀態碼仍為正常且無替代值計算功能。未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第1項,附件二、自動監測設施量測及監測記錄值處理規範操作。
處分日期
2024/03/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隊清溝人員於本(112)年12月26日上午09時03分許執行水溝疏濬作業時,發現於本市中西區府前路二段265號1樓三國饌火鍋店後水溝,因該店未妥善處理餐飲製成之污水油垢殘渣,致污染淤積阻塞該址前水溝水流,相關影像已擷錄存證。
處分日期
2024/03/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1月17日接獲臺南市警察局新營分局太宮派出所通報民眾陳情後前往,於本市新營區太子路360-3號前方道路旁及水溝內發現有白色不明液體及疑似木屑情事,造成污染道路及水溝。經查看派出所調閱並提供相關監視器資料,發現貴公司所有一藍色小貨車(車牌:AQN-1635)於113年1月15日12時16分許行經前述地點,見所載貨物掉落於道路,並有白色不明液體滲漏,雖於同日14時08分許有使用疑似木屑作處理,仍造成污染道路及水溝。
處分日期
2024/02/2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本案於112年12月27日在本市安南區台江大道二段與本原街二段交接處進行目視判煙稽查,認定貴公司所有104年4月出廠(第5期車)的AMF-35*8號自用小貨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13年1月31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13年1月11日至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岡山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2.9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101年1月1日至108年8月31日排放標準為0.6m-1。
處分日期
2024/02/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13年02月05日23時42分在東區平實段45地號有使用動力機具產生施工噪音情事。
處分日期
2024/02/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永X廠(管制編號:D1X16X82)為領有本局核准之再利用機構,依112年12月21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貴公司112年1月至6月及8月至11月未於每月十日前主動連線至中央主管機關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前月再利用產品之代碼、名稱、生產數量及前月底之庫存量之營運紀錄。
處分日期
2024/02/2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管制編號:D3201516)領有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174-02號),經本局112年12月13日派員進行微型感測器告警名單許可符合度稽查作業,是日貴公司M01製程正常運作中,經查現場發現其M01程序之鍍銅區(E014)許可證記載鍍銅槽為2槽,現場為3槽、鍍三元合金槽(E024) 記載為1槽,現場為2槽、另有發現現場新增一處人工酸洗區,故與操作許可證內容不符。經本局於113年2月2日再派員至現場稽查確認貴公司於113年1月23日提出陳述意見中說明有關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之E024鍍三元合金之槽體數量為1槽、E014鍍銅區之鍍銅槽數量為2槽,與M01操作許可證登載內容之電鍍槽數量相符,此部分為陳述有理由。另查於原M01程序操作許可證之申請文書資料照片中之酸洗作業區(E010)為以人工酸洗作業方式為5塑膠桶槽,惟當日稽查發現酸洗作業區(E010)新增採用機械酸洗作業方式有2槽、人工酸洗作業方式為3桶槽,已與原申請資料不符,故本部分為無理由。是貴公司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上開缺失有稽查單可稽。
處分日期
2024/02/27
罰鍰金額
NT$22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管制編號:R1009279)領有鋁二級冶煉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781-01號),經本局112年12月16日派員執行稽查,查貴公司鋁二級冶煉程序(M01)回火爐(E009、E010)運作中,惟雖有氣罩集氣收集但仍有明顯逸散之情事,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2/27
罰鍰金額
NT$1,8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3條
違規情節
有關貴商號所有機動車輛(車號:MFA-5156)係民眾檢舉有產生噪音之虞通報噪音車案件,經本局以112年7月7日環空字第1120080148A號函通知限期於112年8月10日前完成檢驗(該函於112年7月17日寄存郵局),惟貴商號逾期指定期限未完成檢測。
處分日期
2024/02/27
罰鍰金額
NT$1,8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3條
違規情節
有關貴公司所有機動車輛(車號:901-JNJ)係民眾檢舉有產生噪音之虞通報噪音車案件,經本局以112年11月27日環空字第1120149943號函通知限期於112年12月28日前完成檢驗(該函於112年11月29日完成送達),惟貴公司逾期未檢測。
處分日期
2024/02/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製程使用後之原料空桶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逕行交付一般資源回收者清除。
處分日期
2024/02/27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一、本局於109年10月21日派員會同本市府水利局、保七總隊第七大隊偵查小隊等查獲,貴工程行未經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於本市關X區龜X段3X7-5地號土地即逕行收受建築廢棄物進行分類貯存等處理行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並涉及同法第46條第4款規定,由保七總隊第七大隊偵查小隊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辨,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X年度X字第7X9號刑事判決處有期徒刑陸月。二、貴工程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由刑事法律處罰之,爰本局不另裁處行政罰鍰,惟依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裁處臺端環境講習8小時整。
處分日期
2024/02/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
違規情節
環境部(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1年4月28日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依公告事項三第一款有關臺南市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實施日期,定自112年10月1日施行。經查該商號於本市北區華德里北安路一段133號1樓經營連鎖飲料品牌「茶的魔手」北安一店,於113年1月16日仍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顯違反前述公告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2/2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2年12月25日22時20分前往,稽查當時確見貴公司位於本市善化區慶安段332地號等5筆營建工地(屬第三類噪音管制區)於噪音管制區管制時段有使用動力機械從事營建工程行為(灌漿)產生噪音,妨害他人生活安寧,現場已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24/02/26
罰鍰金額
NT$1,8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3條
違規情節
有關貴商號所有機動車輛(車號:766-HXC)係民眾檢舉有產生噪音之虞通報噪音車案件,經本局以112年12月1日環空字第1120151209A號函通知限期於113年1月4日前完成檢驗(該函於112年12月5日完成送達),惟貴商號逾期未檢測。
處分日期
2024/02/26
罰鍰金額
NT$1,8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3條
違規情節
有關臺端所有機動車輛(車號:808-MEE)係民眾檢舉有產生噪音之虞通報噪音車案件,經本局以112年10月12日環空字第1120124542A號函通知限期於112年11月23日前完成檢驗(該函於112年10月19日寄存郵局),惟臺端逾期未檢測。
處分日期
2024/02/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2年12月5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735 mg/L,(標準值60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94.4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227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4/02/26
罰鍰金額
NT$27,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事業從事水泥業,領有本局貯留許可文件,經本局於113年1月16日執行聯合稽查發現貴事業洗車廢水未妥善收集漫流至雨水溝,疏漏至廠外地面水體。
處分日期
2024/02/26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人員於113年1月16日下午14時47分許在本市東區崇明路與崇明十八街路口旁電桿發現懸掛廣告,廣告內有貴公司所屬之捐血廣告,貴公司未經廣告物主管機關許可,以懸掛方法設置廣告物之方式污染定著物之情事,有礙市容觀瞻、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4/02/2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1月18日下午3時10分派員稽查,經於本市仁德區長興路55號旁(太子段92-1地號等2筆),貴公司承包施作工程名稱:泰義建設有限公司店鋪住宅新建工程工地內1樓電梯井旁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有孳生病媒蚊之虞。
處分日期
2024/02/2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5條
違規情節
貴廟於112年12月24日在本市中西區等地舉辦「風神廟恭送廣信府張府天師回鑾繞境大典」活動時,分別於中西區府前路一段、建業街及南區夏林路路面棄置便當盒、垃圾及炮屑等一般廢棄物,未依規定於活動結束後2小時內清除完畢,本局於同年12月25日7時00分許派員前往現場稽查拍照錄影存證,依法告發處分。
處分日期
2024/02/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承攬本市北區「正展國際投資及美滿投資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D106D41006-1)」,經本局於113年1月10日派員執行營建工地稽查,發現該工區出入口處明顯有車輛輪胎附帶廢土,致有污染地面(出入口髒污)行為,有稽查紀錄單(紀錄單編號:01185)(含照片)可稽。
處分日期
2024/02/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事業係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X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X臺南市廢X清字第00X8號〉,機構負責人阮X鳳戶籍地址原為嘉X縣朴X市竹X里中X路1X7巷1弄1號,109年10月16日變更為臺X市X區富X里中華X路2段96巷2號7樓之1在案,貴事業112年9月24日以祥X字第11X00X2號函辦理清除許可證變更時,經本局發現未依規定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
處分日期
2024/02/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
違規情節
環境部(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1年4月28日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依公告事項三第一款有關臺南市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實施日期,定自112年10月1日施行。經查該商號於本市仁德區仁義里中山路168號1樓經營連鎖飲料品牌「茶的魔手」仁德中山店,於113年1月17日仍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顯違反前述公告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2/2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管制編號:R14A2336)於本市永康區從事印染整理程序,領有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300-02號),經本局於113年1月18日派員稽查印染整理程序(M03),發現該製程熱媒鍋爐(E305)汰舊換新施作中,惟未依規定申請許可異動或變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有稽查單(含照片)可稽。
處分日期
2024/02/23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在本市永康區從事電弧爐煉鋼製造程序,領有電弧爐煉鋼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1036-01號)及金屬軋造程序(M02)操作許可證(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1000-00號),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12月5日至貴公司執行稽查,稽查發現M01製造程序,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蓄積於廠房內,經靠近變電所側開口處,逸散至廠外空氣中。
處分日期
2024/02/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1月23日23時01分至現場,貴公司於案址永康區中興段474地號確見有施工之情事(使用動力機具)。
處分日期
2024/02/23
罰鍰金額
NT$1,8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3條
違規情節
有關貴商號所有機動車輛(車號:MJE-2871)係本府警察局蒐證有產生噪音之虞通報噪音車案件,經本局以113年1月2日環空字第1120166959A號函通知限期於113年2月1日前完成檢驗(該函於113年1月4日完成送達),惟貴商號逾期未檢測。
處分日期
2024/02/23
罰鍰金額
NT$1,8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3條
違規情節
有關貴商號所有機動車輛(車號:MZX-3873)係本府警察局蒐證有產生噪音之虞通報噪音車案件,經本局以112年12月1日環空字第1120151209A號函通知限期於113年1月4日前完成檢驗(該函於112年12月5日完成送達),惟貴商號逾期未檢測。
處分日期
2024/02/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1月6日22時20分派員稽查,經於本市安南區海中街73號前道路,發現貴宮廟廟會活動遶境隊伍於晚上10時後至翌日上午7時前有使用擴音設施,致妨害他人生活安寧情事。
處分日期
2024/02/23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1月7日上午1時50分派員稽查,經於本市安南區海中街101巷10號貴宮廟周遭,發現貴宮廟廟會活動於晚上10時後至翌日上午7時前有施放爆竹煙火,致妨害他人生活安寧情事。
處分日期
2024/02/23
罰鍰金額
NT$1,8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3條
違規情節
有關貴商號所有機動車輛(車號:010-PSN)係本府警察局蒐證有產生噪音之虞通報噪音車案件,經本局以112年9月22日環空字第1120116932A號函通知限期於112年11月2日前完成檢驗(該函於112年9月28日寄存郵局),惟貴商號逾期未檢測。
處分日期
2024/02/23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款,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12月22日至臺南市東區執行營建工地路污專案稽查,稽查至東區平實段45、45-1地號時發現貴公司委託頌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從事浩瀚開發東區平實段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工地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辦理,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以下簡稱本原則)附表查核現場缺失如下:1.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本辦法第8條第1款,記4點。2.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或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違反本辦法第10條第3項,記4點。3.營建工地內從事具粉塵逸散性之作業前未先灑水,運輸作業導致產生明顯逸散污染,違反本辦法第16條第1項:營建業主於營建工程進行期間,從事具粉塵逸散性之開挖、回填、搬運、裝卸、夯實、篩分或其他易致粉塵逸散之作業前,應灑水保持濕潤,記10點。
處分日期
2024/02/2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本案於113年1月12日在本市南區永成路一段(86快速道路往市區方向)進行雲嘉嘉南高柴油車排煙聯合稽查檢測作業,貴公司所有92年10月出廠(第3期車)的3*0-GV號營業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1.9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排放標準為1.2m-1。
處分日期
2024/02/2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本案於113年1月12日在本市南區濱南路208號(喜樹抽水站前)進行雲嘉南高五縣市聯合稽查作業,貴公司所有77年10月出廠(第1期車)的KEN-07*1號自用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3.4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6月30日以前排放標準為2.8m-1。
處分日期
2024/02/2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本案於113年1月17日在本市新市區大營里大營2號對面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93年3月出廠(第3期車)的7*0-HQ號營業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1.6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排放標準為1.2m-1。
處分日期
2024/02/2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本案於113年1月24日在本市新市區大營里7號斜對面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100年1月出廠(第4期車)的KEK-01*9號自用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2.5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排放標準為1.0m-1。
處分日期
2024/02/21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KEN-9331自用大貨車經查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於稽查日前一年內未有排煙檢驗合格記錄。
處分日期
2024/02/21
罰鍰金額
NT$192,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2年5月17日及8月1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集水樣,均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並限期改善。另本局於112年10月16日派員複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010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04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經本局處分限期至113年1月12日完成改善,臺端於113年1月10日函報改善;本局於113年1月15日複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080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26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4/02/2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關注化學物核可文件(臺南市關X字第0001X6號),本局勾稽貴公司112年2月至112年10月氫X酸一般運送表單(共計38筆),發現單筆運作數量均達分級運作量(300公斤)及於112年10月2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氫X酸運作紀錄自112年2月至112年10月結餘量均達分級運作量以上,惟貴公司未依規定提報運送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報經本局備查,業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2/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辦理賴X麟農業設施新建工程(工程地號:臺X市後X區嘉X段5X2地號),領有建造執照((112)南工造字第02XX6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2年11月3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興建,是臺端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4/02/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X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9臺南市廢X清字第0009號〉,原機構負責人為司X欣,112年8月18日變更機構負責人為陳X木,經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府經商字第112002XX380號函同意在案,惟貴公司112年11月3日以新字第(112)112110XX01號函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負責人變更時,經本局發現未依規定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
處分日期
2024/02/20
罰鍰金額
NT$12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
違規情節
貴公司台南分公司屬食品製造業,前於(112年10月31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限期至112年12月25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2年12月26日派員前往複查於貴公司台南分公司廢水處理設施採取水樣,檢測結果:抽水站(T01-2)化學需氧量檢測值5760mg/L(許可登載2970 mg/L) 、懸浮固體檢測值800mg/L(許可登載222 mg/L);抽水站(T02-2)化學需氧量檢測值5130mg/L(許可登載3000mg/L) 、懸浮固體檢測值497mg/L(許可登載271 mg/L),仍與廢(污)水排放許可證登載數值最大值不符。
處分日期
2024/02/20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麻豆廠專責人員余O玉於112年4月26日註銷由代理人黃O慶代理○○代理期間至112年7月17日止,貴公司未於代理期滿前15日內完成同一級別專責人員設置。
處分日期
2024/02/20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4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麻豆廠黃O慶於112年8月15日離職,離職後未於更動日起15日內依規定申請核定設置代理人。
處分日期
2024/02/20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麻豆廠遲至112年9月14日送件申請專責人員設置審查,經查112年7月17日至9月14日期間並無專責人員及代理人於場內執行業務。
處分日期
2024/02/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3年1月11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662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07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4/02/20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市新營區公所通報新營區新東段196地號,雜草叢生高度逾一百公分以上未刈除,影響環境公共衛生及市容觀瞻,並於112年12月19日函文臺端,限期於文到7日內改善;本市新營區公所於113年1月15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並未改善,有複查照片為證。
處分日期
2024/02/2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1月8日15時50分前往,會同貴公司經理人員於前面水溝察查。稽查時見店門口水溝內有油脂排出於水溝中,經查為貴公司所排。貴公司雖裝設有油脂截流槽一座,仍未能妥善處理油脂排出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4/02/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12月5日派員執行營建工地稽查,發現該工區出入口處(六號門)明顯有車輛輪胎明顯色差,致有污染地面(出入口髒污)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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