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9351 - 194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1/03/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動物性殘渣(蛋殼)殘存之蛋液流入地面,未保持清潔完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8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高雄市政府與經濟部工業局110年2月1日及2月2日辦理聯合稽查,本局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貴廠廢塑膠(R-0201)109年11月及12月,申報產出量大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1公噸/月)10%以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處分日期
- 2021/03/18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高雄市政府與經濟部工業局110年2月1日及2月2日辦理聯合稽查,本局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焚化爐飛灰(D-1001)109年10月及11月,有機性污泥(D-0901)109年11月,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109年9月,以鄰二甲苯製造鄰苯二甲酐之蒸餾輕餾分(A-3201)109年11月,以鄰二甲苯製造鄰苯二甲酐之蒸餾殘留物(A-3301)109年11月,廢離子交換樹脂(D-0201)109年11月,廢油混合物(D-1799)109年12月,產出量扣除聯單量不符合貯存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高雄市政府與經濟部工業局110年2月1日及2月2日辦理聯合稽查,本局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FA場/EP場有貯存以鄰二甲苯製造鄰苯二甲酐之蒸餾輕餾分(A-3201)、以鄰二甲苯製造鄰苯二甲酐之蒸餾殘留物(A-3301),以太空袋盛裝,惟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以及F43-1貯槽未於明顯處標示中文名稱及未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及第11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8
- 罰鍰金額
- NT$162,15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7條
- 違規情節
- 案係高雄市政府與經濟部工業局110年2月1日及2月2日辦理聯合稽查,本局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貴廠領有本局核發之自行處理許可(焚化處理),經焚化處理後產生之焚化爐飛灰及底渣,應每半年檢驗一次,並依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分別判定處理,惟貴廠前開廢棄物自103年申報產出至今,僅於105年11月16日(105年下半年)採樣,105年11月26日出具樣品檢驗報告,其餘皆未於每半年檢驗一次,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7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8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規定時間於109年9月11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參加環境講習,且未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7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於110年2月17日17時17分前往前鎮區漁港南三路32號稽查,於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貴公司側門口旁(漁港北二路口);風向:東北風),於貴公司外側排水溝以檢知管測得氨氣濃度為4ppm,並以pH試紙檢測排水溝內水質酸鹼度為pH10,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為貴公司頂樓液氨冷凝器安全閥因定期檢修,將殘餘氨氣收集導入1公噸裝水槽中,清水持續灌注該水槽稀釋濃度,造成溢流至頂樓地面經雨水排放管路流入水溝,產生氨氣逸散於空氣中,造成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7
- 罰鍰金額
- NT$4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大社區保社段006地號、萬金段870地號、保舍甲段483-1、483-9、483-10、483-11等地號堆置鐵砂等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經本局於109年12月28日稽查丈量結果,鐵砂堆放量約6,000立方公尺,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申請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5批第2類堆置場程序)。因貴公司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7
- 罰鍰金額
- NT$39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因民眾屢次陳情於貴場周界外常聞到異味,本局於110年2月5日14時05分至貴場採集煙道編號P001排放口進行氣味之判定,發現污染源係因貴場內進行屠宰作業程序製程使用肉鴨等及松膠原料,於屠宰作業區進行放血、燙毛、脫毛、而後開胸,操作各步驟均會產生異味污染物,尤其是上膠區作業時,異味污染物雖經洗滌塔防制設備收集處理,仍有部份生物氣膠異味經由煙道排放口逸散至廠房外,污染空氣,本局稽查人員於編號P001煙道排放口以採樣袋進行採樣,檢測分析結果異味污染物檢測值為2320,已逾該煙道高度9.3公尺之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值100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應符合排放標準。...」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7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於110年03月05日14時31分前往稽查,該工程京福工程有限公司進行破碎機打除作業,人員於第一次量測地點大豐二路217至223號、建武路204.208.212號及正氣街16至18號(惠品福華大廈中庭)量測均能音量為79.3分貝,背景音量為56.5分貝,兩者相差十分貝以上,不予修正,已逾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標準日間時段第三類72分貝,綜上行為違規屬實,本局依噪音相關法規依法告發。仍促請業者注意防範。
- 處分日期
- 2021/03/17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9年11月17日至貴公司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為126mg/L(標準限值為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7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領有之許可文件已逾期,並且未辦理展延,本局前於109年11月17日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仍然營運中,且有放流水排出,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並以高市環局土字第10944904000號函請貴公司陳述意見,惟當日採樣檢測報告顯示,貴公司放流水水質超標,懸浮固體檢測值126mg/L(標準:30mg/L),此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7
- 罰鍰金額
- NT$1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林園廠引用回收水水池來清洗輸送帶及清洗地板,污水流入廠內雨水溝並由雨水排放管線疏漏至地面水體造成污染,惟未於發生事故後3小時內通知本局,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上揭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廣告名稱:寬庭電梯雙車墅雙層主臥室】
- 處分日期
- 2021/03/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未按時間、地點、方式排出垃圾,任意棄置,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1/03/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廣告名稱:寬庭電梯雙車墅雙層主臥室。電話:07-7010877】
- 處分日期
- 2021/03/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1/03/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盆栽)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1/03/16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10年1月29日至貴公司「前金區博孝案新建工程」查核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2月20日函所示,貴公司108年1月至12月進口廢塑膠70公噸,核屬公告列管事業(再利用機構),經本局109年6月23日派員至本市大寮區建民街37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登記檢核),逕自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高雄市政府與經濟部工業局110年2月4日辦理聯合稽查,本局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實驗室含有毒重金屬之毒化物廢液(B-02、B-03)、盛裝潤滑油之空鐵桶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提報,有機性污泥(D-0901)實際貯存位置與廢清書之廠配圖不符,惟未辦理廢清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高雄市政府與經濟部工業局110年2月4日辦理聯合稽查,本局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實驗室含有毒重金屬之毒化物廢液(B-02、B-03)未申報廢棄物流向,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盛裝容器(B-0299、B-0399)申報產出、貯存情形與實際情形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高雄市政府與經濟部工業局110年2月4日辦理聯合稽查,本局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實驗室含有毒重金屬之毒化物廢液(B-02、B-03)、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盛裝容器(B-0299、B-0399)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2月26日派員執行南部空品淨化行動專案督察,發現貴公司製程之脫脂槽及鍍鋅槽產出廢底泥,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109年2月26日執行南部空品淨化行動專案督察,發現貴公司製程之脫脂槽及鍍鋅槽產出廢底泥,採露天貯存,無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其貯存地點、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另廢水處理程序產出之電鍍污泥(A-8801),未依規定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標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7條第1項第2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2月20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廠未依規定將廢氣處理程序產出廢濾袋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委託「○○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車輛KEB-8605)清運廢塑膠混合物、一般垃圾,於108年6月28日進本局中區資源回收廠轄管岡山垃圾焚化廠,經查夾雜許多磨石切片未符規定,違反「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7項:「依廢棄物清理法公告應回收物品」之規定,已全數遣返,上開磨石切片清除前未與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6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4月17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107年8月及107年10月至107年11月廢食用油(代碼:R-1702),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高雄廠109年2月24日委託「鴻田建設有限公司」清除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至「利百景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焚化處理,重量為4.67公噸(聯單編號:S230043810900020),經查與利百景公司申報量4.33公噸不符,貴公司未上網確認聯單申報不符起1日內要求處理機構(利百景公司)連線補正申報資料及再次連線上網確認申報聯單內容相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9年10月28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發現貴公司清運機具(〇〇-〇〇)裝有即時追蹤系統(GPS),惟該清除車輛109年7月28至30日載運廢棄物有聯單而無軌跡且無同步訊號回傳(異常聯單數共計4張),亦查無異常報備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八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9年10月28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發現貴公司清運機具(〇〇〇-〇〇〇〇)109年7月15、16、18及20日載運廢塑膠混合物(D-0299),該清除車輛有聯單而無軌跡且無同步訊號回傳(異常聯單數共計4張),惟該清運機具無軌跡且無同步訊號回傳,亦查無異常報備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八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109年12月4日函變更乙級清除許可,案附自願職保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發現清除技術人員108年2月22日至109年5月29日未投保於貴公司(該期間投保於希綠園藝行),另109年2月16日至109年2月20日、109年3月12日至109年12月2日重複投保於瑞麟興業有限公司,顯未專任於該公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3月20日至貴公司稽查,發現再利用廢棄物貯存區存放廢照明光源(R-2405),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不符,惟未辦理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4月1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管理及資訊系統,發現貴事業108年3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9年2月26日函申請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第1次修正),案附負責人邱○○身分證影本(107年1月22日換發),戶籍地址變更為「本市仁武區大灣里15鄰大正路7號」,惟未於變更(107年1月22日)後30日內(107年2月21日),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KEB-8605清運「○○環保有限公司」廢塑膠混合物、一般垃圾,於108年6月28日進本局中區資源回收廠轄管岡山垃圾焚化廠,經查夾雜許多磨石切片及鐵鋁罐過多未符規定,違反「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7項:「依廢棄物清理法公告應回收物品」之規定,已全數遣返,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所定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10月30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8年8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台橡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109年2月24日委託「鴻田建設有限公司」清除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至貴公司焚化處理,重量為4.67公噸(聯單編號:S230043810900020),經查與貴公司申報量4.33公噸不符,惟貴公司未自收受廢棄物後一日內連線確認聯單不接受,並自確認不接受起1日內,請求該廠連線補正申報資料及再次連線確認聯單接受,且未向本局報備,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5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2月4日9時57分派員前往本市林園區潭平路569號查察,於廠區周界外發現明顯白色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嗣進入場內查察,發現係貴公司正在燃燒場內之廢樹枝等木材,惟未設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1/03/15
- 罰鍰金額
- NT$3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10年01月19日前往貴公司「宏恩建設有限公司(溪州段二小段3511之3地號)新建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寺(負責人:蔡○○)110年3月9日來函表示,位於本市楠梓區楠梓新路309號(本市楠梓區楠梓段一小段337地號等5筆土地)建物拆除工程(拆除執照:(110)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012號),其中部分建物已先拆除卻未依規定申報,且已交納空污費,系屬列管事業,惟貴寺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局審核及先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寺(負責人:蔡○○)110年3月9日來函表示,位於本市楠梓區楠梓新路309號(本市楠梓區楠梓段一小段337地號等5筆土地)建物拆除工程(拆除執照:(110)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012號),其中部分建物已先拆除卻未依規定申報,且已交納空污費,系屬列管事業,惟貴寺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局審核及先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10年1月12日函送處置計畫書(其他含有毒重金屬且超過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代碼C-0119,約2公噸)),本局110年1月2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領有工廠登記(編號:64004985),登記產業類別為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3,000萬元,且實驗室產生其他含有毒重金屬且超過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代碼C-0119)實際產量每年一公噸以上,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一、依據該公司109年11月20日中聯L1字第10900003840號函辦理。二、本日至現場稽查,經吳○○會同至廢棄物(D-1801、D-0199、D-0299、D-0399、D-0699、D-0799)貯存區,發現露天貯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規定。三、稽查照片如附,以下空白
- 處分日期
- 2021/03/1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10年1月12日函送處置計畫書(其他含有毒重金屬且超過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代碼C-0119,約2公噸)),本局110年1月2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領有工廠登記(編號:64004985),登記產業類別為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3,000萬元,且實驗室產生其他含有毒重金屬且超過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代碼C-0119)實際產量每年一公噸以上,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5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放置廣告物於公共設施上。 柏克萊
- 處分日期
- 2021/03/15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兆華陽實業社於露天拍賣網刊載「174T殺蟑凝膠...小小一點絕對有效...」並提及「... 專利引誘配方,投放減蟑效果立見...」其內容有錯誤之使用示範等違規環境用藥廣告。
- 處分日期
- 2021/03/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110年1月29日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案附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發現負責人陳家玟住址於109年8月25日變更,惟貴事業遲於110年1月29日向本局提出變更申請,未於變更(109年8月25日)後30日內(109年9月25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10月30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督察,發現台端無廢油混合物(D-1799)許可清除項目,載運「OO環保清潔行」產生之廢油混合物(D-1799),且未與受委託者簽訂清除合約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12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所屬196-VH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1.2m-1,超過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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