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9001 - 90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1/05/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吳慶華畜牧場從事從事畜牧養殖作業,經本局於110年4月7日派員稽查,發現場區禽糞堆置露天貯存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1/05/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新化二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10年4月26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廠廢棄物D-1801、D-0102、R-0120、D-1703、D-1799未依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配置分類貯存。
- 處分日期
- 2021/05/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辦理麻豆區鉅曜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育樂中心、公共浴室、住宅拆除工程 (管制編號:D8704245)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本局於109年12月25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拆除完畢,惟貴公司辦理麻豆區鉅曜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育樂中心、公共浴室、住宅拆除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其所衍生廢棄物明顯未經審查核准後而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
- 處分日期
- 2021/05/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5月2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5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5/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5月2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5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5/21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4月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富農街一段131巷42弄5號,發現貴大樓交付垃圾車收運垃圾內夾雜資源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執行機關或受託機構資源垃圾回收車回收。
- 處分日期
- 2021/05/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4月12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北區西華街79號,發現貴大樓交付垃圾車收運垃圾內夾雜資源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執行機關或受託機構資源垃圾回收車回收。
- 處分日期
- 2021/05/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4月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崇明十三街1號,發現貴大樓交付垃圾車收運垃圾內夾雜資源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執行機關或受託機構資源垃圾回收車回收。
- 處分日期
- 2021/05/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4月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林森路一段132號,發現貴大樓交付垃圾車收運垃圾內夾雜資源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執行機關或受託機構資源垃圾回收車回收。
- 處分日期
- 2021/05/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4月12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北區臨安路二段195巷1號,發現貴大樓交付垃圾車收運垃圾內夾雜資源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執行機關或受託機構資源垃圾回收車回收。
- 處分日期
- 2021/05/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4月14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崇明路187巷15號,發現貴大樓交付垃圾車收運垃圾內夾雜資源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執行機關或受託機構資源垃圾回收車回收。
- 處分日期
- 2021/05/21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4月12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北區北門路二段256號,發現貴大樓交付垃圾車收運垃圾內夾雜資源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執行機關或受託機構資源垃圾回收車回收。
- 處分日期
- 2021/05/2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4項,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110年3月31日執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交辦案件,派員至七股區台江大道與青砂街1段兩旁路口稽查,發現貴行於場地內從事廢機動車輛回收貯存,屬一定規模以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貴行領有核發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登記證,惟查該址非核准登記範圍,屬於新設場址,貴行未完成登記即逕行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廢機動車輛)回收業務。
- 處分日期
- 2021/05/21
- 罰鍰金額
- NT$14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本局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本市仁德區德糖路85號堆置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滲出、污染地面情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辦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經本局110年3月30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10031247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10年4月14日完成改善,惟本局於110年4月15日前往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1/05/20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7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4月6日10時2分許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柳營區八老爺段八老爺小段354、354-1、358地號堆置土石方等逸散性質,據公司人員表示總堆置量約25,000立方公尺,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堆置場所於地面上堆置粒狀物質達3000立方公尺以上,惟貴公司未依規定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及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堆置。
- 處分日期
- 2021/05/20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皮革整製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皮革整製程序(M01)」(南市府環空操證字第D0133-00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110年4月1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督察,現場「皮革整製程序(M01)」正常操作中,惟發現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涤塔(編號:A109、A113)洗滌液流率計因洗滌液久未更換致水色混濁,無法辨識洗滌液流率計之數值,現場人員亦承認因未清洗洗滌液流率計內壁致無法辨識數值。
- 處分日期
- 2021/05/20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前於108年9月26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威致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官田廠稽查,經查貴公司從事鋼鐵冶煉業,發現該廠產出之鏽皮混合物交由金讚公司逕行處理,惟金讚公司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查獲係屬非法處理業者,貴公司未依規定將鏽皮混合物此項廢棄物委託合法處理機構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分罰鍰並限期至109年1月31日前改善完成,先予敘明。本局復於109年5月7日至貴公司官田廠複查,發現前開違規情形,依然未依規定辦理,顯未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1/05/20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前於108年9月26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威致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官田廠稽查,經查貴公司從事鋼鐵冶煉業,領有本局核可再利用檢核業者身分,稽查時,現場軋造製程作業中,其貯存區堆有沖洗廢水經沉澱池(冷卻水系統)之篩出物,檢視型態包括灰黑色鏽皮混合物及部分油泥,再查核廢水來源作業區(壓延區),亦貯存前開灰黑色鏽皮混合物;惟查灰黑色鏽皮混合物此項廢棄物,未依規定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分罰鍰並限期至109年1月31日前改善完成,先予敘明。本局復於109年5月7日至貴公司官田廠複查,發現前開違規情形,依然未依規定辦理,顯未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1/05/20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9月26日至威致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官田廠稽查,經查貴公司從事鋼鐵冶煉業,發現該廠產出之鏽皮混合物交由金讚公司逕行處理,惟金讚公司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查獲係屬非法處理業者,貴公司未依規定將鏽皮混合物此項廢棄物於清除前與其簽訂合約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分罰鍰並限期至109年1月31日前改善完成,先予敘明。本局復於109年5月7日至貴公司官田廠複查,發現前開違規情形,依然未依規定辦理,顯未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1/05/20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電腦輔助彩色印刷作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印刷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7月6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未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申請並經核准,即逕行營運,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依同法第52條處罰鍰,並限期於109年11月30日前完成改善。惟經查貴公司迄今仍未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
- 處分日期
- 2021/05/2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5月2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5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5/2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5月2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5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5/2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4月7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北區臨安路二段55號,發現貴大樓交付垃圾車收運垃圾內夾雜資源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執行機關或受託機構資源垃圾回收車回收。
- 處分日期
- 2021/05/2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4月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德東街151巷37弄16號,發現貴大樓交付垃圾車收運垃圾內夾雜資源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執行機關或受託機構資源垃圾回收車回收。
- 處分日期
- 2021/05/2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4月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崇明十三街11巷67號,發現貴大樓交付垃圾車收運垃圾內夾雜資源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執行機關或受託機構資源垃圾回收車回收。
- 處分日期
- 2021/05/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旨揭公司於本市仁德區從事印染整理業,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0年3月19日督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於貴廠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排放管道(P301)進行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PSN)濃度稽查檢測,採樣時貴廠製程作業中,經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濃度檢測值為136mg/Nm3,超過法定排放標準值100mg/Nm3,有稽查單及檢測報告書(編號:JF10A016)可稽。
- 處分日期
- 2021/05/19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110年2月22日於本市南區新平路8-1號旁目視判煙,認定貴公司所有84年8月出廠(第2期車)的K*F-2095號自用大貨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10年4月6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10年3月10日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喜樹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2.3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6m-1。
- 處分日期
- 2021/05/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商號經本局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2月25日執行聯合稽查,發現貴商號收受宏洋預拌混凝土(股)公司之R-1106燃煤飛灰進行轉售之再利用行為(批發零售),未依規定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並經核准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21/05/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5月1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5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5/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5月1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5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5/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4月7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北區公園路128號,發現貴大樓交付垃圾車收運垃圾內夾雜資源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執行機關或受託機構資源垃圾回收車回收。
- 處分日期
- 2021/05/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3月18日派員稽查,現場發現貴會所排出垃圾袋內,夾雜資源回收物,紙類*1、鋁箔包*2。
- 處分日期
- 2021/05/18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水泥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查大隊於110年2月23日派員執行「110年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專案督察計畫」與「再利用及處理機構(無機污泥)專案督導計畫」督察,發現貴公司無擋雨、遮雨、導雨設施及無沉沙池定期維護、清理淤沙之時間及方法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1/05/18
- 罰鍰金額
- NT$9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本局110年3月5日派員稽查。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值158mg/L(標準值100 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規定限值。
- 處分日期
- 2021/05/1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本局於110年2月1日派員執行廢(污)水處理設施T01-1集水井原廢水採樣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3,500mg/L,許可核准進出流5,00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38,600mg/L,許可核准進出流800mg/L) 、T01-2廢水池(懸浮固體檢驗值6,630mg/L,許可核准進流800mg/L、出流713mg/L)、T01-9中間池(一) (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900mg/L,許可核准進出流1,687mg/L) 、T01-20中間池(七) (化學需氧量檢驗值575mg/L,許可核准進出流234mg/L)、(懸浮固體檢驗值51.2mg/L,許可核准進出流44mg/L)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未依排放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1/05/1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仁德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本局110年2月2日派員於廢(污)水處理設施T01-1抽水站原廢水採樣送驗,檢驗結果 (pH檢驗值1.7,許可核准出流3-8.4)、(銅檢驗值3.96mg/L,許可核准出流3.0 mg/L)、(鎳檢驗值4.44mg/L,許可核准出流1.0 mg/L)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未依排放許可文件登記事項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1/05/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仁德廠經本局110年2月2日派員於廢(污)水處理設施T01-1抽水站原廢水採樣送驗,檢驗結果未經處理前所含物質銅、鎳超過放流水標準 (銅檢驗值3.96mg/L,標準值1.2 mg/L)、(鎳檢驗值4.44mg/L,標準值 1.0 mg/L),依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屬需設置乙級廢水專責人員之事業,未依規定設置。
- 處分日期
- 2021/05/18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9年11月13日會同橋頭地檢署、保七三大三中隊、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至本市鹽水區義稠段130地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有堆置、掩埋營建混合廢棄物、廢磚、廢木材、冷卻水塔散熱片(廢塑膠混合物)、廢塑膠混合物於該地號中水池,貯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且廢棄物有污染地面情事。
- 處分日期
- 2021/05/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4月7日派員至貴場稽查,於貴場固液分離區旁空地見有露天曝曬豬隻排泄物之情事,現場貯存地點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1/05/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本局於110年3月15日執行環檢警結盟聯合稽查,發現現場收受廢塑膠片進行材質及顏色分選等再利用作業,惟未有工廠登記,亦未取得本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21/05/18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本局於110年3月15日執行環檢警結盟聯合稽查,發現現場收受之廢塑膠及產出之廢棄物(生活垃圾、廢塑膠混合物、廢木棧板)堆置於對面空地(新化區王公廟小段1486地號)並未有防止雨水、地面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亦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1/05/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南生技飼料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10月13日執行聯合稽查,發現貴廠產出廢木材棧板,惟未於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登載,且未依規定向本局辦理變更。
- 處分日期
- 2021/05/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南生技飼料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10月13日執行聯合稽查,發現貴廠D-1801、D-1099等事業廢棄物於108年9月迄今,有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1/05/18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南生技飼料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10月13日執行聯合稽查,發現現場事業廢棄物R-1301、R-0201等,未依其主要特性分類貯存,且貯存地點、設施皆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處分日期
- 2021/05/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5月1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5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5/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5月1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5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5/18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4月15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85巷12號,發現貴社承攬大樓清潔工作交付垃圾車收運垃圾內夾雜資源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執行機關或受託機構資源垃圾回收車回收。
- 處分日期
- 2021/05/17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110年3月5日於本市南區新平路8號前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107年9月出廠(第5期車)的KEA-1226號自用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0.9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101年1月1日至108年8月31日之間排放標準為0.6m-1。
- 處分日期
- 2021/05/17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110年1月28日於本市南區新樂路與新和路交接處目視判煙,認定貴公司所有92年10月出廠(第3期車)的350-*V號營業大貨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10年3月9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10年3月9日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喜樹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1.3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2m-1。
- 處分日期
- 2021/05/17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109年12月29日於本市仁德區二仁路一段355號對面目視判煙,認定貴公司所有96年4月出廠(第4期車)的023-*G號自用大貨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10年2月5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10年2月1日至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岡山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1.1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0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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