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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4401 - 14450 筆)

處分日期
2018/12/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二廠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金屬製品製造業),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二廠於107年1月至8月間,原料、產品及廢棄物均未依規定申報使用量、產出量及貯存量情形。
處分日期
2018/12/1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4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商號所有79年10月出廠(第1期車)的**F-180號自用大貨車,於106年11月24日行經本市永康區太子路往國道一號北向高速便道旁,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07年2月26日前到檢,又因故申請並經本府同意展延檢測期限至107年5月5日在案,惟貴商號逾檢測期限仍未到檢,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4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商號所有77年1月出廠(第1期車)的691-**號自用大貨車,於107年7月6日行經本市新市區國道一號北上新市地磅站旁,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07年8月13日前到檢,又因故申請並經本府同意展延檢測期限至107年10月31日在案,惟貴商號逾檢測期限仍未到檢,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8
罰鍰金額
NT$6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7月5日派員前往稽查,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93mg/L,標準值100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8/12/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查大隊及本局於107年11月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蒸氣鍋爐程序(M07)使用廢紙混合物及收受廢酚醛墊板裁切,未填報於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處分日期
2018/12/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查大隊及本局於107年11月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蒸氣鍋爐程序(M07)使用廢紙混合物及收受廢酚醛墊板裁切,未依規定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18/12/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11月8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於貴公司外路旁見有露天堆置廢棧板,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18/12/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11月16日派員前往貴場執行稽查,現場發現場內雞隻排泄物堆置於畜牧場對面空地,且未妥善設置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影響該地區之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18/12/1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生物科技廠事業廢(污)水處理操作紀錄檢查表(107年3月、107年4月、107年5月、107年6月、107年8月)污泥產生貯存清運量未依規定按次記錄、每月統計。
處分日期
2018/12/17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業於107年4月27日府環土字第1070399823號函核定亞獵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提送之土壤污染控制計畫,執行期限至107年10月27日止,惟亞獵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7年11月19日提送明北段0607-0000、0607-0001地號之土壤污染控制完成報告(修訂一版)第1頁表示106年6月28日執行減輕污染或避免污染擴大作業產生1噸左右之污染土方因污染數量稀少導致無處理廠商願意處理,本府環境保護局業於107年11月23日派員至該公司第三廠稽查確認前開所述污染土壤仍置於廠內。其未於本府107年4月27日府環土字第1070399823號函核定之污染控制計畫書執行期限107年10月27日前執行完成上開污染土壤處置等作業,與核定之控制計畫內容不符,未依本府核定之控制計畫內容據以實施。
處分日期
2018/12/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0月15日至貴公司鹽水廠督察,發現該公司鹽水廠金屬軋造程序(240075)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廢砂輪(廢棄物代碼:D-2406)、廢水處理程序(370001)產出之廢油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799)、金屬表面研磨程序(250031)產出之廢鐵(廢棄物代碼:R-1301)產出量有大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許可最大產出量百分之十情形,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變更。
處分日期
2018/12/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0月15日至貴公司鹽水廠督察,發現貴公司鹽水廠之電弧爐煉鋼爐還原碴(R-1210)貯存堆置高度大於其四周防塵網及阻隔牆高度1.25倍以上。
處分日期
2018/12/1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0月15日至貴公司鹽水廠督察,經勾稽貴公司鹽水廠於網路申報事業廢棄物情形(期間:106年10月至107年8月),發現貴公司鹽水廠產出之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R-1209)、電弧爐煉鋼爐還原碴(R-1210)、電爐製鋼過程污染控制之集塵灰或污泥(A-7101)、鋼鐵工業鋼材加工或浸製之廢酸液(A-7201)、金屬軋造程序及金屬表面研磨程序之廢砂輪(D-2406)、廢耐火材(D-0501)、電弧爐煉鋼製造程序及其他金屬熱處理程序之廢鐵(R-1301),於網路申報廢棄物之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
處分日期
2018/12/14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22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及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派員稽查,經查作業產生之豬屎尿未妥善收集處理,經由場區水溝收集而棄置於場外水體將軍溪水污染管制區。
處分日期
2018/12/14
罰鍰金額
NT$75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9月10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值925 mg/L(標準值100 mg/L)、懸浮固體值319 mg/L(標準值30 mg/L)、鋅值12.6 mg/L(標準值5 mg/L)、鎳值1.89 mg/L(標準值1 mg/L)、pH值9.8(標準值6.0 ~ 9.0),未符合放流水標準規定限值。
處分日期
2018/12/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107年1至8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18/12/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0月17日至貴公司鹽水廠督察,發現貴公司鹽水廠車輛出廠夾帶之泥沙有污染路面情事。
處分日期
2018/12/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0月22日會同本局至貴公司聯合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內沖洗載運生(牛)乳之車輛產生之廢液經廠內截流設施流出至廠外道路旁之水溝,水溝內呈現乳白色狀,有污染水溝情事。
處分日期
2018/12/13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原欣瀛公司)從事廢棄物污泥處理業,本府環保局107年8月14日派員稽查,並依環保署公告方法採樣貴公司其他金屬製造程序(M01)排放管道(P001)之異味污染物採樣一袋,其檢測報告結果2320,超過本府核發貴公司之固定污染源M01操作許可證排放管道P001異味排放標準1000,明顯未依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8/12/1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22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至貴公司執行稽查,查貴公司現場發現1部總設計蒸氣蒸發量達6公噸之鍋爐,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3批(鍋爐蒸氣產生程序)應申請固定污染源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證之對象,惟未領有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現場發現貴公司鍋爐運作中,貴公司未領有設置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8/12/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1月04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當時貴宮正舉辦戊戌年南巡三十六庄香科大典進行遶境活動,未經許可於23時25分在本市鹽水區中正路燃放爆竹及煙火。
處分日期
2018/12/13
罰鍰金額
NT$7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二廠從事電鍍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24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鎳檢驗值1.53mg/L,標準值1.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05mg/L,標準值100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8/12/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於107年1月至8月間,原料、產品及廢棄物均未依規定申報使用量、產出量及貯存量情形。
處分日期
2018/12/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10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巡查,於貴公司對面空地見廚餘渣水未妥善清理,孳生蒼蠅、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18/12/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1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1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1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1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1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1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1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1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1月2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1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1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1月2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1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1月2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1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1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1月2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1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1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1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1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1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1日至107年12月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1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1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1日至107年12月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1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1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1日至107年12月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1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1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1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1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1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1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1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1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1月2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1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1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1月2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1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1月2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1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1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1月2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1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1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1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1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1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1日至107年12月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1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1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1日至107年12月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1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1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2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2月1日至107年12月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2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2/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食品廠(管制編號:D9701631)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食品製造業),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食品廠於107年1月至8月間,原料、產品及廢棄物均未依規定申報使用量、產出量及貯存量情形。
處分日期
2018/12/1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11月30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平區育平路357號旁(金城段9-3、9-45~59地號)貴公司工地內電梯井,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8/12/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事業廢棄物處理作業,並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06南市廢甲處字第018-1110131-01號),應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處理業務。惟經本局於107年11月5日派員至貴公司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原辦公室至廠區之空地私自增設D-0299及R-0201等廢棄物貯存區與處理許可文件定稿本登載內容不符,顯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處理業務。
處分日期
2018/12/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1月1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貴公司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335-00號)皮革整製程序(M04),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應記載事項規定,發現污染防制設備(編號/名稱) E005/脫灰鉻鞣作業區、E006/中和染色作業區、E007~E009/磨皮作業區、E010~E020/塗佈機、E021/試驗區、E022~E023/攪拌區、E024/烘乾室、E025/浸水浸灰作業區之原料進料量及產品出料量皆未依規定每日記錄; A004~A020/洗滌塔、A021~A024、A026/洗滌塔、A025、A029/洗滌塔之浮子流率計清洗頻率未依規定每週記錄;A021~A024、A026/洗滌塔、A025、A029/洗滌塔之加藥量未依規定每日記錄;A021/洗滌塔之pH計校正頻率未依規定每月記錄、洗滌液更換頻率未依規定每日記錄。
處分日期
2018/12/11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鋼鐵冶煉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0月15日派員執行民眾陳情案件督查,貴公司鹽水廠(管制編號:R8500582)領有金屬軋造程序(M02)操作許可證,發現其空污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A203)應裝設集塵器壓降監測儀表,惟現場未依許可裝設;及袋式集塵器(A202)壓降約為150mmH2O,不符許可15~50mmH2O,是貴廠上述防制設備未依許可證內容設置監測儀表和未依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有督察紀錄單(含照片)可稽。
處分日期
2018/12/11
罰鍰金額
NT$6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基本工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3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37 mg/L、標準值100 mg/L,未符合金屬基本工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8/12/11
罰鍰金額
NT$29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25日派員前往稽查,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pH值11.1,標準值6.0-9.0,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8/12/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107年1至8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18/12/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金屬製品製造業),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本局於107年10月23日至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進行勾稽,經查貴公司網路申報資料107年1月至8月未申報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18/12/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金屬製品製造業),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本局於107年10月23日至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進行勾稽,經查貴公司網路申報資料107年1月至8月未申報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18/12/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原台灣大戶屋股份有限公司位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一段366號地下一樓)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至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顯示貴公司產出之廢棄物107年3月至8月未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18/12/1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11月29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南區政安路149巷124號貴公司八廠放流口凹槽內,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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