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南市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4601 - 14650 筆)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辦理真毅營造有限公司-可成科技南科工廠危險品倉庫.鋼棚新建工程(土建.機電工程)(位於:臺南市安南區科工段31、32、33、34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營造業),經本局於107年9月12日至現場查核,發現前開辦理之新建工程已完成,顯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前即逕行新建工程作業。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辦理萬國通路股份有限公司產業園區擴大及變更計劃新建工程(新建工程)(位於:臺南市歸仁區崙子頂段一五三一之三地號等43筆)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營造業),經本局於107年8月29日至現場查核已先行動工,明顯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前即逕行自行興建。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場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07年10月15日至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結果,顯示貴事業產出之廢棄物R-0112(斃死畜禽)於107年3月質量申報不平衡。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7月26日至貴公司督察,發現貴公司以產業用料名義,向國外進口「其他塑膠之廢料、剝削及屑片」,將其予以押出成型為塑膠粒,惟貴公司未通過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登記檢核即逕行再利用。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7月26日至貴公司督察,發現貴公司以產業用料名義,向國外進口「其他塑膠之廢料、剝削及屑片」,將其予以押出成型為塑膠粒,即逕行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惟貴公司出具之營運紀錄中,未紀錄再利用完成日期。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0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0月2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0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0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0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0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0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0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0月3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0月3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0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0月3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1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1月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1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1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1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1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1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1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1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1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1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1月3日至107年11月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1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1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1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1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1月3日至107年11月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1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1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1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1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1月3日至107年11月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1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0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0月2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0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0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0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0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0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0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0月3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0月3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0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0月3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1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1月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1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1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1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1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1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1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1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1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1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1月3日至107年11月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1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1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1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1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1月3日至107年11月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1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7年11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11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11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11月3日至107年11月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11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商行從事資源回收業,經本局107年9月18日派員至臺南市仁德區民安路一段142-6號稽查,現場發現貴商行場內鐵桶積水未妥善清理,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已為採集與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企業社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經本局107年9月11日派員至臺南市安定區安加里安定258之78號稽查,現場發現貴企業社場內水槽積水未妥善清理,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已為採集與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商行從事資源回收業,經本局107年9月13日派員至東區東安里東門路2段73號稽查,現場發現貴商行場內廢電器積水未妥善清理,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已為採集與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18/11/1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辦理本市新市區「廠房拆除工程-107南工拆字第000735號」(管制編號:D107RL3002),經本府派員於107年9月17日執行營建工程污染稽查,發現工地缺失如下:(一).物料堆置未依規定覆蓋防塵網、防塵布,記10點。(二).拆除作業未採行設置加壓噴灑水設施,記10點。(三).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未覆蓋防塵布,記10點。(四).車行路徑未清洗,記4點。以上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34點。
處分日期
2018/11/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8月14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106年7月更換袋式集塵器之濾袋,未依規定以網際網路連線申報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產出情形資料。
處分日期
2018/11/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7年7月5日至櫃公司南科分公司二廠查核發現該廠產生之廢玻璃(R-0401)委託再利用,惟未先與再利用機構簽訂契約書。
處分日期
2018/11/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7月13日至貴公司柳營廠督察,發現該廠由製程收集之集塵灰有露天貯存及散落廠區地面情形,且明顯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18/11/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0月1日至貴公司台南廠督察,發現該廠貯存污泥的太空包有破損洩漏情形,且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而露天貯存污泥、污泥廢液,亦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18/11/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6月27日至貴場督察,發現貴場玉米青貯堆置區有滲出液污染地面、水溝。
處分日期
2018/11/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6月27日至貴場督察,發現貴場登記飼養480頭牛隻,惟貴場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18/11/1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10月19日派員稽查,於本市仁德區保華路48號對面(牛稠段926-1地號)貴公司工地內電梯井,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8/11/1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10月22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德昌路196巷1號對面(自由段6、6-1等2筆)貴公司工地內電梯井,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8/11/09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佳里二廠在本市佳里區從事金屬線生產、管件生產作業,領有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193-01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8月16日派員執行民眾陳情異味污染案件督察時,發現該公司M01製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振動式袋式集塵器(A105)壓降值顯示為140mmH2O,不符合操作許可範圍(5-100mmH2O),顯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8/11/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9月28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999 mg/L,標準值45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16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602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二)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8/11/09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醫療廢棄物再利用加工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廢棄物焚化廠或其他廢棄物處理廠,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9月1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未領有貯留許可文件,逕行將製程產生之廢(污)水貯留於廢水處理設備。
處分日期
2018/11/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8月16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06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一)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8/11/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仁德廠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9月2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仁德廠製程有廢噴砂產生,惟未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
處分日期
2018/11/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仁德廠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9月2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仁德廠未依規定上網申報事業廢棄物廢油混合物(D-1799)實際產生及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18/11/0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07年3月13日經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小港分關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人員勘驗報運進口RADIATOR SCRAP (IN BULK) (MIXED ALUMINUM/COPPER RADIATOR SCRAP F.O.F.R不含有被覆廢電線電纜鋁銅混合廢料-廢水箱)1批,經會同查驗結果認定該貨品為一般事業廢棄物,惟貴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輸入許可文件。
處分日期
2018/11/08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鋁二級冶煉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字號: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0217-02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8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管制編號:D3200108)執行該製程燃料油品採樣檢測,檢測結果含硫量0.9%,與許可證內容規定不符(許可證登載0.1%),係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8/11/0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第8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9月6日派員至貴公司位於永康區中華路1069號加油站,督同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員執行加油槍之氣油比檢測,貴加油站汽油油槍共36支(4支停用),執行17支加油槍氣油比檢測,其中10支加油槍氣油比檢測符合規定,7支加油槍氣油比檢測不符合規定,合格率僅為59%,未達總檢測數百分之七十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1/0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17日派員至貴公司位於西港區南海里慶安路234之2號之倉庫稽查,現場見貴公司之倉庫因管理不當發生產生自燃發生火災,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產生明顯異味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處分日期
2018/11/0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貴商號所有99年6月出廠(第4期車)的3035-**號自用小貨車,於107年10月17日行經本市關廟區關仁路30號旁,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07年11月26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07年11月5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喜樹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33%,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之間排放標準為30%。
處分日期
2018/11/08
罰鍰金額
NT$3,00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一、本次執行台塑副產石灰案經限期改善期限到期現場複查作業。二、經查貴公司107年8月13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本局於107年8月23日以環稽字第1070087429號函依同法同條規定,按次處罰新臺幣300萬元罰鍰,並限期文到後翌日起65日內完成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按次處罰(公文於107年8月28日郵務送達)。三、本局107年11月2日派員複查,認定貴公司堆置於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仍未改善完成。
處分日期
2018/11/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會同本局於107年10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臺南廠廢棄物廢磚(R-0402)、廢塑膠混合物(D-0299)之貯存地點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廠區平面配置圖之位置不符,且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
處分日期
2018/11/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會同本局於107年10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臺南廠產出之廢棄物廢磚(R-0402)、廢塑膠混合物(D-0299)有露天貯存之情形,貯存時無防止雨水、地面水流入、滲透之措施或設施,且未於貯存區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18/11/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會同本局於107年10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臺南廠產出之廢棄物廢磚(R-0402)未正確申報廠內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18/11/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9月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廠對於廢塑膠再利用之收受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衍生廢棄物之處置及再利用完成日期,未作成紀錄。
處分日期
2018/11/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9月11日16時20分許前往稽查,經查貴公司從事塑膠板壓出製造,稽查當時會同貴公司人員巡查,發現貴公司後方防火巷內水溝明顯有油漬流出,查看該公司塑膠押出成塑機的齒輪故障,導置潤滑油洩漏經廠內溝流置防火巷內排水溝,造成屋後地面、水溝污染。
處分日期
2018/11/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07年9月27日前往稽查,貴廠從事車床作業,當時於門口處道路旁發現有散落鐵屑,污染道路。
處分日期
2018/11/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8月11日21時25分許派員抵達本市新化區護國里中山路43號查察,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於廠區內後方燃燒木頭及垃圾,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第 293 頁,共 598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