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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5601 - 25650 筆)

處分日期
2019/01/10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01/10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廢棄物流入水溝造成污染。
處分日期
2019/01/10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廢棄小便斗)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01/10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棉被套袋)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01/10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浴缸)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01/10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10月3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9月份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10月3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9月份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小港區鳳森里中林路42、42之一號從事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7年4月20日執行稽查抽測,貴公司M02製程元件編號T-705-R01之檢測值為10,342 ppm、T-708-R01之檢測值為2,459 ppm,已違反「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1-3號從事其他基本化學材料製造程序(M01),於107年12月6日經本局人員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有1個設備元件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編號:A01-LP34,流體組成:醋酸乙烯混合物,檢測值:2,295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4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本局人員於107年11月16日稽查發現「高雄市第71期市地重劃工程」(1)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2)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3)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等缺失,依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缺失記點18點,業已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本局人員於107年10月17日稽查發現「高雄市第八十六期市地重劃工程」(1)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等缺失未進行改善,致影響防制效果,依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缺失記點10點,業已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南科分公司設置專責人員賴○○已於107年10月24日離職,惟貴公司專責人員離職未於15日內向本局報請備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之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離職、異動時,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由設置之代理人代理,並於事實發生後十五日內以書面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8年1月4日來函敘及,位於高雄市大寮區赤崁段潮洲寮小段6864地號等1筆(大寮區光華路12之6號)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7年11月1日(107)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343號拆除執照),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局審查,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8年1月4日來函敘及,位於高雄市大寮區赤崁段潮洲寮小段6864地號等1筆(大寮區光華路12之6號)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7年11月1日(107)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343號拆除執照),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放置廣告物於路面公共設施上。廣告名稱:欽勤璞真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發現貴事業107年7、8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發現貴事業107年9月未申報營運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21,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仁武資源回收廠於107年11月22日10時50分經平台檢查,發現貴公司(清除車號ZY-406)載運樺懋公司進廠之廢棄物,夾雜超過允收標準超過70公分及不知名粉狀廢棄物,判定為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已違反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暨高雄市仁武資源回收(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第4條第2項及第12項規定,予全車以退運在案,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21,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9月11日派員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執行清運機具道路攔檢作業,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530-U2)車體後方之污水裁流溝阻塞,致污水收集桶已無收集功能,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發現貴公司107年9月份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發現貴公司107年8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0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107年12月15日11時30分前往本市小港區沿海二路4號稽查時,於貴公司廠區後方周界圍牆外(判定位置:本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貴公司廠區東側),發現貴公司廠房頂逸散明顯粒狀污染物(黑色粉塵),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電弧爐煉鋼製造程序(編號:M01)電弧爐(編號:E001、E002)及連鑄機(編號:E004)作業過程中產生之粉塵,散布於廠內,雖設有抽集器設備,惟抽集氣不完全,由廠房頂縫隙處逸散於廠外空氣中,造成污染。
處分日期
2019/01/0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2號從事其他合成橡膠製造程序(M03),於107年12月3日經本局人員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有1個設備元件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編號:A02-LV01,流體組成:廢液,檢測值:21,160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0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大社區經建路1號從事丙烯腈化學製造程序(M01),於107年10月19日經本局人員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有2個設備元件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詳如下述),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編號:Z09-V01,流體組成:尾氣,檢測值:2,328ppm編號:A12-F06,流體組成:丙烯腈,檢測值:2,348ppm
處分日期
2019/01/08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3年12月22日公告第一批至第三批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之公私場所,按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甲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2人、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1人,貴廠迄今尚未依規定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所訂之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未取得毒化物鉻酸鋅販賣核可文件,惟於106年9月8日販賣TT-P-1757B予空軍第一後勤指揮部,其中含有鉻酸鋅1-10%,六價鉻含量1.71%,已達公告列管毒性化學物質與度(六價鉻含量1%以上),違反毒管法規定,後續將依毒管法第13條第4項辦理。
處分日期
2019/01/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0月9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事業有機性污泥(代碼:D-0901)107年2月至107年6月,漏報產出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1月2日派員督察,發現貴事業輕油裂解工場產生之廢鹼於廠內以廢鹼氧化處理程序自行處理,再納入廢水處理單元處理,惟未將廢鹼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1月2日派員督察,發現貴事業輕油裂解工場產生之廢鹼於廠內以廢鹼氧化處理程序自行處理,再納入廢水處理單元處理,惟未依規定以網路申報廢鹼產出、清理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2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督察時有噴砂作業痕跡,現場有噴砂設備(噴砂機及噴砂管線)1批,未提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2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廢噴砂任意堆放廠區地面,且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亦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10月31日派員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稽查,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KED-9671)未依規定於車身標示最新且正確之清除許可證字號(證號: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541867400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發現貴公司107年8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08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發現貴行107年9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08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發現貴公司107年9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07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7年11月13日至貴會-高雄萬大工業區污水處理廠進行查核,經取樣化驗結果:懸浮固體45.6mg/L(標準限值為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07
罰鍰金額
NT$37,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派員於107年9月17日至該公司「海華鋼鐵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地號:高雄市永安區竹子港段1018地號)」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本局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07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派員於107年6月26日前往高雄市政府海洋局LNG海水管線擴充工程(開發地號:高雄市永安區石斑路)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本局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07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0○○107年12月17日至局表示,自承該批貨物係為鋁合金錠生產流程產生之廢有害礦渣(D-1202),以輸出方式清除處理,與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物理、熱、掩埋之處理方式不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0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0月11日派員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旗津分關至旗津116號貨櫃碼頭,會勘貴公司報運進口「ALUMINUM SCRAP」一批(報單號碼:BE/07/221/G6315),經查驗結果該項貨品表面帶有白色粉狀或泥狀物,非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範疇,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始得為之;惟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逕行輸入該批事業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0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0月9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院107年1月至3月、5月及6月申報門診醫療作業程序之感染性廢棄物(病理、血液、受污染動物屍體、殘肢及墊料類)(代碼:C-0513)產出量,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數量:0.025公噸/月)逾10%以上,惟未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07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好神脫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01/07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放置廣告物於路面公共設施上。
處分日期
2019/01/07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盆栽)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9/01/07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橋頭地方檢察署指揮,本局107年3月21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執行「0321」專案勤務行動,據該公司清除技術員000表示,係由其與綽號「阿喜」之司機連繫,替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林先生」清除廢棄物,再指派嫌犯000於107年1月7日凌晨0時58分前之某時,駕駛車牌號碼156-Y3號營業貨運曳引車,附掛車牌號碼26-HR號營業半拖車,至彰化縣福興鄉某處空地,載運廢塑膠混合物等廢棄物,至本市大社區和平路1段290之3號廠房棄置,以此方式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本局107年8月17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貴公司於107年1月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上開清運行為之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07
罰鍰金額
NT$4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橋頭地方檢察署指揮,本局107年3月21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執行「0321」專案勤務行動,據該公司清除技術員000表示,係由其與綽號「阿喜」之司機連繫,替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林先生」清除廢棄物,再指派嫌犯000於107年1月7日凌晨0時58分前之某時,駕駛車牌號碼156-Y3號營業貨運曳引車,附掛車牌號碼26-HR號營業半拖車,至彰化縣福興鄉某處空地,載運廢塑膠混合物等廢棄物,至本市大社區和平路1段290之3號廠房棄置,以此方式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字號: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440658400號),惟未依據廢棄物清理法及相關法令規定,將上開系爭廢棄物清運至指定合法地點妥適處理處置,顯未依審查核准之許可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07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案係橋頭地方檢察署指揮,本局107年3月21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執行「0321」專案勤務行動,據該公司清除技術員黃00表示,係由其與綽號「阿喜」之司機連繫,替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林先生」清除廢棄物,再指派嫌犯方00於107年1月7日凌晨0時58分前之某時,駕駛車牌號碼156-Y3號營業貨運曳引車,附掛車牌號碼26-HR號營業半拖車,至彰化縣福興鄉某處空地,載運廢塑膠混合物等廢棄物,至本市大社區和平路1段290之3號廠房棄置,以此方式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查貴公司受託清除廢棄物,未依規定與委託人簽訂清除合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1/0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7年11月08日00時35分前往本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號(長照工地)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正使用水泥泵送車進行地樑澆置工程作業,違反高雄市政府104年0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防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處分日期
2019/01/04
罰鍰金額
NT$27,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工地導溝工程已經施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後續請業者陳述意見。
處分日期
2019/01/0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貴院領有毒化物(環氧乙烷)少量核可文件,惟貴院於107年9月5日向創禾儀器有限公司購買毒性化學物質「環氧乙烷」2.211公斤,未依規定(107年10月10日前)上網申報107年9月份毒性化學物質運作量,業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人,應於每月十日前完成申報前一個月之運作紀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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