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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5801 - 25850 筆)

處分日期
2018/12/1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0月9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院廢尖銳器具(代碼:C-0504)107年1月至8月、感染性廢棄物(遭污染物品或器具類)(代碼:C-0514)107年1月、3月至8月,產出量超過廢清書最大月產生量之10%以上,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0月9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院廢尖銳器具(代碼:C-0504)107年1月至8月,產出量超過廢清書最大月產生量之10%以上,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3
罰鍰金額
NT$1,800
違反法條
高雄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5款
違規情節
所有空地於實施都市計畫地區,雜草逾五十公分未刈除,影響環境衛生,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
處分日期
2018/12/13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車道水溝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12/13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12/1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1月10日9時53分派員至本市林園區溪州一路845-1號督察時,發現貴公司於廠區內空地從事燃燒廢木材之行為,現場督察時目視作業人員(伍○○)仍持續投料且未停止,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影響空氣品質惡化。
處分日期
2018/12/12
罰鍰金額
NT$37,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7年11月16日至「中聯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利昌廠室內化堆置場新建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現場進行廠房擋牆灌漿之作業;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本局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2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7年11月16日至「利威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店鎮段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現場施作住宅主體結構之情形;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本局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2
罰鍰金額
NT$189,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7年6月4日至貴廠大發廠放流口處(D01)採樣廢(污)水,經現場檢驗結果:鋅濃度為6.32mg/L(許可廢水處理後水質資料:1~4mg/L、排放地面水體放流水標準:5mg/L),未符合貴廠大發廠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登記內容-廢(污)水處理後之水質資料及排放地面水體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準用第14條:「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後,並依登記事項運作,始得排放廢(污)水。登記事項有變更者,應於變更前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始可變更。」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2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檳榔渣)。﹝車號:571-ENG﹞
處分日期
2018/12/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本局人員於107年11月2日稽查發現,計有2項缺失,已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說明如下:(一)塑膠製品通過2台電熱乾燥裝置的廢氣,經由未經許可之排放管道排放至廠外,與許可證製程流程圖不符。(二)107年4月至107年10月洗滌塔A301及A401,濃硫酸補充數量不足及未依許可證內容補充濃硫酸。
處分日期
2018/12/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大社區經建路2號從事聚丙烯製造程序(M03),於本年11月22日經本局人員稽查發現,該製程所產生廢水之廢水收集系統(緩衝池WM03/04)覆蓋不完全,致廢水液面直接與大氣接觸,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6條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檢舉107年11月16日16時05分於貴廠廠區周界外發現廢氣燃燒塔突發性燃燒產生明顯火焰及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案經本局於107年11月21日09時39分派員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線型低密度聚乙烯化學製造程序(編號:M02)所屬廢氣燃燒塔(編號:A250),因製程所屬PLC設備:編號HV-213-8控制器線路故障(原因不明),作動HV-2113-8B閥開啟致製程跳車,製程尾氣(乙烯)排放至廢氣燃燒塔燃燒處理,因燃燒不完全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811-7A大型柴油車排放之不透光污染度達1.8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12/11
罰鍰金額
NT$24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違規情節
本局前於107年4月26日(高市環局土字第10732324300號)函送「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違反水污染防治法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編號:高市環局水字第000283號)」,其中已敘明貴服務中心應依規定於改善期限(107年5月27日前)內檢送完成改善之證明文件。惟貴服務中心於期限內未提送資料,本局派員分別於107年5月30日及107年7月4日至貴服務中心稽查廢(污)水放流口D01(海洋放流口)排放情形,經取樣化驗結果:氨氮分別為69.3mg/L及64.7mg/L,未符合石油化學專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放流水標準(氨氮標準限值為60mg/L);前述情事,視同未完成改善,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準用第1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發現貴公司進口之廢碳頭料於廠內進行噴砂或以鎢槌敲擊取下矽晶及產出之廢石墨、廢碳頭(D-0499)等廢棄物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另查廢棄物貯存區之損壞加熱器(片狀)(D-0499),每個月製程皆會產出,惟自106年迄今申報貯存為0公噸,未正確申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7月19日派員至「本市路竹區北嶺里民治路118號」稽查,發現貴公司進口之廢碳頭料於廠內進行噴砂或以鎢槌敲擊取下矽晶及產出之廢石墨、廢碳頭(D-0499)等廢棄物,部分該類廢棄物於現場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而採露天堆置,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1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8月20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督察,貴公司廠房前道路有油污,明顯胎痕及色差,並污染側邊水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8月20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督察,貴公司主要從事金屬製品熱處理,現場發現貯存廢耐火磚與使用過之廢木屑等,惟該等廢棄物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8月20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督察,貴公司產出之廢油混合物(D-1799)現場約有30桶及以太空袋盛裝之廢活性碳(R-2408)、無機性污泥(D-0902)各12袋及15袋,惟申報貯存與實際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7年7月16日派員前往該轄處理機構金東聖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稽查,發現金東聖公司所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廢塑膠(R-0201)交付予貴公司進行再利用,惟查貴公司已無再利用身分仍收受相關事業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6年12月8日派員至本市前鎮區一心路中石化廠區稽查,發現貴公司拆除位於本市前鎮區憲德段356地號等20筆土地建築物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工務局106年10月6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06A003386號拆除核准函(包含石綿廠房拆除),且已繳納營建空污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先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6年12月8日派員至本市前鎮區一心路中石化廠區稽查,發現貴公司拆除位於本市前鎮區憲德段356地號等20筆土地建築物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工務局106年10月6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06A003386號拆除核准函(包含石綿廠房拆除),且已繳納營建空污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上網申報廢棄物之流向,即先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1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經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填報上開廢木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7年4月23日派員至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南部施工處廠區(本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承攬「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運煤系統統包工程」(管制編號:E56A7429)產出廢木材,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木材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1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水桶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12/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案係貴公司107年9月21日函申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展延,貴公司原機構地址登載為「高雄市新興區中東街152號1樓」,惟查經濟部公司資料查詢系統,發現貴公司公司所在地已於106年9月28日變更為「高雄市大寮區田單六街17號」,未於變更(106年9月28日)後30日內(106年10月28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貴公司107年6月21日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案附公司負責人o○○身分證影本,於106年9月20日變更戶籍地址為「臺北市松山區三民路自強里3鄰43巷2號11樓之1」,惟未於變更(106年9月20日前)後30日內(106年10月20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12月10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6月至8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10月22日派員至貴廠M01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於貴廠M01製程發現3個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定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10月22日派員至貴廠M06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於貴廠M06製程發現2個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定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0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本局人員於107年8月31日稽查發現「高雄市第93期市地重劃工程」(1)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等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缺失記點4點,且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說明二第1項第2款第1目規定限期於107年9月10日完成改善。本局人員續於107年10月1日複查發現本工程再有(1)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2)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等缺失未進行改善,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及第8條規定,缺失記點14點,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8月22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廠廢油混合物(D-1799)及廢潤滑油(R-1703)存放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8月22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廠現場提供資料顯示廢活性碳(R-2408)最近於106年10月24日委託威瀚環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清運及再利用,惟未簽訂委託合約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0月9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107年3月至4月及107年6月至8月感染性廢棄物(病理、血液、受污染動物屍體、殘肢及墊料類)(代碼:C-0513),產出量超過廢清書最大月產生量之10%以上,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0月9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107年1月至4月及107年6月至7月感染性廢棄物(病理、血液、受污染動物屍體、殘肢及墊料類)(代碼:C-0513),107年1月至7月感染性廢棄物(遭污染物品或器具類)(代碼:C-0514),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7月19日派員至「本市路竹區北嶺里民治路118號」稽查,發現貴公司進口之廢碳頭料於廠內進行噴砂或以鎢槌敲擊取下矽晶及產出之廢石墨、廢碳頭(D-0499)等廢棄物未委託合格之清除業者清除,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0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12/10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抽油分離機)
處分日期
2018/12/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事業107年1月16日(本局收文日)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案附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106年12月4日高市經發商字第10661964500號函核准貴事業負責人變更,惟貴事業未於變更(106年12月4日)後30日內(107年1月3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遲至107年1月16日申請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9月17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6月至8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10月30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6月至8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執行「107年度衍生異味及逸散性空氣污染源查核輔導及流向管制計畫」勾稽,發現貴公司106年12月至107年6月廚餘(代碼:R-0106)及廢食用油(代碼:R-1702)申報製程代碼560001(餐飲服務作業程序),顯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製程代碼(000000,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9月17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6月至107年8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在於於施工區周界外下風處發現該工地內從事瀝青加熱熔融舖設工程,現場並未有裝設防制設施,致產生明顯惡臭異味散布於空氣中
處分日期
2018/12/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於107年7月12日6時35分稽查時,發現貴公司火災並有黑煙(粒狀污染物)散布於廠房外之空氣中及周界外,經消防局調查係因電氣因素引燃之可能性較大,明顯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10月31日15時42分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因從事鋁材二級加工冶煉,雖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下料時之鋁金屬燻煙粒狀污染物未經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完全收集及處理,致有逸散污染空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07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7年11月26日14時40分至本市仁武區大正一路上金鼎段645地號之工地周界外大正一街132之1號前量測噪音,貴公司使用2台破碎機、2台怪手作業噪音均能音量為72.8分貝(最大音量84.5分貝),背景音量為53.6分貝(兩者相差逾10分貝,依規定不予修正),已逾本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經107年11月26日高市環稽噪通字第A004460號通知書舉發,並限期於107年11月28日14時40分前完成改善,復於107年11月30日11時00分至相同測點複查,貴公司所使用破碎機、怪手作業量測噪音均能音量為68.2分貝(最大音量78.5分貝),背景音量為58.0分貝(兩者相差逾10分貝,依規定不予修正),已逾本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2/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執行「107年度衍生異味及逸散性空氣污染源查核輔導及流向管制計畫」勾稽,發現貴事業107年4月至107年6月未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流向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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