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9051 - 29100 筆)
- 處分日期
- 2018/02/0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經本局107年1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將位於本市仁武區京富路78之6號產生之無法回收廢衣物、廢棉被等,及購買裝潢工程所產生之廢鐵,分別載運至本市仁武區北屋段1161地號進行堆置貯放,惟查貴公司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532631200號)無准予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上開貯存行為顯與許可文件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於本市大寮區裕民街6號,領有固定污染源其他印刷作業程序(M02)操作許可證(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905-00號),經本局人員於107年1月15日執行稽查檢測時發現,貴廠M02製程之P202、P204排放管道破損、P201~P204管道皆有墊片老化無法密合、P201~P204排放管道下方各設置一排水口致未能有效密閉收集排放,及P201~P204排放管道現場量測高度為10.5公尺與許可核定登載高度9公尺不符,另現場新增一座冷凝回收器,前開情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0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06年12月22日07時48分派員至本市前鎮區林森三路與滇池街口(滇池街上南北樓停車場)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該址工地有吊車正進行鋼筋吊掛卸放作業,造成噪音妨害環境安寧,經查貴公司並無核准施工許可文件,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局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派員於106年10月30日至貴公司督察時,發現貴廠廢水處理設施設有獨立專用電錶,非屬連續自動紀錄,其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廢水處理設施累計用電度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01
- 罰鍰金額
- NT$49,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06年9月30日檢送「水質水量自動監測(視)及連線傳輸確認說明書」至本局審查,本局於106年10月2日請貴公司補正,貴公司於106年11月23日檢送補正資料至局,本局於106年12月15日核可其水質水量自動監測(視)及連線傳輸確認說明書,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6條(略以):「應設置自動監測(視)設施者,其自動監測(視)設施之設置規定及完成期限應依附表三辦理。...。」應於106年9月30日前完成設置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11月2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106年4月至106年6月金屬冶煉爐渣(代碼:D-1201)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經本局106年11月2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為金屬製品製造業,資本額達100萬元以上,製程為鐵件加工,廠內堆置廢切削油、廢鐵、廢鋁、廢木材、一般垃圾、廢紙等廢棄物及裝有廢水之貯槽,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審查核准即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經本局106年11月2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為金屬製品製造業,資本額達100萬元以上,製程為鐵件加工,廠內堆置廢切削油、廢鐵、廢鋁、廢木材、一般垃圾、廢紙等廢棄物及裝有廢水之貯槽,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事業,應依規定理上網申報事業廢棄物事宜。惟貴公司未上網申報廢棄物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2/01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號誌燈桿上。
- 處分日期
- 2018/02/01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
- 處分日期
- 2018/02/01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
- 處分日期
- 2018/02/01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
- 處分日期
- 2018/02/01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
- 處分日期
- 2018/02/01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沿線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號誌燈桿上。
- 處分日期
- 2018/02/01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沿線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號誌燈桿上。
- 處分日期
- 2018/02/01
- 罰鍰金額
- NT$2,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未按時間、地點、方式排出垃圾,任意棄置,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18/02/0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吐痰。
- 處分日期
- 2018/02/0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12月29日15時56分至本市前鎮區國華2街2號稽查貴事業貯存場址,稽查當時貴事業人員表示上開貯存場址504號貯槽,已於106年11月20日合約到期,該貯槽目前係由李長榮化學工業有限公司使用中,故稽查當時貯存場現況與貴事業經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暨目前所領有清除許可證附錄三貯存場或轉運站內容不符,貴事業未依規定辦理許可文件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31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違反時間前往鼓山區裕民街40號稽查,發現該址係為家庭式機械研磨加工業,稽查當時陳情人表示有異味逸散至空氣中,經本局於該址周界外(即大門口下風處)採集所排放之異味污染物,依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量測檢驗結果,量測異味污染物檢驗值為55,已逾固定汙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標準10),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汙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3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6年11月21日04時25分前往本市苓雅區武廟路118之7號1樓稽查時,發現貴公司(高雄武廟直營門市)正使用擴音器持續發出聲響致噪音情事,違反高雄市政府104年0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一: 「於本市各類管制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下列行為:…(三)使用擴音設施進行各類商業廣告行為(含移動式商業廣告車輛)。」造成噪音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8/01/3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10月18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事業106年5月至106年8月廚餘(代碼:R-0106)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貯存量,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31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造景盆)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8/01/31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砂石、泥土任意堆置,妨害環境整潔。
- 處分日期
- 2018/01/31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8/01/31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8/01/3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6年10月24日14時43分會同該公司人員於該公司M02製程排放管道(排放管編號:P001)進行煙道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採樣,採樣過程均依照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程序,經取樣檢測結果,P001排放口煙道異味污染物檢驗值為5500(標準值2000),未符合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1/3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6年10月24日15時10分會同貴公司人員於貴公司M02製程排放管道(排放管編號:P003)進行煙道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採樣,採樣過程均依照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程序,經取樣檢測結果,P003排放口煙道異味污染物檢驗值為7330(標準值2000),未符合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1/30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消防隊通報,本局於106年12月21日10時10分派員至本市小港區亞太路35號(高雄港73號碼頭)稽查時,於上開地址周界外(判定位置:高雄港70號碼頭,上開地址南側)發現有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情事,嗣進入查察,發現係貴公司標得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位於高雄港73號碼頭水泥圓庫廢機具拆除工程,於拆除水泥倉(台泥及亞泥)上方輸送帶時,以鋼索拉除輸送帶過程中,因施工不慎,疑似因索具摩擦設備產生火花,致發生火災事件,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8/01/30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1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站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為應設置自動監測設備監測飛航噪音之航空站,已依規定設置並執行飛航噪音監測多年,惟自106年10月6日起即未設置自動監測設備,連續監測所在機場周圍地區飛航噪音狀況,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3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106年12月28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人員至高雄港70號碼頭會勘,貴公司報運出口貨物「USED HYDRAULIC CYLINDER 50% NEW N/M,N/B等 」一批(報單號碼:BC/06/264/G0207),經查驗結果為廢電容器(D-2507)、廢配電開關(D-2510)、廢變頻器(D-2512)、廢電子控制盒(D-2527)、廢氣壓缸等,屬一般事業廢棄物之混合五金廢料,未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而輸出該批貨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30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花盆)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8/01/30
- 罰鍰金額
- NT$2,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18/01/30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8/01/30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8/01/30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8/01/30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8/01/30
- 罰鍰金額
- NT$3,7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號誌燈桿上。
- 處分日期
- 2018/01/30
- 罰鍰金額
- NT$3,7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集水井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8/01/30
- 罰鍰金額
- NT$2,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塑膠袋)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8/01/30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盆栽)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8/01/30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8/01/30
- 罰鍰金額
- NT$2,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8/01/30
- 罰鍰金額
- NT$21,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07年1月5日上午10時40分運鴻環保股份有限公司(車號208-BW、駕駛:周ooo)載運廢棄物含有易燃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達235ppm超標,經判定為該廠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並違反該廠進場管制事項第4條第16款相關規定。經上述情形已違反高雄資源回收場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之相關規定與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應依本法及其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2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固定污染源M01製程中,E021、E051負壓值範圍為-0.1Pa~-0.5Pa(許可核定範圍為-2.0Pa);E022、E052(烘乾箱)許可核定應分區紀錄操作溫度(E022、E052分別需記錄13項及12項),但現場僅提供一筆共同記錄數據;活性炭吸附設備(A003)7月份紀錄表廢氣流量有數筆(7/3:9.21 m3/min、7/7:9.16 m3/min、7/19:7.2 m3/min、7/21:9.85 m3/min)未達許可核准之流量(10~30 m3/min)。M02製程中,活性炭吸附設備(A001)並無相關溶劑回收量紀錄表(許可證內容為每日紀錄溶劑回收量),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2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6年12月19日(106)南美特總字第64號函申請廢液pH值小(等)於2.0(代碼:C-0202)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期限展延,本局107年1月4日派員會同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至現場勘查,發現貴公司廢液pH值小(等)於2.0(代碼:C-0202)貯存設施內,未明顯標示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29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塑膠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8/01/29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8/01/29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8/01/29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9款
- 違規情節
- 飼養禽畜有礙附近環境衛生。
- 處分日期
- 2018/01/29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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