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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9301 - 29350 筆)

處分日期
2018/01/0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6年12月01日至貴廠執行旨揭製程(M01)許可法規符合度查核,經查105年原(物)料使用量甲醇、氨、淬火油及螺絲皆有超出許可之核定量(甲醇超出305%、氨超出157%、淬火油超出111%及螺絲超出125%),且依產量推估排放量亦超過許可核定之排放量,故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08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106年度鳳山區鳳甲公兒2及自治兒童遊戲場景觀改善工程」,有(1)防溢座阻隔廢水溢流之效果不佳、(2)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3)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4)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之缺失。
處分日期
2018/01/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違規情節
台端從事畜牧業(二),經本局於106年11月29日派員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經取樣化驗結果:生化需氧量167mg/L(標準限值為80mg/L)、化學需氧量773 mg/L(標準限值為450mg/L)、懸浮固體159mg/L(標準限值為150mg/L)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0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6年6月28日至貴公司查核時,發現貴公司現場廢(污)水產生量(納管水量及回收水量總合)記錄已超過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核准量;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採行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以下簡稱核發機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以下簡稱水措),並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0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6年7月6日至貴公司查核時,發現貴公司廢水處理設施單元PH調整池兼快混池未每日記錄pH值;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於廢(污)水(前)處理設施裝置...操作參數量測設施,屬連續自動紀錄者,應依計測、量測設施之設計規格及頻率記錄;非屬連續自動紀錄者,應每日記錄其累計用電度數及操作參數值一次...」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0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6年6月29日至貴公司查核時,發現貴公司廢水處理設施單元還原池未每日記錄pH值、氧化還原電位;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於廢(污)水(前)處理設施裝置...操作參數量測設施,屬連續自動紀錄者,應依計測、量測設施之設計規格及頻率記錄;非屬連續自動紀錄者,應每日記錄其累計用電度數及操作參數值一次...」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9月30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事業106年2月至7月廢尖銳器具(代碼:C-0504)申報產出量分別為1.23、1.36、1.24、1.36、1.31、1.26公噸,貴事業經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填報最大月產生量為0.6噸,前開申報產出量已逾最大月產生量10%,惟未提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申請,經貴公司陳述內容表示,因全面提供安全針具使用,作業之改變、廢棄物分類錯誤及人員申報數量誤植造成申報量大於最大月產生量,網路申報異常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08
罰鍰金額
NT$3,7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帆布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1/08
罰鍰金額
NT$3,7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1/08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花台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1/08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塔)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1/08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集水井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1/08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馬桶水箱)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1/0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106年12月20日派員稽查貴廠,發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連線設施之監測軟體程式業於104年3月11日汰換更新,惟貴廠未於汰換更新前1個月函報本局,且未於汰換完成後1月內提報連線確認報告書至本局,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授權所訂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0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大寮區江山里江山路8號從事未分類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1)之操作許可證(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199-01號),本局於106年11月7日前往貴公司執行油品含硫份稽查採樣,共採樣燃料油樣品1瓶(0.1公升),經檢測公司以NIEA A443.74C方法分析,其檢測結果該油品含硫量為0.6 wt %,超出法規標準值0.5wt%,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0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大寮區中庄里仁愛路336號從事未分類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耐火磚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743-01號),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11月28日執行稽查時發現,貴公司M01製程之洗滌塔流量計(A022)為故障狀態,致污染防制設備之監測設施無法正常運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05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大寮區華東路22號從事肥料製造業,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12月12日執行聯合稽查,貴廠M01製程中監測儀錶:袋式集塵器 (A127)壓差計故障、洗滌塔洗滌液流率計(A109)故障,未確實依許可核定內容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0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大寮區華東路22號從事肥料製造業,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12月12日執行聯合稽查,貴廠M02製程監測儀錶:洗滌塔洗滌液流率計(A219)故障,未確實依許可核定內容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0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固定污染源其他金屬品處理加工程序(M01)排放管道(P002)粒狀污染物檢測結果未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所訂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100 mg/Nm3,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0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529-8A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污染度達39%,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1/0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5408-NY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3.9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1/0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190-TB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污染度達47%,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1/0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237-X3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3.5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1/0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K2-923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2.2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1/0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KNA-9090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4.4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1/0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683-XY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8m-1,超過排放標準1.5倍。
處分日期
2018/01/0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ADA-9251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污染度達42%,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1/0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533-KN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污染度達50%,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1/0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車輛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3.3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1/0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929-KL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1.5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1/0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237-KT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4.2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1/0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405-BR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4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1/0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KEB-7162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污染度達50%,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1/0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817-SK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3.2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1/05
罰鍰金額
NT$10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6年11月8日派員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經取樣化驗結果:生化需氧量53.4 mg/L(標準限值為30 mg/L)、化學需氧量106 mg/L(標準限值為100 mg/L)、懸浮固體71.0 mg/L(標準限值為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05
罰鍰金額
NT$3,7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放置廣告物於路面公共設施上。
處分日期
2018/01/0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人員106年8月7日會同環佑實業有限公司及道濟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貴公司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排放管道(P001)粒狀污染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採樣,當日共採取5組樣品,續委由道濟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依環檢所公告方法 (粒狀物NIEA A101.75C、二氧化硫NIEA A413.74C、氮氧化物NIEA A411.74C)檢測分析,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濃度值為161.4mg/Nm3(校正值:160mg/Nm3),未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所訂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100mg/Nm3,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0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輕油裂解程序(M04)之A201廢氣燃燒塔於106年11月19日上午5點54分達到廢氣燃燒塔使用事件,當日廢氣處理流量為108,898Nm3/日,惟處理廢氣總淨熱值僅8.21MJ/Nm3,未達「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標準」第5條第2項所定之12MJ/Nm3,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0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違貴事業部其他石油製品製造程序(M34)截至106年12月12日止,C5汽油生產量為86,576公噸,超出許可年使用量核定值(C5汽油:46,000公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0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處分日期
2018/01/0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鳳山囍宴分公司從事餐飲作業,烹煮作業區其油炸產生油炸魚乾腥味惡臭異味,雖烹煮作業區有收集送至頂樓之靜電式除油煙設備處理,惟部分靜電設備未開啟致防制設備處理效果不佳,產生明顯可聞魚乾腥味惡臭異味,散布於周界外空氣中造成污染。
處分日期
2018/01/0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6年12月7日00時09分前往上開地點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正進行洗衣、烘衣作業,已違反高雄市政府105年11月2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50989200號公告事項第一項:「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下列行為:...(六)使用、操作動力機械從事洗、染之商業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處分日期
2018/01/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台端(即連永昌畜牧場)從事畜牧業(一),經本局於106年11月15日派員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經取樣化驗結果:生化需氧量364mg/L(標準限值為80mg/L);懸浮固體155mg/L(標準限值為150mg/L)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1/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經濟部工業局來函檢送貴公司105年12月份電弧爐煉鋼爐碴(石)之收受量,經本局106年2月17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勾稽比對貴公司於上開月份之營運紀錄申報情形,發現聯單編號R14A188310500873係貴公司105年12月16日收受易昇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之R-1209共47.24公噸,惟該筆聯單未於30日內點選再利用完成日期,經貴公司簡○○106年2月17日至局說明,係因作業上疏失缺漏點選,並表示確實已再利用完成,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0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放置廣告物於路面公共設施上。
處分日期
2018/01/04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8/01/04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8/01/0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環境稽查科106年12月27日執行民眾陳情案件稽查,發現台端(即駿仰企業行)於本市鳥松區大腳腿段1737號土地,堆置貯存土石方、廢塑膠、廢床墊、廢木材、廢鐵及一般垃圾等,惟查台端(即駿仰企業行)領有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635026100號清除許可證,清除許可文件中未核准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顯與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餘裕處理容量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第9款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106年2月21日派員稽查,據貴公司人員表示監視系統係於106年2月14日故障,並已向本局通報在案,惟修復後進三個月影像畫面檔案皆已毀損,前述情形監視系統影像紀錄未依規定保存3個月,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第9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1/04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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