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
共 13,25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651 - 27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2/06/2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有之運輸車輛【曳引車車號:KEJ-5357,半拖車車號:HAB-2257】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110年9月24日行經本縣福興鄉臺61線交流道(南下)時,案經本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洪堀派出所警員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等證明文件,案經本局接獲警方通報於110年9月24日現場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2/06/2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2條
- 違規情節
- 未依規定申報施作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2/06/28
- 罰鍰金額
- NT$137,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一、貴公司調勻槽(T01-4)另接設一PVC管線(當時閥門呈開啟狀態),並且管線前端綁有黑色軟管且軟管延伸至抽水站(T01-1),與原核准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載內容不符。二、廢水處理設施調勻槽(T01-4)廢水抽至pH調整槽(T01-5)馬達故障,臨時於調勻槽接設PVC管線將槽中廢水排至抽水站(T01-5),惟抽水站容積無法負荷調勻槽廢水產生量,導致抽水站廢水無法宣洩造成滿溢至廠區地面,從廠區後方牆壁下之孔洞流出至廠外地面水體,惟未於事實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亦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2/06/2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曳引車車號:KEJ-6000,半拖車車號:HAB-2281】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110年9月24日行經本縣福興鄉臺61線交流道(南下)時,案經本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洪堀派出所警員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等證明文件,案經本局接獲警方通報於110年9月24日現場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2/06/2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曳引車車號:945-ZS,半拖車車號:DB-26】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110年9月24日行經本縣福興鄉臺61線交流道(南下)時,案經本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洪堀派出所警員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等證明文件,案經本局接獲警方通報於110年9月24日現場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2/06/2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曳引車車號:KLF-0660,半拖車車號:58-DG】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110年9月24日行經本縣福興鄉臺61線交流道(南下)時,案經本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洪堀派出所警員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等證明文件,案經本局接獲警方通報於110年9月24日現場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2/06/2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12月9日派員赴現場執行督察結果,發現未設置洗車台設施,致載運生煤貨車車輪夾帶生煤污染道路,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6/27
- 罰鍰金額
- NT$69,19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一、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3,18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4.3倍及懸浮固體為3,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20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二、清洗豬隻廢水過多不及處理,導致廢水滿溢出地面另一豬舍收集溝渠,惟此溝渠臺端雖有設置水泥堆砌阻隔避免廢水流至周界外,惟阻隔處高度不夠高,導致廢水溢流出周界外污染地面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2/06/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限期111年6月24日前完成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期限屆滿仍未完成設置。
- 處分日期
- 2022/06/27
- 罰鍰金額
- NT$2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 處分日期
- 2022/06/27
- 罰鍰金額
- NT$77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4項
- 違規情節
- 1.廢水單元沉澱池(該槽體許可登載長(8公尺)*寬(4公尺)*高(2.5公尺),有效水深高2公尺)採取水樣,惟因槽體內水量甚少,無法採取水樣,經現場量測槽體內污泥累積高度,其距槽體上緣僅約25公分(污泥累積高度已超過許可登記有效水深2公尺) 2.原廢水水質(WM01),其檢驗結果水質項目「鋅」152mg/L(許可登載100mg/L)與許可不符;原廢水水質檢驗出有害健康物質氟鹽(0.64mg/L),惟許可並未登載;現場量測原廢水水質(WM01)流入廢水單元(初沉槽)之氫離子濃度分別為9.095、9.098,與許可登載之氫離子濃度(5-8)不符;現場存放使用氫氧化鈉、氫氟酸、三價鉻(皮膜劑)、拋光劑及洗衣粉等藥劑,惟許可並未登載;廢水單元調勻站(T01-2)至pH調整池(T01-3)設有2支進流管線及1支迴流管線,惟許可僅登載1支進流管線,與許可不符 3.現場無法提供污泥產生量紀錄及污泥清運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2/06/2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駕駛之運輸車輛【曳引車車號:525-H8,半拖車車號:5Q-43】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110年9月25日行經本縣芬園鄉中山路749巷口處時,案經本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安山派出所警員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等證明文件,案經本局接獲警方通報於110年9月25日現場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2/06/2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駕駛之運輸車輛【曳引車車號:KLF-8865,半拖車車號:78-5H】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110年9月25日行經本縣芬園鄉中山路749巷口處時,案經本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安山派出所警員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等證明文件,案經本局接獲警方通報於110年9月25日現場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2/06/24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置之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並未正常作動,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妥善維護以維持其正常功能。
- 處分日期
- 2022/06/23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自用大貨車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黑煙不透光率)已超過法定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2/06/23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臺端於本縣福興鄉番花路二段326號從事廢棄物再利用(塑膠押出)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2月20日派員稽查,查廠內製程洗選池內有塑膠碎片及水體貯留槽體存放。
- 處分日期
- 2022/06/23
- 罰鍰金額
- NT$463,6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事業廢水未經核准登記之處理流程,而以專管方式由未核准登記之排放口排放。2.放流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405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1.7倍、生化需氧量為231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27.87倍及化學需氧量為347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4.78倍;繞流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194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11.93倍、生化需氧量217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26.13及化學需氧量576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8.6倍均不符放流水標準。3.螺旋式放流水表未作動,未維持正常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2/06/23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領有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即逕行將皮革軟化製程所產機台清洗廢水及廠區空氣污染防治設備(洗滌塔)所產洗滌廢水貯留於廠區槽體中。
- 處分日期
- 2022/06/23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有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放流水水表累計水量讀數及廢水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度表累計用電度數讀數僅記錄至111年3月6日止,未依規定每日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2/06/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放流水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95 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0.3倍,化學需氧量677 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0.13倍。
- 處分日期
- 2022/06/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 違規情節
- 查臺端於本縣埔鹽鄉東榮段2097地號從事豬隻飼養相關作業,本局於110年11月3日派員稽查,該場後方即竹福路側水溝有一孔洞,於稽查時未有排放情事,惟洞口有殘留固態污泥及畜糞情形,核認定其場內未採有效防護措施致畜糞滲漏及殘留情事。
- 處分日期
- 2022/06/2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曳引車車號:KLF-9286,尾車:HBA-9551)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110年12月7日至本縣鹿港鎮東石段676地號欲進行填土,經本縣警察局鹿港分局鹿港派出所員警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案經本局會同警方現場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2/06/21
- 罰鍰金額
- NT$7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冷卻水未依核准登載循環使用,而係貯於未登記地下槽體後排入逕流廢水雨水道,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登載內容不符;廢水產生製程使用地下水,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登載之使用自來水不相符
- 處分日期
- 2022/06/2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曳引車車號:KLF-2222,尾車:32-Q3)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110年12月7日至本縣鹿港鎮東石段676地號欲進行填土,經本縣警察局鹿港分局鹿港派出所員警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案經本局會同警方現場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2/06/21
- 罰鍰金額
- NT$8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室內裝潢業,將承包工程產生之廢棄物委託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之行為人陳梯清除、處理,至該批廢棄物棄置於社頭鄉社興段247地號,上述行為臺端未依規定將前揭事業廢棄物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 處分日期
- 2022/06/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前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經本局處分在案(裁處書字號:40-111-050030)並限期於111年6月15日前改善完成,改善內容為將廢棄物全數清除完成。案經本局於111年6月17日派員至現場稽查,稽查時廢棄物尚未清除完成,認定屆期未完成改善,依法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2/06/17
- 罰鍰金額
- NT$6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懸浮固體濃度為52.4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30mg/L)0.75倍、化學需氧量濃度為266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00mg/L)1.66倍,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2/06/1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現場為從事回收業,場區四周設有圍籬、無招牌、舖設不透水舖面,廠內回收物分類後未依材質分區貯存、未有標示牌,由於現場回收廢容器,屬公告應回收廢棄物,稽查當時初步估算整體回收作業面積超過1,000平方公尺,且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管理資訊系統及本縣登記資料,該址並未領有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即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6/1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彰濱廠原領有化粧品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許可證號:N2745-00),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2月29日派員稽查,現場製程運作中,查M01製程109年9月至12月主要產品之液劑化妝品使用量為3.933公噸(許可使用量2.007公噸/年)、油劑化妝品使用量為1.35公噸(許可最大使用量0.553公噸/年),其兩項產品量皆已逾許可核准用量10%容許差值。
- 處分日期
- 2022/06/15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設籍於本縣大城鄉中央路1之8號從事屠宰業務,於111年3月4日由尚佳環保工程有限公司載運貴公司所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橡膠混合物【D-0399】、廢紙混合物【D-0699】、廢木材混合物【D-0799】)至本縣溪州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處理(以下簡稱焚化廠),惟前述貴公司所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未與焚化廠簽訂書面契約或取得執行機關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
- 處分日期
- 2022/06/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5月19日派員赴現場執行督察結果,發現廠區右側鐵金屬貯存倉堆置焚化爐底渣原料,及廠區左側後方底渣原料貯存倉堆置分類後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與核定之廢棄物處理許可證所載廠區配置圖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6/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4月7日派員赴現場執行督察結果,發現事業廢棄物申報110年2月及12月廢鑄砂申報收受聯單、營運紀錄、原料使用量及收受貯存量有質量不平衡情形(前月收受貯存量+當月再利用聯單+當月營運紀錄量-當月原料使用≠當月收受貯存量),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6/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從事營造業,承攬「員林市十七份活動中心整修工程(管制編號:N11B0353)」,並已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本局查核申報資料暨派員於111年6月2日實地稽查發現,111年1月產出之營建混合物(R-0503),申報量為52.4公噸,超出已核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量(26.2公噸/月)10%以上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2/06/1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全國金馬加油站於本縣彰化市古夷里金馬路1段192號設站,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8月11日派員稽查檢測,查現場油槍總支數28支,實際使用數22支,本次檢測委由勇鑫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檢測方法執行加油槍抽氣量與加油量比率檢驗測定(以下稱氣油比檢測)及油氣管線洩漏檢驗測定(以下稱氣漏檢測)檢測,其中氣漏檢測儀器測值(英吋水柱)結果為1.84(1分鐘後)、1.68(2分鐘後)、1.52(3分鐘後)、1.34(4分鐘後)、1.22(5分鐘後),未符合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氣漏檢測合格標準範圍(1.90-2.10英吋水柱)。
- 處分日期
- 2022/06/13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111年4月25日收受英泰企業行所屬清運車輛(車號:KEJ-9659)之1車廢木材(約2公噸),惟臺端未與英泰企業行簽訂契約書;另本局業於110年12月22日關閉臺端收受廢木材再利用權限,惟臺端未於每月10日前按月將前月再利用產品之營運紀錄,以書面方式提報本局,臺端已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管理辦法第18、21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6/1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前於111年3月29日赴本縣埔心鄉義民段213地號土地勘查,發現現場有堆置廢床墊,惟已受潮發霉影響環境衛生,並於同(111)年4月6日以彰環廢字第111019940號函通知臺端限期改善(111年5月16日前)在案,惟案經本局於111年5月20日派員前往複查,前述地號土地仍有堆置廢床墊,且該堆置之廢床墊有受潮發霉影響環境衛生之情形,經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2/06/1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住宅新建工程將剩餘土石方暫置於本縣伸港鄉伸股段315地號,經查未取得地主同意致污染他人土地,本局於111年2月7日派員現場查證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2/06/1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伸港鄉伸同段213地號從事住宅新建工程,為施工便利,將土方鋪設於工地出入口致污染地面,本局於111年4月12日派員查證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2/06/09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KSR-871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10年度)
- 處分日期
- 2022/06/0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11年1月至稽查當日,多日放流水排放水量超過臺端所持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核准量18.9CMD
- 處分日期
- 2022/06/09
- 罰鍰金額
- NT$29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 違規情節
- 畜舍旁原水溝私設一專管,並以塑膠塞頭控制流向,將未經妥善處理之畜牧廢水持續由原水溝專管排放至周界外地面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2/06/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5月17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從事大型沖床機台組裝及舊沖床機之維修工作,每年約產出1桶(50加侖桶)沖床機組裝後試車之廢機油及舊沖床機之廢機油,另廠內員工使用廢布(沾甲苯溶劑)擦拭機台去除雜質,每年約產出0.5公噸之廢布,惟未依上開規定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6/06
- 罰鍰金額
- NT$23,8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放流口處採取水樣送檢結果:懸浮固體2,140mg/L、化學需氧量5,750mg/L及生化需氧量3,020mg/L,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為150mg/L,化學需氧量600mg/L,生化需氧量80mg/L。
- 處分日期
- 2022/06/0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所設牛隻運動場之畜牧糞尿水經由牛隻運動場牆壁破洞疏漏至場外污染地面水體且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及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主管機關。
- 處分日期
- 2022/06/06
- 罰鍰金額
- NT$7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110年下半年平均排放廢水量為118.65CMD,超過臺端所持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核准量41CMD;110年全年度累計水量讀數及用電度數紀錄未如實保存5年
- 處分日期
- 2022/06/0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係從事金屬表面處理加工作業,並經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派員於111年3月18日實地查核發現,貴公司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A-8801),從110年2月起至今未再清運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2/06/02
- 罰鍰金額
- NT$352,26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廢水處理設施中繼槽(T01-09)馬達故障廢水不及抽送,導致該槽與前面多個以重力流方式輸送廢水之槽體有廢(污)水疏漏至地面,沿廠房牆壁排水孔洞續流至廠區雨水道,經由雨水放流口(RD02)排至周界外,致污染地面水體,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且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報本縣環境保護局。
- 處分日期
- 2022/06/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懸浮固體濃度為283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0.89倍及化學需氧量濃度為996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450mg/L)1.21倍。
- 處分日期
- 2022/06/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4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因從事工業活動污染土壤及地下水,致用地經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並劃定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 處分日期
- 2022/06/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全興廠廢氣處理程序廢鑄砂(R-1201)產出量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最大月產生量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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