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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

共 13,25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4051 - 4100 筆)

處分日期
2020/11/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設籍於臺中市西區福人街121巷9號1樓,承攬「農翼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雨遮圍牆拆除工程暨倉庫新建工程及雜項工程(本縣鹿港鎮上林段416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然本局於109年9月24日派員現場巡查,發現前述工程已動工施作,據現場人員表示該工程已於109年6月8日開始施工,另查貴公司於109年9月8日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惟稽查當時尚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0/11/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址設本縣鹿港鎮環工九路8號,從事金屬製品製造作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以網路方式申報廢棄物之事業,領有彰化縣政府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管制編號:N08A0535)(下稱廢清書),本局現場稽查時經廠方人員表示於電鍍製造程序原料有使用鹽酸、雙氧水、鎳玻璃劑、脫油劑等,並提供購買單據供參,惟查貴公司領有之廢清書並未登載上開原料,貴公司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
處分日期
2020/11/1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9907-UL自用小貨車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黑煙不透光率)達1.3m 已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 )
處分日期
2020/11/1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358-R9自用小貨車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黑煙不透光率)達1.4m 已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m )
處分日期
2020/11/1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918-ZH自用小貨車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黑煙不透光率)達1.4m 已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m )
處分日期
2020/11/1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5107-WF自用小貨車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黑煙不透光率)達1.1m 已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0m )
處分日期
2020/11/1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址設本縣鹿港鎮環工十路11號,從事金屬製品製造作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以網路方式申報廢棄物之事業,領有彰化縣政府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管制編號:NN08A9498)(下稱廢清書),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108年3月至109年4月申報區間,其廢棄物(電鍍污泥A-8801)月產生量(5-10公噸)超過當時核准之廢清書(核准日期108年11月11日)最大量2.1145公噸10%以上,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
處分日期
2020/11/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設籍於彰化縣秀水鄉福安村民意街93巷40弄2號,領有彰化縣政府核發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5彰府廢清字第0347號),每月許可量300公噸,經許可之清運機具符合「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六)規定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查貴公司於109年9月10日以未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車輛車號KEE-8192清除D-0299廢塑膠混合物0.05公噸(聯單編號:N18A159710900003),係為「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附件一第53項廢棄物,貴公司未依規定完成即時追蹤系統裝置即逕行清除行為。
處分日期
2020/11/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8V-1515自用小貨車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黑煙不透光率)達4.1m 已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 )
處分日期
2020/11/18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辦理「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四期(二林園區)開發工程-東二區道路工程」(管制編號:N107N84039-1、N107N84039-2),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0月5日派員前往稽查,經查該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車行路徑-第一級營建工程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施面積未達80%及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設之鋼板間未密合,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裸露地表-第一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80%及舖設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有流失或磨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以上缺失點數總計12點
處分日期
2020/11/18
罰鍰金額
NT$7,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放流水懸浮固體濃度為64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倍數:3.27倍
處分日期
2020/11/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承攬之工程係屬環保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應於廢清書核准通過後始得營運,經查貴公司廢清書尚未審查通過即動工施作,核有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放流水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54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倍數:0.03倍
處分日期
2020/11/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址設本縣田尾鄉饒平村建平路二段88號,從事食品製造業,領有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管制編號:N2705137)(下稱廢清書),經本局109年9月21日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108年1月至109年6月申報區間,其108年3-5月、6-12月及109年6月廢棄物(廚餘,R0106)月產生量(7.21-9.1公噸)超過廢清書核准最大量6公噸10%以上,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
處分日期
2020/11/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違規情節
查台端係從事營建土木工程承包工地所產生之營建混合物放置於本縣福興鄉福新段981地號(自家土地),惟於現場放置區域未有防止飛揚逸散之措施及貯放地點未有標示,案經本局109年10月28日現場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20/11/1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358-JF營業大貨車排排氣煙度測試結果達47%超過法定標準(30%)。
處分日期
2020/11/1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核製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袋式集塵所產出集塵灰貯存,在貯存室內抽查有2鐵桶(箱)內裝有集塵灰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有未依規定標示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情形。
處分日期
2020/11/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濟部工業局查再利用機構運作申報區,貴公司於109年8月17日提報109年8月8日出廠之非構造物用預拌混凝土最終再利用產品銷售使用紀錄(案件編號:D10908170009及D10908170010),以及於109年8月18日提報109年7月25日、7月27日至7月30日、8月6日、8月7日及8月10日出廠之管溝回填用CLSM最終再利用產品銷售使用紀錄(案件編號:D10908180003至D10908180010),未依規定於出廠後4日內申報。
處分日期
2020/11/1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於本縣鹿港鎮工業西一路28號設廠,從事銅二級冶煉相關作業,領有銅二級冶煉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605-00號),該製程誘導爐E002之定期檢測項目為粒狀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係屬公告第1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依據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第2級:每6個月檢測1次,於每年1月至6月期間及7月至12月期間內應各執行1次檢測,但2次定期檢測間隔不得超過9個月,經查該製程(E002、E003)108年下半年檢測時間為12月27日,惟108年及109年上半年度未依上揭管理辦法規定1月至6月前執行定期檢測,且未於檢測期間內提出提出替代方案。
處分日期
2020/11/10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KEF-2159自用大貨車排氣煙度測試結果達56%超過法定標準(30%)。
處分日期
2020/11/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車輛(大貨車車號:675-S2)於109年9月24日16時24分載運豬隻行經本縣溪湖鎮大公路與二溪路一段交界路口,因未有效收集廢(污)水,致廢(污)水滴落道路造成污染,經攝錄並陳情舉發經本局查證屬實。
處分日期
2020/11/09
罰鍰金額
NT$6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懸浮固體71.5mg/L(放流水標準30mg/L,為放流水標準1.383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370mg/L(放流水標準160mg/L,為放流水標準1.3125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75.3mg/L(放流水標準30mg/,為放流水標準1.51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11/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田尾鄉建平路二段88號從事食品製造業,因將製程產生之菜葉、果皮等廚餘以數包塑膠袋盛裝,堆置於建平路二段86巷道路旁並有滲出水造成污染,為本局於109年9月10日派員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20/11/0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院108年9月至10月、108年12月、109年3月及109年6月申報醫療輔助作業程序產出感染性廢棄物混合物(C-0599)之每月產出量,其數量增加均已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登載之最大月產生量(0.45公噸/月)百分之十。惟查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審查核准後,即逕行營運。案經本局於109年10月16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屬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因產出之感染性廢棄物混合物(C-0599)係屬有害事業廢棄物,係屬有害事業廢棄物,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
處分日期
2020/11/06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BN6-080機車排放氣狀污染物:一氧化碳(CO)8.2%,超過法定排放標準(4.5%)
處分日期
2020/11/0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辦理「彰濱淨水場新建工程-主體」(管制編號:N107N91001-1),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經查該工地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依規定採行防制措施,記缺失點數10點。
處分日期
2020/11/06
罰鍰金額
NT$20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2項
違規情節
使用無需處理即符合放流水標準之地下水稀釋兼氣池廢水;兼氣池沼液沼渣管線私設三通管線,接往另一養牛事業(即時楨畜牧場二場)之廢水處理設施;污泥曝氣池私設專管,連通放流管。
處分日期
2020/1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承攬之工程係屬環保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應於廢清書核准通過後始得營運,經查貴公司之廢清書尚未審查核准即動工施作,核有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本縣「力晶建設有限公司等10戶住宅新建工程4 (地址:本縣員林市三和段886、886之1~之10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稱廢清書)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本局109年9月17日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系統),針對貴公司108年8月至109年7月間申報資料與廢清書(N10810180001)進行勾稽比對,結果發現該期間108年10月至109年7月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申報數量,確有逾貴公司所提報之廢清書最大月產生量(0.67公噸)百分之十,惟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並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0/1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本縣「惠眾建設有限公司等12戶住宅新建工程(地址:本縣員林市橋愛段1154之2、1154之11~之14、1154之22~之29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稱廢清書)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本局109年9月17日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系統),針對貴公司108年8月至109年7月間申報資料與廢清書(N10805170001)進行勾稽比對,結果發現該期間108年10月、12月及109年2月、3月、4月、6月、7月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申報數量,確有逾貴公司所提報之廢清書最大月產生量(1.02公噸)百分之十,惟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並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0/1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本縣「惠眾建設有限公司等6戶住宅新建工程(地址:本縣員林市復興段1396、1396之1~之5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稱廢清書)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本局109年9月17日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系統),針對貴公司108年8月至109年7月間申報資料與廢清書(N10802110001)進行勾稽比對,結果發現該期間108年9月、11月及109年1月、5月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申報數量,確有逾貴公司所提報之廢清書最大月產生量(0.6公噸)百分之十,惟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並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0/1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本縣「德川家康建設有限公司住宅、停車空間新建工程4戶(地址:本縣員林市橋愛段1296、1296之1~之3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稱廢清書)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本局109年9月17日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系統),針對貴公司108年8月至109年7月間申報資料與廢清書(N10904170001)進行勾稽比對,結果發現該期間109年6月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申報數量,確有逾貴公司所提報之廢清書最大月產生量(0.59公噸)百分之十,惟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並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0/1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本縣「昆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60戶店舖、住宅新建工程(地址:本縣員林市復興段1180、1181、1182之1、1200、1201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稱廢清書)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本局109年9月17日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系統),針對貴公司108年8月至109年7月間申報資料與廢清書(N10711160002)進行勾稽比對,結果發現該期間109年3月及5月之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599)申報數量,確有逾貴公司所提報之廢清書最大月產生量(1.36公噸)百分之十,惟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並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0/1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址設本縣社頭鄉松竹村鴻門巷210號,本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嘉義縣溪口鄉柴林腳段123-2地號棄置盛裝不明液體之貝克桶案,案經南區大隊現場督察,貴公司104年至107年8月底向富昱實業有限公司購買TPN(貝克桶盛裝)數量約123桶(包含下游的代工廠商的TPN係由公司下單訂購,使用後之空的TPN貝克桶再由公司載回廠內,經清洗後再賣出),經查貴公司104年至107年僅有38件使用後之廢塑膠(空貝克桶)出售記錄,其餘的廢塑膠(貝克桶)流向不明,另貴公司雖於陳述意見時提供1頓空桶代回收統計表,惟貴公司經清洗之空貝克桶(廢塑膠桶)清除至廠外,於委託清除或再利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前,未先與再利用機構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或合法運輸業簽訂契約書,且對於廢棄物送往再利用機構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及再利用機構名稱,未作成紀錄
處分日期
2020/11/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承攬之工程係屬環保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應於廢清書核准通過後始得營運,經查貴公司廢清書尚未審核通過即動工施作,核有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分公司彰濱廠址設本縣鹿港鎮海埔里彰濱工業區鹿工路18號,從事食品製造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以網路方式申報廢棄物之事業,領有彰化縣政府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管制編號:N08A0931)(下稱廢清書),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108年7月至109年6月申報區間,其108年11月廢矽藻土(R-0405)月產生量8.875公噸,超過廢清書核准最大量(7.6公噸)10%以上,案經本局109年9月14日稽查屬實,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
處分日期
2020/11/0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R2-382自用大貨車排氣煙度測試結果達47%超過法定標準(40%)。
處分日期
2020/11/0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KLB-2261營業大貨車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黑煙不透光率)達1.3m 已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 )
處分日期
2020/11/0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S7-395自用大貨車排排氣煙度測試結果達58%超過法定標準(40%)。
處分日期
2020/11/0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限期109年10月15日前完成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期限屆滿仍未完成設置。
處分日期
2020/11/03
罰鍰金額
NT$2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處分日期
2020/11/03
罰鍰金額
NT$2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處分日期
2020/11/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公司未依規定將事業廢棄物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經本局109年6月23日派員稽查屬實。
處分日期
2020/11/02
罰鍰金額
NT$8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7條
違規情節
事業作業環境內之辦公場所、員工宿舍及其他活動場所、建築物所產生污水未與事業廢水合併處理,未依規定設置放流口,直接混流後於最終放流口排放於地面水體,另於最終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濃度為39.5mg/L(超過放流水標準30 mg/L)0.32倍)、現場使用自來水未登載於許可證(文件)
處分日期
2020/11/02
罰鍰金額
NT$174,3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109年4月2日夜間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放流口正有廢水排出,經採樣、檢測結果:放流水懸浮固體3630 mg/L(放流水標準30 mg/L)、化學需氧量3770 mg/L(放流水標準100 mg/L)、鋅6.87 mg/L(放流水標準5 mg/L)超過放流水標準。貴公司於陳述意見時提出水質超過放流水標準原因為沉澱槽迴流至生物曝氣槽之馬達故障,造成大量污泥水疏漏至生物曝氣池,導致處理設施無法負荷,從而直接經由原許可核准之處理流程後從放流口排出,經確認採樣當日水色為由清澈轉為混濁再轉為清澈,排放時間約半個小時,研判應為設備故障所導致,貴公司所提陳述意見與本縣環境保護局當日稽查結果尚屬吻合。惟查當日貴公司現場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且未於事實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
處分日期
2020/11/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109年2月19日將皮革製品製造程序產出之D-0299(廢塑膠混合物)、D-0803(廢布)、D-1699(廢皮革、皮革屑混合物),委託高雄市仁武垃圾焚化廠焚化處理,計申報1筆委託處理聯單資料(編號:N07A685510900001),惟查未依規定於廢棄物清除出廠後4日內連線上網確認前述聯單內容。並經本局於109年10月20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屬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1/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產生之廢木材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799)及廢活性碳(廢棄物代碼:R-2408)產出量於108年9月至10月間申報數量,查有逾貴公司所提報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稱廢清書)最大月產生量百分之十,惟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並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0/11/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承攬之工程係屬環保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應於廢清書核准通過後始得營運,經查貴公司之廢清書尚未審核通過即動工施作,核有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0/31
罰鍰金額
NT$8,42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57 mg/L(放流水標準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10/31
罰鍰金額
NT$7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氰系第二氧化槽添加漂白水、硫酸及廢水處理設施添加氯化鈣暨製程使用氯化銨、鎳鍍液及pH緩衝鹽等原物料,未登載於許可;廢水處理設施之氰系第一氧化槽及氰系第二氧化槽現場檢測操作參數氧化還原電位值許可登載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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