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
共 13,25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4101 - 41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0/10/3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未依規定於法定期限前(即108年12月31日)檢具廢(污)水管理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實施
- 處分日期
- 2020/10/30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領有本縣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N09304260001),本局於109年9月16日派員現場稽查,貴公司廠區內設置之削皮機、壓直機、CNC車床等設備已移除,原放置設備位置已做為成品放置區,現場作業內容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內容不符,另廢鐵(廢棄物代碼:R-1301)貯存區位置亦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之貯存位置不符,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貴公司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且廢棄物貯存區未依規定標示,經本局現場查證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0/10/2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籍於彰化縣福興鄉萬豐村福工路15號,從事食品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事業,案經環保署就貴公司108年1月至109年4月間申報資料進行勾稽比對結果(專案編號:EP1090107)以及本局於109年9月23日現場稽查,貴公司於前開期間內未依規定申報原料(玉米粉、食品添加物、其他食用植物油、自來水)使用量,D-1701廢木材棧板及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產出量,R-1702廢食用油於108年4月、108年6月、108年7月、108年9月、108年11月、109年4月有質量不平衡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0/10/2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查台端於本縣伸港鄉中興路三段720巷96號前空地場址,係收受廢塑膠手套進行堆放及分類等作業,惟未依法取得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許可檢核,即逕行從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行為,案經本局109年9月9日現場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0/10/2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本縣「改善公廁暨提升優質公廁推動計畫」整修工程(工地地址:本縣彰化市健興路1號;彰化縣立體育場),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案經本局於109年10月15日派員會同貴公司人員至現場勘查,發現前述工程已動工施作;惟查貴公司並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0/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府109年7月6日府授環水字第1090234744號函核定註銷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並由代理人代理至109年9月30日,惟屆期未依規定重新申請核定設置。
- 處分日期
- 2020/10/2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原廢水收集溝查有1未登記之排放管線及集合池查有2未登記管線,核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0/10/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於107年7月底前,申報107年1月至6月水污染防治水質水量資料(下稱水質水量資料);未於108年1月底前,申報107年7月至12月水質水量資料;未於108年7月底前,申報108年1月至6月水質水量資料;未於109年7月底前,申報109年1月至6月水質水量資料
- 處分日期
- 2020/10/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於107年7月底前,申報該廠107年1月至6月水污染防治水質水量資料(下稱水質水量資料);未於108年1月底前,申報該廠107年7月至12月水質水量資料;未於108年7月底前,申報該廠108年1月至6月水質水量資料;未於109年7月底前,申報該廠109年1月至6月水質水量資料
- 處分日期
- 2020/10/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於本縣花壇鄉華南段204地號承攬黃鳳等7人農舍拆除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稱廢清書)之事業,本局於109年9月25日現場巡查,現場已有開始施工之情況,經查貴公司於109年9月17日提報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經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通過,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20/10/26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KTC-486機車逾規定期限未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109年度)
- 處分日期
- 2020/10/26
- 罰鍰金額
- NT$52,23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集合池破損,養豬原廢水經破損處洩漏至地表,沿廠區排放至周界承受水體;固液分離機運作不良,養豬原廢水由固液分離機洩漏至堆肥室,沿堆肥室牆邊雨水口排放至周界承受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0/10/26
- 罰鍰金額
- NT$44,25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原水溝廢水滿溢經放流口排放至周界承受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0/10/26
- 罰鍰金額
- NT$11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二廠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379 mg/L(放流水標準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次查用水來源為自來水及地下水,與許可登記全部為自來水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0/10/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於本縣線西鄉溝內村彰濱西一路設廠,從事廢棄物處理作業,領有廢棄物物理處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621-01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9月3日派員執行督察結果,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106)於109年6月至109年8月未依許可證內容規定記錄NaOH加藥量、H2SO4加藥量、換水量及換水日期;洗滌塔(A107)於109年6月至109年8月未依許可證內容規定記錄廢氣處理量、氧化還原電位、NaOH加藥量、H2SO4加藥量、二氧化氯加藥量、換水量及換水日期。上述設備運轉中且無故障報備;另排放管道(P101、P102、P103、P104)採樣設施之檢查及維護保養未依規定格式作成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0/10/22
- 罰鍰金額
- NT$19,64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原水溝壁破損以致原廢水疏漏至畜牧場旁農地,經查台端未於事發後3小時通報本縣環境保護局且現場並未採取相關緊急應變措施,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乙組,檢測結果不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22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50mg/L)0.47倍。
- 處分日期
- 2020/10/22
- 罰鍰金額
- NT$2,90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放流口採樣,經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46mg/L(放流水標準30mg/L,超過放流標準3.86倍)及化學需氧量110mg/L(放流水標準1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0.1倍)、鋅132 mg/L(放流水標準5 mg/L,超過放流水標準25.4倍)及氰化物3.33 mg/L(放流水標準1 mg/L,超過放流水標準2.33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10/22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化學需氧量219mg/L(放流水標準1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19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重金屬鎳2.98mg/L(放流水標準1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98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10/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本縣「操場整建工程(本縣二水鄉文化村光文路119號(即二水鄉文聖段386、387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查貴公司提報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尙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案經本局於109年9月25日現場巡查,發現前述工程已於109年7月3日動工施作。
- 處分日期
- 2020/10/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本縣「北棟校舍耐震補強工程(本縣員林市山腳路四段212號(即員林市鎮興段50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查貴公司提報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尙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案經本局於109年9月25日現場巡查,發現前述工程已於109年9月4日動工施作。
- 處分日期
- 2020/10/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本縣「彰化縣育英國小活動中心校舍結構耐震補強工程(本縣員林市光明街31號(即員林市黎明段706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查貴公司提報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尙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案經本局於109年10月7日現場巡查,發現前述工程已於109年8月20日動工施作。
- 處分日期
- 2020/10/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籍於本縣北斗鎮中圳路134號,承攬「德洽有限公司作業廠房新建工程及雜項新建工程(本縣鹿港鎮上林段266之10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然本局於109年8月20日派員現場巡查,發現前述工程已動工施作,據現場人員表示該工程已於109年8月3開始施工,另查貴公司於109年8月10日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惟稽查當時尚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20/10/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址設:本縣鹿港鎮工業西五路12號)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IWR&MS)貴公司108年5月至109年4月申報資料,其透明平板玻璃製造程序(230005)有原料使用及產品產出,惟無機性污泥長期申報0產出,經本局109年8月17日現場稽查,稽查當時營運中,核對現場廢水操作維護表確有廢水及污泥產出記錄,另巡視其污泥脫水機有污泥產出,貴公司未依規定於規定時間內主動申報一般事業廢棄物之產出情形,案經本局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0/10/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690-VS自用大貨車排排氣煙度測試結果達62%超過法定標準(40%)。
- 處分日期
- 2020/10/1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2J-0557自用小貨車排排氣煙度測試結果達36%超過法定標準(35%)。
- 處分日期
- 2020/10/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399-GD營業大貨車排排氣煙度測試結果達55%超過法定標準(35%)。
- 處分日期
- 2020/10/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放流水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正常通電啟用以維持其正常功能
- 處分日期
- 2020/10/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放流水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36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倍數:1.4倍
- 處分日期
- 2020/10/19
- 罰鍰金額
- NT$6,57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放流水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686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倍數:0.14倍;懸浮固體為358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倍數:1.39倍
- 處分日期
- 2020/10/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8年度申報每月廢棄物清除聯單總量及營運紀錄總量與本縣溪州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108年度廢棄物進廠總量,無法達成質量平衡。並經本局109年9月25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屬實,未依規定於規定時間內主動申報上述日期區間每月廢棄物清除營運紀錄資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0/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於本縣埔鹽鄉義和段228地號作為土石暫置及轉運地點,惟該地號設置沉砂池兩座,有廢泥沙滲出、污染水溝情事,未有效收集處理或防止措施,案經本局109年7月6日現場稽查屬實。
- 處分日期
- 2020/10/15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籍於彰化縣福興鄉麥厝村沿海路一段476巷16號1樓,於109年8月21日以報單DA/09/045/H0107號報運出口「PLASTIC SCRAP」共1重量總共37.32公噸之塑膠碎片,109年8月28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會同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貴公司代表及報關行人員至臺中港10號碼頭中國貨櫃集散站現勘開櫃查驗,貴公司代表現場說明本報單2個貨櫃內裝物性質一致,經開啟該2個貨櫃(編號DFSU7473565及TEMU7845432)貨櫃可見以太空袋裝,內裝物主要為廢電線電纜,除可見電線有包覆光纖外,再抽數條廢電線以破壞剪剪斷查內覆確認仍有光纖,判定為廢電線電纜事業廢棄物,於輸出境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惟貴公司未取得輸出許可文件。
- 處分日期
- 2020/10/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籍於新北市中和區自立路107號,承攬「鹿港鎮第一公有零售市場耐震補強工程(本縣鹿港鎮洛津段142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然本局於109年8月20日派員現場巡查,發現前述工程已動工施作,據現場人員表示該工程已於109年7月29開始施工,惟貴公司於109年8月13日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稽查當時尚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20/10/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楊忠禮等二人建物拆除工程(本縣鹿港鎮永安段3796之5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然本局於109年8月7日派員現場巡查,發現前述工程已動工施作,據現場人員表示該工程已於109年7月23開始施工,另查貴公司於109年7月29日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惟稽查當時尚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20/10/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籍於彰化縣伸港鄉溪底村工東一路39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事業,案經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IWR&MS)就貴公司108年7月至109年6月間申報資料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N09307120001)進行勾稽比對結果並於109年9月11日現場稽查,貴公司於108年12月至109年6月期間R-0902食品加工污泥產出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最大月產生量百分之十。
- 處分日期
- 2020/10/15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鹿港廠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設廠本縣鹿港鎮工業東二路六號(管制編號:N08A9933),係屬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事業,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09年8月10日現場督察,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情事:(一)自108年2月起至督察日止之網路申報廢塑膠混合物產出貯存、清除及處理情形,僅於108年9月份申報產出0.1公噸,餘每月申報產出及貯存量均為0,惟廠房外露天堆置估計約500包太空袋裝物,業者坦承貯存50公噸之廢塑膠混合物(含大量土砂泥雜質、未剝塑膠皮廢電線段及印刷電路板碎片),未確實依規定申報廢塑膠混合物產出貯存情形。(二)廢塑膠混合物露天貯存,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污染地面情事,涉及違反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2款、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0/13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本縣永靖鄉五汴村中山路3段191號設廠,從事塑膠皮製造相關作業,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7)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1266-07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0月14日派員稽查,執行該製程排放管道(P010)排放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稽查檢測,其中粒狀污染物檢測結果空氣污染物實測校正值為95mg/Nm³,未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第2項授權本府105年6月16日以府法制字第1050197927號令訂定「彰化縣鍋爐製程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之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50mg/Nm³。
- 處分日期
- 2020/10/13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本縣北斗鎮光復里復興路350號設廠,從事印染整理相關作業,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6)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507-00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0月15日派員稽查,執行該製程排放管道(P601)排放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稽查檢測,其中粒狀污染物檢測結果空氣污染物實測校正值為93mg/Nm³,未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第2項授權本府105年6月16日以府法制字第1050197927號令訂定「彰化縣鍋爐製程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之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50mg/Nm³。
- 處分日期
- 2020/10/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設籍於本縣秀水鄉安溪村花秀路246號從事食品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事業,案經環保署就貴公司108年1月至109年4月間申報資料進行勾稽比對結果(專案編號:EP1090107)以及本局於109年8月25日現場稽查,貴公司未依規定申報R-0106廚餘產出及貯存量。
- 處分日期
- 2020/10/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籍於彰化縣福興鄉三汴村番花路一段38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事業,案經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IWR&MS)就貴公司108年7月至109年6月間申報資料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N09210240006)進行勾稽比對結果並於109年9月9日現場稽查,貴公司108年10月R-2408廢活性碳產出4.59公噸,惟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最大月產生量為1公噸,逾百分之十。
- 處分日期
- 2020/10/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109年度大安國小操場跑道整建工程(工地地號:本縣田中鎮大安段714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案經本局於109年9月25日派員會同貴公司人員至現場勘查,發現前述工程已動工興建;惟查貴公司提報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0/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1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彰濱廠從事膠帶製造相關作業,領有膠帶業製造M04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580-00號),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之「膠帶製造業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適用之膠帶製造業,依該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膠帶製造業者應依排放管道之揮發性有機物監測、檢測作業結果及前項紀錄,計算全廠揮發性有機物之年排放量;並於每年1月底前,向地方主管機關申報前1年排放量。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2月26日特以彰環空字第1080070282號函請貴公司應於109年1月底前完成前1年排放量申報,惟貴公司遲至109年2月3日始完成排放量申報。
- 處分日期
- 2020/10/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員林廠於本縣員林市中央里柳橋路2段207巷98號設廠,從事PU皮製造相關作業,領有PU皮製造程序M03(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262-03)操作許可證,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5月13日派員稽查,執行該製程排放管道P301(防制設備為A301、A302、A303)排放揮發性有機物稽查檢測,經採樣檢測結果,前端VOC排放量實測值為0.4kg/hr,後端VOC排放量實測值為0.28kg/hr,非甲烷總碳氫化合物之削減率為30%,依規定該製程應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物,並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惟檢測結果削減率未符合(大於34.3%)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0/1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AUQ-8793自用小貨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污染度達36%超過法定標準(35%)。
- 處分日期
- 2020/10/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之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後始得營運,經查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審查通過即動工施作,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0/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該公司於本縣和美鎮和西段848地號承攬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等36戶住宅新建工程暨雜項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稱廢清書)之事業,本局於109年9月17日現場巡查,現場已有開始施工之情況,經查該公司於109年9月14日提報之廢清書,尚未經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通過,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20/10/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該公司於本縣花壇鄉灣東段592地號承攬顏世陸拆除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稱廢清書)之事業,本局於109年9月11日現場巡查,現場已有開始施工之情況,經查該公司於109年9月1日提報之廢清書,尚未經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通過,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20/10/11
- 罰鍰金額
- NT$409,2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 違規情節
- (一)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拆卸並放置於放流口附近。(二)放流水經採樣送驗,其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920mg/L(放流水標準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1.8倍)及化學需氧量4,430mg/L(放流水標準6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4倍。(三)又放流水排放至地面水體之渠道其中間段流經豬舍旁,在該中間段渠道查獲未依核准設置2支PVC繞流專用管線由豬舍穿出匯入放流渠道,渠道內滿佈未經處理之原廢水、豬糞渣等,。
- 處分日期
- 2020/10/10
- 罰鍰金額
- NT$189,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彰化市南安里彰鹿路202號、202之1號、202之2號從事印染整理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09年3月23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107mg/L,超過放流水標準(30mg/L)3.5倍。
- 處分日期
- 2020/10/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於本縣芳苑鄉新湖段267、272、379、411地號場址從事豬飼育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並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所產生之事業廢水排放於地面水體,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8月14日稽查且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168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50mg/L】0.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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