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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201 - 2250 筆)

處分日期
2024/12/0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9月6日派員至本市蘆竹區後坑段593地號等13筆土地稽查,該址係貴公司起造之新建倉儲設備等工程,現場查獲違反「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情形如下:1.第7條(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缺失點數10點。2.第9條(裸露區域):依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4點。上述缺失共計14點。
處分日期
2024/12/02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前於113年9月6日派員至本市蘆竹區後坑段593地號等13筆土地稽查,該址係貴公司起造之新建倉儲設備等工程,現場查獲違反「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第7條(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及第9條(依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共計14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及第9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並限期於113年9月13日完成改善;惟本府環境保護局續於113年9月18日至違規地點複查,查獲現場前開缺失仍未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4/12/0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8月29日派員至臺端(即振榮畜牧場)稽查,貴畜牧場領有本府核發之畜牧場登記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稽查時清點場內飼養豬隻為766頭,惟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核准之最大飼養量為豬隻613頭,未依許可文件內容運作。
處分日期
2024/12/02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觀音區大福路97巷32號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本局前於110年7月12日派員稽查,貴公司於該址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經查貴公司資本額已逾新臺幣100萬元以上,製程作業會產出廢漆渣,屬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貴公司於110年8月9日完成改善;案經本局於113年10月14日前往複查,查現場製程仍會產生廢漆渣,稽查時貴公司仍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即逕行營運,未完成改善缺失。
處分日期
2024/12/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平鎮區高幼路226巷承作本市平鎮區運動公園遊戲場景觀改善工程,案經本局於113年9月4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貴公司未妥善處理沾有藍色水性漆之刷具之清洗廢水,導致藍色廢水污染工區外水溝。
處分日期
2024/12/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3年8月14日派員至本市蘆竹區中山路36號前之羊稠坑溪稽查,目視溪水呈灰色,查該股灰色廢水係臺端(即曼谷泰式料理)廚房廢水經油水分離槽後排放於後方水溝, 稽查時已未有廢水排放情形,惟該股廢水長期排放於後方水溝致油脂、殘渣淤積且產生異味,影響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4/12/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13年○月○日○○○字第○○○號函及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提送之申請文件,貴公司於113年○月○日變更機構地址,惟貴公司遲於113年○月○日提送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處分日期
2024/11/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市中壢區中華路一段859號經營速飲企業社(市招:醉生夢室),未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營業項目,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0月21日0時32分派員稽查,現場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產生噪音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13年9月3日府環噪字第1130241852號公告「公告事項一、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下列行為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七)使用非屬營業用卡拉OK之行為。非屬營業用卡拉OK,指未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營業項目之營業場所及其他非營業場所,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4/11/29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喜樂時代影城桃園A19店為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第二批公告場所列管對象,經查原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蔡○○離職,貴公司前於113年5月1日申請曾○○設置於喜樂時代影城桃園A19店擔任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代理人員3個月(113年5月1日至113年8月1日止),代理期滿前未向本府申請代理展延,亦未於代理期滿前完成設置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業經本府113年8月12日府環空字第1130221744號函限期於113年11月6日前完成缺失改善在案。本府環境保護局復於113年11月7日派員執行室內空氣品質複查結果,貴公司仍未依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規定設置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屆期未完成改善,核已違反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11/2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26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從事化工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桃市環排許字第H3010-04號),經查貴公司以貝克桶收集貯存新產品產生之高濃度製程廢水,並以軟管分別抽取該股廢水至金屬製廢水設備(貯存槽2座>生物處理槽4座>沉澱槽1座)進行處理;前述高濃度製程廢水亦有排入PE製廢水處理設備(SBR槽6座>沉澱池1座>污泥壓濾機)進行處理後再排入調勻槽(T01-1),惟未登載於許可文件,未依許可內容操作。
處分日期
2024/11/2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11月13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地址: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306號)並由貴事業現場人員陪同勘查,現場發現貴事業廢液貯存槽(T-115)上方人孔蓋有破裂未密閉封存廢棄物,且輸送貯存槽(T-115)出口管路有斷裂,貯存容器或包裝材料未保持良好情況,核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授權訂定之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及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11/2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
違規情節
依據本府市政信箱(編號:11303120177)案件,貴公司於網路刊登販售「草本除螨噴霧」之產品,惟查貴公司未持有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再查該產品刊登內容涉及產品效能,且未登載該產品之廠商資料及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貴公司刊登環境用藥廣告之行為,核已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4/11/28
罰鍰金額
NT$1,12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加氫脫硫處理程序(M07)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環空操證字第H6501-07號),案經貴廠於113年11月3日8時44分發生火警事故,本府消防局接獲民眾報案再電洽貴廠確認火警事故後,於113年11月3日9時15分轉知本府環境保護局,查貴廠加氫脫硫處理程序(M07)中真空蒸餾塔之柏油管線閥門堵頭洩漏,導致柏油洩漏後產生燃燒引發火災,現場已關閉該作業並以木屑鋪設,惟貴廠加氫脫硫處理程序(M07)之製程因突發事故(火災),大量排放空氣污染物時,雖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後於113年11月3日10時23分向本府通報,未依規定於事故發生後至遲1小時內通報本府。
處分日期
2024/11/28
罰鍰金額
NT$22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觸媒裂解程序(M027)」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711-02號),稽查時污染源運作中,該製程需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六章設備元件規定,其中淨檢測值不得大於一萬ppm。本次委由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檢測作業,今日會同廠方人員共計進行207點次設備元件抽測,其中檢測共有1點設備元件之檢測值大於一萬ppm,元件編號:FC2-13050-F060-S;檢測濃度:11494 ppm(背景1ppm),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告發處分。
處分日期
2024/11/2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1.本日依據本府經發局113年8月30日府經工行字第1130243084號函送貴公司違規擴大廠區範圍使用裁處書辦理。2.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證字第H4124-06號」操作許可證,現場查核發現該公司於桃園市大溪區瑞安段579、581、582、584、586、589、 593、595、598、629、633、634、636、638、642、645等16筆地號土地違規使用,與工廠登記地號及許可證(頁次19/20)所核定地號內容不符,核已違反空污染防制法規定,將依法告發處分。3.稽查時皆由廠方人員陪同,並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4/11/2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1.本日依據本府經發局113年8月29日府經工行字第1130243137號函送貴公司違規擴大廠區範圍使用裁處書辦理。2.貴公司大溪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證字第H1202-07號」操作許可證,現場查核發現該公司於桃園市大溪區溪崁段9、10、20、21、24、32、39、 40、41、49、50、51、54、55、56、206、康安段596共17筆土地違規使用,與工廠登記地號及許可證(頁次17/17)所核定地號內容不符,核已違反空污染防制法規定,將依法告發處分。3.稽查時皆由廠方人員陪同,並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4/11/27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許建樺係貴公司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設置之廢(污)水處理乙級專責人員,負責貴公司事業廢水申報作業,負有申報貴公司有關廠內廢污水之製程設施、用水來源之義務,其明知貴公司場內設有地下水井並作為廢水處理程序使用,於109年7月22日前之7月間某日,利用不知情之代辦業者,於每半年須申報一次之廢污水檢測申報表上,申報貴公司於109年1月至6月廢水處理程序使用地下水之用水量為0。許建樺因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申報不實並於業務上之文書為虛偽記載,涉犯水污染防治法第35條規定之申報不實罪,案經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上重訴字第50號刑事判決處刑在案。然查,許建樺前開行為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4款行政法上之規定。經查貴公司未善盡執行監督專責人員義務,致使專責人員有前開申報不實之情。
處分日期
2024/11/27
罰鍰金額
NT$2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許愷恩係貴公司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設置之廢(污)水處理乙級專責人員,負責貴公司事業廢水申報作業,負有申報貴公司有關廠內廢污水之製程設施、用水來源之義務,其明知貴公司場內設有地下水井並作為廢水處理程序使用,於109年7月22日前之7月間某日,利用不知情之代辦業者,於每半年須申報一次之廢污水檢測申報表上,申報貴公司於109年1月至6月廢水處理程序使用地下水之用水量為0。許愷恩因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申報不實並於業務上之文書為虛偽記載,涉犯水污染防治法第35條規定之申報不實罪,案經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上重訴字第50號刑事判決處刑在案。然查,許愷恩前開行為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4款行政法上之規定。經查貴公司未善盡執行監督專責人員義務,致使專責人員有前開申報不實之情。
處分日期
2024/11/27
罰鍰金額
NT$97,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三民段99等2筆地號土地承造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0月26日派員前往稽查,貴公司之作業廢水經地下沉水馬達抽取至沉澱槽處理後排放,惟沉澱效果不佳,導致灰泥色淤泥廢水經由PVC管排放至道路側溝,續流至南崁溪,造成溪水產生明顯色差,污染管制區水體。
處分日期
2024/11/2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事業買樂福企業社設有網站刊登(網址:https://www.shop2000.com.tw/MyLove)販賣「BYEBYE蟑🌟蟑螂剋星🌟(6顆一組大消除)」之產品,惟查臺端所屬事業未持有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再查該產品刊登內容涉及產品效能,且未登載該產品之廠商資料及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臺端所屬事業刊登環境用藥廣告之行為,核已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4/11/2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觀音區草富段228、228-2地號等18筆土地-仲和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0月12日13時19分派員稽查,稽查時現場可聽得動力機械(挖土機)作業聲響,致產生噪音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4/11/26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1)工地週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3)車行路徑:未設置防制措施(4)工地出入口:須設置自動洗車台者,其自動洗車設備規格未符合管理辦法附表三規定(5)監測錄影及記錄:施工規模達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條件,未設置監測儀表或未設置攝錄影監視系統
處分日期
2024/11/26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1月11日派員至春日路1823巷南崁圳稽查,發現有泡沫流出,經沿水路至上游追查,發現泡沫由貴管理委員會管理之廠辦大樓所排出,周界溝渠皆充斥大量泡沫,污染水污染管制區(南崁圳)。
處分日期
2024/11/25
罰鍰金額
NT$71,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13日派員稽查,發現有廢水導入廢水處理單元抽水站1(T01-01),然抽水馬達並未作動,致該股廢水未抽取至下一處理單元暫存槽1(T01-03),逕於廠房側邊牆面排放,未依貯留許可登記事項運作;本府環境保局復於該股廢水進入承受水體前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35.3mg/L(放流水標準:30mg/L)、化學需氧量:257mg/L(放流水標準: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4/11/25
罰鍰金額
NT$17,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13日派員稽查,查貴廠所提供之廢水操作紀錄表,雖有每日記錄回收後水錶讀值,惟其操作紀錄表登載113年9月13日水錶讀值為1,219,與現場水錶讀值1,656不符;另貴廠雖有每日記錄累計用電度數及操作參數值,惟操作紀錄表登載113年9月13日電錶數值為124.0,亦與現場電錶讀值1,349.9不符。
處分日期
2024/11/25
罰鍰金額
NT$39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係從事石油化學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0038-24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0月4日派員至貴廠稽查,查貴廠逕流廢水放流口(RD03)下方不明涵洞,經本局確認係供廠內逕流廢水排放使用,惟該處逕流廢水放流口未登載於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中,未依核准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內容運作。
處分日期
2024/11/25
罰鍰金額
NT$1,02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係從係從事金屬基本工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文件)(桃市環排許字第H4383-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8月29日派員至貴廠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pH值:4.8,懸浮固體:555mg,鎳:0.783mg/L,化學需氧量:21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值:6~9,懸浮固體:30mg/L,鎳:0.7mg/L,化學需氧量:100mg/L)。
處分日期
2024/11/25
罰鍰金額
NT$6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緣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6月1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督察,貴公司從事化工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現場查獲貴公司未依貯留許可登記事項運作,違規事實如下:(一)脫水機→清洗廢水(白色)→貯存桶→回硫酸鋁製程,其運作方式未登記於貯留許可文件。(二)廠區後方溝渠→沉水泵浦→貯存桶→回硫酸鋁製程,其運作方式未登記於貯留許可文件。(三)逕流廢水溝A→3個貯存桶→回硫酸鋁製程,其運作方式未登記於貯留許可文件,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告發並限期於113年9月18日完成改善;嗣後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25日前往複查,經查前開缺失仍未改善完成,未依貯留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處分日期
2024/11/25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發現貴事業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邱○○已於113年5月9日註銷,貴事業未於九十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且遲於113年10月22日才至環境部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提出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變更申請
處分日期
2024/11/2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查環境部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11年1月至113年10月),貴事業有害事業廢棄物(C-0102)於112年10月申報產出及貯存,惟113年10月迄今皆未清除處理,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已貯存超過1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11/25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緣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7日查獲貴公司將產出之廢棄車座椅內含皮革及海綿(D-1699廢皮革、皮革屑混合物、D-0299廢塑膠混合物)堆置於臺中市太平區成功路381巷39號土地,貴公司於該址共同非法處理廢棄物,惟貴公司未取得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許可文件,逕自受託從事廢棄物處理業務。
處分日期
2024/11/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貴事業113年8月27日久泰乙清字第1130827001號函及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提送之文件,貴事業申請刪除車號5571-YP之車輛,於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尚未變更完成前即於113年9月4日逕自過戶予全富汽車實業社,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4/11/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3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3年10月16日針對廢棄物遞送三聯單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13年1月~10月),發現貴事業未於廢棄物清運出事業廠後二日內完成連線申報廢棄物實際清運情形(聯單編號:H47B613111300069、H53B917911300020及H53B917911300021),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11/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3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3年10月16日針對廢棄物遞送三聯單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13年1月~10月),發現貴事業未於廢棄物清運出事業廠後二日內完成連線申報廢棄物實際清運情形(聯單編號:H450045811300229),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11/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3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3年10月16日針對廢棄物遞送三聯單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13年1月~10月),發現貴事業未於廢棄物清運出事業廠後二日內完成連線申報廢棄物實際清運情形(聯單編號:H53C251611300002),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11/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3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3年10月16日針對廢棄物遞送三聯單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13年1月~10月),發現貴事業未於廢棄物清運出事業廠後二日內完成連線申報廢棄物實際清運情形(聯單編號:H47A696611300036),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11/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3年10月16日針對廢棄物遞送三聯單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13年1月~10月),發現貴事業未於廢棄物清運出事業廠後二日內完成連線申報廢棄物實際清運情形(聯單編號:H480634811300573、H480973211300238、H480973211300257、H488699911300705、H488907011300079、H488907011300119、H488907011300136、H489511211300356、H489511211300501、H48A134711300238、H48A759311300168、H48B055411300519、H48B944711300254、H48B944711300262、H48B986311300220、H500821111300437、H50A643011301655、H50A643011302522、O170604911300186、O17A691611300187、O17A691611300194、O17A691611300196、O17A691611300200、O17A691611300216及O17A691611300219),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11/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3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3年10月16日針對廢棄物遞送三聯單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13年1月~10月),發現貴事業未於廢棄物清運出事業廠後二日內完成連線申報廢棄物實際清運情形(聯單編號:H42A191111300038及H430745711300036),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11/23
罰鍰金額
NT$27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緣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前因接獲AI判煙異常告警,遂於113年8月13日前往貴公司督查,督查時「其他橡膠製品製造程序(M01)」製程作業中,經查貴公司空氣污染防治設備-文氏洗滌器(A004)之洗滌液流率及壓力表讀值趨近為0,113年6月洗滌液流率紀錄亦無資料可稽;次查洗滌器內之洗滌液亦未流動,經確認為水循環泵浦未正常運轉,核認貴公司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正常運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限期貴公司於113年9月26日前完成改善;嗣後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0月14日前往複查,複查時M01製程作業中,查貴公司為更換洗滌液,清空洗滌器內之洗滌液並將水循環泵浦關閉,導致流率數值無法顯示,亦無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正常運作,原先違規之事由屆期仍未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4/11/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
違規情節
未標示廢棄物許可證字號
處分日期
2024/11/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未訂定契約
處分日期
2024/11/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4項
違規情節
轉其它清除業者清除未先經核發機關同意
處分日期
2024/11/22
罰鍰金額
NT$201,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混凝拌合程序(含堆置場)(M01),證號:H4535-11號」,本案前於113年7月9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自動洗車設備規格及攝錄影監視系統功能規範,未符合「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本府爰限期貴廠於113年10月8日17時前完成改善。經本府環保局113年10月17日至現場確認前開違規事項(自動洗車設備規格及攝錄影監視系統功能規範),惟發現貴廠上開缺失仍未符合逸散管理辦法之規定,核認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依法告發處分。
處分日期
2024/11/22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本府環保局113年11月15日於本市桃園區莊敬路二段執行路邊攔查作業發現,未依規定實施113年度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4/11/22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中路三段147地號等3筆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13日14時02分派員稽查,現場動力機械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74.9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之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至112年9月16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13日13時12分派員複查,現場動力機械作業中,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75.4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超出管制標準3.4分貝。
處分日期
2024/11/22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一、本府於112年8月24日以府環水字第1120235293號函核定貴公司所送「欣榮建業股份有限公司欣榮鋼鐵廠土壤污染控制計畫(桃園市中壢區華興段264、264-1、264-2、264-3、264-4、264-5、253、253-1、253-2、253-3、253-4、253-5、253-6、271、272、272-1等地號)第二次變更(定稿本)」整治期限至114年3月14日止。二、依控制計畫第二次變更計畫定稿本表12-1原核定整治工程進度表、表12-2變更後整治工程進度表及表12-3查核點說明:(一)污染土方離場:查核點三(113年4月):重新申請S類土壤離場清理計畫書並取得核可。(二)營建廢棄物離場:查核點三(113年4月):重新取得營建廢棄物類清理許可。(三)爐渣離場處理:查核點四(113年4月):重新取得爐渣類清理許可。三、本府於113年5月30日以府環化字第1130150069號函限期貴公司於113年10月1日前完成補正,惟貴公司僅有廢棄爐渣離場處置計畫書經本府113年9月4日府環化字第1130250249號函備查在案,惟截至113年11月11日貴公司未於上開期限內完成重新申請S類土壤離場清理計畫書並取得核可、重新取得營建廢棄物類清理許可,核已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11/2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該廠領有本府核發之操作許可證「加氫脫硫處理程序(M36),操證字號:H6477-06號」,應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排放管道監測設施之零點偏移及全幅偏移測試,應每日及執行監測設施維護作業後進行1次。經查桃園市CEMS管理平台每日校正值資料,發現上開製程排放管道(P044)113年8月11日未執行氮氧化物排放流率零點偏移及全幅偏移測試,核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24/11/21
罰鍰金額
NT$1,8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牌照號碼:BMX-8598)前經本府通知並限期於113年10月31日前至指定之機動車輛噪音檢驗場所接受檢驗,惟查貴公司車輛已逾期未依規定檢驗,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4/11/21
罰鍰金額
NT$52,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0月28日派員至老街溪新明堰稽查,發現有黃泥廢水排放情形,經循水路往上游巡視,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元化路二段66號前承造本市中壢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興建工程第一期污水下水道管線暨用戶接管(1-2)主幹道工程(D03孔),現場查獲貴公司工程產生之黃泥廢水未經沉澱,逕以一沉水馬達連接PVC塑膠軟管排入道路中間下方箱涵,並續流至老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老街溪)。
處分日期
2024/11/21
罰鍰金額
NT$52,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0月28日派員至老街溪新明堰稽查,發現有黃泥廢水排放情形,經循水路往上游巡視,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元化路二段29巷4號前承造本市中壢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興建工程第一期污水下水道管線暨用戶接管(1-2)主幹道工程(D0101孔),現場查獲貴公司工程產生之黃泥廢水未經沉澱,逕以一沉水馬達抽取作業廢水至道路側溝排放,並續流至老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老街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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