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桃園市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4401 - 4450 筆)

處分日期
2024/04/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廠其他硫酸化合物製造程序(製程代碼:180039)之相關設備皆現場已移除未使用,惟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仍有登載,未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
處分日期
2024/04/2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廠產出廢液pH值大(等)於12.5之事業廢棄物(代碼:C-0201)核准於廠內自行處理,處理方式係進入其他硫酸化合物製造程序當原料,經查貴廠自112年1月至113年2月間將廢液導入廢水設施處理,未從事廠內循環資源利用,並經本局勾稽貴廠於112年1月至113年2月皆有申報廠內再利用,惟申報資料與現場狀況不符。
處分日期
2024/04/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3年1月26日派員前往本市大溪區齋明街62巷95號稽查,臺端於該址從事豆類加工食品製造業,查獲臺端收受之廢木材(板)(R-0701)進行燃木鍋爐使用之燃料,惟臺端未具備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4/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13年2月23日至本市八德區東泰街489之1號勘查,臺端於該址經營裕豐企業社,向紡織業收受紡織殘料,進行切斷、分類、篩選等作業後售予紡織業做為原料,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四十、紡織殘料等再利用行為,惟未檢具桃園市政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4/04/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5項
違規情節
依組改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8月16日環署循字第1121092770號函附件之專責人員設置動態管理系統與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投保資料系統比對結果資料,發現貴事業之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與勞工保險投保機構不一致,貴事業設置之專業技術人員劉○○同時投保於靖能實業有限公司,未專任並常駐於設施機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5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4/26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月11日派員至本市龍潭區永福段2002-21地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於該址空地從事燃燒木材行為,惟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造成空氣污染。
處分日期
2024/04/26
罰鍰金額
NT$189,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製造程序會使用原物料碳酸鈉,未登載於水污染排放許可證。
處分日期
2024/04/26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八德區金和路2號對面進行「桃園捷運綠線GC02標至G04站間地下段土建統包工程」出土作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12日派員前往勘查,查貴公司人員於工區外道路進行車輛輪胎清洗作業,清洗之黃泥廢水經工區旁沉沙池沉澱,並以馬達抽水至道路側溝排放,惟沉澱效果不佳且部份清洗廢水未妥善收集,致含泥沙之廢水流至道路側溝,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處分日期
2024/04/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廠製造程序會使用之原物料碳酸鈉,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處分日期
2024/04/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依據桃園市政府113年3月29日府都建施字第1130085821號函說明四表示,貴公司承攬桃園育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休息區、風雨運動場等增建工程[執照號碼:(113)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龍00215號]已於112年5月20日先行動工,其工程進度達100%,惟本局於113年4月2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4/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13年4月2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公司承攬桃園育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休息區、風雨運動場等增建工程[執照號碼:(113)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龍00215號]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該工程於112年5月20日動工後至113年3月18日止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4/2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桃園市中壢區青昇段440-1地號附近承造亞昕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等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3年2月28日13時10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手持式動力機械及電梯等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4/04/2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桃園市中壢區青平段146地號附近承造店鋪、集合住宅等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3年2月28日13時48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具(怪手)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4/04/24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八德區廣福路1043之1號從事食品什貨批發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2月29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清洗餐具產生之作業廢水經油水分離設備處理後排放,惟部份清洗廢水未經油水分離設備處理排出,且油水分離設備處理效果不佳造成部份作業廢水溢流,致含油脂及食物殘渣之作業廢水流至前方溝渠淤積,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處分日期
2024/04/24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中壢區新生路與九和二街交叉口承造污水下水道公共管網工程(桃園市中壢區污水下水道系統興建 工程第一期污水下水道管線暨用戶接管(1-2)主幹管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2月22日派員稽查,稽查時現場正進行推進作業,該工程作業產生之廢水及淤泥以沉水馬達抽至沉澱槽處理,惟沉澱槽沉澱效果不佳,致黃泥廢水流至道路側溝續流至老街溪造成明顯色差,污染本府104年6月17日府環水字第1040151682號函公告之管制區水體。
處分日期
2024/04/24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一、經查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貴事業所屬(廠址:桃園市蘆竹區錦中里南崁路1段99號4樓之4)登記產業類別為26電子零組件製造業,主要產品為263印刷電路板,係屬環境部公告事業之事業(印刷電路板製造業),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第5款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業依法辦理歇業、撤銷經營許可或營業執照、終止營業(運)、關廠(場)或無繼續生產、製造、加工等,應於行為前檢具用地之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辦理。二、另查貴事業工廠登記業於111年2月7日公告廢止工廠登記在案,且貴事業未於歇業前檢具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報本府環境保護局審查。
處分日期
2024/04/24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12年11月18日派員至本市龍潭區楊銅路一段218號稽查,稽查時廢玻璃纖維裁切作業中,該址亦堆放內容物為廢玻璃纖維之太空包。另本局續於同年12月22日至該址稽查,查貴公司受託將廢玻璃纖維裁切後,即出口至大中國大陸(青島賽鑫源玻璃纖維有限公司),惟貴公司未領有主管機關核准之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逕行廢玻璃纖維(代碼:D-2410)處理業務。
處分日期
2024/04/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工廠R-0201廢塑膠貯存地點有養樂多(飲料)滲出污染地面致散發惡臭,未保持貯存地點清潔完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4/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工廠R-0201廢塑膠過多導致部分以袋裝方式露天貯存,未依照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將R-0201廢塑膠貯存設施密閉性(半密閉)及貯存方式(桶裝)貯存,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4/23
罰鍰金額
NT$5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該廠領有本府核發之操作許可證「鐵合金冶煉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M01),證號:操證字第H4950-07號」,該製程需依照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進行連線。該公司於112年7月21日提送確認報告書,截至112年12月28日止,補正日數已達95日,故本府前於113年2月17日府環空字第1130043977號駁回申請,惟補正日數超過90日,核已違反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自治條例第11條,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4/04/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桃園市中壢區松義路88號附近承造112年乙工區配電外線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3年2月1日1時4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進行吊車作業,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4/04/23
罰鍰金額
NT$4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新屋區埔工路325-1號從事土石加工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24日及10月27日派員會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至本市新屋區埔工路325-1號稽查,查獲貴公司從事土石加工砂石洗選作業程序,其產生之廢水貯留於貯存池沉澱再回流製程使用,且經量測現場土方及污泥之堆置總體積已逾500立方公尺以上,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及定義列管之土石方堆棄置場(業別,項次41),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許可相關文件,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4/23
罰鍰金額
NT$13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4日派員於貴事業放流口(D01)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pH):5.4、銅:5.84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氫離子濃度指數(pH):6.0-9.0、銅:3.0mg/L)。
處分日期
2024/04/23
罰鍰金額
NT$12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從事藥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0279-09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月11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貴廠有兩座不明廢水槽體未依規定登載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內,顯與許可不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並限期113年2月10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2月16日前往複查,貴廠逾期仍未改善完成,本府環境保護局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告發。
處分日期
2024/04/23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八德區福德一路50號從事烘焙炊蒸食品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6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製程產生之廚餘廢水經簡易過濾後排放,惟疏於清理油泥且過濾效果不佳,致廚餘廢水(含油渣、米粒、菜渣等)經廠內排水溝排至廠外溝渠,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處分日期
2024/04/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6日派員前往貴院系統維護中心查核,經查毒性化學物質結餘量與運作紀錄表相符,惟該中心未於113年2月10日(遇春節順延至113年2月21日)前申報前一月份(113年1月份)之運作紀錄,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之規定,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4/04/23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4月18日至本市觀音區大同一路17號複查,貴事業羅○○會同本局至現場查核再利用(廢酸洗液,廢棄物代碼:R-2502)氯化鐵製程,發現空污防制設備洗滌塔回收液之非有害性混合廢液(廢棄物代碼:D-1599)回收至硫酸亞鐵製程與廢清書製程流程圖不符,認定未改善完成,前述事項皆未依核准之清理計畫書營運。
處分日期
2024/04/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5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使用二甲基苄胺產生之廢鐵桶屬於廢液閃火點小於攝氏溫度60度之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經查與一般事業廢棄物(R-1301)混合貯存,未依規定分開貯存。
處分日期
2024/04/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於112年1月至113年3月皆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其廢棄物產出及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24/04/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未與清除、處理業者簽訂事業廢棄物(C-0301)書面契約。
處分日期
2024/04/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新興段410地號從事新建工程,案經本局於113年2月1日派員前往稽查,該工程因清洗設備時不慎將部分水性塗料(白色)流出工區外側道路,造成路面污染情形。
處分日期
2024/04/23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1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桃園市政信箱(案件編號:11303120177)案件,貴公司從事滅蟲、環境消毒等病媒防治施作業務,經查環境部環境用藥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未持有病媒防治許可證,另貴公司刊登網頁內容實有病媒防治施作之事實;惟貴公司未持有病媒防治許可證,核已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11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4/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樂捷段86地號等2筆土地承造日升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12日(星期二)23時8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動力機具(灌漿機2台)進行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 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24/04/22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臺端於桃園市中壢區九和二街9號前承造污水下水道公共管網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月29日派員稽查,稽查時該工程作業產生之廢水及淤泥以沉水馬達抽至沉澱槽處理,惟沉澱槽沉澱效果不佳,致黃泥廢水流至道路側溝續流至老街溪造成明顯色差,污染本府104年6月17日府環水字第1040151682號函公告之管制區水體。
處分日期
2024/04/2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3月21日至本市桃園市中壢區過嶺里OO路OOO巷O號稽查,該事業陪同人員扶○○表示現場回收水桶並無使用,且氯酸鈉溶液密閉桶未有管線連接至真空反應器;另廢酸洗液(R-2502)儲存桶接有管線至壓濾機,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4/2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現場未能提供收受事業相關檢測報告(鐵離子濃度報告),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授權訂定之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9條第7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4/22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1年9月3日派員前往本市大溪區員林路二段382巷78弄25號稽查,發現臺端所經營金上食品店之燃木鍋爐作業中,查該鍋爐之燃燒原料係向營建工程等施工單位所收受之廢木材 (板),係屬內政部營建署公告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一、廢木材(板),惟臺端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告發並限期於111年11月1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本局於113年3月5日前往複查,稽查時燃木鍋爐作業中,臺端仍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處分日期
2024/04/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3年3月15日派員前往本市平鎮區新貴里快速路三段169號稽查,發現臺端所經營冠志陽黃豆食品行之燃木蒸氣鍋爐作業中,查鍋爐使用之燃料係向營建工程等施工單位所收受之廢木材(板),係屬再利用行為,惟臺端(即冠志陽黃豆食品行)未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從事廢木材(板)再利用行為。
處分日期
2024/04/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3年3月18日派員至本市觀音區忠富路崙坪段216巷6號稽查,貴公司於該址從事廢木材之再利用行為,未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4/04/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因專責人員離職,該公司未於15日內指定代理人並於15日內報請核發機關備查。
處分日期
2024/04/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未於15日內指定代理人並報請核發機關備查
處分日期
2024/04/1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205-TJ)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0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4/04/1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三民段177地號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15日上午7時40分前往稽查,於周界聽得動力機具作業之聲響,現場吊掛機作業中,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4/04/19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查環境保護許可資訊系統(EMS)專責人員設置動態管理系統,發現貴事業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游○○已於112年7月13日註銷專責人員並指定張○○作為代理人,惟貴事業未於90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且遲於113年3月20日才至環境部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提出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變更申請。
處分日期
2024/04/19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0年9月6日派員前往本市大溪區南興里南興路一段151巷150弄147號1樓稽查,發現臺端所經營久和豆干店之燃木鍋爐作業中,查該鍋爐之燃燒原料係向營建工程等施工單位所收受之廢木材 (板),係屬內政部營建署公告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一、廢木材(板),惟臺端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告發並限期於110年10月8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本局於113年3月7日前往勘查,臺端仍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處分日期
2024/04/19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依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清除、處理機構應依本法及其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查該事業設備異常,收受之廢棄物無法於30日內處理完成在案,應依廢棄物處理許可證附錄四(二)處理設施損壞時之應變說明:「向環保局報備處理設備設施損壞,收受廢棄物暫時停止進廠,並報備已進廠廢棄物無法於30日內處理完成…」辦理,惟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該事業於處理設備設施損壞期間仍有收受廢棄物進廠情事,核已違反上述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4/18
罰鍰金額
NT$9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鍋爐發電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6)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882-02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2月1日至2月2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污染源-循環流體床鍋爐(E607)作業中,執行排放管道編號P601戴奧辛採樣檢測,檢測結果為0.217ng-TEQ/Nm3,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0.1ng-TEQ/Nm3)。
處分日期
2024/04/18
罰鍰金額
NT$24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陶土/黏土加工處理程序(含陶瓷製品(磁磚)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589-03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25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廠施釉作業區(E217、E218)產生之粒狀污染物未有使用氣罩收集至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203、A204),另於施釉作業區(E217)見有二台液體噴灑室及一台噴墨機未登載於操作許可證內,貴廠未依許可核定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24/04/18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機車排氣檢驗未由環保局認可合格檢驗人員執行檢驗程序。
處分日期
2024/04/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車輛經查尚未依規定完成112年度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第 89 頁,共 777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