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
共 10,94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5951 - 6000 筆)
- 處分日期
- 2018/07/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業者未依規定.每日未操寫水電紀錄表.將依水汙染防治法第18條裁處
- 處分日期
- 2018/07/27
- 罰鍰金額
- NT$39,6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41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48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817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26
- 罰鍰金額
- NT$7,8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 違規情節
- 查核貴公司106年定期檢測申報漏檢測大腸桿菌群,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 違規情節
- 查核貴公司定期檢測申報未檢測油脂,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定期檢測申報實際廢(污)水量大於許可核准登載排放水量,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25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旨揭違規事實,案經貴所辦理「106年屏東縣縣管河川枋山溪枋山大橋上游河段疏濬工程(工程標)」,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保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為106年8月6日,申報日期為107年7月17日,逾期日期為345天,空污費為12,658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並依同法第55條第1項規定裁處罰鍰。
- 處分日期
- 2018/07/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旨揭違規事實,案經貴公司於屏東縣枋寮鄉屏南95~102、127~130地號辦理工廠新建工程,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106年3月1日,申報日期107年7月11日,逾期天數為497日),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25
- 罰鍰金額
- NT$17,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一、107年6月1日督察時,發現該廠之廢水處理設施(一)未清楚標示貯留、回收使用之管線內流體名稱及流向與回收水貯槽單元名稱;(二)裝置之獨立專用電表及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每日記錄累計用電度數及水量讀數;(三)未按次記錄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情形,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50條第1項第3款、第66條第2項規定。二、另查製程之滾筒區產出廢塑膠,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實際產生廢(污)水量與核准登載排放水量不符,未依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登記事項運作之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25
- 罰鍰金額
- NT$7,8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 違規情節
- 查核貴公司106年定期檢測申報漏檢測真色色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25
- 罰鍰金額
- NT$7,8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 違規情節
- 查核貴公司106年定期檢測申報漏檢測水溫、PH值、油脂、懸浮固體、大腸桿菌群等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鍋爐產生之作業廢水以管線排入廠內水溝後併同生活污水納入屏南工業區污水處理廠,屬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先檢具但未採行主管機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之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25
- 罰鍰金額
- NT$10,8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 違規情節
- 查核貴公司106年定期檢測申報漏檢測大腸桿菌群,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明昌輪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6月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製程之滾筒區產出廢塑膠,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受託處理台北市環保局、新北市環保局、高雄市環保局等之一般廢棄物—廚餘,未依「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6條第6項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於每月10日前申報前月營運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該場為雞隻畜牧場,收受大武山蛋雞畜牧場第一分場及台禽蛋中雞畜牧場產生之禽畜糞堆肥再利用,屬依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定再利用管理辦法公告之管理方式收受事業廢棄物進行再利用之事業,而未依規定辦理再利用登記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該場為雞隻畜牧場,自營運開始皆將產生之禽畜糞清運至大武山蛋雞畜牧場堆肥舍堆肥,而非於廠內再利用,未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採廠內堆肥再利用清理方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2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隆有環保有限公司未經申請於屏東市頂柳段215地號設置廢機動車輛回收廠
- 處分日期
- 2018/07/2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一、本署於107年3月27日派員督察,發現旨述牧場位於高屏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內,飼養牛隻108頭,屬本署公告排放廢水於地面水體者,應申請廢水排放許可文件之事業。迄督察時,其尚未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二、再查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飼養肉牛302頭,現場在養乳牛96頭,明顯與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不符;又其廢水處理設備產出農業污泥(R-0908)每月產出約1噸多,惟經勾稽查核其網路申報自106年3月至107年2月,未依規定網路申報產出量,且貯存申報量整年皆為「0」,明顯未正確申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2款規定。三、另督察發現該場產出之禽畜糞(R-0104)露天貯存於場區空地,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四、該場位於高屏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內,責成業者妥善收集、處理廢水,切勿未經許可排放,以杜污染發生。
- 處分日期
- 2018/07/24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一、本署於107年3月27日派員督察,發現旨述牧場位於高屏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內,飼養牛隻108頭,屬本署公告排放廢水於地面水體者,應申請廢水排放許可文件之事業。迄督察時,其尚未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二、再查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飼養肉牛302頭,現場在養乳牛96頭,明顯與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不符;又其廢水處理設備產出農業污泥(R-0908)每月產出約1噸多,惟經勾稽查核其網路申報自106年3月至107年2月,未依規定網路申報產出量,且貯存申報量整年皆為「0」,明顯未正確申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2款規定。三、另督察發現該場產出之禽畜糞(R-0104)露天貯存於場區空地,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四、該場位於高屏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內,責成業者妥善收集、處理廢水,切勿未經許可排放,以杜污染發生。
- 處分日期
- 2018/07/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從事屠宰業位於本縣潮州鎮三星里潮州路1153號廠區,經本局於107年6月2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因運送作業中不慎將羽毛飄散於廠區外有污染道路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107年5月29日督察時,該處廢水處理設施單元攔污柵及砂濾槽,分別產出之廢渣、廢濾砂等廢棄物,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且使用高分子聚合物未依規定每月申報其使用情形,另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有機性污泥(D-0901)最大月產生量為1.5公噸,惟查該處106年8月至11月申報產出有機性污泥數量增加皆已逾核准最大月產生量之百分之十,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上述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署於107年5月22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公司產出事業廢棄物廢塑膠、廢玻璃及禽畜糞等事業廢物主要成分特性分類貯存,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一、107年6月5日督察時,該廠已取得混凝土拌合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惟查未依規定每日記錄袋式集塵器(A003)之壓降,及自動洗車設備累計用水量,其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同時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二、另查廢水處理設施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專用回收使用水量計測設施之累計水量讀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規定。三、該廠收受之燃煤底灰(R-1107)及製程產出之無機性污泥(D-0902)、廢濾布(D-0899),其貯存地點、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19
- 罰鍰金額
- NT$22,4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台端經營黃郁文畜牧場從事養豬業,案經本府環保局107年6月2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44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691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19
- 罰鍰金額
- NT$31,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執行萬丹畜牧場稽查2.經查該養豬場現場無人,巡查後方固液分離機分離豬糞後廢水直接排放於公共水體之情形,當時放流口未排放。3.本局將通知陳述意見並依水污法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18/07/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107年5月23日督察時,發現該牧場豬隻飼育時之施打疫苗產出廢針頭、藥瓶等廢棄物,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1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1.8(m¯1),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7/18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2.5(m¯1),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7/18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2.2(m¯1),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7/18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測試該車廢氣排放粒狀污染物其黑煙污染度為53%超過排放標準(其管制標準50%,未超過1.5倍)
- 處分日期
- 2018/07/18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1.7(m¯1),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7/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臺端位於枋山鄉枋山大橋路段,經本局於107年6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臺端經營弘宇企業行因疏濬車輛進出夾帶砂土有污染道路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12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一、本署107年6月4日派員督察,該場從事果菜殘渣及廚餘等廢棄物再利用製成有機肥料,督察時發現該場作業廢水於收集池內貯留,該貯留行為未經主管機關許可逕行為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12
- 罰鍰金額
- NT$17,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畜牧場從事豬隻畜殖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查核,其場內廢水之廢水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防範措施,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12
- 罰鍰金額
- NT$2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蕭振裕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6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79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53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12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一、本署107年6月4日派員督察,該場從事果菜殘渣及廚餘等廢棄物再利用製成有機肥料,督察時勾稽該場申報紀錄發現,該場產出之動植物性殘渣混合物(D-0199)及廢塑膠混合物(D-0299)107年1月至4月未正確申報貯存數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另勘查場區發現,該場收受之原料果菜殘渣(R-0114)及半成品部分露天堆置於場區空地,無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且貯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滲透、污染地面或散發惡臭情事,違反同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再查該場收受果菜殘渣(R-0114)從事再利用,惟對於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用途、事業、再利用機構、再利用方式及處置證明,未做成紀錄,違反同法第39條第1項暨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1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署於107年5月14日派員督察,發現該牧場產出之事業廢棄物禽畜糞(R-0104)、農業污泥(R-0908)提供農民運出場外使用,經查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再利用方式(廠內再利用)不符;另禽畜糞(R-0104)、農業污泥(R-0908)、斃死畜禽(R-0112)之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該牧場排放廢水於承受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83毫克/公升,最大限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10
- 罰鍰金額
- NT$17,9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一、本署107年5月22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場排放廢水於承受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344毫克/公升,最大限值: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905毫克/公升,最大限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329毫克/公升,最大限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二、再會同業者代表督察發現,該場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其廢水處理設施之累計用電度數及放流口累計水量讀數;廢水處理設施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未按次記錄、每月統計;水污染防治設施及管線,未標示名稱及管線內流體名稱及流向;放流口設置之告示牌未標示座標。上述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50條第1項第1款、第53條第1項第4款及第66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振三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局於107年5月18日派員查核,發現貴畜牧場產出之禽畜糞採露天貯存未設有防止雨水、地面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自107年3月起,未依規定於每月5日前連線申報前月月底廢棄物貯存於廠內之貯存情形資料,及未依規定於每月底前申報前月廢棄物產出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107年5月14日督察時,發現該牧場豬隻飼育時施打疫苗產出之廢針頭及藥瓶等廢棄物,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0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未依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公告事項於107年2月15日起作成三聚氰胺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並依規定其申報。
- 處分日期
- 2018/07/0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107年4月12日派員前往抽測煙道異味污染濃度為2320,超過排放標準200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該廠從事鉛二級冶煉作業,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稽查時其轉爐運轉中,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依法告發處分並立即停工。
- 處分日期
- 2018/07/02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為收受漿紙污泥及紡織污泥從事再利用之機構,經本局派員於107年5月28日稽查發現廠區內仍堆置大量前收受之漿紙污泥及紡織污泥(106年4月11日前收受),經查該公司網路申報資料(統計至107年4月30日止)尚有1606.84公噸漿紙污泥、1517.26公噸紡織污泥暫存。另上述堆置之廢棄物部分露天貯存於貯存調製區旁及前方且貯存區之廢棄物與該公司整地使用之級配料混合,上述收受之廢棄物未於30日內完成再利用作業及貯存設施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之設備,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及第29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7/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位本縣屏東市公正四街43號對面房屋建設工程,於107年5月21日經本局派員查核發現路面有泥沙污染之情事(照片為證),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6/29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水污染廢水設備之水錶阻塞未依規定紀錄,各單元管線標示不明,已違反水污法第18條
- 處分日期
- 2018/06/2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署於107年5月14日派員督察,發現該牧場產出之事業廢棄物禽畜糞(R-0104)、農業污泥(R-0908)提供農民運出場外使用,經查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再利用方式(廠內再利用)不符;另禽畜糞(R-0104)、農業污泥(R-0908)、斃死畜禽(R-0112)之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該牧場排放廢水於承受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83毫克/公升,最大限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6/28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台端經營王春玉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6月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畜牧場廢水處理設施未依規定每日記錄獨立專用電度表及放流口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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