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4101 - 141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8/03/09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於施工作業過程無妥善污染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出入口及周遭道路。
- 處分日期
- 2018/03/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於臺中市龍井區三港路467巷附近承租土地堆置土石方,案經本局於107年1月26日派員前往稽查,於周界外勘查發現土石方堆置區因車輛進行土石方運輸作業時無有效防止粒狀污染物飛散等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情形,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8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審酌民眾提供之錄影資料,可見該公司未能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黑煙)致散佈於空氣中造成污染,且經本局派員前往該公司稽查釐清,該公司人員確認坦承係起爐點火燃燒時,未能有效維持收集空氣污染物(黑煙)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措施正常運作致造成空氣污染,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054-01號),現場設置之防制設施操作參數與許可證記載內容不符,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11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港西二槽區)(地址:臺中市梧棲區南堤路三段298號)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台中港西二槽區)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617-03號),查核時現場製程運作中,於排放管道(P007)進行異味污染物稽查檢測作業,經檢測結果其異味測值為1,300,不符合排放管道高度h≦18排放標準1,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於廠內燃燒木材及防火材料等物品,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空調風管切割作業)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03/0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水泥拋光作業)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03/0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查獲逾申請核可時段使用動力機械從事灌漿作業致妨礙安寧,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8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未領有水污染防治(貯留)許可文件逕將製程產生之廢水送至於貯留槽貯存,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8月8日19時1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后里區道路稽查,現場查獲該公司承攬工程當日進行基樁工程作業,施工作業時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泥土(沙)污染周界路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7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31條,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3條
- 處分日期
- 2018/03/0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11月17日派員前往臺中市龍井區三港路185巷**號廠房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正從事灰鐵鑄造作業,且規模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二類-製程別:灰鐵鑄造程序」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公告條件,惟貴公司未依法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2月13日12時20分派員前往稽查,該公司從事洗衣業,現場查獲該公司未依經濟部公告之「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之再利用管理方式(編號4、廢木材)從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從事餐飲業,前經本局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貴公司申報廢棄物產出、聯單、貯存情形,發現貴公司長期未申報R-0106(廚餘)產出,本局於107年1月31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發現每月有產出且清運R-0106之情事,惟貴公司並未依規定網路申報廢棄物之聯單,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公司作業時未採取有效防範措施,致油漆污染地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6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3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公司設置方形排放管道排放廢氣,惟排放管道未依「檢查鑑定公私場所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之採樣設施規範」具備採樣孔、安全採樣平台、扶梯及足供使用之水電設施及其他必要器材等採樣設施供主管機關檢查及鑑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3條第4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106年6月27日違反噪音管制法規定,經本局限期於106年9月25日16時前完成改善,本局於107年2月8日派員前往複查,測得均能音量為74.8分貝(背景音量為71.1分貝),修正後均能音量為72.4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
- 處分日期
- 2018/03/06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於臺中市梧棲區中南一路二段301號從事煤炭倉儲相關作業,案經本局於107年1月11日15時50分派員稽查,當場查獲廠內因煤堆灑水後產生之廢水污染周界外溝渠,經採水樣檢驗水質結果,測得懸浮固體濃度為960mg/L(標準值:30mg/L),污染水體屬實,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2月6日10時整派員前往臺中市太平區光德路523號稽查,查獲未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貯存廢棄物情事,核已違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2月9日15時3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臺端經營之養雞場從事畜牧(養雞)業,露天堆置死雞於籃子內未採取有效之污染防止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3/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未具妥善之廢污水處理設施致作業區清洗過程夾帶肉屑等物污染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審視民眾提供之監視錄影畫面,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駕駛人於106年10月20日9時至烏日區便行段****-****地號土地棄置垃圾包,續經貴公司人員***於106年10月31日9時30分至本局環境稽查大隊第三股辦公室說明「當日係因貴公司施工人員進行路樹修剪後貪圖一時方便逕自將車上載運之鵝掌藤隨意丟棄於上述土地」,前述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並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6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127號,無貯存場或轉運站),案經本局於106年12月19日17時0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沙鹿區北勢坑段六路厝小段0429-0006地號土地稽查,發現貴公司未依本局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事宜,違法堆置廢棄物於前開地點,前述稽查違規事實明確,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其他金屬熱處理程序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756-00號;以下簡稱M01操作許可證),經本局於106年12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查核時,現場正常操作,惟現場請貴公司提出廠內外出入口操作時灑水紀錄,貴公司表示對替代措施未做任何紀錄且查核時現場未開啟灑水措施,與貴公司領有之M01操作許可證登載內容略以:「作業期間持續自動灑水措施作為替代措施,並以報表紀錄保存五年備查」不符,顯未依M01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兆筌有限公司所有車號1391-U6車輛於106年11月16日14時59分至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經檢測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2.2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蔡清輝(即佳利工程行)所有車號AFR-0807車輛於107年01月15日08時44分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南屯站),經本局檢測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2.9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灌漿)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公司周界處量測蒸氣鍋爐運轉均能音量為56.6分貝(現場無法配合量測背景音量),超出營業場所第二類管制區晚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並令限期改善完成;本局另擇日派員前往複查,於○○公司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為58.4分貝(現場無法配合量測背景音量),仍超出營業場所第二類噪音管制區晚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3/0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公司周界處量測抽油煙機運轉均能音量為58.2分貝,背景音量為47.5分貝(兩者相差逾10分貝,不需進行音量修正),已超出營業場所第二類噪音管制區晚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並令限期改善;嗣經本局再派員前往複查,於○○公司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為58.9分貝,背景音量為45.5分貝(兩者相差逾10分貝,不需進行音量修正),仍超出營業場所第二類噪音管制區晚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3/05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6月14日12時02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后里區稽查稽查,查獲該公司廢鐵物料堆置區之逕流廢水溢洪池排放管道逕行排入周界外溝渠,並經本局於現場採水樣檢驗水質結果,該公司排放污染物行為致污染地面水體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本局106年9月4日18時5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區**路*段*巷*弄*號稽查,現場查獲臺端經營之**商行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臺端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即逕行營運,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場於挖井作業過程中未採取有效防制措施,致黃泥水排出污染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署經限期改善屆滿,本局於107年1月22日13時派員前往複查,現場磚塊、木材(板)、塑膠及生活垃圾等廢棄物尚未清理改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公司作業時排放含有油脂及麵屑之煮麵水,未採取有效防範措施致污染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於臺中市**區**路*段**號設立廠房從事豆類食品加工,續經本局於106年12月11日10時整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因人員操作不慎致白色沉澱物流入溝渠致污染水溝,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屬車輛載運氧化鐵(下腳料),於107年1月15日行經臺中市龍井區臨港路二段左轉龍昌路時,因未做好相關防制措施致車斗內污水洩漏於地面造成污染,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及同法第46條第4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及第20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7條、第10條、第11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
- 違規情節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及同法第46條第4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及第20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7條、第10條、第11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0條
- 違規情節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及同法第46條第4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及第20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7條、第10條、第11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2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1月20日9時40分派員稽查,現場查獲於施工作業過程中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使水泥塊掉落至他人土地定著物造成污染,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台中分廠於臺中市**區**路*段*巷*號從事基本化學製造業(草酸化學製造程序M01),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中縣府環空設證字第****-**號),案經本局於107年1月4日10時55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未依法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12月26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廠)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台中廠)押出成型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依據操作許可證M01核定內容,原料色母使用量為100公斤/年、異味污染物定期檢測頻率為每年一次,查貴公司(台中廠)原物料報表,貴公司(台中廠)105年度色母使用量為8,092公斤/年,超過操作許可證核定量之7,992%,又查貴公司(台中廠)M01許可證於104年8月9日生效,依規定應於105年8月8日前完成異味污染物第一次定期檢測,然迄今皆未執行定期檢測作業,綜上所述,貴公司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超量使用原物料及未依許可證核定之定期檢測頻率執行檢測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1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1月12日15時39分派員稽查,經於周界外量測施工作業之均能音量,結果超出該區域營建工程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本局當場限令於期限內完成改善。惟經本局於107年1月26日16時28分再次派員複查,經量測施工作業之均能音量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違規部分限令立即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8/03/0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1月24日1時55分派員前往臺端所經營之「鑫盛飲酒店」,查獲臺端未領有視聽歌唱業許可證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使用卡拉OK致妨害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從事餐飲業,前經本局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貴公司申報廢棄物產出、聯單、貯存情形,發現貴公司長期未申報R-0106(廚餘)產出,本局於107年1月31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發現每月有產出且清運R-0106之情事,惟貴公司並未依規定網路申報廢棄物之聯單,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3/01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一、依規定出示證件二、今日至工地稽查,發現工地出入口有車輪恆基(泥沙或污泥)汙染路面,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將依規辦理三、陳述意見:立即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8/03/01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一、依規定出示證件二、今日至工地稽查,發現工地出入口有車輛車輪附帶污泥汙染路面之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依規辦理三、陳述意見:立即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8/03/01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一、依規定出示證件二、今日至工地稽查,發現工地出入口有車輛車輪附帶污泥汙染路面之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依規辦理三、陳述意見:立即改善
第 283 頁,共 523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