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4251 - 14300 筆)
- 處分日期
- 2018/01/2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眾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CB-0165車輛於106年12月07日09時39分行經臺中市大雅區雅潭路三段466號附近,經本局執行路邊攔查,稽查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2.0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26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金屬表面處理業」,惟未領有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文件逕將作業產生之廢水排放於地面水體。
- 處分日期
- 2018/01/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施工無適當防制措施,致鏟土機具作業過程引起塵土飛揚污染空氣,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25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一、依規定出示證件。二、今日至公地機查,發現工地出入口有車輛附帶污泥或廢土污染路面,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依法告發。三、陳述意見:立即清理。
- 處分日期
- 2018/01/25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一、依規定出示證件。二、今日查核該工地,發現工地出入口有車輛附帶污泥或廢土污染路面之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依規辦理。三、陳述意見:立即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8/01/25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一、依規定出示證件。二、今日查核該工地,發現工地出入口有車輛附帶污泥或廢土污染路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依規辦理。三、陳述意見:立即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8/01/25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一、依規定出示證件。二、今日至工地稽查,發現該工程有路面污染之情形,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污泥或廢土污染路面,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依規辦理。三、陳述意見:立即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8/01/25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一、依規定出示證件。二、今日至工地稽查,發現該工程有路面污染之情情形,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污泥或廢土污染路面之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依規辦理。三、陳述意見:立即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8/01/2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壹廠)領有本局核發之接著劑化學製造程序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經本局於106年10月26日派員至貴公司(壹廠)執行稽查作業時,查獲貴公司105年度部份原物料使用量超出許可核定年用量,顯未依M01製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24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7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現場製程操作中,貴公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許可公告第3批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乙級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惟查詢系統貴公司原申請專責代理已於106年6月15日到期,目前未設有專責人員或申請專責人員代理人,貴公司未依規定設置專責人員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24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葉東樺(即永霖起重工程行)所有車號KED-5119車輛於106年11月03日10時21分行經臺中市沙鹿區中興路800號(山隆加油站)附近,經本局執行路邊攔查,稽查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1.3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2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王騰庠(即冠𣇓實業社)所有車號5950-D2車輛於106年11月02日10時40分行經臺中市大雅區雅潭路三段466號附近,經本局執行路邊攔查,稽查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1.8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王盛忠(即隆盛企業商行)所有車號3257-HW車輛於106年11月14日14時03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中華路一段900號附近,經本局執行路邊攔查,稽查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2.2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2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萬里廚坊企業有限公司所有車號ACD-5092車輛於106年11月21日14時17分行經臺中市南屯區環中路四段459之一號附近(蓋強羽球館附近),經本局執行路邊攔查,稽查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1.4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印刷業),案經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24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製程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工程廢棄物及廢污泥)露天堆置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其貯存區未依規定以中文標示名稱並保持設施清潔完整致廢棄物粉塵逸散情事 且該貯存區未設有防止雨水滲透 流入設備 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設施標準第6、10條規定 依法告發另查亦發現其鐵初級熔煉/熔礦程序(M19 M26)共用之生鐵塊堆置區車行路徑採行鋪設粗級配料惟其鋪設厚度不足 已違反固定污染源溢散性粒狀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六條第2款規定本日巡查氧化碴還原碴(製程為電弧爐煉鋼M01產出)露天堆置場(位於爐石南路及修護北路之間)發現氧化碴 還原碴堆置區覆蓋防塵布未達面積80%以上且車行路徑及區域鋪設混凝土有路面色差 依違反固定污染源溢散性粒狀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祭典及處理原則規定 記缺失8點
- 處分日期
- 2018/01/24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之營建工程(管制編號:B106B1Z025-1),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廢土或污泥致污染路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一案。
- 處分日期
- 2018/01/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本局於107年1月4日12時50分派員前往陳O華於臺中市大甲區中山路一段1080號設立之工廠(即尚慶工業社)稽查,發現尚慶工業社所屬員工於作業時不慎將切削液打翻且無妥善污染防制措施致切削油洩漏污染周界外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業經現場人員於稽查當日完成清除改善,本局認定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18/01/2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違規情節
- 貴商號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8批「廢棄物焚化程序(含一般廢棄物及事業廢棄物)」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公告條件,惟貴商號未依法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及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2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10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廠)執行稽查作業,現場查獲缺失如下:(一)污染源設備原倉(E107)後有一製程流程經加熱設備、冷卻設備後至成品倉配料,及新增一粉碎機後接脈動式袋式集塵器處理後由室內逸散。 (二)現場粉狀料經散裝後至出料口(E102)。 (三)污染源平倉(E108)及進料口(E104)各有5座。(四)污染源設備進料口(E105)廢氣經氣罩收集至袋式集塵器處理。(五)電腦控制磅秤及製粒機(E005~E007、E009)流程與許可證內容不一致。(六)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1)壓差計讀值為0.5cmH2O,及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2)壓差計讀值超出儀表最大讀值。(七)製粒機(E005)廢氣收集孔蓋掉落,未密閉收集。綜上,前揭情事皆與許可證核定內容不一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23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本局前於106年11月28日11時00分派員前往貴公司(梧棲廠)於臺中市梧棲區梧南路1-3號所設立之廠區稽查,當場查獲廠內因設備毀損致廢液溢流至周界外污染環境,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2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取得毒性化學物質三氧化鉻99.8%w/w核可文件(核可文件號碼:055-19-J0314),核可負責人謝○○,有效期間至107年3月21日;因公司最後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工廠登記證明文件106年08月10日(府授經工字第1060802539號)核定變更負責人為黃○○登記,惟遲於106年10月16日(東昕字第1061016號函)申請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展延及變更負責人,已逾越法定應於60日內申請變更負責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貴公司廠內未依規定標示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貴公司廠內未依規定標示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臺中市龍井區茄投路一段85巷**號設立工廠,從事印刷業,經本局於106年12月28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印刷業),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即逕行營運,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10月24日14時1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后里區土地稽查,發現貴公司承攬工程,作業所產出之事業廢棄物(矽酸鈣板、保麗龍、生活垃圾等)貯存區,未設置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10月24日14時1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后里區土地稽查,係為貴公司承攬工程,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惟現場查獲貴公司作業產生之事業廢棄物(營建混合物)放置地點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之貯存地點不同,且未依規定辦理變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23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一、依規定出示證件。二、今日查核該工地,發現工地出入口有污泥汙染路面之情形,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依規辦理。三、陳述意見:立即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8/01/23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一、依規定出示證件二、今日至工地稽查,發現工地出入口有車輪痕跡、泥沙污染路面,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將依規辦理。三、陳述意見:立即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8/01/23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一、依規定出示證件。二、今日志工地查核,發現工地出入口有車輛輪胎附帶污泥污染路面之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依規辦理。三、陳述意見:立即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8/01/23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一、依規定出示證件。二、今日查核工地,發現工地出入口有車輪痕跡污染路面之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將依規辦理。三、陳述意見:立即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8/01/23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一、依規定出示證件。二、今日至工地稽查,發現該工程有路面污染之情形,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廢土或污泥,致污染路面,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將依規辦理。三、陳述意見:立即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8/01/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從事餐飲作業,惟清洗作業過程廢水未經有效收集與處理,致使油污及廚餘污染道路及水溝有礙環境衛生。
- 處分日期
- 2018/01/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進行異味污染物(空氣污染物)官能測定,其檢測結果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1/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06年12月22日11時35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貴商行從事餐館業,店內清洗作業未採取有效污染防制措施致廢水夾雜油污污染水溝。
- 處分日期
- 2018/01/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該公司於臺中市后里區設立工廠,本局於106年11月22日10時1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該公司沖洗作業之廢棄物排放致污染周界外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廢菇包加工業,本局於107年1月5日11時派員前往稽查,查獲作業區未採取有效之污染防制措施致廢栽培木屑料掉落污染溝渠。
- 處分日期
- 2018/01/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該公司於臺中市后里區設立工廠,本局於106年12月7日9時5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該公司作業之廢棄物滲漏致污染周界外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22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12月18日10時15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北屯區軍福段2地號稽查,現場查獲該公司工程施工時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周界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2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並依第45條第2項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18/01/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 違規情節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並依同法第46條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18/01/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11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分廠)(地址:臺中市大雅區六寶里清陽路92巷5號、9號)執行稽查作業,現場查核時發現污染源設備噴砂機(E003)後方連接之防制設備振動式袋式集塵器(A003)處有明顯粒狀污染物逸散之情事,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應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物,並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或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10月27日派員至貴社(地址:臺中市豐原區社皮路293巷30號)執行稽查作業,貴社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且生產馬力與電熱合計2.25千瓦以上,現場設有電爐(總設計或實際處理量為500公斤/小時以下)一座從事灰鐵鑄造作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灰鐵鑄造程序,依規定應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後始得進行設置及操作,惟貴社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19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樺舜企業有限公司於臺中市大甲區幸福里長安路***號設廠從事自行車及其零件製造,其金屬表面處理(震動研磨)製程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金屬表面處理業」,案經本局於106年12月15日前往樺舜企業有限公司稽查,查獲貴公司未領有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文件,逕將震動研磨作業產生之廢水排放於周界外地面水體,另經稽查人員於上述製程廢水排放口取水樣檢驗水質結果,測得懸浮固體濃度檢測值為141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任意拋棄煙蒂,車號:MAN-3953
- 處分日期
- 2018/01/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11月18日16時55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后里區工地稽查,發現貴公司承造工程,施工作業時無妥善污染防制措施,致車輛出入挾帶泥沙(土)、瀝青污染地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8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臺中市龍井區西濱路三段**號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案經本局於106年11月28日派員前往稽查,於周界外勘查發現廠區內粒狀物堆置區因挖土機堆置及搬運時無有效防止粒狀污染物飛散等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情形,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8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18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新竹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HN-632車輛於106年11月21日10時48分行經臺中市大里區大峰路135號(明維加油站附近),經本局執行路邊攔查,稽查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3.0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1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劉鎧菘(即永豐鑫企業社)所有車號VD-1880車輛於106年10月16日10時51分行經臺中市台中港西碼頭,經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路邊攔查,稽查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2.9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2.8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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