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4301 - 143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8/01/18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樺舜企業有限公司於臺中市大甲區幸福里長安路1之3號設廠從事自行車及其零件製造,其金屬表面處理(震動研磨)製程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金屬表面處理業」,案經本局於106年12月15日10時43分前往樺舜企業有限公司稽查,查獲樺舜企業有限公司未領有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文件,逕將震動研磨作業產生之廢水排放於周界外地面水體,另經稽查人員於上述製程廢水排放口取水樣檢驗水質結果,測得懸浮固體濃度檢測值為141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規定;另有關本案違規排水部分,本局已於當日請貴公司現場立即停止排放。
- 處分日期
- 2018/01/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作業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粉絲)貯存未妥善防範致流出污染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工廠主要從事金屬零件製造,惟作業廢油未妥善收集致流出廠外污染道路有礙環境衛生。
- 處分日期
- 2018/01/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臺端設廠經營「崇偉工業社」,案經本局於106年11月15日15時20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臺端未妥善收集水洗設備之循環廢水致污染溝渠壁。
- 處分日期
- 2018/01/1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11月14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臺中市大雅區光復路16-6號)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設有攪拌槽10座、小型攪拌機3座,查核當時2台小型攪拌機運作中,現場製程使用化學原料經攪拌後以化學合成方法生產水性PU樹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2批塑膠及合成樹脂製造程序,依規定應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後始得進行設置及操作,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17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11月1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廠)(地址: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35路67號)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台中廠)花生處理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608-01號),查核時現場製程運作中,於排放管道(P002)進行異味污染物稽查檢測作業,經檢測結果其異味測值為5,500,不符合排放管道高度h≦18排放標準1,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百納塑膠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2190-G2車輛於106年11月21日15時01分行經臺中市南屯區環中路四段459之一號附近(蓋強羽球館附近),經本局執行路邊攔查,稽查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2.1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17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達通貨運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902-HJ車輛於106年11月10日09時59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中突堤管制站前,經本局執行路邊攔查,稽查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3.4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2.8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再依柴油車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之煙度試驗規定辦理複測,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稽查人員以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54%超過法定排放標準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17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威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所有車號AAK-275車輛於106年10月31日14時55分行經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工業五路13之2號,經本局執行路邊攔查,稽查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1.7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1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陳江瑩姬(即上億水電衛浴材料行)所有車號4278-P7車輛於106年11月24日15時26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中華路一段900號附近,經本局執行路邊攔查,稽查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2.1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17
- 罰鍰金額
- NT$24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清水區下湳里中山路402巷36號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03-10號),經本局於106年12月5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42mg/L(限值:30mg/L)及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93mg/L(限值:16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16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於臺中市潭子區大新路79巷102-11、12號設立工廠,案經本局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現場查獲未妥善收集處理之廢水排放棄置於廠房後方溝渠,污染水體屬實。
- 處分日期
- 2018/01/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現場從事鑄造作業,因事業廢棄物之貯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致鑄砂土污染地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之營建工程(管制編號:B103B78001-1),工地車輛之輪胎附帶廢土或污泥致污染路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一案。
- 處分日期
- 2018/01/1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灌漿作業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五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自晚間7點至翌日上午8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15
- 罰鍰金額
- NT$231,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所屬日南廠於本市大甲區龍泉里順帆路19、19之5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547-10號),經本局於106年12月13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48.2mg/L(限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2.貴公司已於107年1月10日以(107)巨發字第1070007號函提送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書等改善完成相關資料,經本局於107年1月12日派員前往複查結果屬實,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18/01/1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 違規情節
- 任意懸掛廣告物污染定著物
- 處分日期
- 2018/01/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06年12月26日9時3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從事汽車維修業,廠區作業產生之油污未採取有效之污染防制措施致污染溝渠。
- 處分日期
- 2018/01/15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臺中市龍井區臨東路一段155巷117弄附近「富貴莊園花園別墅新建工程」,案經本局於106年12月9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工地車輛進出因未做好污染防制措施致泥沙污染地面,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1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貴社位於本市大雅區昌平路四段102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簡易排放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67-08號),案經本局於106年11月20日前往派員前往查核結果,查獲貴社逕將廢水(含作業廢水、冷卻水塔及洗滌廢水)流至未經核准之原水槽、pH調整槽、混凝膠凝槽、沉降槽、放流調整槽、放流槽及砂過濾器等單元,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2.貴社已於106年12月27日(改善期限:107年1月29日)以106搢豐(水)字第02號函檢附許可變更申請文件,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18/01/1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外埔區土城里1鄰土城東路6號設立「聯合屠宰場」從事屠宰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335-01號),案經本局於106年11月20日派員前往執行深度查核結果,查獲廢水處理設施調節池(1)(T01-03)逕改為抽水井(2)(T02-01),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於本市外埔區土城里1鄰土城東路6號設立「聯合屠宰場」從事屠宰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335-01號),案經本局於106年11月20日派員前往執行深度查核結果,查獲廢水處理設施裝置之獨立專用電表,非屬連續自動記錄,未每日記錄其累計用電讀數一次;廢水處理設施使用之藥品量及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未按次記錄、每月統計,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2.貴公司已於107年1月8日以聯合政字第1070010316號函檢具稽查當日(106年11月20日)後之每日操作紀錄影本報請本局查驗,經審視已依規記錄,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18/01/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於本市外埔區土城里1鄰土城東路6號設立「聯合屠宰場」從事屠宰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335-01號),案經本局於106年11月20日派員前往執行深度查核結果,查獲廢水處理設施裝置之累計型流量計,非屬連續自動記錄,未每日記錄其累計水量讀數一次,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規定。2.貴公司已於107年1月8日以聯合政字第1070010316號函檢具稽查當日(106年11月20日)後之每日操作紀錄影本報請本局查驗,經審視已依規記錄,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18/01/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3月3日、106年4月10日及106年10月23日派員至貴社區查核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情形,並分別以106年3月15日中市環廢字第1060026545號函、106年4月25日中市環廢字第1060042895號函及106年10月3日中市環廢字第1060125986號函(諒達),貴社區已違反本局資源分類查核作業原則達3次。本局複於106年11月21日派員至貴社區查核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情形,經查發現垃圾子車內含紙類免洗碗(盒、杯)、塑膠類免洗碗及塑膠容器等資源回收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及「本局資源分類查核作業原則」等。
- 處分日期
- 2018/01/1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從事化學纖維布料染色作業,並領有本局核發之熱媒加熱程序(M03)及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5)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次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督察會同佳美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5)排放管道(P501)檢測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實測校正值為162mg/Nm3,超過排放標準100mg/Nm3,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11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10月6日以中市環稽字第1060112346號函進行裁處(裁處書字號:20-106-100011),並限期改善在案,普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於106年12月27日提送符合標準之檢測報告書報請查驗,本局107年1月4日於普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廠區周界外執行查驗作業,檢測結果於107年1月5日出具,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40,仍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異味污染物標準值30),本局認定未完成改善,普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7年1月11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規定,本局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1/1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作業之工地當時正進行灌漿作業,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八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3月22日及106年4月19日派員至貴社區查核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情形,並分別以106年3月29日中市環廢字第1060031894號函及106年4月25日中市環廢字第1060042968號函(諒達),貴社區已違反本局資源分類查核作業原則達2次。另,本局於106年12月20日派員至貴社區查核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情形,經查發現垃圾子車內含紙類免洗餐盒(杯、碗)、鋁罐、寶特瓶及塑膠類免洗碗(盤)等資源回收物及廚餘,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及「本局資源分類查核作業原則」等。
- 處分日期
- 2018/01/10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9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臺中市龍井區忠和里台西南路212號)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5)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742-01號),查核時現場製程運作中,於排放管道(P501)進行戴奧辛稽查檢測作業,經檢測結果其戴奧辛測值為0.579ng-TEQ/Nm3,不符合排放標準0.5ng-TEQ/Nm3,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10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10月6日以中市環稽字第1060112346號函進行裁處(裁處書字號:20-106-100011),並限期改善在案,普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於106年12月27日提送符合標準之檢測報告書報請查驗,本局107年1月4日於普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廠區周界外執行查驗作業,檢測結果於107年1月5日出具,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40,仍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異味污染物標準值30),本局認定未完成改善,普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7年1月10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規定,本局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1/1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市富大企業有限公司所有車號ARR-3387車輛於106年11月09日10時24分行經臺中市豐原區豐原大道7段消防公園附近,經本局執行路邊攔查,稽查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1.4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鐵屑貯存區因未有妥善防範措施致鐵屑散落污染地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10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11月22日10時2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該公司承攬「賴登清等四戶住宅新建工程」(105中都建字第02003號)工程施工時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碎水泥塊掉落污染周界地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違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第9點暨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09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10月6日以中市環稽字第1060112346號函進行裁處(裁處書字號:20-106-100011),並限期改善在案,普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於106年12月27日提送符合標準之檢測報告書報請查驗,本局107年1月4日於普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廠區周界外執行查驗作業,檢測結果於107年1月5日出具,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40,仍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異味污染物標準值30),本局認定未完成改善,普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7年1月9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規定,本局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1/0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11月28日14時5分派員前往,貴公司一廠沸石濃縮轉輪暨蓄熱式焚化爐(編號:A101)故障跳機,致使廠內廢氣未經妥善處理,由排放管道(P101)大量排放於空氣中,且未於1小時內通知本局。
- 處分日期
- 2018/01/0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0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任意丟棄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0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10月26日13時5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后里區稽查,現場查獲該公司產出之一般廢棄物(生活污水)排放明顯粒狀污染物(糞便)致污染周界外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09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06年12月5日15時3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從事工程作業,工地出入口未採取有效之污染防制措施致泥(砂)土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18/01/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149-01號),核對105年度原物料報表使用量,洗車水年用量及紙張年用量,已超過許可證登載條件110%與許可證登載內容不符,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08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10月6日以中市環稽字第1060112346號函進行裁處(裁處書字號:20-106-100011),並限期改善在案,普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於106年12月27日提送符合標準之檢測報告書報請查驗,本局107年1月4日於普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廠區周界外執行查驗作業,檢測結果於107年1月5日出具,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40,仍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異味污染物標準值30),本局認定未完成改善,普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7年1月6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規定,本局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1/08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10月6日以中市環稽字第1060112346號函進行裁處(裁處書字號:20-106-100011),並限期改善在案,普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於106年12月27日提送符合標準之檢測報告書報請查驗,本局107年1月4日於普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廠區周界外執行查驗作業,檢測結果於107年1月5日出具,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40,仍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異味污染物標準值30),本局認定未完成改善,普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7年1月7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規定,本局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1/08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10月6日以中市環稽字第1060112346號函進行裁處(裁處書字號:20-106-100011),並限期改善在案,普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於106年12月27日提送符合標準之檢測報告書報請查驗,本局107年1月4日於普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廠區周界外執行查驗作業,檢測結果於107年1月5日出具,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40,仍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異味污染物標準值30),本局認定未完成改善,普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7年1月8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規定,本局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1/08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4條
- 違規情節
- 貴分公司於本市后里區三豐路2號從事造紙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670-10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以下簡稱環保署中督隊)於106年11月7日派員前往督察結果,發現T01-8廢水調整池(一)內廢水經處理後未流入T01-9廢水調整池(二),亦未流入備用之T01-10廢水調整池(三),而逕行流入T01-11溶解空氣浮除池(一),許可登記事項不符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貴分公司已於107年1月4日以隆后廠字第18003號函提送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申請文件送交本局審查,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18/01/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11月8日14時3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外埔區中山路258巷與中山路口旁土地稽查,現場查獲該公司施工產生之營建混合物露天堆置於工地旁,未有防止飛揚、逸散措施且未有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本局於106年11月28日11時00分派員前往大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梧棲廠廠區稽查,現場從事紡織業,經查廠內污泥貯存區域未有收集或防止其污染周界外環境之設備或措施,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11月14日10時7分派員前往臺中市西區美村路一段212號稽查,發現貴商號於製作烤鴨過程產生之廢油未有效收集處理致污染周遭地面。
- 處分日期
- 2018/01/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7月10日15時32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后里區道路稽查,現場查獲該公司承攬工程,車輛施工作業時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出入挾帶泥土(沙)污染周界路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1/08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10月21日10時45分派員前往貴公司承攬「寶熊漁具股份有限公司廠房增建工程」,現場從事地下室挖掘施工作業,部份車輛於作業時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出入挾帶砂石污染周界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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